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

叶思源本来是来看顾凛川的,没想和沈观潮几句话一说,人就不想走了,非想着要和沈观潮争出个长短来。结果到现在,都差不多十个月过去,两人还没争出什么结果来。还是你不服气我,我也不认同你。

“行,闲着没事。”

见沈观潮答应。叶思源想了想,也许自己争不赢。能教出几个学生来替自己争赢呢,这样也极好极好的嘛。叶思源想好,便点头,又问:“听你说是想开许多书院,让所有人都能上得起学,是不是太理想化了点,能成吗?”

“言言帮我作了个计划,我想能行。”沈端言的想法很直白。以贵族书院,来养普通书院。普通书院收费低廉,而且门槛极低,来去自由,没有考科举的压力,普通书院是甚至不必请先生,直接说动贵族书院的学员,人人去轮换。

所谓贵族书院,是指费用高得吓死人,师员则尽是名传天下的大儒大贤。第一步就是叶思源和沈观潮。其实光这二位,就已经格调够高了,只要把他们俩的名字放出去。就会有一群人捧着金山银山,哭着喊着要入学。

靠着贵族书院,就是学员们不愿意轮换,也能有大把金银支撑普通书院的日常开销,这样一来,便可持之以恒。

叶思源和沈观潮看罢计划,都觉得可以试试:“以学养学,让时人都识字懂法,这是个极好的想法。道德原本就是追求。对普通人,不触犯律法既可。小恶偶为,大乱不作。世道也就能太平安稳了。”

沈观潮知道这两年顾凛川一直致力于解决江南西道积存已久的难题——民乱,江南西道民乱自古就是个大麻烦。每更朝换代,说不得都有江南西道民乱的根源,江西湘西连成一片,皆是富庶之地,一旦乱起来,兵强马壮粮足,对政权来说绝对是灭顶之灾。

不是没有人想过处理,只是处理不得法,硬着来会遭遇抵抗甚至是民变,软磨硬泡又从来不见效果。这一回,沈观潮也有些期待,因为沈端言有句话说得很得他心——从识字始,野马便上套,从此驯服。

要驯服江南西道彪悍民风,从识文断字始,或许是个不错的开端。沈观潮这辈子,可谓是什么大事儿都干过,江南西道的事,年轻的时候他想过,越到年纪大越不会去想,如今可行的方法放到眼前来,他不会就此错过。

或许有人干这些是为名垂青史,或许有人是为得到举世认同,而沈观潮做这些事,只不过因为他胸中曾有过这样的热血。如今有机会,他想试一试,他这一世所行,皆为老去不留遗憾,死去不留余念。

把这二位哄去书院后,顾凛川总算得着机会和沈端言独处,这两年沈观潮这么碍事,真是够了!

阿初小哥如今也是十一岁的少年郎了,只不过……还是那么呆呆的,成天不是捧着大本子算题,就是吃好吃的,以及向他姐姐卖狗腿子。至于小红,小红如今上着女书院,人家可能耐得很,琴棋书画,诗词女工,样样都是书院里顶尖的,书院里的先生们都爱她爱得不行,哪个对她都交口称赞。这种对小红的称赞不仅因为她能力出色,更因为她为人处事相当柔和,一点也不让人觉得这么出色的人会给人压力,反如春风拂面一般叫人喜欢。

小红如今十四,有多半时间都在书院上学,剩下的小半时间在外与同学赏花游湖品茶吟诗,最后剩下的一点时间才是在家里虐虐弟弟,哄哄爹妈,睡睡懒觉什么的。

小红不回来的时候,阿初就捧着大本子在厅里演算,一直演算到小红回来。小红出去得早,回来得也早,女书院下午还是大太阳的时候就散学。小红一回来,阿初就把本子一扔,摇着尾巴跟在小红后边晃来晃去,一是等着小红投喂,二是等着小红来虐他。

“坐着吧,我换了衣服就出来,你今儿题算得怎么样了?”小红一边往自己屋里走,一边把点心递给阿初。

阿初接过点心在外屋坐下,一边吃点心一边等小红出来,小红一出来,他就回答算题的进度,然后水汪汪的双眼软软地看着小红,看得小红手一阵阵发痒:“诶,你这样可不成,老这样看别人,会招人欺负的。来来来,姐姐教你怎么恶狠狠地看人,要恶狠狠的……喂,你这一双可怜的小狼崽子要投喂一样的眼神是怎么回事呀,一点也不恶,一点也不狠好不好。”

“那这样呢……”阿初再努力,微呆的神情和水汪汪的眼睛也怎么都作不出恶狠狠的效果来,阿初也没办法呀,不过姐姐吃这套就可以了,反正他又不需要别人来吃这套。

小红在折腾一番后,放弃对阿初的教导,也算是虐待完了,便道:“爹和妈呢,怎么自从外公去书院后,他们就老也不见人,每次我回来都不知道在哪里,也不晓得出来和上一天学的闺女亲亲热热一下的。”

阿初:“爹说,要给我生个妹妹。”

小红:……

“算了,我们商量一下今天晚上吃什么吧,阿初你想吃什么。”

姐弟俩商量吃什么的时候,顾凛川神清气爽地搂着沈端言,沈端言虽嫌热,却到底没舍得把白花花的美好*给推开。白日xx什么的,不要太刺激,欲罢不能啊啊啊啊啊……

不过,这时候,顾凛川却忽然说起个打断氛围的话题来:“董楠来信了。”

“什么?”

“董楠来信了。”

“记得前两年他不是出海去了吗,到现在还没回,临出海时还来信说回来就来看小红呢,结果到现在都没回,他要再拖两年,我可不把闺女留给他。好女婿人选,江南西道不要太多,不是非要等着他不可。”沈端言话这么说,却清楚,闺女大概这辈子都要跟她“美人哥哥”混了,小红太执着太强大,花痴到这程度,当爹妈的除了让闺女如愿还能怎么着。幸好,小红执念着的人,也执念着她。

“说明年底可能会回来,到时候会直接到袁州来。”顾凛川对于信上董楠求娶之类的话,心塞得到现在也不想提起来,只说董楠会来袁州。

就这样说,沈端言也够明白的了:“他明年也才十八吧,闺女才十五呢,还太小,怎么着我也想把闺女留到十八,十五太小,我舍不得。”

顾凛川:我怎么可能十五岁就把女儿嫁出去,想娶我闺女,等到二十二三再说吧。

小红:爹妈,你们能不能不这样,我的男神呐!

信里还夹了一张给小红的信,顾凛川看过没什么出格的,遂和沈端言出去用晚饭时,把信递给小红。小红收到先是一愣,然后大喜过望,展开书信看完,简直幸福得浑身上下直冒泡泡,揪着阿初的袖摆,低声“啊啊啊”地叫唤:“阿初,董楠哥哥要回来了。”

阿初:那是谁,怎么听着像是要来抢我姐姐的恶霸。

“爹,那什么……”

“吃饭。”什么也不准说,每次看你冲董楠那小子狗腿就足够了,还想干别的,作梦!

小红:我只是想提前去等美人哥哥回来嘛,这都不许,我爹我真是越来越讲不通道理了,真没办法。

沈端言觉得,她这闺女,将来绝对是属于一嫁出去,就跟水泼出去一样收不回来的。辛辛苦苦十几年,为他人作嫁衣裳,女婿真是让人憎恶的存在呐!

#啊啊啊,嫁男神,嫁美人哥哥,嫁青梅,嫁初恋#

#与初恋一生相守,人人值得拥有#

#美人哥哥,早点回来娶我#

#带着我的嫁妆,带着我的弟弟……嗯?干嘛要带弟弟#

ps:事实上,我记住的一直是日出江花红似火,春来江水绿如蓝,小时候学过对韵,下意识会认定似和如对应着才工整。

☆、第一六四章 拜见岳父大人

江南道台一任三年,每一年都需进京向皇帝陛下述职,今年年底,顾凛川向淳元陛下上表,请求留在袁州,为向乡民教授文字,传播学问。淳元陛下如今已初步看到江南民风淳化之后的效应,遂准允顾凛川所请,顺便还给顾凛川回了个手书。

内容十分露骨!

听说董楠要求娶我亲亲外甥女了,好烦恼,要给我外甥女准备什么样的嫁妆呢。真愁人呐,不知道姐夫你愁不愁呢。顺便,我家闺女今年也已经八岁了,咱们来谈谈女婿养成计划怎么样。你看看你怎么养成女婿的,我只要一半就成,反正阿初呆嘛,我就喜欢呆女婿。

哎呀,姐夫不用担心,我家闺女很好很好的,我也最信任端端姐和姐夫,所以公主府什么的就不必建了,让阿沁和端端姐一起住就好。阿沁已经被我养成好姑娘了,也不会欺上凌下,琴棋书画什么的也略懂,虽然比小红差远了,可在长安贵女里也算数得上号的。

姐夫,咱们就这样愉快地说定了行不,要不是小红比阿泽大太多,我连小红都不肯给董楠的,小红才是我心目中最好的儿媳妇人选呐,可惜可惜!

“他就不问问阿沁肯不肯,阿沁和阿初都好些年没见了,见的时候又都还小,哪里记得住那么多。阿沁和阿初如果彼此欢喜,倒也没碍的,只是若不彼此欢喜,又何必强求。”沈端言说完,跟顾凛川商量,一定要给萧霄回个书信,说明想法,哪有拉郎配的。再说,自家这么天才与呆蠢同在的儿子。一般人真消化不了他。

也许是知道顾凛川和沈端言会怎么想,翻过年去,萧霄就以游学为名。把萧泽和萧沁都送到袁州。萧泽是托付给沈观潮和叶思源教导,萧沁则托付给沈端言。叫她要萧沁与阿初早也相对,晚也相对,最好能培养成两厢情愿来,当然,要实在不愿意,那就算了,毕竟强扭的瓜不甜。

强扭的瓜是不甜,八岁的萧沁小姑娘却甜得跟蜜似的。叫人的声音是甜的,笑容是甜的,眨巴眼时可无辜可无辜看着你时,你还觉得她是甜的。到底是淳元陛下独女,集世间宠爱于一身,娇软软甜津津,这样的姑娘,她就是犯弥天之错,你也都不能忍心责备。何况,阿沁真是个好姑娘。被沈端颖教得完全是一副沈家女作派,和甜软外表完全不符合的大气从容,一点也不绵软。干脆利落,爽朗活泼。

顾汝中就经常在信里说“因为阿沁,我每天都要中箭”,足见这孩子,又烂漫天真,又甜软萌人,还有几分沈端颖教导的独立与自主。如果说小红是女王里子,女神面儿,那阿沁绝对就是妥妥的女神。从里到外都是。

“这么女神的姑娘,阿初太呆太蠢。怎么驾驭得了啊!女神应该和男神在一起,这才合理呀。”比如。沈端言就觉得张钧家的儿子相当不错,英武霸气,玉树临风,容色出众,能力比容貌更出挑,男神范不要太足。只是女神和张钧家的男神儿子不怎么来电,据说,两人不知道为什么,就是不对盘,最开始见面时还好好的,越大越不能愉快地作朋友。

不过……大概,再女神范儿的,相处久了都有变成女精神病患者的危险。但是,沈端言觉得最不应该的还是把阿沁和小红放在一个院儿里,更弄到一个书院去,阿沁在狗腿上,一点不经阿初差。也不知道小红是哪里让阿沁崇拜了,阿沁开始有样学样,哪里哪里都向小红靠齐。

最后小红倒是很满意了:“妈,阿沁要和阿初在一块的话,我觉得还是很好很好的,阿沁肯定不会嫌弃阿初呆蠢的,阿沁术数虽然不太懂,不过阿沁很崇拜阿初的。阿初每次捧着本子算出题来,阿沁都会觉得阿初简直就是神啊!”

综上所述,阿沁就是个狗腿子,对她觉得厉害的人都狗腿。阿沁对她亲哥哥也相当狗腿,阿泽幸好不是妹控,不过也很疼爱唯一的妹妹就是。阿泽也觉得阿初很厉害,至于婚配什么的,做为皇帝独子,他当然早已经明白这是什么了,也没觉得阿沁对阿初狗腿就影响了他的地位。

嗯,也是阿泽很忙很忙的缘故。

顺便,还有阿初当年挥挥衣袖留在长安的传奇有关,阿泽觉得阿初这样的人,之所以表现得很呆,是因为他们要用所有的精力去演算天机,所以呆一点蠢一点是可以理解的。至于阿沁,阿初呆也让她好欢喜,阿初蠢也觉得好萌,完全成为了狂热粉丝,虽然阿初演算的那些题她只能懂二三成,不过恰是懂二三成才更容易生崇拜啊!

半罐子水对满罐子水的崇拜,一般人是懂不了的。

阿初:“阿沁妹妹,这个题不要这么解,你换个想法,就好像去逛街,这条路不通集市,换一条路就会通的嘛。”

阿沁:“这样噢,那这样对不对呢?”

阿初:“你算一算就知道了。”

小红:“妈,弟弟这就算嫁出去了?”

“怎么,你觉得阿沁还不够好不成?”沈端言听得出小红话里的忧心忡忡。

“不,阿沁很好,不过我弟弟这么呆蠢,能明白是怎么回事不?”小红一直觉得弟弟呆蠢跟她有那么点关系,因为她先生出来,把聪明全给占了,留给弟弟的就只能是呆蠢了。

沈端言:闺女,我要怎么告诉你你弟弟虽然大部分时候很呆蠢,但有时候很精,比如算题的时候,比如他投注全部精力的时候。而且,请注意,你弟弟已经十一岁多了,刚好到了知道怎么欣赏漂亮小姑娘,跟漂亮小姑娘亲近的时候。你看看平时,他对别人有这么耐心不,说两三句不通,早不理人了,但是他对阿沁,你瞧瞧多耐心多温柔,简直能赶上对你那狗腿劲了。

“当然能明白,你没见阿初对阿沁很耐得住性子么。”沈端言说着抬头看了一眼那边两小孩儿,然后继续跟手里的针线作斗争,绣花绣了好几年,终于有点样子了,敢绣自己画的绣样了,能给儿女佩戴,敢于挂顾凛川腰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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