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6章
……我已经都看完了,记得前天晚上,我看了之后浑身发寒,一会儿就有一种吓一跳的感觉,几乎整夜睡不着,于是我就听音乐。上网看微博,看空间,应该快天亮才睡着。除了害怕,其实。还有一种兴奋的感觉,我是学文科的,原本对物理学很排斥,看了本书,我竟有一种想学学物理学,想看看《时间简史》和《相对论》的冲动,虽然多半是看不懂,但是我有一种强烈的愿望,一定要多多了解,哪怕一本书看上几年。也要试一试,不求看懂很多,只求有所收获。我总觉得那些“疯子”好像预示着什么未知的东西。
…… 我全看完了,倒是没疯,不过激起了我对其他许多原本很排斥的学科的兴趣。感觉不同的科学领域代表了不同的世界观,我们若是能全面地涉及,或许能为自己构建出更完善的思维模式。面对科学,真是不能有偏见啊,以前我一直很讨厌数学,认为数学实在难学又没用,现在倒不这么看了。数学似乎也可以是一种世界观,它将世界数字化了,它换了各个角度看世界,让我们看到了世界别样的属性。
……花了很久看完《天才在左疯子在右》,很久没有这么痴迷这么喜欢的东西了。其实从很早以前我就一直在思考某些太过庞大的东西。世界的本质是什么。我和作者一样,对此充满了好奇与迷茫。记得初二的时候物理课上说宇宙里的能量是守恒的。我就很困惑,那么最初的能量来自哪里?是那个宇宙大爆炸的假说?还记得刚学化学的时候我就疑惑,为什么是氢气和氧气反应生成了水?于是老师说是因为氢离子和阳离子反应了。那么为何是它们的反应可以生成水,就因为规律如此所以有多少人认真的想过呢?我想这也是我讨厌化学的一个最主要的原因吧,就是不断的在已知的层面上学习已知。并且将他作为一个客观存在的事实。
重力的方向始终竖直向下。请告诉我为什么。地球有引力场,但是如何解释?没有人知道,但又有多少人认真的想过?那些所谓的热爱理化的人,扪心自问,到底探究了多少,自己感悟了多少。热爱,不是卷子上简简单单的分数。我讨厌理化,但是在某方面我又爱着物理,比如庞大的时空概念和一种探寻的精神。最深最内在的本质是什么。我相信有着物质的本质,只是我们看不透。
有个疯子说“蚂蚁都是一种生命的细胞,我命名为松散生命。蚁后就是大脑,兵蚁就是身体的防卫组织,工蚁都是细胞,也是嘴,也是手,用来找食物,用来传递,用来让大脑维持。蚁后作为大脑,还得兼顾生殖系统。工蚁聚在一起运输的时候,其实就是血液在输送养分,工蚁兼顾好多种功能,还得培育新生的细胞就是幼蚁。蚂蚁之间传达信号是靠化学物质,对吧?人也是啊,你不用指挥你的细胞,细胞之间自己就解决了!明白吧?其实蚂蚁是生命形式的另一种,不是简单的昆虫。你养过蚂蚁没?没养过吧。你养几只蚂蚁,它们没几天就死了,就算每天给吃的也得死,因为失去大脑的指挥了。你必须养好多只它们才会活。就跟取下一片人体组织培养似的,只是比人体组织好活。咱们看蚂蚁,就只看到蚂蚁在爬,其实呢?咱们根本没看全!蚂蚁,只是细胞。整个蚁群才是完整的生命!松散生命!聚在一起,就是生命!人是,蚂蚁组成的松散生命是,石头也一样,沙子和土聚在一起,就会有思维,就是生命!石头听不懂我们说话,也不认为我们是生命。在它们看来,我们动作太快,生得太快,死得太快。你拿着石头盖了房子,石头还没感觉到变化呢,几百年房子可能早塌了,石头们早就又是普通石头了,因为几百年对石头来说不算什么。在石头看来,我们就算原地站一辈子,它们也看不到我们,太短了!”
有个执着于闭关修行的人,把自己关在房间里,远离一切现代文明。几次下来,他真的感悟了些。有多少人知道苹果的味道?他是这么说的“当我决定结束的时候,就拿出预先准备好的苹果,把苹果洗干净,看着果皮上的细小颗粒觉得很陌生,愣了一会儿,试探性地咬下去我猜大多数人不知道苹果的真正味道!我告诉你吧:用牙齿割开果皮的时候,那股原本淡淡的清新味道冲破一个临界点开始逐步在嘴里扩散开,味道逐渐变得浓郁。随着慢慢地嚼碎,果汁放肆地在舌尖上溅开,绝对野蛮又狂暴地掠过干枯的味蕾果肉中的每一个细小颗粒都在争先恐后地开裂,释放出更多更多苹果的味道。果皮果肉被切成很小的碎片在牙齿间游移,味道就跟冲击波一样传向嘴中每一个角落苹果的清香伴随着果汁滑向喉咙深处天呐刚刚被冲刷过的味蕾几乎是虔诚地向大脑传递这种信息所有的感官,经过好几天的被遗忘后,由精神、感觉统驭着,伴随着一个苹果,卷土重来!”
正文 第六卷 第一百二十一章 天才在左,疯子在右2
有个疯子说“想看到真正的世界,就要用天的眼睛去看天,用云的眼睛去看云,用风的眼睛去看风,用花草树木的眼睛去看花草树木,用石头的眼睛去看石头,用大海的眼睛去看大海,用动物的眼睛去看动物,用人的眼睛去看人”
……我不知道对精神病的定义是什么。但是我觉得,作为正常人,很多时候我们都不如一个疯子。因为我们想想也只是想想,从来没有付出过什么。我们满足于前人的理论前人的发现,我们简单的认为一切本就如此。如果能回归孩子的心,就会很好奇的问一切,问为什么天空会下雨、为什么1+1=2、为什么字要这么写、为什么人要吃饭、为什么小草在春天生长、为什么人跳高有限、为什么路上的积水里能看到自己的影子…… 还有多少人记得,这些小时候或多或少都好奇过的东西。只是随着我们的长大,我们越来越知道,本该如此,一切就是如此。所以忘却了,在现代文明与发达的科技里忘却了自己最初想要找的东西。我们顺从自然规律,我们卑微的活着,我们甚至连质疑的话语都没有。
我和一个朋友讨论了,她说“我又算什么?只是一个趋于表面的可笑的东西” 对于物质和意识,我们无从知道真实。我记得有个疯子说,意识是物质这块果冻里的气泡,只要是在这果冻里它都是属于物质的,一旦离开了物质,它才是真正的存活于意识。疯子说,时间本身并不存在,只是我们人为的制造了一个量度。时空本身就是一体的,时间与空间才是完整。
小时候一直问妈妈“我是谁” 她说我就是我。后来她告诉我,这种问题是科学家和哲学家才探讨的,我生从何来,死往何去。是的。对于人这个意识体,我有着太多的疑惑。难道就是因为特定的这个男人和这个女人在特定的时刻所以酿造了独一无二的你吗?的确一点点成了生命,发展了大脑,有了意识。可是这意识到底是从何孕育而来?不知道。困扰了太多年的问题。将困扰至死。
今天继续翻开《天才在左疯子在右》这本书,“24.盗尸者”,看到题目后,犹豫了一下要不要看,家里就我一个人,我又特害怕这东西,万一里面写了恐怖东西被吓到都不知道找谁依靠去????当然,最后还是逼自己抱着理性的态度看了这一篇的精神病人访谈。
这次的精神病人是个看上去很斯文、腼腆的男人,用作者的话说“而就是这个腼腆懦弱的人,在被警察抓获前至少偷取了20具以上的尸体—在半年的时间内。警察搜查的时候在他家发现了很多截断的肢体。所有的线索都指向一点:这应该是一个变态恋尸狂……”
在作者有技巧的访问后,终于套出了他偷尸体做实验的目的。这个搞机械的斯文男子经常出没医院偷尸体,用心研究有机化学等等学科的东西目的只有一个——复活他死去的妻子。“他”(我不想用“精神病人”来形容这位受访者)保留着他妻子的大脑,就是为了能再给妻子一次生命,而他自己也有了活着的勇气。当作者问他“假如。真的复活了呢?你,你们怎么办?”他眼睛湿润了“不知道,我只是想她能够回来,除此之外,什么都没想。”
其实这个所谓精神病人,应该只是一个执着于自己认定人事情的人(只是偷尸体是犯法的)。像作者所说的,很难去形容那个这些人。我也不懂怎么去评价这些人,看了这本书后,感触是很多的,我也希望自己尽量能记住这些感触。无论遇到什么.这篇文章里,最后有两句话。看完忍不住掉眼泪了……“在她临终前,她拉着他的手:‘我不愿离开你。’他忍着眼泪,抓紧她的手:‘我永远属于你。’”一个人的性格受社会性格(当时的社会性格和父母的性格),以及他所处的小环境和人生经历所影响。这些培养了一个人的性格,从某一方面说也限制了一个人的发展,当人能用历史的眼光、能从人类发展的身旁纵观、看清的时候,就会获得了一种全新的视野和认识。但实际上,还是跳不出长期的社会性格的影响,社会性格也不是一成不变的,所以这种认识还是有局限性。每个人的周边环境不同。人生经历不同,产生的性格也不同,但总是会有局限性,这是不可避免的。
环境(所有外部的东西)一定程度上决定了一个人的性格,性格决定了命运。一个人很难跳出自身性格的影响,跳出社会性格的影响。这世界上的绝大多数人都如此。打个比方,假如有个100%的虚拟现实系统(注意是100%),把一个人封闭记忆放入其中,那么他就会觉得那是真实的世界,因为他所有的感觉,都是有那个世界产生的,他不会知道有外面的世界。其实我们所有的信息来源,归根结底都是来自视觉看到的东西,和听觉听到的东西,这些决定了我们的思想。
天才在左疯子在右里的病人,从某一方面说,他们成为精神病人的时候,就不在受社会性格环境影响自己的思维,以纯粹的眼光看待这个世界,去探寻这个世界的本质. 就像我们小时候不懂人类的规则,我们对什么都充满了好奇,质疑,什么都要问为什么,这本书里的精神病人,从某一方面说就像小孩子,只是比小孩子懂的知识多。好多精神病人只是太爱思考了,想太多,直到想出了自己的一套不败的理论,和这个世界格格不入。于是就住进去了。比这个社会超出一些而没有脱离社会的人,是天才,完全脱离了,就成为普通人眼中的疯子了。
疯子是人定的,在书中的采访中,有的精神病患者思考问题的角度很独特,没有逻辑问题,也不是独创的歪理邪说。但由于跟社会普遍的认同有出入,所以被周围的人看成“有病”。
人的生活经历各有不同,看重的东西也各不相同,有人以成功为唯一信仰。有人以热衷于慈善事业,有人热衷于游览世界各地..对生活的看法不同而已,人生就是一个悟的过程,每个人悟到的东西不一样,层次不一样。不断探寻自己内心世界的人会这样认为: 为什么我们要努力,努力到最后一切都归于我不能理解的奇点,我们创造伟大的物质文明,精神文明也好,有什么意义?因为它终将不存在,也不存在意识可以去缅怀。而以事业为追求,以成功为信仰的人又会认为这样的人没有追求。很颓废。
实际上,人的所有思想性格等,是由有限的事情,经历,书籍决定的。决定人的每一个方面的性格等的因素更有限,这些因素必然会有不正确的。或着说不全面的地方。这个社会上,除了法律,伦理道德等,其他大多东西,都是不必要考虑的,是不唯一的,偏执是可怕的,我们不能否定任何人的存在方式。
成功不是唯一的信仰,只是在现在这个竞争激烈的社会中。成功这种信仰形成了一种类似社会性格的东西,只要人在这个社会,必定会受其影响。人活着,其实是一个过程,生活的过程,思考的过程,探寻的过程。终点反而是不重要的。
人生若只如初见。希望我们看了这本书之后我们还是原来的我们。不要太沉迷于其中玄而又玄的故事中,任何事情都不必过于执着。
最后是作者的一段话:
道说:这里是人间;佛说:这里是六道之一;上帝说:这里是天堂和地狱之间的战场;哲学说:这里是无穷的辩证迷雾;物理说:这里是基本粒子堆砌出来的聚合体;人文说:这里是存在;历史说:这里是时间的累积。所有的解释都在这里。
看来,这个世界是有无数面的不规则体。
林松的总结语:拨开文字和表象的迷雾,更开阔地接近这奇妙的世界。看完这本书后,你能有自己的想法和思考,这个比什么都重要。我只希望这本书是一扇窗。能让你看到更多、更多的世界他们眼中的世界。我也希望有一天你能够很坦然地说:“让我来告诉你,在我眼中,这是一个怎样的世界。”
我佩服这些疯子的想法,并且他们认真的去验证了。看着他们的话的时候,有些明知道是悖论,在脑海里却找不出理论来反驳他们。那么严密的逻辑和思考,真的让我觉得很多时候疯子和天才只是一步之隔。那差别或许就在于,疯子坚持认定他们所想的是正确的太过偏执。作者说疯子只是世界观与常人不同罢了。或许在他们眼里我们才是无知的疯子。谁知道呢。当时代决定了如此,你也只能跟着如此,思维反倒成了禁锢我们的一堵墙。跳出这堵墙,之后是什么?如果从一开始就没有十万个为什么这样的书没死板的教科书,让你带着困惑和未知成长。之后的你,是不是物极必反格物致知了呢。不知道,我已经被思维束缚,被太多的已知捆绑了手脚,被太多的因为所以牵绊了自我。无法跳脱世界。庄说“算了,我还是朝生夕死好了,我觉得这些离我都太远了,真的还是要顺其自然一点来个俗点的形容词,浮云”我明白这不是我应该想的问题。我应该想的,是我书包里我书桌上厚重的已知的作业,是无尽的做着理想状态下的物理题和很多暂时无法解释的化学题和千年智慧结晶的数学和人类自我创造的历史与语言。但是,心中的迷茫在看完这本书后喷发了。
…… 我全看完了,倒是没疯,不过激起了我对其他许多原本很排斥的学科的兴趣。感觉不同的科学领域代表了不同的世界观,我们若是能全面地涉及,或许能为自己构建出更完善的思维模式。面对科学,真是不能有偏见啊,以前我一直很讨厌数学,认为数学实在难学又没用,现在倒不这么看了。数学似乎也可以是一种世界观,它将世界数字化了,它换了各个角度看世界,让我们看到了世界别样的属性。
……花了很久看完《天才在左疯子在右》,很久没有这么痴迷这么喜欢的东西了。其实从很早以前我就一直在思考某些太过庞大的东西。世界的本质是什么。我和作者一样,对此充满了好奇与迷茫。记得初二的时候物理课上说宇宙里的能量是守恒的。我就很困惑,那么最初的能量来自哪里?是那个宇宙大爆炸的假说?还记得刚学化学的时候我就疑惑,为什么是氢气和氧气反应生成了水?于是老师说是因为氢离子和阳离子反应了。那么为何是它们的反应可以生成水,就因为规律如此所以有多少人认真的想过呢?我想这也是我讨厌化学的一个最主要的原因吧,就是不断的在已知的层面上学习已知。并且将他作为一个客观存在的事实。
重力的方向始终竖直向下。请告诉我为什么。地球有引力场,但是如何解释?没有人知道,但又有多少人认真的想过?那些所谓的热爱理化的人,扪心自问,到底探究了多少,自己感悟了多少。热爱,不是卷子上简简单单的分数。我讨厌理化,但是在某方面我又爱着物理,比如庞大的时空概念和一种探寻的精神。最深最内在的本质是什么。我相信有着物质的本质,只是我们看不透。
有个疯子说“蚂蚁都是一种生命的细胞,我命名为松散生命。蚁后就是大脑,兵蚁就是身体的防卫组织,工蚁都是细胞,也是嘴,也是手,用来找食物,用来传递,用来让大脑维持。蚁后作为大脑,还得兼顾生殖系统。工蚁聚在一起运输的时候,其实就是血液在输送养分,工蚁兼顾好多种功能,还得培育新生的细胞就是幼蚁。蚂蚁之间传达信号是靠化学物质,对吧?人也是啊,你不用指挥你的细胞,细胞之间自己就解决了!明白吧?其实蚂蚁是生命形式的另一种,不是简单的昆虫。你养过蚂蚁没?没养过吧。你养几只蚂蚁,它们没几天就死了,就算每天给吃的也得死,因为失去大脑的指挥了。你必须养好多只它们才会活。就跟取下一片人体组织培养似的,只是比人体组织好活。咱们看蚂蚁,就只看到蚂蚁在爬,其实呢?咱们根本没看全!蚂蚁,只是细胞。整个蚁群才是完整的生命!松散生命!聚在一起,就是生命!人是,蚂蚁组成的松散生命是,石头也一样,沙子和土聚在一起,就会有思维,就是生命!石头听不懂我们说话,也不认为我们是生命。在它们看来,我们动作太快,生得太快,死得太快。你拿着石头盖了房子,石头还没感觉到变化呢,几百年房子可能早塌了,石头们早就又是普通石头了,因为几百年对石头来说不算什么。在石头看来,我们就算原地站一辈子,它们也看不到我们,太短了!”
有个执着于闭关修行的人,把自己关在房间里,远离一切现代文明。几次下来,他真的感悟了些。有多少人知道苹果的味道?他是这么说的“当我决定结束的时候,就拿出预先准备好的苹果,把苹果洗干净,看着果皮上的细小颗粒觉得很陌生,愣了一会儿,试探性地咬下去我猜大多数人不知道苹果的真正味道!我告诉你吧:用牙齿割开果皮的时候,那股原本淡淡的清新味道冲破一个临界点开始逐步在嘴里扩散开,味道逐渐变得浓郁。随着慢慢地嚼碎,果汁放肆地在舌尖上溅开,绝对野蛮又狂暴地掠过干枯的味蕾果肉中的每一个细小颗粒都在争先恐后地开裂,释放出更多更多苹果的味道。果皮果肉被切成很小的碎片在牙齿间游移,味道就跟冲击波一样传向嘴中每一个角落苹果的清香伴随着果汁滑向喉咙深处天呐刚刚被冲刷过的味蕾几乎是虔诚地向大脑传递这种信息所有的感官,经过好几天的被遗忘后,由精神、感觉统驭着,伴随着一个苹果,卷土重来!”
正文 第六卷 第一百二十一章 天才在左,疯子在右2
有个疯子说“想看到真正的世界,就要用天的眼睛去看天,用云的眼睛去看云,用风的眼睛去看风,用花草树木的眼睛去看花草树木,用石头的眼睛去看石头,用大海的眼睛去看大海,用动物的眼睛去看动物,用人的眼睛去看人”
……我不知道对精神病的定义是什么。但是我觉得,作为正常人,很多时候我们都不如一个疯子。因为我们想想也只是想想,从来没有付出过什么。我们满足于前人的理论前人的发现,我们简单的认为一切本就如此。如果能回归孩子的心,就会很好奇的问一切,问为什么天空会下雨、为什么1+1=2、为什么字要这么写、为什么人要吃饭、为什么小草在春天生长、为什么人跳高有限、为什么路上的积水里能看到自己的影子…… 还有多少人记得,这些小时候或多或少都好奇过的东西。只是随着我们的长大,我们越来越知道,本该如此,一切就是如此。所以忘却了,在现代文明与发达的科技里忘却了自己最初想要找的东西。我们顺从自然规律,我们卑微的活着,我们甚至连质疑的话语都没有。
我和一个朋友讨论了,她说“我又算什么?只是一个趋于表面的可笑的东西” 对于物质和意识,我们无从知道真实。我记得有个疯子说,意识是物质这块果冻里的气泡,只要是在这果冻里它都是属于物质的,一旦离开了物质,它才是真正的存活于意识。疯子说,时间本身并不存在,只是我们人为的制造了一个量度。时空本身就是一体的,时间与空间才是完整。
小时候一直问妈妈“我是谁” 她说我就是我。后来她告诉我,这种问题是科学家和哲学家才探讨的,我生从何来,死往何去。是的。对于人这个意识体,我有着太多的疑惑。难道就是因为特定的这个男人和这个女人在特定的时刻所以酿造了独一无二的你吗?的确一点点成了生命,发展了大脑,有了意识。可是这意识到底是从何孕育而来?不知道。困扰了太多年的问题。将困扰至死。
今天继续翻开《天才在左疯子在右》这本书,“24.盗尸者”,看到题目后,犹豫了一下要不要看,家里就我一个人,我又特害怕这东西,万一里面写了恐怖东西被吓到都不知道找谁依靠去????当然,最后还是逼自己抱着理性的态度看了这一篇的精神病人访谈。
这次的精神病人是个看上去很斯文、腼腆的男人,用作者的话说“而就是这个腼腆懦弱的人,在被警察抓获前至少偷取了20具以上的尸体—在半年的时间内。警察搜查的时候在他家发现了很多截断的肢体。所有的线索都指向一点:这应该是一个变态恋尸狂……”
在作者有技巧的访问后,终于套出了他偷尸体做实验的目的。这个搞机械的斯文男子经常出没医院偷尸体,用心研究有机化学等等学科的东西目的只有一个——复活他死去的妻子。“他”(我不想用“精神病人”来形容这位受访者)保留着他妻子的大脑,就是为了能再给妻子一次生命,而他自己也有了活着的勇气。当作者问他“假如。真的复活了呢?你,你们怎么办?”他眼睛湿润了“不知道,我只是想她能够回来,除此之外,什么都没想。”
其实这个所谓精神病人,应该只是一个执着于自己认定人事情的人(只是偷尸体是犯法的)。像作者所说的,很难去形容那个这些人。我也不懂怎么去评价这些人,看了这本书后,感触是很多的,我也希望自己尽量能记住这些感触。无论遇到什么.这篇文章里,最后有两句话。看完忍不住掉眼泪了……“在她临终前,她拉着他的手:‘我不愿离开你。’他忍着眼泪,抓紧她的手:‘我永远属于你。’”一个人的性格受社会性格(当时的社会性格和父母的性格),以及他所处的小环境和人生经历所影响。这些培养了一个人的性格,从某一方面说也限制了一个人的发展,当人能用历史的眼光、能从人类发展的身旁纵观、看清的时候,就会获得了一种全新的视野和认识。但实际上,还是跳不出长期的社会性格的影响,社会性格也不是一成不变的,所以这种认识还是有局限性。每个人的周边环境不同。人生经历不同,产生的性格也不同,但总是会有局限性,这是不可避免的。
环境(所有外部的东西)一定程度上决定了一个人的性格,性格决定了命运。一个人很难跳出自身性格的影响,跳出社会性格的影响。这世界上的绝大多数人都如此。打个比方,假如有个100%的虚拟现实系统(注意是100%),把一个人封闭记忆放入其中,那么他就会觉得那是真实的世界,因为他所有的感觉,都是有那个世界产生的,他不会知道有外面的世界。其实我们所有的信息来源,归根结底都是来自视觉看到的东西,和听觉听到的东西,这些决定了我们的思想。
天才在左疯子在右里的病人,从某一方面说,他们成为精神病人的时候,就不在受社会性格环境影响自己的思维,以纯粹的眼光看待这个世界,去探寻这个世界的本质. 就像我们小时候不懂人类的规则,我们对什么都充满了好奇,质疑,什么都要问为什么,这本书里的精神病人,从某一方面说就像小孩子,只是比小孩子懂的知识多。好多精神病人只是太爱思考了,想太多,直到想出了自己的一套不败的理论,和这个世界格格不入。于是就住进去了。比这个社会超出一些而没有脱离社会的人,是天才,完全脱离了,就成为普通人眼中的疯子了。
疯子是人定的,在书中的采访中,有的精神病患者思考问题的角度很独特,没有逻辑问题,也不是独创的歪理邪说。但由于跟社会普遍的认同有出入,所以被周围的人看成“有病”。
人的生活经历各有不同,看重的东西也各不相同,有人以成功为唯一信仰。有人以热衷于慈善事业,有人热衷于游览世界各地..对生活的看法不同而已,人生就是一个悟的过程,每个人悟到的东西不一样,层次不一样。不断探寻自己内心世界的人会这样认为: 为什么我们要努力,努力到最后一切都归于我不能理解的奇点,我们创造伟大的物质文明,精神文明也好,有什么意义?因为它终将不存在,也不存在意识可以去缅怀。而以事业为追求,以成功为信仰的人又会认为这样的人没有追求。很颓废。
实际上,人的所有思想性格等,是由有限的事情,经历,书籍决定的。决定人的每一个方面的性格等的因素更有限,这些因素必然会有不正确的。或着说不全面的地方。这个社会上,除了法律,伦理道德等,其他大多东西,都是不必要考虑的,是不唯一的,偏执是可怕的,我们不能否定任何人的存在方式。
成功不是唯一的信仰,只是在现在这个竞争激烈的社会中。成功这种信仰形成了一种类似社会性格的东西,只要人在这个社会,必定会受其影响。人活着,其实是一个过程,生活的过程,思考的过程,探寻的过程。终点反而是不重要的。
人生若只如初见。希望我们看了这本书之后我们还是原来的我们。不要太沉迷于其中玄而又玄的故事中,任何事情都不必过于执着。
最后是作者的一段话:
道说:这里是人间;佛说:这里是六道之一;上帝说:这里是天堂和地狱之间的战场;哲学说:这里是无穷的辩证迷雾;物理说:这里是基本粒子堆砌出来的聚合体;人文说:这里是存在;历史说:这里是时间的累积。所有的解释都在这里。
看来,这个世界是有无数面的不规则体。
林松的总结语:拨开文字和表象的迷雾,更开阔地接近这奇妙的世界。看完这本书后,你能有自己的想法和思考,这个比什么都重要。我只希望这本书是一扇窗。能让你看到更多、更多的世界他们眼中的世界。我也希望有一天你能够很坦然地说:“让我来告诉你,在我眼中,这是一个怎样的世界。”
我佩服这些疯子的想法,并且他们认真的去验证了。看着他们的话的时候,有些明知道是悖论,在脑海里却找不出理论来反驳他们。那么严密的逻辑和思考,真的让我觉得很多时候疯子和天才只是一步之隔。那差别或许就在于,疯子坚持认定他们所想的是正确的太过偏执。作者说疯子只是世界观与常人不同罢了。或许在他们眼里我们才是无知的疯子。谁知道呢。当时代决定了如此,你也只能跟着如此,思维反倒成了禁锢我们的一堵墙。跳出这堵墙,之后是什么?如果从一开始就没有十万个为什么这样的书没死板的教科书,让你带着困惑和未知成长。之后的你,是不是物极必反格物致知了呢。不知道,我已经被思维束缚,被太多的已知捆绑了手脚,被太多的因为所以牵绊了自我。无法跳脱世界。庄说“算了,我还是朝生夕死好了,我觉得这些离我都太远了,真的还是要顺其自然一点来个俗点的形容词,浮云”我明白这不是我应该想的问题。我应该想的,是我书包里我书桌上厚重的已知的作业,是无尽的做着理想状态下的物理题和很多暂时无法解释的化学题和千年智慧结晶的数学和人类自我创造的历史与语言。但是,心中的迷茫在看完这本书后喷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