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如此循环不息,最后变得越来越多,直至无法控制的局面。
“没有办法解救吗?”
“本来有的,只可惜师傅不在,而本王不知道解救的办法。”
“东方烈。”她同情万分地看着他。
虽然他的人很差劲,平时装酷,说话不多,腹黑坏脾气,动不动喜欢控制她的行动自由。
☆、身中剧毒【07】
虽然他的人很差劲,平时装酷,说话不多,腹黑坏脾气,动不动喜欢控制她的行动自由。
但是他毕竟是一个她认识且共过患难的人,他再不好,她都不想他变成那些恶狼。
每个月圆之夜跑出来吃人。
“你听本王说,本王不想变成那个样子。”他的自尊,他的高贵不允许他沦为笑柄,所以:“本王会在黎明前亲手了结自己的生命。”
他说得轻巧而简单,就像在说别人的样子。
完全不像在谈论自己的生死,应该有的激昂和痛苦。
她摇摇头,瞪着大眼睛,活像见鬼一样看着他:“不,不要,你不可以……。”
“你听清楚。”他一把抓住她的双臂,让她正视着他的眼睛,他是那般的斩钉截铁,脸无惧色:“这里是本王师傅的地方,他可能出去采药或者回到城里的府上,不过他每隔三天都会来这里一次。”
在这里有他采摘的大批珍贵药材,还有他饲养的白鸽,它们都需要他的打理。
他不可能离开得太久。
“你把事情跟他说,他看到本王身上的伤,自然明白发生什么事情,他不会为难你的,你不用怕。”说着,他依依不舍地抚上她的脸颊,为什么之前不觉得她长得令他如此牵挂?
“你背上的伤应该不难医治的,你会没事的。”他想了想,希望自己没有遗留下任何事情:“这泉水有治疗伤口的作用,用药材长年累月浸泡着的,多泡会对你的身体有好处,还有……还有你不要走出这屋子。”
现在他最害怕就是她不听话,她总是不听从他的说话。
“虽然豺狼平时在魔幻森林里活动,只有在月圆之夜才会吃人,但是为了安全起见,你暂时不要单独出去,等师傅回来,他把你的伤治好后,他会陪你回皇子府里的。”
最后……,最后就是她想要的东西。
这般听着他交待身后事,她的眼睛泛痛起来,眼泪不争气滑落。
如果不是她任性跑出皇子府,如果不是她不听他的说话,他不会为了救她而遇险。
他受伤,她难辞其咎。
他要死,她罪大恶极。
“是我对不起你,东方烈,是我不好,我应该听你的说话,乖乖地呆在家里。”
是她不好,一切都是她不好。
现在他要死了,他不旦止不怪责她,反正为她想好以后的后路。
她宁愿他骂她,宁愿他打她,甚至把她掐死,总好过让她的良心不得好过。
她哭得梨花带雨,他心绞难过,把她抱进怀内,紧紧地抱着,内心有说不出的复杂。
这是从未有过的。
或许人将死,他变得感性仁慈,忽然觉得所有的一切如此不舍。
不舍得离开她。
他抱着她,两个人身上的衣服都湿透了,紧贴在身上,他清楚感觉到她的柔软和丰满。
闻着她身上阵阵的香味,一股从未有过的陌生浪潮袭向他,几乎把他湮没掉。
他连忙推开她,想起仍没有交待的事情:“你不是想要紫莺骨的。”
☆、我喜欢你【01】
他抱着她,两个人身上的衣服都湿透了,紧贴在身上,他清楚感觉到她的柔软和丰满。
闻着她身上阵阵的香味,一股从未有过的陌生浪潮袭向他,几乎把他湮没掉。
他连忙推开她,想起仍没有交待的事情:“你不是想要紫莺骨的,其实本王并没有把所有的紫莺骨烧毁。”
原本计划用紫莺骨令她就范,当年在烧毁紫莺儿时,他为她留一手准备。
他知道她性格倔强顽固,不达目的不罢休的,同时亦是一个不容易归顺的人。
所以只要他手上有紫莺骨,他就可以控制着她。
她难以置信地看着他,想不到在此时此刻听到这个天大的好消息:“你说什么?是真的吗?”
“你记不记得你来时那个湖?那个湖处于魔幻森林的中央,而在湖的北面数公里有一座山,山上面开满紫莺骨。”
听着他的说话,她惊讶得说不出话来。
“你回到皇子府后,让你的贴身侍婢小梅带你去就行。”
“可是她说全部的花都没了。”
“你只要让她带你去哪里,没有人知道上面还有毒花,嗯……还要带上几个懂得攀石的能人,让他们帮你把花采下来就行。”
因为那座山地处险要,没有上落山的路,峭壁之上不长花草,光脱脱的。
全是岩石,一般的人很难上山,只有武功高强的人,才能够上山。
因为练功的关系,师傅要求他以峭壁为练习轻功的地方。
他在那里上上下下无数次,直至将轻功练得炉火纯青,故此山上的环境,他十分熟悉。
上面长满紫莺骨,而且从上面张望下来,可以一览荆岭国和其他的国家。
“为什么?为什么要告诉我这些?”她看着他,视线变得模糊。
不知道是温泉的蒸气,还是她沾满泪光的双眸,她觉得他不像平时的他。
“因为希望你会开心。”
他的说话脱口而出,不旦止她听得惊讶,他自己也觉得惊讶万分。
因为想她开心……。
因为他用十年的时间在等她回来。
因为这十年来,她和他初遇的每一刻,总是回响在他的脑海里。
————————————————————————————
题外话:其实维维喜欢写校园文的,不过校园文在腾讯实在不景气,很多亲喜欢看现代总裁文,喜欢男主虐女主,现在流行穿越废柴草包之类的女强文,可以说腾讯读者处于偏食的状态,所以很多校园文发一本扑一本,作者的写作动力只要来自读者,眼见辛苦写的文没什么人看,也就失去了创作的原动力,于是写校园文的作者用转用马甲写总裁文,毕竟大家都要吃饭的嘛。说这么多只想说读者对作者来说真的很重要,没有你们就没有我们,所以如果你是喜欢某个作者的,看她的文时不要吝啬你的留言和登陆看文,不登陆看书,你看过的章节不显示点击,亲们那么聪明,应该懂维维在说什么吧,不说了,咱看书吧。
☆、我喜欢你【02】
他的说话脱口而出,不旦止她听得惊讶,他自己也觉得惊讶万分。
因为想她开心……。
因为他用十年的时间在等她回来。
因为这十年来,她和他初遇的每一刻,总是回响在他的脑海里。
因为她已经深深地刻在他的脑海里,想要忘记她都不行。
因为她是如此独特迷人,他费尽心机想要得到她。
不只是为了她的功夫和身份,还为了她已经攻陷他冷漠的心。
在不知不觉中,在漫漫的十年间,在他不设防的心中埋下情根。
自幼听从师傅的教悔,克己洁身自爱,从不谈及儿女私事,他年少懵懂,不懂情为何物。
更加不明白为何他总是梦见她,为何每一天前往森林的湖里看一看,然后带着失落的心情回府。
所有所有的一切,他对她的牵挂和思念,随着他的成长刻入骨髓中。
直至生死关头,离别之时,他突然明白过来。
他对她的感情,朝朝暮暮的,便是喜欢。
他喜欢她。
因为喜欢,他希望她安好快乐。
他突然明白自己的心,由惊讶慢慢转变为微笑,就这般痴痴地看着她。
十年来,他成长了很多,而她却丝毫不变。
她似乎在等着他长大,长大成一个跟她相配的男子。
如此两个人,同样的年龄,男才女貌,本应天作之合。
岂料待他明白的时候,却是他生命终结之时。
命运如此捉弄人。
“因为本王喜欢你!”
他展开双手,把呆若木鸡的方筝儿搂进怀内,手臂收紧,再收紧,悲痛欲绝。
只希望这一刻化作永恒。
她就这般被他强抱着,不懂得挣扎,亦不懂得作出反应。
他说他想她开心,他说他喜欢她,这两句轻飘飘的说话,像两枚深水炸弹扔进她平静的心湖,瞬间激起千层的巨浪。
一浪盖过一浪,波涛汹涌的巨浪,将她拍打得支离破碎。
他喜欢她!
他喜欢她!!
他喜欢她!!!
脑海里不断地重复着这么一句话,一声比一声响亮,一声比一声狠掷她的心灵。
怎么可以?怎么可能?
他是几千年前的古人,她是几千年后的现代人。
他们是不同世界的人,怎么可以喜欢上?
“不,不可能的……。”她的意志开始清醒过来,机械式地摇头否认。
他们只是认识两天的,加上小时候的匆匆一瞥,他们最多就是认识三天。
没有可能会喜欢上的,他骗她,他肯定在骗她。
喜欢一个人,需要很长很长的时间,慢慢地深入了解,清楚对方的性格和本性,才知道是不是喜欢对方的。
他们相识的三天里,他们分岐不断,争吵不断,甚至他打过她。
他不可能喜欢她的。
“本王用了十年来等你,怎么会不可能?”他蹙起浓眉,不明白她为何在否认他:“每一天,同一个时辰在湖边等你。”
不论晴天阴天雨天,他每天在同一个时辰。
在初遇她的那个时辰,天天守候着她。
每天带着希望而去,再抱着失望而回。
“难道这十年来,你从来没有想过本王吗?”他几乎每天都在想她。
☆、我喜欢你【03】
不论晴天阴天雨天,他每天在同一个时辰。
在初遇她的那个时辰,天天守候着她。
每天带着希望而去,再抱着失望而回。
“难道这十年来,你从来没有想过本王吗?”他几乎每天都在想她。
想她狼狈不堪的样子,想她一丝不挂的样子,想她嚣张跋扈的样子。
她说过的每一句话,他记挂在心头上。
甚至连父皇的赐婚,他都当众拒绝,在那个时候他只想着她。
以前不明白为什么,现在他终于明白了。
在即将死去前,终于明白他所思为何,所想又是为何。
因为他喜欢她,悄无声色地喜欢了十年。
“我……。”她哑然。
他的十年只是等于她的十天。
当然在她的十天里,她同样每天想着他,不过附带着咀咒他。
咒骂他是不懂人情的小屁孩,咒骂他不借毯子一用,咒骂他不带她去找紫莺骨。
每天有的没有,她总能咀咒上几句。
同事取笑她裸luo体穿越时,她也能想起他的臭脸,继而嘀咕着咒骂他。
反正不是他,她不会如此狼狈难堪。
被一个小屁孩看了全相。
“你没有?”突然他的脸色变得铁青起来。
想不到自己日夜思念的人,却一刻都没有想过自己。
这是何等的耻辱和难堪。
“不,我有。”她泄气地抢回说话,想了想,又觉得不妥,但是他是将死之人,她怎么可以如此残忍,连好听的说话都不说?
毕竟他是为她而受伤,他是为她而死的。
“我有想起你,真的,我有。”她如实跟他说了,只是不敢说她想起他的时候,绝大多数是在咀咒他。
“筝儿!”他为之动容,再度把她紧紧抱着,喃喃细语:“筝儿,我的筝儿……。”
她犹豫半刻,伸出双手,同样紧紧地抱着他。
叹口气,心里想:哎,如此美男子就这般英年早逝,真是可惜啊!
好歹是高富帅,放在现代可迷死万千少女。
他温热颤抖的嘴唇落在她的脖子上,深深地吻住她。
像触电一样,她全身颤抖不止,心跳加速着。
感觉他的吻延着她的脖子吻过来,她的耳朵,她的脸颊,她的鼻子。
最后他捧着她的脸蛋,把它印在她的嘴唇上。
自幼她在部队里长大,里面纪律严明,看着她长大的都是父母的同事,他们对她保护之极。
虽然她长得绝色迷人,却没有一个小伙子敢打她的主意。
因为打她的主意,总要先过三关斩六将,经过叔伯们的精挑细选。
往往他们总觉得这个不好那个也不好,而她本来就是大咧咧的女孩子。
平时除了跑任务外,就是躲在训练房里训练,对于男女之事,迟钝得很。
唯独是狄毅,他出类拨萃,深得长辈的喜欢。
似有似无的,大家总在她面前说他的好话,于是久而久之,她注意上他了。
看着看着觉得挺顺眼的,看着看着就喜欢上他了。
所以她觉得喜欢一个,是需要历经时间的考验,不是单凭外表和短暂的相处,说喜欢就喜欢的。
几天前,狄毅跑去跟她表白,她激动得不得了。
“没有办法解救吗?”
“本来有的,只可惜师傅不在,而本王不知道解救的办法。”
“东方烈。”她同情万分地看着他。
虽然他的人很差劲,平时装酷,说话不多,腹黑坏脾气,动不动喜欢控制她的行动自由。
☆、身中剧毒【07】
虽然他的人很差劲,平时装酷,说话不多,腹黑坏脾气,动不动喜欢控制她的行动自由。
但是他毕竟是一个她认识且共过患难的人,他再不好,她都不想他变成那些恶狼。
每个月圆之夜跑出来吃人。
“你听本王说,本王不想变成那个样子。”他的自尊,他的高贵不允许他沦为笑柄,所以:“本王会在黎明前亲手了结自己的生命。”
他说得轻巧而简单,就像在说别人的样子。
完全不像在谈论自己的生死,应该有的激昂和痛苦。
她摇摇头,瞪着大眼睛,活像见鬼一样看着他:“不,不要,你不可以……。”
“你听清楚。”他一把抓住她的双臂,让她正视着他的眼睛,他是那般的斩钉截铁,脸无惧色:“这里是本王师傅的地方,他可能出去采药或者回到城里的府上,不过他每隔三天都会来这里一次。”
在这里有他采摘的大批珍贵药材,还有他饲养的白鸽,它们都需要他的打理。
他不可能离开得太久。
“你把事情跟他说,他看到本王身上的伤,自然明白发生什么事情,他不会为难你的,你不用怕。”说着,他依依不舍地抚上她的脸颊,为什么之前不觉得她长得令他如此牵挂?
“你背上的伤应该不难医治的,你会没事的。”他想了想,希望自己没有遗留下任何事情:“这泉水有治疗伤口的作用,用药材长年累月浸泡着的,多泡会对你的身体有好处,还有……还有你不要走出这屋子。”
现在他最害怕就是她不听话,她总是不听从他的说话。
“虽然豺狼平时在魔幻森林里活动,只有在月圆之夜才会吃人,但是为了安全起见,你暂时不要单独出去,等师傅回来,他把你的伤治好后,他会陪你回皇子府里的。”
最后……,最后就是她想要的东西。
这般听着他交待身后事,她的眼睛泛痛起来,眼泪不争气滑落。
如果不是她任性跑出皇子府,如果不是她不听他的说话,他不会为了救她而遇险。
他受伤,她难辞其咎。
他要死,她罪大恶极。
“是我对不起你,东方烈,是我不好,我应该听你的说话,乖乖地呆在家里。”
是她不好,一切都是她不好。
现在他要死了,他不旦止不怪责她,反正为她想好以后的后路。
她宁愿他骂她,宁愿他打她,甚至把她掐死,总好过让她的良心不得好过。
她哭得梨花带雨,他心绞难过,把她抱进怀内,紧紧地抱着,内心有说不出的复杂。
这是从未有过的。
或许人将死,他变得感性仁慈,忽然觉得所有的一切如此不舍。
不舍得离开她。
他抱着她,两个人身上的衣服都湿透了,紧贴在身上,他清楚感觉到她的柔软和丰满。
闻着她身上阵阵的香味,一股从未有过的陌生浪潮袭向他,几乎把他湮没掉。
他连忙推开她,想起仍没有交待的事情:“你不是想要紫莺骨的。”
☆、我喜欢你【01】
他抱着她,两个人身上的衣服都湿透了,紧贴在身上,他清楚感觉到她的柔软和丰满。
闻着她身上阵阵的香味,一股从未有过的陌生浪潮袭向他,几乎把他湮没掉。
他连忙推开她,想起仍没有交待的事情:“你不是想要紫莺骨的,其实本王并没有把所有的紫莺骨烧毁。”
原本计划用紫莺骨令她就范,当年在烧毁紫莺儿时,他为她留一手准备。
他知道她性格倔强顽固,不达目的不罢休的,同时亦是一个不容易归顺的人。
所以只要他手上有紫莺骨,他就可以控制着她。
她难以置信地看着他,想不到在此时此刻听到这个天大的好消息:“你说什么?是真的吗?”
“你记不记得你来时那个湖?那个湖处于魔幻森林的中央,而在湖的北面数公里有一座山,山上面开满紫莺骨。”
听着他的说话,她惊讶得说不出话来。
“你回到皇子府后,让你的贴身侍婢小梅带你去就行。”
“可是她说全部的花都没了。”
“你只要让她带你去哪里,没有人知道上面还有毒花,嗯……还要带上几个懂得攀石的能人,让他们帮你把花采下来就行。”
因为那座山地处险要,没有上落山的路,峭壁之上不长花草,光脱脱的。
全是岩石,一般的人很难上山,只有武功高强的人,才能够上山。
因为练功的关系,师傅要求他以峭壁为练习轻功的地方。
他在那里上上下下无数次,直至将轻功练得炉火纯青,故此山上的环境,他十分熟悉。
上面长满紫莺骨,而且从上面张望下来,可以一览荆岭国和其他的国家。
“为什么?为什么要告诉我这些?”她看着他,视线变得模糊。
不知道是温泉的蒸气,还是她沾满泪光的双眸,她觉得他不像平时的他。
“因为希望你会开心。”
他的说话脱口而出,不旦止她听得惊讶,他自己也觉得惊讶万分。
因为想她开心……。
因为他用十年的时间在等她回来。
因为这十年来,她和他初遇的每一刻,总是回响在他的脑海里。
————————————————————————————
题外话:其实维维喜欢写校园文的,不过校园文在腾讯实在不景气,很多亲喜欢看现代总裁文,喜欢男主虐女主,现在流行穿越废柴草包之类的女强文,可以说腾讯读者处于偏食的状态,所以很多校园文发一本扑一本,作者的写作动力只要来自读者,眼见辛苦写的文没什么人看,也就失去了创作的原动力,于是写校园文的作者用转用马甲写总裁文,毕竟大家都要吃饭的嘛。说这么多只想说读者对作者来说真的很重要,没有你们就没有我们,所以如果你是喜欢某个作者的,看她的文时不要吝啬你的留言和登陆看文,不登陆看书,你看过的章节不显示点击,亲们那么聪明,应该懂维维在说什么吧,不说了,咱看书吧。
☆、我喜欢你【02】
他的说话脱口而出,不旦止她听得惊讶,他自己也觉得惊讶万分。
因为想她开心……。
因为他用十年的时间在等她回来。
因为这十年来,她和他初遇的每一刻,总是回响在他的脑海里。
因为她已经深深地刻在他的脑海里,想要忘记她都不行。
因为她是如此独特迷人,他费尽心机想要得到她。
不只是为了她的功夫和身份,还为了她已经攻陷他冷漠的心。
在不知不觉中,在漫漫的十年间,在他不设防的心中埋下情根。
自幼听从师傅的教悔,克己洁身自爱,从不谈及儿女私事,他年少懵懂,不懂情为何物。
更加不明白为何他总是梦见她,为何每一天前往森林的湖里看一看,然后带着失落的心情回府。
所有所有的一切,他对她的牵挂和思念,随着他的成长刻入骨髓中。
直至生死关头,离别之时,他突然明白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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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对她的感情,朝朝暮暮的,便是喜欢。
他喜欢她。
因为喜欢,他希望她安好快乐。
他突然明白自己的心,由惊讶慢慢转变为微笑,就这般痴痴地看着她。
十年来,他成长了很多,而她却丝毫不变。
她似乎在等着他长大,长大成一个跟她相配的男子。
如此两个人,同样的年龄,男才女貌,本应天作之合。
岂料待他明白的时候,却是他生命终结之时。
命运如此捉弄人。
“因为本王喜欢你!”
他展开双手,把呆若木鸡的方筝儿搂进怀内,手臂收紧,再收紧,悲痛欲绝。
只希望这一刻化作永恒。
她就这般被他强抱着,不懂得挣扎,亦不懂得作出反应。
他说他想她开心,他说他喜欢她,这两句轻飘飘的说话,像两枚深水炸弹扔进她平静的心湖,瞬间激起千层的巨浪。
一浪盖过一浪,波涛汹涌的巨浪,将她拍打得支离破碎。
他喜欢她!
他喜欢她!!
他喜欢她!!!
脑海里不断地重复着这么一句话,一声比一声响亮,一声比一声狠掷她的心灵。
怎么可以?怎么可能?
他是几千年前的古人,她是几千年后的现代人。
他们是不同世界的人,怎么可以喜欢上?
“不,不可能的……。”她的意志开始清醒过来,机械式地摇头否认。
他们只是认识两天的,加上小时候的匆匆一瞥,他们最多就是认识三天。
没有可能会喜欢上的,他骗她,他肯定在骗她。
喜欢一个人,需要很长很长的时间,慢慢地深入了解,清楚对方的性格和本性,才知道是不是喜欢对方的。
他们相识的三天里,他们分岐不断,争吵不断,甚至他打过她。
他不可能喜欢她的。
“本王用了十年来等你,怎么会不可能?”他蹙起浓眉,不明白她为何在否认他:“每一天,同一个时辰在湖边等你。”
不论晴天阴天雨天,他每天在同一个时辰。
在初遇她的那个时辰,天天守候着她。
每天带着希望而去,再抱着失望而回。
“难道这十年来,你从来没有想过本王吗?”他几乎每天都在想她。
☆、我喜欢你【03】
不论晴天阴天雨天,他每天在同一个时辰。
在初遇她的那个时辰,天天守候着她。
每天带着希望而去,再抱着失望而回。
“难道这十年来,你从来没有想过本王吗?”他几乎每天都在想她。
想她狼狈不堪的样子,想她一丝不挂的样子,想她嚣张跋扈的样子。
她说过的每一句话,他记挂在心头上。
甚至连父皇的赐婚,他都当众拒绝,在那个时候他只想着她。
以前不明白为什么,现在他终于明白了。
在即将死去前,终于明白他所思为何,所想又是为何。
因为他喜欢她,悄无声色地喜欢了十年。
“我……。”她哑然。
他的十年只是等于她的十天。
当然在她的十天里,她同样每天想着他,不过附带着咀咒他。
咒骂他是不懂人情的小屁孩,咒骂他不借毯子一用,咒骂他不带她去找紫莺骨。
每天有的没有,她总能咀咒上几句。
同事取笑她裸luo体穿越时,她也能想起他的臭脸,继而嘀咕着咒骂他。
反正不是他,她不会如此狼狈难堪。
被一个小屁孩看了全相。
“你没有?”突然他的脸色变得铁青起来。
想不到自己日夜思念的人,却一刻都没有想过自己。
这是何等的耻辱和难堪。
“不,我有。”她泄气地抢回说话,想了想,又觉得不妥,但是他是将死之人,她怎么可以如此残忍,连好听的说话都不说?
毕竟他是为她而受伤,他是为她而死的。
“我有想起你,真的,我有。”她如实跟他说了,只是不敢说她想起他的时候,绝大多数是在咀咒他。
“筝儿!”他为之动容,再度把她紧紧抱着,喃喃细语:“筝儿,我的筝儿……。”
她犹豫半刻,伸出双手,同样紧紧地抱着他。
叹口气,心里想:哎,如此美男子就这般英年早逝,真是可惜啊!
好歹是高富帅,放在现代可迷死万千少女。
他温热颤抖的嘴唇落在她的脖子上,深深地吻住她。
像触电一样,她全身颤抖不止,心跳加速着。
感觉他的吻延着她的脖子吻过来,她的耳朵,她的脸颊,她的鼻子。
最后他捧着她的脸蛋,把它印在她的嘴唇上。
自幼她在部队里长大,里面纪律严明,看着她长大的都是父母的同事,他们对她保护之极。
虽然她长得绝色迷人,却没有一个小伙子敢打她的主意。
因为打她的主意,总要先过三关斩六将,经过叔伯们的精挑细选。
往往他们总觉得这个不好那个也不好,而她本来就是大咧咧的女孩子。
平时除了跑任务外,就是躲在训练房里训练,对于男女之事,迟钝得很。
唯独是狄毅,他出类拨萃,深得长辈的喜欢。
似有似无的,大家总在她面前说他的好话,于是久而久之,她注意上他了。
看着看着觉得挺顺眼的,看着看着就喜欢上他了。
所以她觉得喜欢一个,是需要历经时间的考验,不是单凭外表和短暂的相处,说喜欢就喜欢的。
几天前,狄毅跑去跟她表白,她激动得不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