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罪己录

凌晨三点十七分。

云澈靠坐在安全屋的书房门口,手机屏幕的冷光映在他脸上。

加密通讯线路传来的消息很短,短到只有一行字,但每个字都像钉子一样钉进他心脏!

【墨渊已启动针对云澈前世身份的专项调查,目标直指三百年前仙宫旧案。】

三百年前。

仙宫。

云澈攥紧手机,指节泛白。

他抬头看向走廊尽头那扇紧闭的门!那是凌绝今晚坚持要睡的书房,理由是“主人需要好好休息,属下在隔壁守着就好”。

可他明明累得连走路都在晃,后腰的伤口还渗着血,却非要撑着处理那些烂摊子。

云澈把手机揣进兜里,站起身。

他不想吵醒凌绝。但他也睡不着。

窗外的夜空刚被暴雨洗过,月亮从云层缝隙里探出来,把整条走廊染成银灰色。

云澈没有回主卧,而是鬼使神差地走向了书房对面的另一扇门。

那是一扇深棕色的木门,嵌在走廊尽头的阴影里。从住进安全屋第一天起,云澈就注意到它了。

凌绝从没提过里面是什么。

陈放每次送文件,都是敲这扇门。

甚至今天下午,凌绝接那十一个电话时,有三次是走进这扇门后才开口的。

云澈站在门前,手悬在门把手上方。

他知道不该进去。

这是凌绝的私人空间,就像总裁府那间从未对他开放的藏书密室一样。

可他控制不住自己。

墨渊要查他的“前世身份”。

可他对自己的前世,除了那些碎片般的画面,几乎一无所知。

他需要答案。

门把手冰凉的触感从掌心传来。

没锁。

云澈推开门。

书房里没有开灯,但月光足够亮。

云澈第一眼看见的不是书桌,不是电脑,不是那些堆叠的文件!是墙。

整整一面墙,从天花板到踢脚线,全是深色的木质书架。

书架上没有书。

是文件夹。

成百上千个深灰色硬壳文件夹,每一本的脊背都贴着白色标签,标签上的字迹工整得像印刷体。

云澈走近几步,看清了最靠近门边那一排的标签。

【第一世·仙宫·星君起居注·卷一】

【第一世·仙宫·星君起居注·卷二】

【第一世·仙宫·星君医案】

【第一世·仙宫·星君与暗卫长·对话辑录】

云澈的手指顿在半空。

他抽出了那本【对话辑录】。

翻开第一页,是他自己的声音!不,是第一世那个白衣星君的声音。

“凌绝,今天这桃子是从哪儿来的?西王母的蟠桃园?”

“属下……路过时顺手摘的。”

“路过蟠桃园?你路过得可真巧。”

“……星君前日说想吃桃。”

“我说想吃你就去偷?不要命了?”

“星君开心就好。”

云澈的指尖微微发抖。

他合上文件夹,放回原位,又抽出另一本。

【第二世·人间·罪己录】

翻开,是凌绝的字迹!

【罪己:将军遇刺当夜,属下值守不力,未能提前察觉刺客气息,致使将军左臂负伤。已自罚鞭三十。】

【罪己:将军风寒高热,属下侍疾时擅自动用内力为将军续命,暴露行踪。已自罚跪一日夜。】

【罪己:将军坠崖当日,属下未及时赶到。这是第四十九次重写当日经过。若属下能早到半炷香……】

后面的字迹被水渍晕开了,看不清了。

云澈猛地合上文件夹。

他不敢再翻了。

可他的脚步却不受控制地往书架深处走。

第三世,第四世,每一世的记录都整整齐齐,按年月排列,分门别类,标注清晰。

云澈看见了自己的画像!

不,是每一世的“自己”的画像,有仙宫白衣的,有人间战甲的,有民国长衫的,有现代西装革履的。

每一幅画像旁边都写着字。

【星君喜白,畏寒,每逢月圆旧伤易复发。】

【将军善饮,酒后好眠,需备温水于榻边。】

【先生目疾,忌强光,书案当临窗而置。】

【澈儿……】

云澈的脚步停住了。

那是第四世的画像,画上的自己二十出头,穿着大学卫衣,抱着书站在图书馆门口,笑得毫无阴霾。

画像旁边的字迹是最新添上去的!

【澈儿畏苦,药中须多加一味甘草。】

【澈儿夜惊,不可骤然唤其名。】

【澈儿惧高,此生再不引其登楼。】

云澈的喉咙像被什么东西堵住了。

他猛然后退一步,撞到了身后的什么东西,发出一声闷响。

是一张窄小的书案。

书案上摊着一本巴掌大的烫金小册子,翻开的那一页,墨迹还是新的。

云澈低下头。

小册子的扉页上,用极工整的楷书写着四个字!

《侍主十诫》

云澈拿起那本小册子。

封面是暗红色的烫金布纹,边角已经被磨得有些发白,显然被人反复翻阅过很多年。

但内页的纸张却是新的,字迹也是近期的。

他翻开第一页。

【第一诫:绝对服从】

凡主人之言,皆为律令。主人之命,纵使刀山火海,不得迟疑。主人未言之事,当察其未发之意,先其所思,后其所欲。

凡属下一念、一行、一息、一瞬,皆当归于主人。己身之好恶、荣辱、生死,皆在主人之后。

此诫若违,当自罚跪诵十诫百遍,再领鞭二十。

云澈的呼吸轻了。

他翻到第二页。

【第二诫:以命相护】

主人之安危,高于属下性命。凡刀剑指向主人,属下当以身挡之。凡毒物近主人,属下当以命尝之。凡主人涉险地,属下当先驱之,断后之,死守之。

若主人损一发、伤一毫、惊一瞬,皆属下护主不力。纵主人不加责,属下亦当自请重罚。

此诫若违,当自罚鞭三十,禁食三日,跪于主人门前彻夜请罪。

云澈的手指蜷缩了一下。

他翻到第三页,第四页,第五页……

【第三诫:不得欺瞒】

凡属下所知之事,无论巨细,但凡与主人相关,皆当如实禀告。主人所问,不得虚言、隐言、避言。

唯有一事可瞒!属下自身之伤痛。若小恙小伤,不足令主人忧心者,可隐。若主人已烦劳,可缓告。

此诫若违,当自罚掌嘴二十,禁言一日。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