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晚会。鸿门宴?
“呀,小姐,小心一点!”程婶叫道,她是福伯的妻子,以前只是帮忙检查一下,现在那些仆人都遣退了,所以卫生和厨房的事都归她了,但是卫生都有钟点工来,别墅人不多,厨房也是可以应付的来的,忽然看到小姐荡的那么高,惊呼道,幸好没有心脏病,不然还不得吓得当场趴下。
“没事的啦。”蒙蒙有些扫兴,却轻松的说道,她知道,这里的人是关心着自己,很久,没有体会到这种关心了。扬起笑脸,蒙蒙慢慢的停下,侧头对着程婶说:“阿婶你要不要来坐坐?”
“不了不了,我老婆子一个可经不起折腾。”程婶放下心来,笑着说道。都一把老骨头了唻。
是夜,盛夏的夜清凉却也闷热,蒙蒙穿着福伯准备的晚礼服出门。
是一件亮黄色的长裙,蒙蒙平时扎起的长发散下,飘逸在腰间,长发做了定型,看着相当的柔顺滑腻,裙子的袖子是以宽大来设计,散开的仿若一只蝴蝶,裙摆下面露出可爱的脚骨,下面是一双公主鞋,配合着蒙蒙一米五的身高好像一个瓷娃娃,蒙蒙长的很是清秀可爱,这是给人的第一个感觉,但是每个人仔细看时都会感觉仿若一潭雾水朦朦胧胧的看不清楚,雾里看花矣。
公主鞋是内增高的,虽然传上去要比平常高了一点,可是,蒙蒙叹气,还是不舒服啊,走起来好怪异。而且不能用法力。呼呼,快步走上前,阿强下车用手挡在蒙蒙头上,弯腰。蒙蒙进去将自己摔在坐垫上,真是的。看了看脚上的鞋,虽然很好看吧,上面还有几颗水晶点缀,但是走起路来就是根本不舒服嘛。
没办法了,只好坚持了。
过了一会蒙蒙刚下车,便被一女子引上前去。蒙蒙不认识她,不过她叫蒙蒙叫的挺亲热的,恩,应该是福伯说的自己那个什么叔叔的老婆吧?
进去后,是他们所说的自助餐。一群衣冠禽兽,蒙蒙心中骂道,因为这双鞋,蒙蒙的心情现在很不好!
“蒙蒙来了。”刚刚想完,一个看起来挺英俊的中年男子过来说道。
“恩、”不知道该怎么称呼,蒙蒙只是扬起笑容点了点头。少说少行总是没错的。
“听说你脑部受伤忘了许多事?”那男子以打量的目光看着蒙蒙、
蒙蒙笑意更深,这句话好像不相信呢?
“是的呢,不过我想,您一定是我的叔叔了。”
“哦?如何得知?”男子似乎很有兴趣,问道。
蒙蒙微不可见的活动了下有些僵硬的脚,面上依旧带着笑容,手微微背在后面,却是在相互掐架,心中不由说道,虚伪的男人很令人厌恶呢。
“因为、因为潜意识里记得呢!”她娇笑着,却不漏齿,做到最好的礼仪。然后冷眼看到了那男子有些慌张。
“那,呵呵,还真是巧呢!”男子匆匆结束话题便以还有事离去将蒙蒙一人丢在这里。
蒙蒙耸了耸肩,最差的也就是这样了,来的时候就已经想好了,并没有过多的介意,或者是根本没有放在心上。可是想到哪男子的表情还是忍不住的发笑,看来,自己这个身份的主人的死亡和他有着很大关系呢。
不过,蒙蒙没有那么伟大的情操去为她报仇,她来到这里有别的事情,善恶有报,有因有果。这些事还轮不到她来关心。
虽然说蒙蒙的这身打扮很是漂亮,但终究太过幼稚……比起那些露胸露背的女人实在没什么看头,所以蒙蒙身边并没有围绕着一些蜜蜂,微微挪步,走到一个角落。
却不想究竟来到这里是为了什么,她不是个随性的人,从她即使脱离神界却还在为了他们而下凡就可以看出。她习惯了一切都被安排然后自己去执行做好,即使成为尊主的时候也没有养成命令的习惯,这是个悲哀。
她乖巧的来到这个晚会,听着叔叔的话,安静的站在角落,不引人注意。
“蒙蒙。”忽然一声甜美的声音唤道,蒙蒙抬头,是一个身高一米六以上的女子,身穿深褐色的紧身连衣裙,衬出玲珑有致的身材,深褐色与皮肤的交汇也显出些许的野性,雪白的香肩半露上面披散着及肩的大波浪金色发丝,更是添了几分邪魅。也算是个美女。
“你好。”蒙蒙只是客气的说道,毕竟她还是不认识的,失忆了嘛。
“怎么?不认识我了吗?”那女子惊讶的说道,然后纤手轻抬,遮住朱唇,疑惑的语气陪着惊讶的面孔也是一副赏心悦目,却过于做作。
“我这个受过伤、”尴尬的笑了笑,蒙蒙指了指自己的脑袋,实在是汗颜,毕竟,脑子有问题这句话谁也不想拿来形容自己。
“噢,好可惜!”女子一副惋惜的表情,然后又笑了笑,上前亲热的挽起蒙蒙的手臂。“我是你的堂姐,宁珍珍,你以前都是叫我珍珍姐的!”
宁珍珍?就是自己那个叔叔的女儿了,眼角微微瞟了下,不然就是说演技太好,不然就是真的对自己好。她眼里的热情喜爱什么都表现的如此之明显。
于是在蒙蒙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又被拉出了这个角落。
她没有说话,只是面带微笑静静的听着宁珍珍说小时候她们的关系很好,因为同在美国留学,然后自己有什么不会的就会问她,然后住在一起,还一起学做饭,一起上街买衣服,甚至于睡觉也会在一起。归根结底,就是她们小时候很亲密!知道去年宁珍珍回到国内,而今年宁蒙蒙虽然也回来了,却发生了那么些事、
宁珍珍的眼角甚至有着晶莹的泪水,似乎在为她的父母而伤心,蒙蒙心中好笑,她父母的死不定是不是因为她的叔叔呢。
至少,心底里,蒙蒙认为这个宁珍珍是一个善良的女子了。
“蒙蒙,那个是我的男朋友!”忽然,宁珍珍指着不远处的一个男子说道。那男子看她们望过去,也回了一个温柔的笑容。
是一个身穿白色西装的男子,利落的装扮,还有那得体的笑容,以及那举止投足之间皆显示着不凡。
“他叫李牧!”
“哦。”
“没事的啦。”蒙蒙有些扫兴,却轻松的说道,她知道,这里的人是关心着自己,很久,没有体会到这种关心了。扬起笑脸,蒙蒙慢慢的停下,侧头对着程婶说:“阿婶你要不要来坐坐?”
“不了不了,我老婆子一个可经不起折腾。”程婶放下心来,笑着说道。都一把老骨头了唻。
是夜,盛夏的夜清凉却也闷热,蒙蒙穿着福伯准备的晚礼服出门。
是一件亮黄色的长裙,蒙蒙平时扎起的长发散下,飘逸在腰间,长发做了定型,看着相当的柔顺滑腻,裙子的袖子是以宽大来设计,散开的仿若一只蝴蝶,裙摆下面露出可爱的脚骨,下面是一双公主鞋,配合着蒙蒙一米五的身高好像一个瓷娃娃,蒙蒙长的很是清秀可爱,这是给人的第一个感觉,但是每个人仔细看时都会感觉仿若一潭雾水朦朦胧胧的看不清楚,雾里看花矣。
公主鞋是内增高的,虽然传上去要比平常高了一点,可是,蒙蒙叹气,还是不舒服啊,走起来好怪异。而且不能用法力。呼呼,快步走上前,阿强下车用手挡在蒙蒙头上,弯腰。蒙蒙进去将自己摔在坐垫上,真是的。看了看脚上的鞋,虽然很好看吧,上面还有几颗水晶点缀,但是走起路来就是根本不舒服嘛。
没办法了,只好坚持了。
过了一会蒙蒙刚下车,便被一女子引上前去。蒙蒙不认识她,不过她叫蒙蒙叫的挺亲热的,恩,应该是福伯说的自己那个什么叔叔的老婆吧?
进去后,是他们所说的自助餐。一群衣冠禽兽,蒙蒙心中骂道,因为这双鞋,蒙蒙的心情现在很不好!
“蒙蒙来了。”刚刚想完,一个看起来挺英俊的中年男子过来说道。
“恩、”不知道该怎么称呼,蒙蒙只是扬起笑容点了点头。少说少行总是没错的。
“听说你脑部受伤忘了许多事?”那男子以打量的目光看着蒙蒙、
蒙蒙笑意更深,这句话好像不相信呢?
“是的呢,不过我想,您一定是我的叔叔了。”
“哦?如何得知?”男子似乎很有兴趣,问道。
蒙蒙微不可见的活动了下有些僵硬的脚,面上依旧带着笑容,手微微背在后面,却是在相互掐架,心中不由说道,虚伪的男人很令人厌恶呢。
“因为、因为潜意识里记得呢!”她娇笑着,却不漏齿,做到最好的礼仪。然后冷眼看到了那男子有些慌张。
“那,呵呵,还真是巧呢!”男子匆匆结束话题便以还有事离去将蒙蒙一人丢在这里。
蒙蒙耸了耸肩,最差的也就是这样了,来的时候就已经想好了,并没有过多的介意,或者是根本没有放在心上。可是想到哪男子的表情还是忍不住的发笑,看来,自己这个身份的主人的死亡和他有着很大关系呢。
不过,蒙蒙没有那么伟大的情操去为她报仇,她来到这里有别的事情,善恶有报,有因有果。这些事还轮不到她来关心。
虽然说蒙蒙的这身打扮很是漂亮,但终究太过幼稚……比起那些露胸露背的女人实在没什么看头,所以蒙蒙身边并没有围绕着一些蜜蜂,微微挪步,走到一个角落。
却不想究竟来到这里是为了什么,她不是个随性的人,从她即使脱离神界却还在为了他们而下凡就可以看出。她习惯了一切都被安排然后自己去执行做好,即使成为尊主的时候也没有养成命令的习惯,这是个悲哀。
她乖巧的来到这个晚会,听着叔叔的话,安静的站在角落,不引人注意。
“蒙蒙。”忽然一声甜美的声音唤道,蒙蒙抬头,是一个身高一米六以上的女子,身穿深褐色的紧身连衣裙,衬出玲珑有致的身材,深褐色与皮肤的交汇也显出些许的野性,雪白的香肩半露上面披散着及肩的大波浪金色发丝,更是添了几分邪魅。也算是个美女。
“你好。”蒙蒙只是客气的说道,毕竟她还是不认识的,失忆了嘛。
“怎么?不认识我了吗?”那女子惊讶的说道,然后纤手轻抬,遮住朱唇,疑惑的语气陪着惊讶的面孔也是一副赏心悦目,却过于做作。
“我这个受过伤、”尴尬的笑了笑,蒙蒙指了指自己的脑袋,实在是汗颜,毕竟,脑子有问题这句话谁也不想拿来形容自己。
“噢,好可惜!”女子一副惋惜的表情,然后又笑了笑,上前亲热的挽起蒙蒙的手臂。“我是你的堂姐,宁珍珍,你以前都是叫我珍珍姐的!”
宁珍珍?就是自己那个叔叔的女儿了,眼角微微瞟了下,不然就是说演技太好,不然就是真的对自己好。她眼里的热情喜爱什么都表现的如此之明显。
于是在蒙蒙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又被拉出了这个角落。
她没有说话,只是面带微笑静静的听着宁珍珍说小时候她们的关系很好,因为同在美国留学,然后自己有什么不会的就会问她,然后住在一起,还一起学做饭,一起上街买衣服,甚至于睡觉也会在一起。归根结底,就是她们小时候很亲密!知道去年宁珍珍回到国内,而今年宁蒙蒙虽然也回来了,却发生了那么些事、
宁珍珍的眼角甚至有着晶莹的泪水,似乎在为她的父母而伤心,蒙蒙心中好笑,她父母的死不定是不是因为她的叔叔呢。
至少,心底里,蒙蒙认为这个宁珍珍是一个善良的女子了。
“蒙蒙,那个是我的男朋友!”忽然,宁珍珍指着不远处的一个男子说道。那男子看她们望过去,也回了一个温柔的笑容。
是一个身穿白色西装的男子,利落的装扮,还有那得体的笑容,以及那举止投足之间皆显示着不凡。
“他叫李牧!”
“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