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章

若初仰着头,骄傲地说道:“好好对她,不然……我一定不会放过你!我自认没有半分不如你的地方,但是你能给的,我确实给不了。”

莫锃羽站起身来,并没有说什么,略一颔首,大步出了房门,却在关上门的刹那,额头一滴冷汗从乌黑的额发上滑落。

缓慢地走回家去,推开卧室的门,床头一盏暖黄的台灯还亮着,苏凌抱着莫苏,听见声响微微回过头来,冲着他嫣然一笑。

这就是他所执着追求的全部梦想。

而楼下,一身孤寂的女人叼着根烟,看着那扇窗户里透出的温暖灯光,在黑暗的夜空中伸出手去,仿佛想要触碰一下那样温暖的光,风有点凉,吹得她的衣袂翻飞,最终,她收回了手,缓缓地退回到黑暗里,双手插回到风衣的口袋里,转身离去,背影骄傲而孤寂。

若初篇(完)

作者有话说:其实这篇里,莫锃羽的形象也没有被颠覆,温和的卖萌的柔软的那一个,是他在苏凌面前真实的自我,而这个强势黑暗牙尖嘴利的……是奋起爆豆踢走情敌的暴躁小莫。

抱抱若初,我对不起你。泪。

下一篇番外:岳志恒,岳三要蹦出来了。鼓掌!

岳志恒篇(上)

夜已深,黑暗的巷子深处,蛰伏着一个身影,犹如潜伏在暗处的猎豹,蓄势待发,只等时机到达。

一直忽明忽暗的路灯彻底坏了,李东三努了努嘴,身后的小弟立刻按亮了手中的电筒,一道笔直的光线出现在李东三的前方,照亮了面前的道路。“等明天叫个电工过来把电灯修好,看来仓库是要换个地方了。”李东三心里想着,瞪了身后紧紧跟着他的两三个小弟一眼,如果不是货出现了问题,他现在正在桑拿里抱着小姐睡觉,怎么会还在这里出现!

走到中段的时候,“喵呜”一声阴森的猫叫从头顶略过,夜路走的多,李东三心里倒并不害怕,只是觉得晦气,“呸”地朝地上吐了口痰。

快要走到巷子口,一大摞垃圾筐挡住了巷口的路,李东三前面的小弟一脚踢开一个筐,就在这时,一条黑色的人影迅速地冲出来,一把锋利至极的匕首捅入了李东三的肚子,同时动手重重扼住李东三的喉咙,将他那声嘶喊逼回体内。

那人一击得手,正准备撤退。

三个吓呆的小弟恍然回过神来,明晃晃的一束光照在他的脸上。

“杀人啦!”鬼哭狼嚎了起来!

那人被强光照的眯起了眼睛,弧线优美的下巴一扬,手下却没有停,直接将三个小弟一刀一个放倒。

通通都是废物。他收起自小用到大的随身武器,将手电筒捡了起来,转身准备离开这片杀戮之地,却被堵在了巷子口,那人上来也没有说话,招呼上来就是比他还要锋利的一把匕首。

卢城是个守旧的城市,依然按照之前的道上规矩走,对杀不用枪,清场全靠刀。狭路相逢,对方守到他出手,招招狠辣,竟是要致他于死地,最终,还是他赢了,腹部中了1刀,手臂中了2刀。

结束了杀局,脱下上衣将手臂上的伤口裹住,同时按住了肚子上的伤口,一路踉跄奔回。

深宅大院,他从后院翻、墙回去,看门的大狼狗嗅见了血腥气,也嗅到了他的气息,三只大狼狗扑过来,摇着尾巴欢迎他回来。

岳志恒受了伤,心情不好,但是还是蹲下身去,摸了摸最先扑上来的那只的脑袋,“大虎,回去!”

大狼狗立刻很乖地扭头回窝里去,带着两外两只。

卢城偏北,最是寒冷,岳志恒咬了根竹棒,用酒精给自己的伤口消毒,然后用纱布裹了几圈。又累又倦,他躺在床上就睡着了。

岳中奇来到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这副情景。

岳志恒脸上还沾着昨日厮杀时溅上的血,已经干了变成了暗褐色,一只手垂在床边,还握着他随身不离的那把匕首,地上是扔着的是一堆沾了血的纱布,满屋子的酒精味。他站在门口一小会,岳志恒就醒了,眯着眼睛看了他一会,叫了声“三叔”

岳中奇就站在门口,看着岳志恒那张脸,不知道在想着什么,也不应声。

“谁让你去的?”

“大伯。”

听见是大哥的意思,岳中奇也不好说什么,“收拾下去乐城吧。你杀了涂家的人,我还要和人家谈生意,你留在这边我反而不好处理。”说完也不再继续看他,“事情没解决之前,不许回来。”

半晌停顿了下又加了句,“你怎么说也是岳家的人,以后不要一个人行动做这么危险的事了。”

他还受着伤,这就是被赶出去了?

岳志恒心里也没多想,岳氏有三个掌权人,每个人处理事情的方法都不一样,往往是一件事一人安排过后,过几天又被重新安排,谁也不服谁。

将柜子里那袋香肠全部抛给大虎它们,看三条狗兴奋地摇头晃脑吃着肉,岳志恒心想:“人如果和狗一样就好了,有好吃的就足够高兴。”

他没有什么可收拾的东西,也就一件长袖T恤,一件外套,戴着顶帽子就出了门。还带着手臂上的伤和肚子上的伤口,好在当时他闪得快,两道伤口都不算太深。

乐城他不是第一次去,那个地方似乎有什么隐秘的势力罩着,一般道上再纷乱,乐城也不会卷入其中。跟约好了似的,所有的事情,入了乐城,就会消弭于无形,什么都会等出了乐城再解决。

在乐城一家小旅社里,岳志恒开着电视机,听着吵闹的电视剧,单只胳膊枕着手臂,愣愣的看着天花板,果真是皮糙肉厚,肚子上的伤口已经结痂了。

旅社旁边有家面馆,正宗的羊肉板面,面条筋道极了,汤汁浓郁,他已经连续吃了好几天。旁边是几个来乐城旅游的旅客,其中有一个长得白白净净的男人,说话的时候眉飞色舞,对着另外几个道:“下午自由活动,晚上在轻酒吧集合,今天晚上那里有婚礼,能在轻举办婚礼的,一定都是牛、逼人物,既然来了就去看看呗。”

“在轻酒吧举行婚礼有什么牛、逼的?”

“轻酒吧只给男人举办婚礼啊!”白白净净的男人说完,一群人哄然大笑。岳志恒心中却想道:“唔,男人的婚礼。”

他决定晚上去看看,可能因为总是一个人,岳志恒挺喜欢凑热闹,好像在热闹的人群中,他也不再孤单。

所以当莫锃羽见到岳志恒的时候,这个家伙就坐在酒吧的角落里,看着随着音乐狂欢的人群。

岳志恒当时穿的很是普通,蓝色的牛仔裤,立领的横纹衬衫,戴着一顶鸭舌帽,只露出弧线无比优美的下巴线条。

后来,岳志恒再也不会以这样随意的打扮出现的时候,那个独自坐在角落里喝酒发呆的岳志恒就成了他记忆里永远回忆的一幅画面。

当两个穿着黑色西装的男人一同出现的时候,人群爆发出一阵又一阵的欢呼,震耳欲聋。轻酒吧的老板是个下巴上留着络腮胡子的男人,很应景地穿了件大红T恤,拿着话筒咳嗽了一声,道:“好了,我们有请新人上台。”

“谢谢大家捧场,见证我们的婚礼。今天所有的酒水,我请。”牵着同伴的手,宣布的人声音很洪亮,可见内心真的喜悦,两人在掌声中互戴戒指,亲吻……场面瞬间达到了一个高潮。岳志恒似乎有些看呆了,面前的杯子忽然被人拿开,一个穿着黑色衬衫的清秀少年坐在了他的对面。

少年长得很俊秀,尤其是一双眼睛,特别有神彩。

他笑着递了一杯酒给岳志恒,看口型,似乎是“敬你一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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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志恒却用手挡了一下,缓缓摇了摇头。

见被拒绝,少年也没有多说什么,端着酒杯又走了。回到VIP包间,子墨已经喝得有些醉,看见他悻悻回来,心里已经明白了怎么一回事。他刚刚收了这个颇有谋略天分的弟子,正是在意的时候,随口安慰道:“虽然不一定,但是也可以试一试。”

少年无所谓地往嘴里塞了块西瓜。

在轻酒吧盘桓的这些日子,他跟着子墨,学了以前从来不曾学过的本事,只觉得内心有一扇门在打开,一个他从来未曾知晓的世界就近在眼前。毕竟年少气盛,越是被拒绝越是想要迎难而上。

子墨虽然话不多,但是似乎知道他的内心在想什么,出去跟两位结婚的好友聊天去了。

岳志恒看时间差不多了,就从轻酒吧出来回小旅社去。

清冷的街道,岳志恒每一步都很稳,少年眼见他喝了不少酒,却走得丝毫不晃。此时,他还只是对这个在热闹中独自孤坐的人略有兴趣,尤其这个人还有着这么优美的下巴弧线,也就是那种好奇,他想掀开他的鸭舌帽,看看帽子下是怎样的一个样子。

在最初的时候,也许靠近仅仅是因为好奇?

他跟了大概不到150米,岳志恒就站定,回过头去,奇怪地看了他一眼。

少年停住了脚步,挥了挥手,道:“明天见。”

岳志恒回旅社,含着牙刷站在喷洒头下,脑中不停地回闪过少年挥手的样子,第二天他睡到傍晚起来,吃了面,不知不觉就走到轻酒吧的门口。

岳志恒推门进去,少年正无聊地趴在吧台上,身边有搭讪的男人,回头看见他,少年漂亮的眼睛瞬间亮了一下。子墨对他进行了很悉心的心理疏导,此时他对自己的性取向正是慢慢接纳的时候,所以很难说,是谁忽然闯进了谁的世界。

岳志恒是个话不太多的人,少年只好做自我介绍,“我叫莫锃羽,莫名其妙的莫,锃光瓦亮的锃,羽翼丰满的羽。”

这人可不就是莫名其妙吗?

岳志恒与他在一起坐了几个晚上,知道他还在读大学,是独自来乐城旅游。

可是莫锃羽依然对他一无所知,其实不是岳志恒不想说,他只是不知道怎么开口,长久的被冷漠对待和暴力生活,让他对最基本的交际都有点障碍。

莫锃羽看到岳志恒鸭舌帽下的脸,惊奇于这个年轻男人的异于常人的俊美长相,以及他坦白直率的眼神,那种什么都不是很在乎的冷淡和迟钝。

他的第一印象里,岳志恒是个有点呆的人。

他们相处了很多个晚上,他给了他那么多的机会,他一点反应都没有,只是陪着他喝点酒,听听歌,听他说话,然后一定会抢着付钱,倒真是和开始的时候一样,不肯接受他请的酒,但是他会请他喝。

那天下午,在房间里,子墨跟他将如何布局,莫锃羽听得心不在焉。

“老师,我觉得布局这件事,过程中一定会出现你之前没有想到过的变化……”

“那你觉得应该怎么做呢?”

“顺应变化,引导到结果上去。”

“如果结果就是和你预料的不一样呢,你应该怎么办?”

“……”

“等你到了一定的年纪你就会明白,很多事情,不是一定会有个结果的。”子墨不知道想到了什么,背着手站在窗边,回头看了一眼坐在桌子上的少年,少年微皱着眉头似乎正在思索他话的意思,子墨内心叹了一口气,“这个孩子太敏感,多敏易伤。”

可是人都要走过这样一段过程,从年少气盛到逐渐妥协。

羽毛年轻的时候,其实也是个对爱情存在幻想的少年。

岳三和羽毛的故事略虐,两个人最终也没能走在一起。

可是,谁都年轻过,也都疯狂爱过,纠缠过。

岳志恒篇(中)

岳志恒以往的日子,一向百无聊赖,可是自从认识了这个叫莫锃羽的家伙,一切都与以往不同。

莫锃羽是个主导性很强的人,什么事情都喜欢亲自规划推行,他总是约好地方后喊上岳志恒一起去郊外玩,其实也就是让岳志恒跟在后面背包。乐城的郊外有很多村庄有着异于都市的古老韵味,脑筋活络的村庄人就将家里的房子改造成能接待游客的农用旅社。

岳志恒和莫锃羽去了横村。

莫锃羽对于这种自然的田园风光有着别样的青睐,一路上拎着架相机不停拍照,期间几次镜头都将岳志恒扫了进去。岳志恒背着他的登山包,戴着顶鸭舌帽,跟在后面。一开始,他原本以为岳志恒是个不好相处的人,但是真的实际相处才发现,他只是反应有些慢。

“阿恒,快,天黑之前我们还没到,就要走夜路了。”莫锃羽笑着在前面走,回头又拍了他几张。若不是他一路上又是看田园,又是看山羊,又是拍槐树,怎么会到现在还没有赶到横村,但是岳志恒什么都没说,只是加快了脚步。

到达横村的时候,正是夕阳西下。

天边的晚霞红艳艳的,如同烈火一般点亮了湛蓝的天空,横村村口的石碑近在眼前,树下已经有村民在端着碗吃饭,看到前来投宿的游客也并没有太多的惊奇。莫锃羽问了路,知道自己订好的那家旅社就在村子的东边,端着相机拍了几张村口的景象,就一路往那家去了。

果然是很地道的农家旅社。

女主人招待多了前来投宿的游客,收了钱笑咪咪将两人带到侧屋里,然后简单用土话叮嘱了几句就走了。

岳志恒背着登山包,走近屋内。

靠墙一张硬床,床上铺着朴素的红色大花床单,屋中一张桌子,放着一个茶壶四个茶杯。莫锃羽走到床前去,一把打开挨着床的大窗户,看向窗外道:“这里真不错,晚上开着窗户还能看星星……”

岳志恒默默地看着他,看了看床,只有一张床。

“阿恒,放下东西,我们去吃饭。”莫锃羽又拿着相机拍照,从屋子里到院子里。

晚饭是地道的农家晚餐,大瓷碗蒸鸡蛋,野菜馅包子,还有一大盆面糊糊汤,因为钞票的关系,老板娘还去后院里宰了一只小公鸡,炖了一盆鸡。横村的路汽车进不来,他们是从最近的路口下来,一路走过来的,路程很远,岳志恒确实饿了。

大锅灶煮出来的食物格外地香,他两三口一个包子,就着炖鸡吃的很舒坦。莫锃羽却拈着筷子只看着他吃,眼神清亮。

“你怎么不吃?”岳志恒问道。

“我吃饱了……”

“半个包子,一碗蒸鸡蛋就饱了?”岳志恒说着,将炖鸡盆里的一只鸡腿两只鸡翅膀夹到他碗里,言简意赅道:“吃。”

原来他不是只埋着头吃,他注意到了莫锃羽到底吃了多少东西,同时还将最好的吃食留出来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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