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谢安。



十四岁之前我并不知道,最后能跟我一块尘归尘土归土的连这两个字都保不全,只剩下孤零零的一个安字。

平安喜乐。平凡人最朴实的追求,在我这儿成了莫大的讽刺。



我不喜欢讲话,所以没人领养我。谢强比我还寡言,大家叫他小哑巴。所以时间久了,我们看着别的孩子欢天喜地的出了门奔新生……慢慢的,急迫的心情都没了,再过段时间血也就冷了。

习惯真是种可怕的东西。



阎罗王来孤儿院的那天,我和谢强在后院打篮球。

只要有人来孤儿院领-养-孩子,我们两个就心有灵犀的避去后院。

再卑微的灵魂也是有自尊心的。



树上的知了没完没了的叫,破旧的篮球砸在单薄的篮板上,然后再弹进连篮网都没有的篮筐,绕了两个圈后心不甘情不愿的落了地。

哐当哐当。



院长妈妈欢天喜地的领着一个男人过来,善良的女人开心的都合不拢嘴。



我去捡篮球,弯了腰抱篮球入怀,汗水顺着脖子淌下来,滴在燥热的地面很快就被蒸发。然后我看到一双脚走入我的眼帘,稳稳的踩在发白的水泥地上。

顺着黑布鞋黑裤子向上,我仰头看清了那个男人。



盛夏酷热的天气,我穿着背心汗流浃背,只是看到那个男人的时候,整个人都觉得冷了下来。是那种从骨缝里往外冒寒气的感觉,非常不舒服。



他有双毒蛇一样阴狠又缺失温度的眼睛,即使做了伪饰来应付院长妈妈,可是我看的出来,他不是好人。



只是这个姓谭的男人竟然出乎所有人意料的看中了我和谢强两个,把院长妈妈欢喜的要疯了,弯月样的眼睛沾染了湿润的泪光。

我突然就不忍心了。不忍心让她失望。



她五十多岁的人了,掏心掏肺的为我们好。能将院里的孩子托付到合适的家庭享受完整的人生,是她唯一的追求。

我怎么能因为我的怀疑去拒绝这最后的机会?



是的,最后的机会。没有人会领养我和谢强这么大的孩子。一度我们已经死了心打算以院为家了。



我们两个甚至商量过,虽然我们都讨厌学习,逃课是家常便饭,但是等我们到十八岁可以堂堂正正的打工,我们就去找工作自食其力,慢慢有了能力再来回报院长妈妈。年轻的时候什么都不怕什么都不难,最不济我们还有一把子力气,到建筑工地做小工也无所谓。



谢强比我小一岁,我看的出他隐在冷漠下的激动。他想跟这个男人走,义无反顾。

如果当初我知道这一走就是泥足深陷兄弟阋墙——



可惜人没有前后眼,永远看不到未来会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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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十八岁那年喜欢上一个女孩,怦然心动。



她叫小顺。有双爱笑的大眼睛,皮肤比牛奶还白,直而顺的黑亮长发披在肩上,不管走哪儿都是一道靓丽的风景。我嘴拙,不会形容女孩有多好看,可是平时很正常的我只要一见到她就失了分寸,手脚不知道往哪儿摆,眼睛不知道往哪儿看——不敢不敢还偏生总想黏过去。

就是那种目光想要追随的感觉。



我和谭强两人住在仁和街,A市人称贫民窟。全国各地偷儿流窜犯诈骗犯刑满释放人员的聚集地。出门左拐二三十米过天桥,街对个就是小顺家的杂货铺。

我经常趴在四楼天台上的水泥护栏上边抽烟边往那边看。



小顺长的好,她老子很明白这个优势,经常扔下店面出去打麻将,晚上回来数钱管保数的眉开眼笑。生个漂亮的女儿多有用啊,连卖杂货都比别家多两成。



我看到有男人过去搭讪,买包七块钱的云烟,倚在门口跟小顺说好半天的话赖着不走。



小顺人躲在柜台里面我看不到,可是看着那个男人嬉皮笑脸的样子,我真他妈觉得心头窝火百爪挠心。想冲上去抽死他的冲动。



谭强不知道我那点小心思,一来这种窝囊的暗恋我不好意思讲,二来他现在太忙。



偌大个鸿帮在他手上越来越好,这个才十七岁的少年风头盛的厉害。我有时候会担心,都说枪打出头鸟,谭强太争强好胜,太不屑遮掩,迟早要出事。

我说过一次,谭强说我胆子太小。话题笑笑的也就揭过去了,我不在意他也不上心,像我们可以换命的关系,真的无所谓。



话说回来,我从来没跟谭强说过小顺的事情,谭强也一直没看出来,时不时的就会逗我,兄弟罩着的旭日朝升夜总会有很多盘靓条顺的妞,帮你介绍个破处呗。



他耻笑我的处男身份,虽然我知道他是调侃居多,没什么当真的不屑和恶毒。但是问题横在那里,我没办法像他一样——

他十五岁捅死阎罗王那晚,扔了匕首就去了旭日朝升,直接点了最红的头牌娜娜出台。据他后来吹嘘,老子一夜七次郎,差点把娜娜操的下不了床。



这真荒谬,我明明是要讲小顺,话题居然拐着拐着总被谭强带跑题。



总之,我对小顺惦念的不行不行的,可是脸皮薄,做不出什么出格的事儿,就那么生闷气的一天天捱着。

偶尔去买烟买酒,看着她对我羞涩的微笑,觉得自己没出息的骨头都酥了。



后来有天晚上,我已经不记得是为了帮派里什么芝麻大点的事儿耽搁了时间。回去出租屋的时候已经将近半夜。



隔得老远我就听到有女人在喊救命,然后是嘴巴被捂死的呜呜声。

我跑过去的时候,小顺的裙子被撕破了,惨白的月光下,她的一双笔直的长腿像是自会发光的物体,直接盖过了天上的月亮。



我操起一块砖头把那小子砸的嗷嗷直叫唤。本来他块头不小胆子也不小,只是回过头看到是我,鸿帮的二当家,差点没当场尿裤子。



英雄救美这种烂俗的情节让我和小顺有了美好的开始。

那段日子我每天都像是漂浮在云彩上,整个人晕陶陶的,想着她低垂的眉眼娇羞的笑,简直不知如何是好。



我的第一次是跟小顺在她家杂货铺后面的小仓房里。

她抱着我的腰与我接吻,柔软的胸脯挤压在我胸口,心脏跳的很厉害。



我跟她滚在那张一米二的单人弹簧床上,不过五分钟就丢人的射了进去,一泻如注。



时隔多年,她的模样甚至她的身体我已经记不清楚,可是我那么明晰的记得,她靠在我的肩头,长发刷过我的皮肤,那种痒带着疼一直长到心底最柔软的地方,永远忘不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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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是谭强的生日。

他被一帮兄弟拽着从饭店一直喝到夜总会,我惦记着小顺,吃饭过了一半时间就尿遁了。



本以为他必是通宵,随便带个女人出台鬼混一晚上,也算是他习惯性的自我犒赏。

谁知道我前脚回到住处,他后脚就跟了回来,手里还拎着一个不大的蛋糕。

我瞅了眼时间,还不到十二点。



我很惊讶,调侃他这是被女人放鸽子了?

谭强也不生气,呵呵笑着,顾自把蛋糕盒子拆开。不是从饭桌上带回来的某一部分,是一个完整的全新的生日蛋糕,堆满琳琅的水果,看过去很漂亮。



我有点不习惯这样的谭强,那么粗糙冷血一爷们儿,突然弄了这么一出,违和感十足。

面对我的笑骂,谭强镇定自若的说我是个二子。



我也没深想,随口回了一句,他妈的老子要是二,你就是双倍的二。以后别叫谭强了,改称谭四算了。



我却想不到,这个称呼居然被他当了真。日后叱咤A市黑道的头号风云人物,响亮的名头就是谭四。



后来蛋糕胡乱的吃了两口,我们两个人还是拎着一箱啤酒上了天台。

天气很热,像是十四岁那年的夏天,知了没完没了叫的人心生烦躁。



谭强反反复复的说,有我在,我们的日子会苦尽甘来,越过越好。安子你信我。



啤酒很凉,他的眼睛很亮,不看夜空的时候,我能看出他眼底难得的柔软。

我不知道那背后的深意,也完全想不了那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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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顺死了。被谭强一刀毙命正中心窝。



她老子连发丧都不敢大声嚎,悄无声息的在家设了小小的灵堂哀哀的哭。



我鼻青脸肿的过去,烧了一刀黄纸送别她最后一程。

是我害了她。



照片上的女孩青春正好,一双大眼明媚动人。不过才二十岁正当好的年华,就因为我这么个混蛋踏上了黄泉路。

浑身上下被谭强揍过的地方都火烧火燎的疼,只是那些疼都比不过心里撕裂般的感觉。



一夜之间,我失去了一切。心爱的女人和血性至亲的兄弟。



我不是傻子,谭强能发现的蛛丝马迹我怎会一点都看不出来?

小顺有过很多男人,这从她娴熟的技巧就能看出来。



可是那又怎么样?像我这样一个混在社会底层的男人,还想怎样?何况我喜欢她,喜欢到宁可耳目失聪自动屏蔽。那些不好的被统统过滤出去,留下心甘情愿的臣服。



我想过要跟小顺平平淡淡过一辈子的。

只是终究还是缘分太浅。

☆、94

番外一 谭安的故事



我跟了关卿。

这个男人心狠手辣,某些方面像极了谭四,可是某些方面又是完全的不同。



他不像我和谭四没文化,什么都是靠着一点小聪明去摸索去硬闯。关卿很厉害,他的脑袋装了无数的东西,随便那么一转就是让我心悦诚服的点子。



他对付仇家的手段让我感慨之余有些自惭形秽。

如果是我,怕是会跟谭四一样,揣了刀子直接摸上门去,在钱威的身上捅出几个对穿的透明窟窿,怎么可能一等就是近十年?



他的十四岁过的也难,可是他跟我们不一样。这是我最服他的地方。关卿撑着那么一个摇摇欲坠的烂摊子,岌岌可危的公司,人仰马翻的家庭,还有他变成植物人又被老爷子一怒断绝父子关系的大哥。

恨的心头滴血,竟然咬着牙忍了下来。



这种深沉的心思,普通人拍马不及。



所以认认真真的讲,如果说一开始我跟他是存了念要跟谭四斗到底,后来这心思慢慢就淡了。

不知道是不是受他影响,我也开始一点点抚平浮躁,行事说话越来越有人样,身前身后开始有小弟带着崇敬而不是畏惧的目光看我了。

那种感觉……真好。



后来的事情我只能说是劫数。

那是我第一次见到她。

可笑的,她被她蒙在鼓里的亲生父亲绑架了去,用来威胁关卿就范。



我们进去的时候,远远的我就看到一个娇小的身影乖乖坐在灯光炽亮的场地中央,手脚并未被困却安静听话,很有人质的自知一般。



她看了我一眼,后来回想起来,更可能她当时看的是关卿。

可是就那么目光相撞的功夫,我的心里一悸,某种东西要直接窜出喉咙口一样。



是她的目光。混着爱慕求助依赖渴盼埋怨恐慌和强作镇定。

我说不清楚,她的目光太复杂了。我好像看懂了又好像完全的莫名其妙。

可是那都不影响我一颗心顿时乱了节奏。



我去给她戴耳机的时候,指尖轻轻滑过她的耳廓。掷飞刀磨出薄茧的手指竟然能够感觉到上面那层细细的绒毛和温热,多么的不可思议!



事后我仔细琢磨过,明明我当时还沉浸在对小顺的怀念和伤感里,为什么就会动了心,还是完全控制不了?

找不到答案,只能归结我是个彻头彻尾冷漠无情的混蛋,见异思迁没有长性。



可是这注定是一场连阳光都见不得的暗恋,只能无疾而终。

她是关卿的女人,他们彼此深爱。



那一刻我觉得自己是个无比滑稽的小丑,躲在咧开大嘴喜感十足的面具后面,狼狈的不知如何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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