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醒了?醒了好。倒想看看丫头会出个什么表情呢!

鱼非鱼的脸,红红白白地变幻了几道。胸脯起起伏伏鼓动了好一会儿。最终,当一切归于平静后,她睁开了眼睛,完全一副不在状态中的假模假式:“弃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乱我心者,今日之日多烦忧。抽刀断水水更流,举杯消愁愁更愁。人生在世不称意,明朝散发弄扁舟。……”

就让别人的豪迈为她壮行,让别人的随性洒脱遮掩她的心虚吧!人生的意外,无处不在。这一战,给她的冲击着实不小。自己这副小身子骨儿,竟然潜藏着如斯强大的力量,第一次哎,居然就敢玩3P!尤其重要的是,那两位可都是有药物附体的,没折腾散了她,还真是个奇迹。

3P呀……太暴虐了,那死去活来的感受,强烈的叫人后怕,怕自己从此会沉沦于其中,无法自拔。

怪不得好多女人会幻想被强*暴,欲望啊,原来是个无底洞,等闲哪能填满?

也幸好是在这地洞里,不然,她的叫声岂不是满城皆闻?

太太太……放浪了……

伸手想捂脸,却没有成功。两个男人,一边一个把她制得死死地。

假咳了一声,道貌岸然地大义凛然道:“怎样,药性散了么?”

一边是很温和的“嗯”,一边却是饱含了情*欲的“没”。

她不由得一哆嗦,本能地就要蜷起身子。

大手揽住她的小腹,将她掰成虾子的弧度,一条大腿给抬了起来,一个熟悉的灼热梆梆地戳过来。

倒抽了口冷气,强挣着回头叫:“舞枫你!”

“怎么?”他态度跋扈,不见得比她好,“只承认医者的身份么?”

未作任何盘桓,他轻车熟路地挤入她湿滑逼仄的幽深。

深深地吸了口气,再睁开眼,她水雾蒙蒙的眼睛可怜兮兮地望向面前含春带露的人:“堇色……”

后面的猛然冲撞,使得她猝不及防扑向面前的人。她本能地探出手,自己也不清楚,这个动作意味着什么,是想推开那灼灼羞人的注视,还是想抓住一个可以拯救自己的依靠。

堇色未作退让,紧紧地趋过来,捧住她火热的小脸,细密地落下颤抖的吻痕。

他跟大将军一样,为她而病,这病,非她不能医。

……

西风入园林,花落满地金。

软瘫在舞枫胸前,鱼非鱼只剩下嘴巴还能活动了:“舞枫君真气人……跟你儿子一模一样,看着多正经的,其实,根本不是那么一回事。……”

轻揉着她的温软的胸乳,舞枫吻着她乌发,含糊地问:“你都知道了?”

“除非我是聋子。那小子叫得那么感人肺腑真情实意,就算是掉到十八层地狱里我都能听到。——他是老几?”

她已经给折腾得没有一星火气了,说出来的话都是白水。

“是二郎,最招人恨的那个。他给你惹麻烦了?”在子女一事上向来淡漠的舞枫,突然有些在意起那个孩子来,就因为他曾经跟她共处过。

“驯化?你们想把他驯化成什么样子?楷模还是样板?不听话说明有思想,为什么一定要按照成人的观念标准要求他?我瞧他倒是个有胆色的。小孩子家家的,不慌不忙,关键时候还有几分大智若愚的架势,挺不错的啊!”

“你说真的?”舞枫将信将疑,“他跟你说过,为什么会在这儿么?”

“你怎么当人爹爹的?别跟我说,你压根没打算倾尽全力寻找他。”鱼非鱼扁嘴,“听他的意思,是给抓来炼药的。幸好那帮贼人不知道他的身份,不然,有的你受的!”

“也幸好遇上了你。”舞枫回想起那些囚徒的惨死,不禁有些悬悬。试想,当时若是二郎没有跟在鱼非鱼身边,下场只怕会很惨。

“不是我的功劳。是我们的堇大医慧眼识珠发现了他。幸好他不像个孩子,要不然,早给我轰出去了。我从来就不喜欢小孩子,吵吵闹闹,吃喝拉撒睡,样样叫人操心。啥道理都听不进去,整个就是一四季豆——油盐不进。”

“不喜欢,往后让他们都离你远点儿。”

鱼非鱼给了他一拐肘:“还真是个狠心的爹啊!都说老婆是别人的好,孩子是自己的亲。你倒好!”

滑出两个人的包裹,她起身捡自己的衣服穿。重新地以指代梳整理头发。从发髻里抠出小药瓶的时候,她犹豫了一下,回头问堇色:“你的那一半呢?”

看到堇色作势要拆发髻,她赶紧制止了:“你收好,我不要!思前想后,我还是觉得这东西就是一把双刃剑。堇色你医术独步天下,切忌切忌,不到万不得已,你不要用这个。我真的怕它会像莺粟那样,一旦形成依赖,就再也无药可医了……”

把自己的那个小瓶子递给舞枫,嬉皮笑脸道:“喏,别说我没有诚意啊,这个,就当作给你的定情信物了。本来可以卖给别人赚大钱的。……平时死个人不算什么,但是战争中的伤亡却关乎一国的兴盛存亡。我也想过了,对于士兵们而言,能够从战场上捡回一条命,应该算是万幸吧?这东西可以让那‘万幸’变成可能。……

现下天下局势不稳,荒逸各部如同散沙,暂且可以不考虑其威胁性。其余三国,天阙最弱。而且除了三足鼎立,目前并不适合联合其一共抗第三方。因为最终的结果决不会是天下平分,只能落个兔死狗烹唇亡齿寒的结果。富国、强兵是制敌的关键。怎么富国我不懂,但是我可以很明确地告诉你,这个药可以维系你的军队的战斗力和生命力。……

上次给柴老伯采药的时候我就发现,天阙国到处生有这种原材料。至于如何提炼,堇色最清楚,也最有耐心。回头让他给列个明细出来,需要什么工具,你替他准备。我先说下,这个过程需要有物力人力财力的支持,别到时候说我坑你银子。……

以前冬月还想用这个药赚大钱,我怕匹夫无罪,怀壁其罪,硬是痛骂了他一顿。没想到他的想法竟然在今天变成现实。唉,那顿骂,他算是白挨了……也不知道他现在在哪儿,过得好不好?我当初就不应该犹豫,多花俩钱,给他弄个平民的户贴就好了。我当她是兄弟,可是别人呢?只会把他当作可以任意打杀的贱民。……

我现在只担心你,舞枫君。你受伤那会儿,我喂你吃过这青蒿素。我现在很担心你,是否对它产生了一定的依赖?这个问题,只有等你再次生病才能得到验证。你说你要是有个什么意外,我岂不是要陪葬才能赎罪?这么一来,堇色可就成鳏夫了。哎哟,真是越想越悲剧了!……”

后背贴上一具温和的身子,如春水一汪,缠绕她荇草一般的情怀。

“不会,我会守护良人和将军的。将军他不会有事的。”堇色*情真意笃。

鱼非鱼回眸媚笑,道:“连堇神医都这么说了,我还有什么好担心的?——我说,什么时辰了?我们要在这鬼地方待到何年何月啊?我想洗澡,我要出去,我要光明,我要解手!——”

……



☆、125舞枫的番外

舞枫的番外

真正对她产生占有欲,是在与她敦伦之后。

在此之前,我只把她当作责任。

君子一言,驷马难追。

在桂阁的时候,面对伏兵重重,她显得很害怕,两只手的指甲快要把我的手臂抠下一块肉来。

有些人害怕,会说不出话来。她害怕,却会用很大的声音很嚣张的话语来做缓冲。

早就听她介绍过自己的生活,知道她经历复杂、混乱,可是没想到她会喊出那样匪气十足的口号来。什么“同年同月同日死”,什么“青山绿水”,我当时的第一感觉就是:这丫头听讲唱听多了罢?

不过,我喜欢她的匪气,泼辣乐观,鼓舞人心。

以前,从没有女子跟我说过类似的“豪言壮语”,她虽是个孩子,但也是个女人。

借助她的奇怪身份,我没费多少精力便离开了桂阁,一个据说连苍蝇飞进去了都不会再飞出来的地方。

那是火凤国的另一个朝廷,那里的主人,是全天下都心知肚明的王朝的实际掌权人。

我更习惯称呼他为“隐帝”。

当时我还在惊奇,莫非她真的很特殊,竟然令澹台清寂如此轻易地放过了我?

显然,是我多想了。澹台清寂的功力,只怕比几年前更为精进。这个人是个很强的对手,一块难啃的骨头。他射出的那一箭,算计得分毫不差。我认为她身份特殊的想法遭到了否认。那一箭,澹台清寂竟是想要她与我“同甘共苦”。

澹台清寂的心,一向比我狠。关于这一点,我非常肯定。

我就不忍心让她受到牵连,因为她是女人,我是男人。男人生来就应该保护女人,保护母亲,保护一切的弱小。

我把她扳向一边。就是这珍贵的刹那时间,却让我失去了自救的良机。那一箭穿胸而过,几乎痛死。

我想当时我若是痛死,她必定也很难活下去。以她的柔弱,在夜里的荒郊野外很难不成为夜行者的大餐。

狼虫虎豹并不择人而食,她那一把小骨头,不够畜牲们塞牙缝的。

对付杂毛畜牲于我而言,如烹小鲜。可惜的是,那一箭伤得太重,我就算有满腔斗志,怎奈热血流失的太快,后继乏力。

她救了我一命。这件事,却直到很多年后,在她生出了我们的第一个孩子的时候,我才恍然大悟:我能决定他人的生死,她、不也一样可以做到?我既可以为这能力而骄傲,为什么她就不能?

很长的一段时间里,不承认对她有感情。是的,我既已允了她,必会对其一生担负起庇护之责。我想,就当我多了个女儿吧!以她的性子,实在不像个为人妇的模样,直是比孩子还难以调*教。她的脑子里装满了属于自己的东西,外人若想再往里灌输什么,很难。

她留在了军中。好像也不怎么想家,成日里笑眯眯的,似正经又似吊儿郎当。谁都能沾惹,可是谁又不去结怨。对一切都充满好奇,不耻下问、泛爱众而亲仁。有时我甚至怀疑,她可能连蚊子的大小肥瘦都仔细地观察过,以与别处的蚊子作比较。

满仓十岁就跟了我,由马夫做起,是个实心眼的家伙。我将他拨去照应她,就是考虑到她的鬼心思对满仓那块木头起不了作用。

她对木头不感兴趣,她热衷于探索带有神秘感和危险性的东西,或者是事、或者是人。

于是,很合情合理的,她瞄上了一个女俘,怪眉怪眼都说是个“石女”的红线。她把红线当成人偶折腾,变着花样儿地说要改造人家结果倒好,每每地吃人家的暗算,不但给拧得有皮没毛,连自己的洗澡水都被逼着喝下去了。

仍旧不长记性,反倒是越挫越勇。

那女俘确实能忍,给她骂成那样还能屹立不倒。我当时就觉得那个红线不像是善类。

她不听劝,也许是觉得我小题大做。她坚信在我的地盘上,没有人敢作乱。

我想也是。除了桂阁与她有隙,在天阙,她没有任何的仇家。

事实证明,她的存在远比我们所想的还要复杂、也更加的重要。重要到光天化日下,有人宁肯冒着被重罚的危险,也要谋害了她。

四大家族的心思,我早就有所警惕。单就一个太子妃,就让他们暗中较量了十几二十年。费尽心血与心机,眼看离成功只差了一步,突然从天上掉下来一个俊俏的小郎,与大将军朝夕相处、形影不离,行动间表现的极为亲昵。

这当然是不被允许的,也不能容忍。有共同的敌人,原本相互敌视的四大家理所当然地达成了一致对外的意向。

他们的胆子素来不小,对我的一切简直是关心至极。如果是想了解我的喜怒哀乐,拍出人来暗中偷窥,也罢了,可是,他们不合未经许可就动我的人。

自从签下那一纸契约,她就已经是我的人了。只有我才有权利决定她的一切,包括生死。

他们、想造反么?

我特意让秦浮槎去调查此事,他的不安已经露出了马脚。也许他不是有意的,但是,这世上的有心人太多,这一点,他几岁的时候就该知道。他必须要为自己的口风不严承担必要的责任。而藐视我的人,也一定要为此事付出代价。

她被异族抓走了,我担心她的安危。说句遭雷劈的话,当时我竟然会想:她若是死了,也罢了。一了百了。她的那些个尚未来得及挖掘出来的“三十六计”、“兵家阵法”之类的骇人听闻的东西就不会落入敌人手中。在她九死一生之际,我却只惦记着战争与胜负,这是一个男人的失败,也是这个男人一辈子救赎不得的罪恶。这件事,我一辈子都未能释怀,总觉得愧对她、愧对她对我的崇拜和日益加深的信赖。

她是个心胸极广的女子,我想,这次的重创一定改变了她的某些想法。

改变是很正常的,这是人之常情。所谓“吃一堑,长一智”。大病初愈的人,会对一缕阳光、一棵小草产生无比深沉的感激,就是这个道理。

她孤苦无依,于最黑暗、最痛苦之时,得到了堇色的拚力拯救。他们原本就是旧识,经此劫难,自然是更加地亲密,彼此也更加地信任。

那样与世无争温润如玉的美男子,乍看第一眼,只是觉得很舒服。哪里舒服却说不上来,就好像置身春风里,暖暖的,叫人什么都不想去想,又什么都会去想。不论想什么,春风都会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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