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红玉身子蹲了蹲,红玉眼尖的发现红袖穿的是一双红色的绣花鞋,而且和凤奴的那双有些相像,但是先前她穿的不是还是和她衣服一样的蓝色鞋子么。

凤奴掐了一下红玉的手,阻止了她要说出口的话,径自走过红玉身边,带起一阵微风。

纤舞楼闭门的十天中将整个楼的经营方式和格局都改变了,现在最前面的厅堂是接客用的,那里有大堂有雅间,后面一个小院子是个楼里的姑娘和其他人自己的私人住处,在后面便是这个依水而建的水榭,是凤奴一个人的住处。

这里并不像一般姑娘家的摆设,一进水榭,看到的就是一个甚至占了半面墙的大衣柜,另一半没有被衣柜占到的墙竟然被放了一面及地的铜镜。临水的一方一高一矮横拉了两根长长的栏杆,低的一根只在腰腹处,高的一根踮着脚才能够得到,栏杆对面的墙边摆放了一张床。

凤奴进门,直接就进去打开衣柜了,果然看到里面乱糟糟的,挑了挑眉,露出一个果然如此的表情,在衣柜角落处翻到自己需要的那件衣服拿出来扔到床上,对红袖道:“我已经跟四娘说过了,以后你就和抱琴姐她们一行一起接客吧。”

红袖一愣,眼里先是闪过惊喜,随后微蹙着眉,赶紧道错:“是不是我哪里做的不好,姑娘嫌弃我了,所以要赶我走?姑娘你说我哪里做的不好,我改我改。”

凤奴笑容不变:“不是你前个儿说想要在前面接客么,现如今我跟四娘说过了,你就跟抱琴六个老资格一起,既遂了你的心意了,也对得起你我主仆一场。”

红袖低垂着眉,一个劲的道歉,凤奴有些不耐烦了:“你在我身边一年多,我也大致知道你的性格,你在我身边这么久,我身上的本事没学个十成也学了七八成了,在前面唱歌跳舞的可不是就能发挥你最大的优势了么,而且我已经给四娘说过,四娘也答应了,总不好反悔。”

红袖咬唇:“但是,我并没有什么准备……明天照常开业,我的胭脂水粉衣服首饰什么的都没有准备好。”

凤奴笑中带着几分嘲讽:“我衣柜里的那些衣服你也知道我没穿过几次,好些衣服都是没上身的,还有那些朱钗,我也用的少,你全都拿去吧。”

红袖惊喜的看着凤奴,生怕她反悔了似的,连连点头:“谢谢姑娘,谢谢姑娘。”说着便老实不客气的去拿那些衣服朱钗了。

“那根蝴蝶金簪子留着,其他的簪子也都拿去吧。”凤奴说了一声,又对红玉道,“东西有些多,红玉你帮红袖拿到她房间里去,赶紧收拾好了都到前面儿去,大概晚饭都准备好了就等我们几个了。”

红玉虽然不情不愿,但是既然是自家姑娘吩咐下来的事情,自然只有答应了。

看着那两个身影渐渐走远,凤奴捏着那支蝴蝶金簪子,长长的吐出一口浊气:“所以我就最喜欢真小人嘛。”

放下簪子,换上轻便的衣裳,长发编成一条麻花辫垂在脑后,最后看了眼空空如也的衣柜,明儿个该去置备新衣裳了。



☆、暗潮

厨娘早已经将吃食做好了,一桌子几十号人全部围坐在一起,好不热闹。众人看到凤奴下来的时候,都纷纷起身招呼。

弄玉端着一盘子莲藕走过来,凤奴一挑眉,将袖子里的簪子趁她不注意的时候一下子给他插上。

弄玉双眼一亮,放下菜,摸着头上多出来的东西,摸到那两只惟妙惟肖的蝴蝶的时候,双眼更亮了,黏在凤奴身上一口一个“好姐姐”的叫着。

众人纷纷落座,弄玉就坐在凤奴身边,笑嘻嘻的,可见是真的高兴了。

其他人见怪不怪,可见这两人的互动已经不是一次两次了。

苏四娘无奈:“这群丫头,凤奴你就是对人大方,这簪子我记得差不多一百两银子吧,既然买了自己又不用,当初又何必买呢。”

弄玉不赞同道:“四娘,这就是你的不对了,怎么叫做浪费呢,凤奴的眼光那叫一个好,买回来的东西楼里的哪个姑娘不喜欢,凤奴人又大方,既然自己不用,给我们这些姐妹用,这些东西也是用得其所了,凤奴姐姐天生丽质,不用这些金银首饰的打扮也很漂亮了,用她买的这些将其他姐妹打扮的漂漂亮亮的,我们也高兴,客人看着也舒心,楼里的生意不是就越来越好了。这有怎么算的上是浪费呢。”

苏四娘被她绕的晕晕乎乎的,最后只得无奈道:“你这鬼灵精,就数你的歪理最多。”

其他姑娘们被逗得纷纷一笑。

“哎……那不是凤奴你身边儿的红袖么?”谢书看着楼梯上穿着红衣下来的人问。

楼里的丫鬟一共分为两种,一种是在前厅招呼客人的丫鬟,这种丫鬟不伺候姑娘,只需要在楼里开门迎客的时候穿一样的衣裳。另外一种便是专门伺候楼里当红的姑娘,这样的丫鬟,跟在姑娘身边做些杂事跑跑腿,一般都是穿着一样的衣裳。这样的丫鬟,凤奴身边便有两个,一个红玉一个红袖。

楼里总共也就这么几十号人,大家相处的也很好。凤奴舞跳得好,为人又大方,大家都比较喜欢她,她身边的两个丫鬟,红玉有时候傻乎乎的,红袖有些小聪明,大家也都相熟,说不出喜欢还是不喜欢。

此时谢书就看到红袖穿着一身大红色的衣裳走下来,远远看去,和凤奴倒有几分相似。

红袖穿着一身大红色的罗裙,头上金钗也戴了两三根,在一众穿的随性的姑娘当中显得突兀。

凤奴一挑眉,今天晚上吃饭,又没有客人,也算是为她得了个桥主的名头而庆祝,大家也都懒散的打扮着,天气又热,姑娘们多是穿的抹胸裙子外罩轻纱,图个舒爽,就红袖一个人穿着正式。

姑娘们都面面相觑,有些摸不着头脑,苏四娘倒是看出了些端倪,心下一叹,起身拉着红袖坐在自己身边:“今儿个凤奴跟我说过了,红袖以后就和抱琴她们一起接客,琴棋书画玉箫加上个袖,正好八个人。”

红袖拉了拉四娘的衣袖,示意自己有话要说。

“怎么?”苏四娘果真停了下来。

红袖露出一抹羞怯的笑:“四娘,我想改个名儿。”

苏四娘眉头一跳,第一个朝着凤奴看去。红袖是她身边的丫鬟,她也从没亏待过红袖。甚至连红袖这个名字也是当初凤奴给取的,明明挺好的一个名字,现在却提出要换,当下几个不喜欢红袖的心底下都暗骂她忘恩负义。

凤奴盈盈一笑:“红袖说的也是,以后就是姑娘了,重新起个名字也好,琴棋书画玉箫袖的听起来也有些拗口,依我看不如……琴棋书画玉箫锦,就改成红锦好不好?”

“谢谢姑娘赐名。”红袖低垂着头道。

弄玉看看凤奴再看看红袖,就看到她一张脸红彤彤的,不知道是真的害羞的还是被气的。心下有些想笑,想要摆脱个做丫鬟的命,想重新换个名儿……结果小妖精还是被大魔王给收了。

解决了这一茬事,苏四娘问:“那凤奴你身边就只有红玉一个丫鬟了,要不要再添个丫鬟?”

凤奴点了点头:“厨房里不是有个臭丫头么,我就要那个。”

“这……”苏四娘有些为难。

那个丫头是八九年前被苏四娘捡回来的,那时候那丫头不过还是一个襁褓里的婴儿,后来苏四娘便将她在楼里养着,年纪大一点的时候就让她在厨房里帮忙,也偷的左眼周围有一块硕大的黑色胎记,看起来很是渗人,因此大家都教她丑丫头。丑丫头虽然才八九岁,但是做的一手好菜,平时很少到前厅来。

前些日子,那根蝴蝶金簪子不知道怎么的丢在了后院里,被丑丫头捡到了,丫头和红玉比较熟,便将簪子给红玉,让她问问是谁家的姑娘丢的,红玉一眼就看出是凤奴丢的,还奇怪簪子怎么会丢在后院厨房的院子呢。也正是那时候,弄玉正经过看到了这支精美的蝴蝶簪子,一个劲的找凤奴讨,今天才终于要到手了。

苏四娘为难,那丫头虽然沉稳,但是毕竟脸上有缺陷,难道不会吓到客人么。

红锦的脸色也不自然,

凤奴道:“四娘你尽管放心,你想到了我的我自然也是想到了。我有我的打算,你只管问问那丫头,愿不愿意跟在我身边就是了。”

苏四娘只得应下来:“一会儿我亲自去问问她,大家先吃饭吧,饭菜都凉了。”说罢,举起酒杯道,“咱们准备了两三年了,今儿个终于成功了,这杯酒我敬你,凤奴,四娘第一个祝你取得了桥主之位,第二个谢谢你为我出了这些点子,今儿是个好日子,这第一仗就赢得如此漂亮,以后我们的日子也会越来越好的!”

凤奴嗔道:“谢我作甚,我还得谢你呢,要不是你当初收留我,我现在还不知道是个什么光景,若说楼里的改变,那也得你相信我才能改变得起来啊,我可什么都没做,全靠你养着,明儿还想去买些布料做些新衣裳,我可没钱了,还是得找你要。”

说着双手伸在四娘身前,装作要钱的模样,逗得大家哈哈大笑。

大家一起欢欢喜喜的吃完了饭,各个喝得醉醺醺的,就剩下凤奴一个还清醒着,忙招呼着丫鬟们送各自的姑娘回去休息。自己也慢吞吞的和红玉慢慢朝水榭走去。

楼里的作息都是昼伏夜出的,凤奴也跟着习惯了,此时还没到子时,一点睡意都无。

凤奴和红玉主仆两说着闲话:“你不羡慕红锦么,她现在也能在前面接客,将来认识的人也多,赚的银子也多,说不定遇到个真心人,还能为她赎身了,将来过上富贵的好日子呢。”

红玉摇头:“我从小就笨,别的我也不会,好听的话我也不会说,更不像其他姑娘一样会唱歌跳舞,而且我也觉得自己踏踏实实的走着要踏实些,我很喜欢姑娘,姑娘又大方,每次给我的赏钱也不少,我已经很满足了。”

凤奴笑容浅浅:“我就知道你会这么说。”

红玉吐吐舌头:“我是傻丫头么。”想了想又道,“姑娘是真的想要丑丫头做丫鬟?”

凤奴道:“她而且做事又沉稳,年纪也不大,也不怎么贪财,跟你一样脚踏实地的,我最喜欢你们这样的丫头了。”

“姑娘不嫌丫头脸上的那块胎记么?”红玉问。

凤奴道:“遮住就是了……你知道么,我八九岁的时候也跟她差不多。”

“跟丑丫头?”红玉惊讶。

凤奴大概是喝了几盅酒,酒劲上来了:“可不是么,我娘当年是南郡的一家青楼里面的头牌,但是后来据说是喜欢上了一个男人,大概那个就是我父亲吧,后来那个男人不知所踪,我娘也一意孤行生下了我,我四五岁的时候还跟她一起住在那青楼,后来我娘病死了,老鸨把我扔在后院做事,打算等我长大了接客的,但是我也知道青楼妓院不是个好姑娘应该呆的地方,我也不想走我娘的老路,于是带着我娘留给我的一点财产,连夜跑了。当时也不过才七八岁,一路上什么样的苦都吃过,好几次都被卖给人贩子,又被我给逃了,后来遇到一个十来岁的公子哥……”

说道这里停了下来,红玉问:“公子哥怎么了?”

凤奴趴在水榭的地上吩咐:“再去给我那点酒来。”

红玉不赞同道:“姑娘,你已经喝得够多了,喝多了对身体不好。”

凤奴摆摆手:“你也知道我也是千杯不醉嘛,丑丫头大概都收拾完了,你去把她一起叫来,姑娘今天心情好,赶紧来了,姑娘给你们讲故事,否则明儿个我就又忘了。”

红玉跺跺脚,赶紧小跑着走了,没一会儿就带着丑丫头来了,一人手上提着一壶酒。

丑丫头给凤奴倒了一杯,递到她手上,凤奴躺在地上笑着接过,迷迷糊糊的支着头:“刚刚讲到哪儿来了?”

红玉赶紧道:“讲到姑娘你遇到了一个公子哥。”

凤奴喝下酒偏着头仔细想了想,恍然大悟道:“哦,到那儿了……他是好人家的公子爷,出门被人贩子骗过去的,那一路上我就最喜欢他了,穿得好长得好对人也好,我就想啊,也许我娘当初喜欢上的那个男人小时候大概也是这样,斯斯文文的,然后我就觉得我肯定喜欢上他了。没事儿了就找他搭讪,甚至还异想天开的想等他长大了就娶我回家做正房……”

说着摇了摇空酒杯,丑丫头适时的添酒。凤奴笑嘻嘻的摸了一把她的脸,丑丫头脸一红,凤奴哈哈大笑,将杯中酒一饮而尽:“那时候还真是天不怕地不怕,后来我问他最讨厌什么啊,他就说,这辈子最讨厌妓女。我问他为什么啊,他说,他娘被他爹的小妾害死了,那个小妾就是个妓女。我想难怪了,就继续问,那要是妓女的女儿呢,他说一样的讨厌。我想我一辈子都望不了那样的神情,他就好像是看到了什么最恶心的东西一样,甚至连提到这两个字都不屑。”



☆、逛街

又是一杯酒下肚,凤奴继续道:“听完这番话我就决定讨厌他了,妓女虽然大多数人都觉得很下贱吧,但是那也是女儿家逼不得已的才沦落的,正经家的女儿家谁愿意做这些,但是即便我娘是妓女,她也把我养大,告诉我有一天即使是富贵了也不能看不起任何一个人。我娘可好了……”

丑丫头又给凤奴倒了杯酒,凤奴喝下:“他的家人把他连同当时一起的很多人都救出来了,然后他就让我跟他一起走,当时我就笑得可欢了,就告诉她我是妓女的女儿,然后他果然愣住了,也犹豫了,小孩子也是会被伤心的,当时我就有些难过,还有些心酸,后来我就一个人走了,继续一路漂漂泊泊,飘到了朝阳,在这里又住了两三年,这里的花街倒是很出名,后来看到四娘收留的都是些孤苦女儿家,就把我娘留给我的那些给了四娘一大半,再后来我就跟她商量着,改变一下纤舞楼,今天,可不就是契机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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