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

“呀!”

又一次被浅苍用过肩摔绊倒在地,黑田不甘心的叫了一声。

浅苍的指尖夹着一个枫叶镖,冷冷的说着,“速度太慢。”

黑田站起来毫不在意自己满是泥泞的衣服,不在乎的,“哼”了一声,趔趔趄趄的往回走。

浅苍看着黑田的背影有些无奈,他这个妹妹太倔了。

忽然,仿佛察觉到了被监视的目光浅苍朝着躲在柱子后的沈子烟吼道,“谁?给我出来!”

沈子烟吓了一跳,一下子跳了出来,浅苍的目光实在是太具有杀伤力,她不过是一个十岁的孩子,又是沈家的掌上明珠,何时受过这种待遇,立马吓得嘤嘤的哭了起来。

沈家唯一的女儿被浅苍吓哭,浅苍自己都觉得不妥起来,可对于从来没有安慰过人的浅苍来说,看着哭泣的沈子烟简直是束手无策,也就造成了沈子烟在哭浅苍在看的情况。

因为这里是仆人禁止进入的地方,哭了好久却不见有人来安慰的沈子烟渐渐止住了哭声,开始抽噎。

“喂。”

少年低头看着哭来满脸鼻涕眼泪的女孩子,觉得真是脏,于是用两根白皙的透明的指尖递上一张方巾。

女孩子愣了愣,接了过来,连声谢谢都没说。

长得没织户漂亮,脾气又没有织户倔,还爱哭,真是一点都比不上织户。

少年内心这么想着。

沈子烟怎么可能猜到浅苍内心的想法,她只是攥着浅苍给的方巾,高兴不能言语。

“我叫沈子烟!”

少年哦了一声,也不知道到底有没有记住。

“我可以叫你浅苍哥哥吗?”

少年转身就走,似乎不怎么喜欢和人聊天,其实他只是不想看到沈子烟的一张脏脸。

“浅苍哥哥,我是你的新娘,那你是我的新郎吗?”

“浅苍哥哥…”

已经太多年了,沈子烟像是跟屁虫一样跟在浅苍的身后,这仿佛是沈子烟已经养成的一种习惯,追随浅苍、看着浅苍、喜欢浅苍,这种感情已经深入骨髓,无法改变了。

喜欢一个人就要喜欢一辈子。

这是沈子烟的名言,可她从未想过,浅苍不喜欢她。

从小,直到现在,她一直跟在浅苍和黑田两人的身后,却无法超过,她缺乏太多东西,从而不能跟上他们的脚步,她小了浅苍两声,小了黑田一岁。

这三岁加上来仿佛是一个代沟,她终究无法跟上他们的步伐,她还太小,任性、天真、不懂世事,仿佛这些就是她的代名词,久而久之,连她自己也这么认为了,她除了用任性来约束着浅苍,天真来缠着浅苍,不懂世事来让浅苍将那一丁点目光注视在自己身上,她实在想不出还有什么,可以成为打败曲莫依那个女人的条件。

其实只有拥有一点就行了,只要浅苍喜欢。

可她恰好不具备这一点。

浅苍喜欢曲莫依什么?家室?不,曲莫依家里无权无势;性格?不,喜怒无常,有时候比自己还恶劣;长相?对,就是长相!

曲莫依将自己送给她的卡寄了回来,连带的一封告别的信后,曲莫依便走了,沈子烟以为,这便是最好的时机。

沈子烟开始模仿曲莫依,高跟鞋只穿五公分就正好和曲莫依一样高,以及穿着发型,说话风格,甚至是偶尔露出的笑容,几乎都和曲莫依一样,这所有为了浅苍付出的努力只换回浅苍的一句话,“就算你在怎么模仿她,你也不是她。”

那一刹那,沈子烟好无助,好想哭,却终究没让眼泪落下来,浅苍讨厌她哭,沈子烟一直都知道。

“浅苍哥哥是大笨蛋!!”她一边喊道一边往门外跑,可心底却依然浮现出一句无法说出口的话。

‘可是我还是好喜欢你…’

作者有话要说:

☆、番外—凌薇(上)

从懂事起,父母在凌薇眼里就是陌生的。

母亲早亡,父亲是个神经科医生,工作量虽然不大,但却闲不住爱乱跑,每天到处飞。

凌薇从小是被凌伯带大的。

凌薇的生活是精致的、丰衣足食的,像是一个被惯坏了的富家小孩一样,长大后的凌薇变得十分高傲,二十岁的那年时候,她见到了十七岁的许夜一,那个从未见过面的男孩子,在她最害怕的时候保护了她。

当时正是美国最热的时候,将鸡蛋敲在地面,没一会就会熟透,凌薇正在家里的露天泳池游完泳,浑身湿漉漉的,吹着凉风很凉快,披着羊绒毛巾的凌薇躺在太阳伞之下的沙滩椅上带着墨镜小睡,就在这时凌伯走上前在她身边说道。

“小姐,老爷十分钟后到家,听说还有一名老爷好友的儿子。”

“他几岁?”

“17。”

“小不点。”

凌薇冷哼一声,不过她倒也好奇,因为那个男人领回来的人不多,算起来,她有多久没见到她名义上的爸爸了?

这么想着想着,凌薇竟然睡着了,当她幽幽转醒时,墨镜中出现一个吐着信子贼头贼脑的小身影。

凌薇伸手拉下墨镜,想看清楚那是什么,谁知拿下墨镜后,对上了一对玻璃珠般的眸子。

“啊!!!”

被这条突然出现的蟒蛇,凌薇表示自己实在是被吓了一跳,那条距离她只有两米的巨蛇只是扭动了一下身子,就爬到了离凌薇只有半米的距离了。

凌薇怕蛇,因为她小时候曾经被蛇咬过。

中国有句古话怎么说来着?

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

听见了凌薇的尖叫,一个站在一边打瞌睡的女仆们上前询问凌薇怎么了,当看见那条长达两米的蟒蛇后,随即叫的比;凌薇还大声。

“怎么了?”凌伯及时出现,看了现场的情况后朝身后的里怒吼一声,“拿根蛇叉钳来!!”女仆却吓得愣在原地。

就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一个男生手持酒瓶迎面朝那蟒蛇走去,只见他将酒瓶朝那勿入人宅的蟒蛇砸去,玻璃四飞,度数相当高的酒洒满一地,被吓了一跳的蟒蛇后缩了一下,就在这个紧急关头,男生扔出一个点着火的打火机,瞬间燃起大火,被灼热的温度烧的拼命挣扎的巨蟒下意识往水源靠去,那男子便一下子上前将那从头到尾愣住的凌薇给拉到了身后。

凌薇对许夜一的第一印象,便是那充满着认真的褐色眼眸,和高出自己的半个脑袋。

冲进了游泳池中洗干净了身上的酒精,那蟒蛇又钻出了水面,往这边看了一眼,似乎是在衡量自己的胜算,这时,屋里走来了几个拿着蛇叉钳的专业人员,蟒蛇一下子就扭头往那片草丛里钻,看样子准备逃跑。

“抓住它!”凌伯脸色不佳的吩咐道。

几名专业人员没有犹豫的上前抓蛇,突然,一声惨嚎响起。

“啊啊啊!!!我珍藏的波兰精馏伏特加,你就这么潇洒给我摔了?!”

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的杰森伤心的嚎着,见本该前去抓蛇的几人都愣在原地看着自己,杰森压着嗓子吼道,“抓蛇啊!连我都没舍得喝的极品伏特加竟然被一条蛇拿来尝了,今晚吃炖蛇肉!!抓不到的话,我就炖人肉!”

几人用光般的速度向那蟒蛇跑去。

见暂时没有危险了,许夜一终于没有挡在凌薇的身前了,他捡起落在地面的大毛巾,递给一身比基尼的凌薇,示意她披上。

“你没事吧?”

凌薇摇头,声如蚊蝇,“没事。”她不禁又看了一眼那个救了她的男孩子。

她第一次被自己说出的话而嘲笑自己。

这个被她称为小不点的男生,救了她。

回卧室换了衣服,凌薇发现自己的手还在止不住的颤抖,这是她第一次面对危险,她看着自己的手不禁有点怀念刚才另一双手拉过自己的触感。

凌薇再次下了楼,只见抓蛇专业户拖着口袋往外走,杰森和许夜一正坐在沙发上聊着什么。

“我囤了那么多瓶名酒,你为什么偏偏拿那瓶砸啊!”杰森还在为自己已经香消玉损的伏特加捶胸顿足的。

“因为那瓶度数高。”许夜一认真的回答到。

杰森被噎来无语,却把凌薇给逗笑了。

还真是一根筋的小子。

“Alina,这小子叫许夜一,我就扔这儿了,你自己看着办吧;吶,你杰森叔叔的宝贝女儿,你凌薇姐。”

“凌薇姐。”许夜一礼貌的叫着。

“叫Alina就行了。”凌薇就是不想和他牵涉辈分的诧异。

“Alina。”许夜一便改了口。

凌薇对许夜一很照顾,可许夜一却从来不对她提过什么要求,或许是知道她对他很关照,许夜一一直很尊敬她。

凌薇大学毕业后没有凭着丰厚的家底开公司,反而进了娱乐圈当经纪人,按她的话来归纳,就是看着娱乐圈那些带着面具人的之间的尔虞我诈和每当为了达到目的不择手段而露出的丑陋面孔时,她就会觉得很有趣。

可那时她还不知道,她自己也渐渐被染上这种恶疾,病入膏肓。

许夜一在上高二那年忽然找到了她,很认真的对她说道。

“Alina,我想当歌手。”

“我想知道原因。”

“为了能够追上一个人的脚步。”

“All right,我答应你。”

作者有话要说:

☆、番外—凌薇(下)

当许夜一成为她手下最红的艺人,凌薇只用了三个月。

她运用金钱、权利、绯闻和炒作,让这个不过19岁的华裔男生在欧美歌坛站稳了脚,在往后的三年里,许夜一已经将凌薇所有的付出加倍的赚了回来。

因为是经纪人和艺人的关系,两人的相处的渐渐多了起来,而凌薇自己也想不到,她会在许夜一身上付出那么多心思,她仅仅是享受了许夜一呆在一起的时间。

这样的生活仅持续了三年,只有三年,她还清晰的记得那晚,她永远忘不掉的那晚。

从录音棚走出来,许夜一在自己的手心里呼了一口热气,有工作人员陆陆续续离开,有些关系不错的也会拍拍他的肩跟他说再见。

“Bay!john!”

“Bay~”他扬起每天对着镜子练习几遍的完美笑容。

这时凌薇开车过来,许夜一两三步上了车,直喊外面好冷。

“热可可。”凌薇笑着递给他。

“啊~救了我一命~”许夜一抱着热可可的样子就像是个孩子,一点都不像一个已经22岁的男子。

“少喝点,会发胖。”

“知道啦知道啦。”

圣诞节快到了,街上过节的气氛浓烈,可依然赶不走严寒。

车上暖气很足,可许夜一依然觉得冷,他哈出一口白雾,在车窗上写字。

凌薇瞟了一眼,但很久没写过中文的她只能勉强认出第一个字。

“曲?这是姓?真少见。”

许夜一抿嘴微笑,“中国可不少见。”随即扬起的嘴角渐渐坍塌,“Alina,我想唱中文歌了。”

凌薇握住方向盘的手有些收紧,她是第一次见许夜一的表情这么悲伤,而且,是看着那三个字静静流露出的,她不禁仔细的辨认着回想着另外两个字。

曲。

莫…

依……

凌薇一下子踩住了刹车!

两人都因为惯性而朝前一倒。

许夜一奇怪的问,“怎么突然刹车?”

凌薇愣了愣然后飞快摇头,就连因为急刹导致车外传来不少的咒骂声都没听见。

她现在脑海里只有一个想法,‘那个名字,是个女人的。’

凌薇阻止过许夜一回中国,可许夜一仍然偷偷的跑了回去,还留给了她正当的理由。

“我爸让我回去接班。”

鬼才信呢!

许夜一前脚一溜凌薇后脚就追了上来,凌薇又预感,许夜一的这次回国,便是去追上那个女人的脚步的!

这种事情,她怎么可能保持沉默?许夜一也好,john也罢,都是她一手栽培出来的,怎么可能让他由着自己的性子胡来?

直到那时凌薇还以为,许夜一是五年前那个17岁的小不点。

直到许夜一渐渐开始因为那个叫曲莫依的女人,和自己闹僵,耍脾气,甚至是离开演艺圈。

这让凌薇怎么不恨曲莫依,怎么不恨那个将john一点点带离自己的女人。

凌薇调查过她,一个相当有故事的人,从小的遭遇简直可以出一本‘曲莫依血泪史’!

看完过后,她对曲莫依唯一的感觉,就是‘这种人怎么可能配得上john?’

就算是当今华语娱乐圈的天后苏茶也不配!

被人说卑鄙也好,背上骂名也好,她都不会轻易放弃john!

那毕竟是她唯一喜欢的男子啊。

其实她在意过另一个男人,他们的相遇在T市的一间酒店,那个长的跟司空几乎一模一样的男人。

冷酷、稳重,举手投足间散出浓厚的荷尔蒙,凌薇在意这个叫司云的男人,这个男人对她虽然极好,却从未对她说出过任何承诺,就连最普通的:‘我喜欢你。’四个字也没有。

那个男人只说过,‘你很适合我。’

这算什么?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