第84章

清笛便笑了,眼前仿佛有一大一小两只猫儿。完颜旻的好奇不在灵犀之下,只不过人类对这个东西气味的抵抗力要更强一些。

“要吃么?尝尝吧。”清笛笑眯眯将一小块那东西搁进完颜旻掌心。

完颜旻一皱眉,“给猫吃的,我也能吃?”

“当然!”清笛忍不住调皮一笑,“猫儿都敢吃的,你却不敢吃么?”

完颜旻被问倒,只好撇掉疑虑,“有什么不敢!”说着便将那东西丢进嘴里去——

一股黏浓的感觉在唇内漫延开,那东西在唇里融化成胶质,融融而香浓。

完颜旻脑袋里猛地一闪,顾不得嘴里黏着,一拍大腿,“我知道了,你在榷场上骗过别古的那种粘连山参的胶水,实则就是这个东西!”

“孺子可教。”清笛笑开,赞许点头。这孩子果然一点即通,将来是可造之材。

灵犀见完颜旻都吃了,而且露出这样惊喜的神色来,就越发难以矜持,“喵呜,喵呜”叫着,极是挣扎。

口中的滋味漫延开来,完颜旻便也知道了这内里的奥妙。为何灵犀难以抵抗?因为这胶质里头分明都是鱼香!



“好吃吧?”清笛眨眼,“这东西虽然是我特地配制给灵犀吃的,可是我们汉地却从汉朝就已经有了。《齐民要术》里就有记载。它不但是号称‘海八珍’之一的美食,且是补血养血、固肾培精的良药。”

“汉地曾有八十岁老朽,常年吃这个,还能喜有子嗣的;妇人怀子或者分娩前后,吃这个也好。”

“噗……”完颜旻一口好悬呛着。知道是人也能吃的好东西,固然放心了,可是一听那八十岁老朽还能有子嗣的说法,还是让少年本性儿里害羞了。

清笛没理完颜旻的小心思,依旧去逗弄灵犀,“灵犀乖,快来我掌心儿吃。我知道你一直恼我,怨我对你不友善;可是你却是我的恩人。在燕子城内你救了我,中元节那个晚上你又救了我的黑丫和妹子……纵然你不待见我,我却是还要用心与你结交的。”

“这回我来,就特地做了这好吃的东西给你。好啦你就别绷着了,吃了这好东西,我们便和好了吧!”

完颜旻坐在一边,笑意扩大。

都说女人如猫,果然如此。虽然灵犀在用力抗拒着,但是清笛的性子果然与灵犀很是相似,所以灵犀只是在做最后的顽抗,已是抵挡不了几刻了。

完颜旻的目光不由得静静落在清笛面上。之前一直无法明白,这个女子身上究竟有什么样的魔力,为什么每个到了她身畔的,无论是人,还是动物,都无法抵抗她的魅力,到终究总会乖乖地对她俯首帖耳了?

她若是行奸使滑的,又岂能骗过他去?所以她的这种魅力并非来自心机与伎俩,反倒可能是她真挚的用心——

便如同此时对灵犀,猫儿的防备心在动物里几乎是最重,可是她不急不恼,耐心地与灵犀说话;她说话的样子,仿佛从没将灵犀仅仅当成一只猫儿,而是将灵犀平等相待。

此时眼前说这话的不是一人一猫,而是两个平等的生灵。

完颜旻的心不由得“咯噔”一动。不由得想起之前清笛与他说过的那些话,说宋人与女真人之间的攻讦是因为不了解,说如果有机会平等相处定会开释了误会——那话里也深深烙印着“平等”二字。

她从不认为人类应该凌驾在动物之上,更不将宋人看得高过草原民族去……所以她身上才会有这样独特的光芒,让人不由得只想靠近。

完颜旻愣神儿思索的片刻,灵犀已经再无法抗拒那东西的诱.惑,终于似乎不情不愿、又极小心翼翼地靠近了清笛的掌心儿去 。仔细地闻了大半晌,继而抬头再望了一眼清笛的眼睛,确定她没有敌意,这才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猛地从清笛掌心叼走了一块东西,转身跑到一边去,“呜呜”叫着吞吐有声!

“呵……”清笛憨态笑开,拍着两手,“灵犀你慢些,我手里还有许多。这回特地在里头还加了肉糜,向来定然是猫儿最爱的。你若与我和好,我便将来总留给你吃!”

230、挽弓当强(④更)

晨光初放,二人一猫都累了。

灵犀吃光了清笛搁在兜囊里带给它吃的东西,此时正餍足地伸出粉红的小舌头来,舔着爪子上的肉垫儿,给自己洗脸。眯着猫眼,洗得极认真,这一刻的猫儿也卸去了全部的防卫,乖得咕噜噜地嗓子里打着温驯的响声。

“你都给它吃光了,它日后再跟我要,我到哪里去找?”完颜旻转头来望清笛。晨光从头顶枝叶间筛落下来,最初青蓝,渐渐蛋白,到后来有金红色暖亮而起,照亮清笛双颊。

这样近,又那样远。

“……你这回,能呆几天?”完颜旻终究小心翼翼问出来。

“就走了,不能久留。否则被人窥破了,会连累我身边的下人。”清笛没看向完颜旻,只拍着自己的腿,柔声呼唤灵犀,“来,到这儿来睡。”

猫儿吃饱了,又放下了防备,便困得一个劲儿眯眼睛。原本对清笛还是有点不情不愿地,清笛却也不客气,伸手拎住它后颈便给抓过来。猫儿跟其他动物一样,死穴都在后颈上,不管多凶悍的猫儿,你若抓住了它后颈,它便四肢都不能动,只能乖乖被你抓着。

清笛将灵犀搁在腿上,轻轻抓了抓它的额头。灵犀登时就酥软了,再强硬不起来,将头搁在清笛腿上,咕噜咕噜地喘着气儿,是再使不出凶蛮的劲儿来了。

完颜旻不由得轻轻攥紧了指尖儿,“你这就走了,若灵犀再跟我要起那吃的东西,我该怎么办?你就不能再多留几日?至少,也要让它不闹了再走。”

甚至还都廓不清自己的心,又如何能够明白说出自己究竟想要做什么?便只能借着猫儿来说话。真不知道,此时自己是不是也早已变作了一只猫儿,被她轻易驯服了,收起了尖牙利爪,只能温顺相依。

“你不必担心,我将这个教给你。若是灵犀想吃了,你也可以做给它。”清笛转头来轻瞥了他一眼,恬美一笑,“极简单,你一听便会。”

完颜旻只能闷闷转过头去。他想要的,哪里是什么学会这东西!

“它的名字有很多,对汉地的女子而言,它首用在闺房,乃为妆面。妆奁之上,它的名字叫‘呵胶’。”清笛刻意略去那少年的神色,只缓缓讲述,“汉地女儿额上眉间都喜花钿。这呵胶便是粘贴花钿之用。因为它呵气即融,故为‘呵胶’。黏力极好,若想除下又是简单,只需温水便可,不留印痕。”

“若以厨房用,那便又有另外的名字,或为‘鱼肚’,或为‘花胶’。”清笛轻轻抚摸灵犀头颈,拍着它睡觉,“实则它们原本是同样的来源。都是将鱼肚剖开,取了鱼鳔,熬煮成胶。晾干了备用。若为呵胶,便薄些,呵气即融;若为筵席用的花胶,便厚重些,用的时候以水煮了即可。”

完颜旻听得神往,不能不佩服中原人的食不厌精脍不厌细。“怪不得灵犀抗拒不得这东西,本就是鱼的内脏,猫儿自然最是爱吃。更何况你还加了肉糜进去,猫儿能抵抗才怪了。”

清笛转头过来,妙目流转,“沙场之上,你们男人想要战胜敌人,不是也要知道对方的软肋?与其蛮力浑打,不如先静下心来寻找对手的软肋,然后一击即中!”

完颜旻眸子里光芒疾闪!

清笛却笑着又垂下头去,“实则我说鱼鳔胶的事情与你听,也不光是为了逗弄灵犀玩儿。我在来的路上,见过你们女真人射落在地上的雕翎箭。雕翎箭很好,可惜却对付不了契丹骑兵的重甲,对么?反过来,你们女真人的装甲不足,反倒葬身在契丹人的弓箭之下。”

完颜旻皱眉,“契丹富庶,而我女真这多年一直受其盘剥,哪里有银子来购置甲胄!”

“不能购置甲胄,难道不能在弓箭上多想些法子么?”清笛唇边漾起轻笑,“比如让这弓箭能一举射穿了他们的甲胄……”

“如何做到!”完颜旻眸子一闪,“他们甲胄厚重,箭簇根本没有办法。怜姐姐,你有法子?”

清笛正色转头,凝着完颜旻的眼睛,“我不懂弓箭,但是我知道箭矢的强大与否却不仅仅在铁质箭簇与桦木箭杆上。那几片看似轻薄的羽毛,反倒有可能会是关键。”

“我见过你们女真人的箭,上头的羽毛都很好,几乎都是最好的金雕翎羽,可是却粘合不牢。试想在箭矢射出的途中,被风吹着,倘若翎羽粘连不牢而脱落,那么箭矢自然失了准头与力道。”

“制造弓箭的工匠想来用料也是相同,如果雕翎箭上的翎羽粘连不牢,那么制作角弓时,弓背的粘合恐怕也会不够牢靠——这样弓的力道有限,射出的雕翎箭又不能飞出极远去,那么这样的弓箭又如何能穿透契丹人的甲胄!”

“怜姐姐你的意思是,可以借助这鱼鳔胶?!”完颜旻自然也是聪颖,一下子便明白了清笛的用意!

“这鱼鳔胶在我中原,只是作为筵席食用,或者闺房妆面之用;我却想,它们如果用在弓箭上,是否效用更大?”清笛含笑颔首,“况且你女真住地本就多江河,女真人又是天生善于渔猎,捕鱼对你们来说最简单、鱼鳔的数量又极大,远比用牛骨熬煮胶质更为易得……”

“正是!”完颜旻几乎激动落下泪来,“

怜姐姐说的不错,我们的弓箭用料都有俭省,只因为牛骨熬胶,牛骨极是难得,所以舍不得多用。如果换用了鱼鳔胶,一切自然简单许多!女真江河里的鱼多得是,而且都只是食肉,鱼鳔都是弃之不用的,不知道能有什么用处;此时才明白,原来有次妙用!”

“胶若用得好,弓箭势必越发强力,那么便有可能射穿契丹人的铠甲!”

完颜旻激动之下向清笛跪倒,“多谢怜姐姐,你真是我女真人的大福星!”

231、一念一伤

这一夜,凤熙捱到天都放亮了才沉沉睡去。他与乌雅合计,两方台兵已经是将契丹二皇子的队伍给逼进鹿儿河套去。算时辰在天亮时分就将实现台围,届时利用鹿儿河中的淤泥,便能将二皇子的队伍一举歼灭!



耶律玄舜是想要建功而来的,所以他帐下的兵丁也是此番契丹来兵的最精锐部分,倘若击溃了他们,契丹人的锐气就会大大挫伤。凤熙已经暗自嘱咐了丁正松和窦如海,擒贼擒王,一定要生捕了二皇子如果能顺利括捉二呈子,那么他就有可能与契丹进行交换--怜儿便不必再留在草原上。

迷迷蒙蒙不知是睡了多久,梦里竟然又回到了当年的杭州。垂首一看,依日是黄袍少年,身上的袍服虽然高贵,可是手臂上却缠了绳子。

不光是他,所有那些曾经高贵的族人,全都被五花大绑着,按倒在城门内的路两旁。

胜者王候败者寇,宋室挥戈南下,终于彻底攻入了曾为他们最后的宫城杭州。他并不怨恨这场战争本身,他怨恨的是背信弃义的宋室。

当年赵匡胤刚刚陈桥驿兵变的时候,江南的各个小国均没看好这个新诞生的宋室,以为宋室不过也是江北诸国当中的一个小小过客,过些年就不知道又被谁给替代了,所以更不会有入主动递表称臣。

只有他的先祖看见了赵匡胤的雄才大略,力排众议,主动向宋室纳表称臣,对外称替宋室看守钱塘疆土 当赵宋的统一步伐开始在中原大地上踏响,他们吴越国得到了宋室的保证,绝不会受到攻伐。

甚至当赵宋与南唐最后决战的时候,南唐向吴越国求救,吴越国都宁愿背弃多年相邻的隋分,甚至主动发兵协助赵宋最终灭掉了南唐--却哪里能想到,赵宋在平定了江南诸国之后,调转马头来便向吴越国发动了进攻!

以为主动称臣可以换来吴越偏安,以为吴越王室只要吞下称臣的苦,便能保得合族性命--却终究全都被宋室欺骗。

少年的他宁死不肯跪倒尘埃,不肯向宋室的大将军俯首。 他可以承认失败,但是他绝不屈从于欺骗。

押送他的宋兵见他不肯跪,谁管他还是不是什么吴越国的皇孙,上脚就踹那时候的宋兵还没有后来那般无用,在平定中原各小国的时候,宋兵还是相当强悍,只可惜后来与契丹对战便不中用了。

那宋兵一脚就将他踹到在地,凤熙又哪里肯服,拼了蛮力想要再站起来 就在他与那宋兵的争执里,城门处忽然铜锣筛响,伴随着乐班的奏乐,一大队人骑马而来。

为首的是一位将官,金盔金甲,于阳光之下高大威武如神人。想来那便是大将军袁承道,怨不得能有这样的排场。大将军倒也罢了,可是他的身边竟然另有一匹小马,马上像模像样儿地端坐着个小姑娘。

小姑娘还未放开身量,穿着大红的裙子,面上罩着同样大红的面纱。虽然看不清头脸,却能隔着面纱望见她那一双清泓般的眸子。透过马蹄尘烟攘攘人声,她的眼睛就那么静静地落在他面上,看得他的心一静,却又一凛。

看大将军来了,那看押他的宋兵越发卖力,恨不得直接将他强按倒在地上。高高坐在马上的宋军将领都冷漠地望着这一切,仿佛觉得他的抗争那么欠揍。

凤熙体验到从未有过的绝望。他就像被老虎踏住的黄羊,所有的挣扎都将徒劳,甚至在老虎的眼睛里只能成为屠杀的前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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