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九章

蒲公凤山

温存般地偎依在刚来这里不到几天的丈夫古庆泽的怀里,凉风透过窗外,轻轻吹拂着沈清微微闭着的眼帘,长长颇浓密的睫毛随之颤抖着。

望着外边那深蓝一色的天空,她脑子慢慢回想着,这几年所发生的事,沉思着。

直到耳边从竹外内传来侯霞惊奇的声音,从而打破了一贯的寂静。

“咦?袁氏东山再起?百城哥,我没有眼花吧?”侯霞是善武的,典型的“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人物,往往是脑筋一根通,想到什么就说什么。

而坐在一旁的百城,手里拿着一本厚厚的书,抬起头来,望了一眼还处于疑惑状态的侯霞,轻笑一声,摇摇头,给了答复。

“可如果我记得没错的话,貌似在半年前,同样在报纸上看到袁氏总裁出车祸成植物人,袁氏随之垮台。不是这样吗?难道我记错了?”侯霞暗想了一下,便又将心中的疑惑说出。

“呵,你记得没错。”百城顿了顿,放下手中的书,才开口:“不过,出车祸差不多七八月之前,而三个月之后,袁氏总裁袁破天就清醒过来,并且很幸运很巧合地从植物人的状态解脱了出来,然后在短短四个月之内,又东山再起,报纸在讲的也是这个。”

“百城哥,你不觉得,短短四个月对这么一个庞大的集团来说,能够如此简单的东山再起吗?还是?”侯霞迟疑着,而后脑筋一转,便道。

“呵,没错,这个跟战场上兵不厌诈的道理是一样的。”百城一副孺子可教也地看着侯霞,笑呵呵地说道,而后就继续潜伏在自己的书中。

恍然大悟的侯霞也很难得继续看报纸,应该说,对于文字的阅读,除了报纸,她一般都不看的其他文字类的东西。

而屋外的沈清缓缓地睁开双眼,嘴里叨念着“兵不厌诈”这四个字,随后很疏懒地一笑。

“在想什么呢?”身后传来丈夫颇为温柔带有磁性的低噪声。

沈清将自己前额那长长的发丝后弄,身子向前挪动,换了一个更为舒服的位置,然后将脸埋在丈夫的温软宽大的胸膛,摇摇头道:“我在想,我真的是比姐姐幸福多了!”

“对这,呃,我想我只能说,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命吧,有时候太过强求,反而弄巧成拙,看不出自己所需要的。”

“嗯,这我也明白,只是挺感慨的,姐姐只是为了我和自己的幸福在努力追求着,其实她并无任何过错。”

“呵,世上并没有所谓的对错,那只是我们一贯的思维去定义罢了。现在对你姐姐来说,或许必须等上二十年,但这未必不是一种幸福。换个角度想,你姐姐已经真正去确定自己所爱的是什么,不会只执着于表面了。这也是一件好事!”

“或许吧,有时候等待也可能是一种幸福,漫长却又缠绵,令人难以忘怀。”

“呵,能这么想,就行了。”

“嗯…”

沈清抓起丈夫那黝黑的大手,将自己雪白的小手伏上去,伸高。在夕阳的照耀下,成了一幅唯美的动态图画。

一阵寒风吹起,一本棕色的笔记本被刮得哗啦啦直响,直袭人心。

不知棕色笔记本页页被风吹咧了多久,风停了,在耀眼的光芒下,有着不知的痕迹镶在笔记本最后一页之中,却但那页依旧被保存十分的完整,没有破损。

只见上面写道:

妹妹,我想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姐姐应该踏上一直梦寐的旅程吧。

呵,你没有看错哦,是妹妹,不是姐姐了。

嗯,姐姐我向妹妹说道歉了,很抱歉一直都在欺骗你,没有告诉你真相,害我们姐妹两的身份都一直处于对调的状态,让妹妹一直存于疑惑与迷茫的状态。请原谅姐姐当时的私心与想当然吧。

从小,虽然我们两个人的个性相差很大,我好动,你爱静,但这并不影响我们姐妹之间的感情。只是,在十岁左右的那年,你被接走了,你都不知道我哭得有多惨,是多么的不舍,现在想想也有点汗颜,从来也不知道自己又那么多泪可流。

两年后,我也被一对乡下夫妇接走了。

而不幸的是,那个名义上是我养父的人,带有暴虐症,可怜的养母就是因为这样被残害了十几年。而我一向性子比较刚烈,一开始就懂得反抗,想要逃出这个家庭,但是因为养母对我十分好,让我不舍离开,三番两次地往家里走,有几次被养父抓到,打个半死。直到,遇上我的第一个男友。

原来我认为我的第一个男友只是一个街头小混混罢了,但万万没有想到他是一个人肉贩子,当时看上我的姿色罢了,才跟我纠缠,由于当时我刚逃出养父养母家,无依无靠,很容易就轻信于他,一不注意,便被卖了,上了酒店。

也不知道,是不是上天可怜,在酒店那边,我竟然就遇到多年不见的妹妹,也就是你。当时我真是高兴极了,多次约你出来,但是我不敢说我在酒店上班,即使我从来只有过一个人的痕迹。

可那天约你出来,我酒店里的人却把你当做是我,你就这么失去贞洁,当时的我是多么悔恨自己啊。

不过,妹妹很勇敢,很快就恢复的状态,反而变成妹妹在安慰姐姐了。

然而,当时谁也没有想到,两个月之后,妹妹竟然怀孕了。

经过几番抉择,妹妹决定瞒着你父母,将孩子留下。

只是好竟不长,在我们两个租了间小房子两年,也就是生下孩子一年后,妹妹的养父母发现了孩子的存在。

一气之下,将孩子塞给我,让我和孩子滚蛋。

而当时我也根本没有办法联系到你,妹妹养父母根本不让我跟你相见。

不知道是不是祸不单行,那时我竟然遇到我前男友,他紧追不舍,并派人来抓我。

虽然我有为了保护妹妹和孩子去学一年半的跆拳道,但是因为刚学不久,加上手中有孩子,根本是处于窘境的状态。

也不知道是不是上天又开眼,在一次搭公交的时候,我竟然遇到孩子的生父,是的,在酒店的时候,我就看过他一次,所以我就马上认出是他,并偷偷的跟着他回到一个小村庄,好像是他家。

在没有办法的办法之下,我心一狠,就将孩子仍在他家,只留下一张纸条。

之后,我又独自流浪多年,直到又遇到了妹夫。

命运是如此的巧合,当时我因为某事急急忙忙地骑着摩托车出家门,到拐角的地方,不小心把孩子,也就是小森给撞了伤了。当时我真是吓到了,小森额头留了一地的血,还在不停地流着,好像永远止不住。

小森失血过多,急需AB阴性的血型,当医生跑出来说库存空缺,问在场有没有人时,我呆呆地举起手来,跟着去验了血,结果竟发现小森和我的血型一模一样,有着母子关系的嫌疑。

而我认出了妹夫。

却没想到,在我们两个第二次见面,他突然向我求婚。

而对于当时一直流离颠沛的我来说,有个家是我奢望的,所以,我也就答应了。

只是,当我结婚新夜那天,不轻易之间发现他竟然是一直妹妹心中所挂念的人,当下便惊呆了。所以,之后发生的事情,想必妹妹应该有听小苗说过吧。

或许,命运在作弄人吧。

两年后,我遇到你了,但是车祸总是跟我十分有缘,可伤害的总是我身边的人。

当我看到你昏迷地躺着地上,回想你跟我说过,再过不久你就要跟袁破天结婚了,可你又十分不情愿,一个念头就这样产生了,驱使我的行动,让我们两个人的身份对调了。

原本,我以为到时候,我再向妹妹解释,却没有想到妹妹既然会失去记忆。

妹妹,应该不知道袁破天是我第一个男人吧。

或许,女人对自己的第一个男人都会产生一种很奇特的归属感,会错误认为这个男人应该是自己毕生所爱的吧。

是的,姐姐当时也是这么认为的。

可凭姐姐原本舞女的身份,高高在上的袁破天肯定是瞧不起姐姐,这就是云与泥的区别,我和他在一起的机率几乎为零。

而当时我太过执着于自己一直深爱是袁破天,于是才有这胆大又自私的举动。

我请求妹妹的原谅,我想妹妹一定会原谅姐姐的自私吧,妹妹是从来如此善良的人,即使现在也是。

之所以会说当时,妹妹知道原因吗?

我想再过不了多久,妹妹应该就知道了吧!

姐姐就不多说什么了…。

……

七年后

“小森哥,我很好奇,为啥最终选择的是爸爸,而不是袁叔叔?”说话的是一个绑着两条小辫子,脸颊被夕阳渲染得红彤彤,模样约四五岁的可爱小女孩,她手里拿着一只钓鱼钩,吃力地仰起头来,望着站在她身后,带着一脸很明显是继承父亲那温和笑意的古向森。

古向森只是笑道:“傻丫头,如果大姨没有选择爸爸,你怎么还会在这里呢?”

“哦,也是哦。”小女孩没有发现被忽悠的痕迹,只是乖巧的点点头,然后又抬起头来,将自己手中的钓鱼钩霸气不让拒绝地放在古向森的手中,然后高兴愉悦地叫道:“妈咪,你来了啊,我等你好久了,豆豆想爸爸了呢!”

“大姨,你来了。”古向森礼貌性地叫道。

那穿着红色衣裙的女人走了过来,点点头。

没错,来人就是真正身为姐姐的沈清。

她旅行两年之后,便回到古宅了。

而回来的不只是她,怀里还揣着一个女婴儿。

令众人目瞪口呆的是,她说这孩子确实是她自己所生的,而孩子的亲生父亲竟然是原本袁氏管家林古槐。

一时之间,在场的所有人,都无法理解这句话。

林古槐不是已经被抓入监狱,判刑二十年了吗?

他怎么会是小女孩的亲生父亲?

……——全文完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