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9章
村老们互相搀扶着过来喊冤,说他们一直敬重金夫人,不曾动过坟茔。
可惜老天不能作证,再说,那狗血是谁淋的?
挨家挨户的收,若是什么都没搜罗出来,那是她含血喷人。不过撒网式的深耕搜索,找出的金簪子,金镯子,还有各种银元宝,怎么解释?
……
回想前尘旧事,周至柔非常确定,香枫里的周围百姓,是一群非常有生存智慧的百姓。谁要是小看了他们,一定会让他们欺负得灰头土脸。白花了钱,还落得一身骚。
要怎么对付,简单,恨恨打一棒子,再给个甜枣。甜枣刚刚入口,才品味出一点甜滋味,就立刻再打一棒子,然后再给个甜枣……如此反复个三次回,就老实了。
不然,没完没了的,尤其擅长蹬鼻子上脸。
从周庆书的书房里出来后,周瑛一个劲的埋怨,“你怎么不让他想办法找章岂呢?章岂失踪了多日了,你就不担心他?“
“不担心。你找不到他,因为他在躲我。等他不想躲了,自然就出来了。“
“躲你,他为什么要躲你?这才是关键,柔娘,你平日里聪明伶俐,怎么这个时候犯傻啊。那个谁,雪族的圣女阿什利,我见过两回,果真是冰肌玉骨……你……不是我长别人志气啊,你比她的确弱了一截。所以这个时候,一定要赶紧找到章岂。“
“找到后呢?干嘛?“
“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啊!人心都是肉长的,你们多少年感情,能说散就散?他和雪族圣女相识多久,怎么能比你们之间多年的感情?“
“感情不是比较出来的。如果他需要衡量再三,才能决定的话,让我更应该给他空间,让他好好考虑!“
“千万别……只怕那时候,他就一冲动……“
周至柔淡淡一笑,“哥,看来你对我没什么信心。“
周瑛赶紧道,“不是对你没信心,而是那雪族圣女阿什利,真是百年难得一见的美女,如天仙下凡,看着就不像是人间凡人……“
“那我……是不是该成全他?“
“傻了!成全他什么!章岂要是敢背信弃义,看我怎么收拾他!“
周至柔不愿意继续谈这个话题,“属于我的,谁也夺不走。不属于我的,强留也是无用。章岂若是心动了,对那雪族圣女有半分钦慕之意,那我就输了。我心甘情愿的退出,不会纠缠他半分。“
“傻妹妹,你以为还是……那以前么!以前的你,别说对他录个笑脸了,就是随便一个眼神,一个招手,他就傻不愣登的跑过来,任你驱使。现在的他,不一样了。“
“哦,有什么不一样?因为从前的我,对他不屑一顾么?“
周至柔反问。
问得周瑛哑口无言。
不喜欢你时,被当成掌心宝。
喜欢了,反而不值钱?
这是什么道理?
周瑛无法解释,只能重重叹一口气,“妹,我总觉得,眼下这个节骨眼是关键。你暂时松松那什么案子,案子的事情什么时候了结都无关紧要。但是你和章岂的事情,眼下是最重要的时刻,一个不好,就完了!“
“我和他好不好,取决于他的心。他想走,谁也留不住。我也不会留。“
劝不了,周瑛只能摇摇头,“罢了,我尽早去把章岂找到,把他带到你面前,好好沟通说说吧。你们之间……我再怎么着急也无用!“
周瑛自己去忙活找人的事情了,周至柔也操起老本行,找了个戏园子,几个戏班子的老班主,她出钱,出本子,找最红的旦角,丑角给她排戏!
排什么戏?
就是进来最热闹的,最引人关注的元宝记啊!
以香枫里纵火案为背景,周边邻里老老小小,她全写了,并且占了不少的戏份。
本来想要推出一出新戏,就不容易。因为看戏的观众,喜欢的是男主女主之间的姻缘,好事多磨,还有一些嘲讽当朝黑暗,官官相护戏码。
后者肯定要碰触高压线的,周至柔碰都不碰,她的戏本子,突出一个“奇“字。以刑部女捕头陈继珍为原型,写她先在某个大户人家当差,是受重视的大丫鬟。忽然家里买了个丫鬟,听说是在香枫里大火的幸存者,起了怜悯之心,处处照顾人家。
后来,她年纪大了,该出嫁了。没想到遭遇了骗婚!夫家明明知道她未来的夫婿有痨病,活不长久,还骗着她嫁过去。有道是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她也认命了,好好的照顾夫婿,念着夫妻之情,希望丈夫能多陪她一段时间。
如此过了三年,丈夫终于撒手人寰。
夫家也还够情分,愿意养她终老,只是让她过继兄弟家的孩子。说句实话,兄长家的孩子不是外人,养是可以养的,但好端端把人家孩子从亲生父母那里夺过来,于心不忍。况且收养过来的孩子,就只她一个娘,却没有爹,就能幸福么?
因为孩子的事情,和婆母起了矛盾。但这矛盾不是那等尖锐的,互相不能相容的矛盾,而是出于关怀。婆母也难过媳妇年轻,将来的日子怎么办?
女主陈继珍就道,她有手有脚,怎么就不能趁年轻给自己存一份养老钱?
于是出来做事,正巧遇到有官员在调查香枫里纵火案的事情,她就想到从前院子里的小姐妹,想要帮人家找出凶手……一来二去,就成了刑部的编外成员。
中间经历的事情一笔概括。
京城人民,对刑部那位传奇的女捕头,是非常好奇的,乍一听新戏本子的写的事情是关于她,立刻就关注了,每天不拉的去听戏。
戏越来越红,怪异的是这戏捧红的不是唱功身段都出众的旦角,而是那丑角。这丑角每每在台上扭捏作态,说些歪理邪说,偏偏都说到人的心里去,叫人反驳不了。
比如有一句,“咱本是寻常人,不爱偷,也不爱摸的,可有那银元宝白生生,可爱爱的摆在路上,周围没有过路人,你能忍住不拿么?“
“他家有金山银山,我只拿了一块,算得上罪大恶极么?“
“她心肠特别好,听说我家里老人生病,还掉了眼泪。我不要眼泪,只要一块银元宝,不可以么?“
“是银子值钱,还是眼泪值钱?那富贵人家的头发丝,都金贵的不得了,得拿千年的人参晚年的雪莲养着。若是她的眼泪不值钱,那我就还给她算了……“
如此种种,听得人想笑,可细想想,好像也有一番道理。
直到某位大儒偶然路过听了,气得不轻,不顾戏园子是公开场合,一连串之乎者也臭骂,“不知羞,礼仪败坏的东西!“
“不告而取,就是偷!“
“偷大财,和偷小财,都是偷!“
“人家给你的,你可以拿。“
“人家没有给你的,你偷拿了,和抢有什么分别!“
戏被骂了。
围观的老百姓也有自己的生存价值观,毕竟能在京城生存,家里多多少少都有一点余财。比不上那些权贵老爷,比起乞丐还是强一些吧。若是遇到个穷的,就得“被迫“施舍给人家,那谁受得了?
这戏,消停了一顿时间。周至柔投了大本钱,却没有足够的收益,看似亏大了。
然而她没料错,香枫里那些村民哪里甘心呢,拖家带口的,上京城告御状来了!
人家倒也不是无的放矢,先不说刑部大理寺的人从他们家里抢了多少银子走,只说他们家死的那些人呢,白白就被烧死在香枫里了啊?
他们要周家人偿命。
不偿命也行,得赔银子。
大理寺的人都惊呆了,“案子已经结了,只是还没宣判。你们过来,是反过来控告周家兄妹?“
“对,就是告他们,香枫里不是她家的庄子们,我家的人死在香枫里了啊,活生生的人命,就这么死了啊,不给一个交代吗?“
“可是,他们都是去偷盗,才被烧死的!“
“我呸,谁亲眼看到他们偷了?他们就是去做工的,是金夫人死了,需要人手帮衬,我们周围村子上的人才好心过去帮忙的。“
“银子可为证据,不是偷的,那你们家菜地粪坑里哪里来的银元宝?“
“偷……是之前偷。那日没有偷。那日死在庄子上的人没有偷……你们张口闭口偷,又没有人赃俱获,都是在瞎猜乱说的!“
这,已经板上钉钉的案子也能翻过来?别说,大理寺徐茂清就接案了,宣布案情复杂,容后再审。
周至柔顾不上案件反复了,她收到一封莫名其妙的信,见了一个莫名其妙的客人。
这位客人不是别人,就是抢先一步和章岂定亲的雪族圣女阿什莉。
在见到阿什利之前,周至柔根本没有把所谓的雪族圣女当一回事。章岂岂是那么容易被美色迷晕头的人?如果是,他上辈子的坚定痴情,就成了笑话了。
所以等见到了阿什利,她还有心情静静的欣赏对方的美貌。
诚然,并称“双绝“的朝颜和江心月,在阿什利面前不占什么优势。如果比喻,朝颜是仙女系的容貌,越是单薄越是纤尘不染,那股子飘飘然不食人间烟火的气质,着实百年难得一见。江心月是江南女子妩媚中的极致,一双剪水秋瞳,看谁都像脉脉含情,冷不丁被她看了一眼,半边身子都酥麻了。
简而言之,两女都是淡颜系的,妆容清淡,即使身着素服,依旧足够美丽动人,如山边的一抹微云,淡淡看着,就已经足够美好。
可那阿什利,就是惊鸿一瞥的艳压四方。
她有一头如瀑的黑色长发,不似中原女子挽了发髻,她是编发,头顶中间分了个缝隙,发丝一缕缕的朝耳后编麻花辫,中间点缀以红黄等各色小花,细细看,才知道那些花瓣都是宝石制作而成的。
她的肌肤白腻如雪,丝毫斑点和毛孔都不见,比最上等的甜白瓷瓷器,还要细腻。
她的眼眸,如一汪深蓝的水潭,深不见底,迎着她的目光,好像看着星星碎片摇晃的落入天河里。
蓝眼睛,嗯,很明显,不是中原血统了。
周至柔对阿什利的美貌,称赞不已,夸赞是她今生见过的最美丽的外邦女子。
注意,是今生。
上辈子她见过的广告中,各种大片中,花枝招展的异域女子可多了,甭管白皮的,还是黑皮的,都能挖掘出五官精致到极点,身材令人喷血的美女。
横向一比,阿什利虽然也惊艳,但落到维密众神之中,落到某奥影后群体中,落到各色顶级杂志的模特中,也只能算是中等吧。
何况,怎么说呢,外邦女子多数年轻时凭着深邃眼眸,高挺鼻梁,以及干净利落的下颔弧线,美艳惊人。然而这种美丽的保质期太短了。大概是五官太过立体的缘故,眼睛周围的细纹特别明显,再等岁月不肯饶恕的在嘴唇鼻翼周围留下痕迹,那衰老就只能凭借高科技手段了。
后天雕琢,怎么比得上天然成就?
不似中原女子,真正骨相皮相都优异的美女,把美丽停留个二三十年的时间,并不算困难。
今生,周至柔就属于皮相骨相兼而有之的,所以,站在阿什利面前,她无所畏惧。完全没有容貌落于下风的溃败感,自惭形秽感。
因为她清楚的知道,十年之后,二十年之后,阿什利的美丽都快凋谢了,而她,还处于一个女人生命中最美好的季节。
“听说你想见我?“
她微微一笑,没有任何情敌见面的慌张。
“是。我来告诉你,岂哥哥,是我的清朗了。你,不要缠着他了。“
阿什利的汉话,有些蹩脚。
落入周至柔的耳中,不是她挑刺,而是这逻辑关系就不对啊。
“你可能误会了,我没有缠着他呀。我甚至连他身在何方都不知道,如何缠着呢?“
“哼,总之,总之他是我的了!你不能想着他!“阿什利一着急,张口说了一连串听不懂的外族话,然后霸道的禁制周至柔思念。
周至柔凝神听了,感叹自己的语言天赋——怎么就这么好呢?
没有听懂阿什利说的是什么,但她每个音节都记住了。然后还能分析,应该属于什么语言体系?她要不要拿出上辈子考级的勤奋,学一学?
片刻后她打消了念头,因为她们打交道的机会,应该不会太多。
“阿什利圣女,是吗?你是雪族的圣女,我不知道你从小生活的环境如何,也不知道谁让你找到我的,不过你来到中原,应该学习中原的礼数。在我们这里,要懂得礼节。像你这样,贸贸然到人家家里来,还下命令似的叫人听你的话,是可能被人殴打赶出门的。“
“你,你,敢打我?“
“你别紧张啊,我只是打个比方。我们周家,是诗书传家,喜欢讲道理,不喜欢打人。我只是告诉你,不该这样空着手上门,更不该随随便便张口就让别人想谁。我心里想谁,那是我的事情,他都没有阻止,你有什么资格说不呢?“
阿什利肌肤是雪白的,不过年轻的女孩皮肤真是水嫩,一着急,就透着一股红晕出来,加上那璀璨如星的眼眸,衬托得她更美艳了。
“我,就要说不。你不能,你不可以,你发誓,发誓说……“
说着说着,她就走上来了,还抓住周至柔的手腕,紧紧盯着她,逼迫她发誓。
可惜老天不能作证,再说,那狗血是谁淋的?
挨家挨户的收,若是什么都没搜罗出来,那是她含血喷人。不过撒网式的深耕搜索,找出的金簪子,金镯子,还有各种银元宝,怎么解释?
……
回想前尘旧事,周至柔非常确定,香枫里的周围百姓,是一群非常有生存智慧的百姓。谁要是小看了他们,一定会让他们欺负得灰头土脸。白花了钱,还落得一身骚。
要怎么对付,简单,恨恨打一棒子,再给个甜枣。甜枣刚刚入口,才品味出一点甜滋味,就立刻再打一棒子,然后再给个甜枣……如此反复个三次回,就老实了。
不然,没完没了的,尤其擅长蹬鼻子上脸。
从周庆书的书房里出来后,周瑛一个劲的埋怨,“你怎么不让他想办法找章岂呢?章岂失踪了多日了,你就不担心他?“
“不担心。你找不到他,因为他在躲我。等他不想躲了,自然就出来了。“
“躲你,他为什么要躲你?这才是关键,柔娘,你平日里聪明伶俐,怎么这个时候犯傻啊。那个谁,雪族的圣女阿什利,我见过两回,果真是冰肌玉骨……你……不是我长别人志气啊,你比她的确弱了一截。所以这个时候,一定要赶紧找到章岂。“
“找到后呢?干嘛?“
“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啊!人心都是肉长的,你们多少年感情,能说散就散?他和雪族圣女相识多久,怎么能比你们之间多年的感情?“
“感情不是比较出来的。如果他需要衡量再三,才能决定的话,让我更应该给他空间,让他好好考虑!“
“千万别……只怕那时候,他就一冲动……“
周至柔淡淡一笑,“哥,看来你对我没什么信心。“
周瑛赶紧道,“不是对你没信心,而是那雪族圣女阿什利,真是百年难得一见的美女,如天仙下凡,看着就不像是人间凡人……“
“那我……是不是该成全他?“
“傻了!成全他什么!章岂要是敢背信弃义,看我怎么收拾他!“
周至柔不愿意继续谈这个话题,“属于我的,谁也夺不走。不属于我的,强留也是无用。章岂若是心动了,对那雪族圣女有半分钦慕之意,那我就输了。我心甘情愿的退出,不会纠缠他半分。“
“傻妹妹,你以为还是……那以前么!以前的你,别说对他录个笑脸了,就是随便一个眼神,一个招手,他就傻不愣登的跑过来,任你驱使。现在的他,不一样了。“
“哦,有什么不一样?因为从前的我,对他不屑一顾么?“
周至柔反问。
问得周瑛哑口无言。
不喜欢你时,被当成掌心宝。
喜欢了,反而不值钱?
这是什么道理?
周瑛无法解释,只能重重叹一口气,“妹,我总觉得,眼下这个节骨眼是关键。你暂时松松那什么案子,案子的事情什么时候了结都无关紧要。但是你和章岂的事情,眼下是最重要的时刻,一个不好,就完了!“
“我和他好不好,取决于他的心。他想走,谁也留不住。我也不会留。“
劝不了,周瑛只能摇摇头,“罢了,我尽早去把章岂找到,把他带到你面前,好好沟通说说吧。你们之间……我再怎么着急也无用!“
周瑛自己去忙活找人的事情了,周至柔也操起老本行,找了个戏园子,几个戏班子的老班主,她出钱,出本子,找最红的旦角,丑角给她排戏!
排什么戏?
就是进来最热闹的,最引人关注的元宝记啊!
以香枫里纵火案为背景,周边邻里老老小小,她全写了,并且占了不少的戏份。
本来想要推出一出新戏,就不容易。因为看戏的观众,喜欢的是男主女主之间的姻缘,好事多磨,还有一些嘲讽当朝黑暗,官官相护戏码。
后者肯定要碰触高压线的,周至柔碰都不碰,她的戏本子,突出一个“奇“字。以刑部女捕头陈继珍为原型,写她先在某个大户人家当差,是受重视的大丫鬟。忽然家里买了个丫鬟,听说是在香枫里大火的幸存者,起了怜悯之心,处处照顾人家。
后来,她年纪大了,该出嫁了。没想到遭遇了骗婚!夫家明明知道她未来的夫婿有痨病,活不长久,还骗着她嫁过去。有道是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她也认命了,好好的照顾夫婿,念着夫妻之情,希望丈夫能多陪她一段时间。
如此过了三年,丈夫终于撒手人寰。
夫家也还够情分,愿意养她终老,只是让她过继兄弟家的孩子。说句实话,兄长家的孩子不是外人,养是可以养的,但好端端把人家孩子从亲生父母那里夺过来,于心不忍。况且收养过来的孩子,就只她一个娘,却没有爹,就能幸福么?
因为孩子的事情,和婆母起了矛盾。但这矛盾不是那等尖锐的,互相不能相容的矛盾,而是出于关怀。婆母也难过媳妇年轻,将来的日子怎么办?
女主陈继珍就道,她有手有脚,怎么就不能趁年轻给自己存一份养老钱?
于是出来做事,正巧遇到有官员在调查香枫里纵火案的事情,她就想到从前院子里的小姐妹,想要帮人家找出凶手……一来二去,就成了刑部的编外成员。
中间经历的事情一笔概括。
京城人民,对刑部那位传奇的女捕头,是非常好奇的,乍一听新戏本子的写的事情是关于她,立刻就关注了,每天不拉的去听戏。
戏越来越红,怪异的是这戏捧红的不是唱功身段都出众的旦角,而是那丑角。这丑角每每在台上扭捏作态,说些歪理邪说,偏偏都说到人的心里去,叫人反驳不了。
比如有一句,“咱本是寻常人,不爱偷,也不爱摸的,可有那银元宝白生生,可爱爱的摆在路上,周围没有过路人,你能忍住不拿么?“
“他家有金山银山,我只拿了一块,算得上罪大恶极么?“
“她心肠特别好,听说我家里老人生病,还掉了眼泪。我不要眼泪,只要一块银元宝,不可以么?“
“是银子值钱,还是眼泪值钱?那富贵人家的头发丝,都金贵的不得了,得拿千年的人参晚年的雪莲养着。若是她的眼泪不值钱,那我就还给她算了……“
如此种种,听得人想笑,可细想想,好像也有一番道理。
直到某位大儒偶然路过听了,气得不轻,不顾戏园子是公开场合,一连串之乎者也臭骂,“不知羞,礼仪败坏的东西!“
“不告而取,就是偷!“
“偷大财,和偷小财,都是偷!“
“人家给你的,你可以拿。“
“人家没有给你的,你偷拿了,和抢有什么分别!“
戏被骂了。
围观的老百姓也有自己的生存价值观,毕竟能在京城生存,家里多多少少都有一点余财。比不上那些权贵老爷,比起乞丐还是强一些吧。若是遇到个穷的,就得“被迫“施舍给人家,那谁受得了?
这戏,消停了一顿时间。周至柔投了大本钱,却没有足够的收益,看似亏大了。
然而她没料错,香枫里那些村民哪里甘心呢,拖家带口的,上京城告御状来了!
人家倒也不是无的放矢,先不说刑部大理寺的人从他们家里抢了多少银子走,只说他们家死的那些人呢,白白就被烧死在香枫里了啊?
他们要周家人偿命。
不偿命也行,得赔银子。
大理寺的人都惊呆了,“案子已经结了,只是还没宣判。你们过来,是反过来控告周家兄妹?“
“对,就是告他们,香枫里不是她家的庄子们,我家的人死在香枫里了啊,活生生的人命,就这么死了啊,不给一个交代吗?“
“可是,他们都是去偷盗,才被烧死的!“
“我呸,谁亲眼看到他们偷了?他们就是去做工的,是金夫人死了,需要人手帮衬,我们周围村子上的人才好心过去帮忙的。“
“银子可为证据,不是偷的,那你们家菜地粪坑里哪里来的银元宝?“
“偷……是之前偷。那日没有偷。那日死在庄子上的人没有偷……你们张口闭口偷,又没有人赃俱获,都是在瞎猜乱说的!“
这,已经板上钉钉的案子也能翻过来?别说,大理寺徐茂清就接案了,宣布案情复杂,容后再审。
周至柔顾不上案件反复了,她收到一封莫名其妙的信,见了一个莫名其妙的客人。
这位客人不是别人,就是抢先一步和章岂定亲的雪族圣女阿什莉。
在见到阿什利之前,周至柔根本没有把所谓的雪族圣女当一回事。章岂岂是那么容易被美色迷晕头的人?如果是,他上辈子的坚定痴情,就成了笑话了。
所以等见到了阿什利,她还有心情静静的欣赏对方的美貌。
诚然,并称“双绝“的朝颜和江心月,在阿什利面前不占什么优势。如果比喻,朝颜是仙女系的容貌,越是单薄越是纤尘不染,那股子飘飘然不食人间烟火的气质,着实百年难得一见。江心月是江南女子妩媚中的极致,一双剪水秋瞳,看谁都像脉脉含情,冷不丁被她看了一眼,半边身子都酥麻了。
简而言之,两女都是淡颜系的,妆容清淡,即使身着素服,依旧足够美丽动人,如山边的一抹微云,淡淡看着,就已经足够美好。
可那阿什利,就是惊鸿一瞥的艳压四方。
她有一头如瀑的黑色长发,不似中原女子挽了发髻,她是编发,头顶中间分了个缝隙,发丝一缕缕的朝耳后编麻花辫,中间点缀以红黄等各色小花,细细看,才知道那些花瓣都是宝石制作而成的。
她的肌肤白腻如雪,丝毫斑点和毛孔都不见,比最上等的甜白瓷瓷器,还要细腻。
她的眼眸,如一汪深蓝的水潭,深不见底,迎着她的目光,好像看着星星碎片摇晃的落入天河里。
蓝眼睛,嗯,很明显,不是中原血统了。
周至柔对阿什利的美貌,称赞不已,夸赞是她今生见过的最美丽的外邦女子。
注意,是今生。
上辈子她见过的广告中,各种大片中,花枝招展的异域女子可多了,甭管白皮的,还是黑皮的,都能挖掘出五官精致到极点,身材令人喷血的美女。
横向一比,阿什利虽然也惊艳,但落到维密众神之中,落到某奥影后群体中,落到各色顶级杂志的模特中,也只能算是中等吧。
何况,怎么说呢,外邦女子多数年轻时凭着深邃眼眸,高挺鼻梁,以及干净利落的下颔弧线,美艳惊人。然而这种美丽的保质期太短了。大概是五官太过立体的缘故,眼睛周围的细纹特别明显,再等岁月不肯饶恕的在嘴唇鼻翼周围留下痕迹,那衰老就只能凭借高科技手段了。
后天雕琢,怎么比得上天然成就?
不似中原女子,真正骨相皮相都优异的美女,把美丽停留个二三十年的时间,并不算困难。
今生,周至柔就属于皮相骨相兼而有之的,所以,站在阿什利面前,她无所畏惧。完全没有容貌落于下风的溃败感,自惭形秽感。
因为她清楚的知道,十年之后,二十年之后,阿什利的美丽都快凋谢了,而她,还处于一个女人生命中最美好的季节。
“听说你想见我?“
她微微一笑,没有任何情敌见面的慌张。
“是。我来告诉你,岂哥哥,是我的清朗了。你,不要缠着他了。“
阿什利的汉话,有些蹩脚。
落入周至柔的耳中,不是她挑刺,而是这逻辑关系就不对啊。
“你可能误会了,我没有缠着他呀。我甚至连他身在何方都不知道,如何缠着呢?“
“哼,总之,总之他是我的了!你不能想着他!“阿什利一着急,张口说了一连串听不懂的外族话,然后霸道的禁制周至柔思念。
周至柔凝神听了,感叹自己的语言天赋——怎么就这么好呢?
没有听懂阿什利说的是什么,但她每个音节都记住了。然后还能分析,应该属于什么语言体系?她要不要拿出上辈子考级的勤奋,学一学?
片刻后她打消了念头,因为她们打交道的机会,应该不会太多。
“阿什利圣女,是吗?你是雪族的圣女,我不知道你从小生活的环境如何,也不知道谁让你找到我的,不过你来到中原,应该学习中原的礼数。在我们这里,要懂得礼节。像你这样,贸贸然到人家家里来,还下命令似的叫人听你的话,是可能被人殴打赶出门的。“
“你,你,敢打我?“
“你别紧张啊,我只是打个比方。我们周家,是诗书传家,喜欢讲道理,不喜欢打人。我只是告诉你,不该这样空着手上门,更不该随随便便张口就让别人想谁。我心里想谁,那是我的事情,他都没有阻止,你有什么资格说不呢?“
阿什利肌肤是雪白的,不过年轻的女孩皮肤真是水嫩,一着急,就透着一股红晕出来,加上那璀璨如星的眼眸,衬托得她更美艳了。
“我,就要说不。你不能,你不可以,你发誓,发誓说……“
说着说着,她就走上来了,还抓住周至柔的手腕,紧紧盯着她,逼迫她发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