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有营养师的协助,她没有瘦的太吓人,可165的身高,还是瘦到只有六十多斤体重。念端都比她重了。

见齐程看着她发愣,女人撇撇嘴,眼睛忽闪着泪光,委屈的打量他的表情,似乎意识到什么。

拉过被子,把自已掩住,羞愧的埋下头。

男人轻叹一声,伸手一扯,床幔垂下,整张床及床上的两人都被轻纱笼罩。

女人被齐程扳过身面对着他,双手和她纤瘦的十指交握。

“端,我尽量轻些,疼了就告诉我。”

就让他们沉沦最后一次吧,空旷多日的公主闺房再次□□旖旎。

齐程亲吻着日思夜想的娇躯,温柔的一次次烙下自己的痕迹,再不似当初那样狂野的占有,男人分开她的双腿,小心翼翼进入,每一下都如过去,让彼此心中一漾。齐程凝着女人半眯的双眼,云端抬眼与他对视,明眸中唯有相思无限。

一切都消失了,整个世界只有相爱的两人在抵死缠绵。终于,女人的一声娇呼被他含入口中,仿佛有璀璨烟花环绕着他们绽放,男人带着她攀上爱的顶点。

**

“程,你从来没有说爱我。”怀里的女人突然嘟囔一句。

是吗?齐程问自己,的确,不论和云端说了多少肉麻的话,他的确没和她说过这句话。

扶起她的头,男人深深的吻入,直到女人呼吸困难,“我爱你。我只爱你,端。”

“我也爱你,我只爱你。”缓过来的云端环住男人的脖子,羞涩的说。

“你要等着我,等我去找你。”男人有些哽咽的搂紧她。

“我等你。”

云端累得昏睡过去,头伏在男人的胸前,身上满是吻痕。男人凝着怀中的女人,无比的满足,又无比的绝望。

回想着云端对他絮絮说的话:“我要回家了,妈妈爸爸还有云海在等着我呢。你要早点来看我,别说话不算话,这次来,不要戴貂皮帽子了。我还在车站那盏路灯下等你,我们一起看雪,看烟花......”

夜幕降临,注射的两支吗啡药力消失殆尽,剧烈疼痛再次袭来。

一天后,云端陷入昏迷。

看着没有意识完全靠仪器维持着生命的女人。齐程唯一想到的,就是她不会感到痛了。

可她还没看到雪,没有看到烟花,还未回到家。

云端昏迷的半个月中,齐程还是通知了她的父母和弟弟。

整个辉阁被浓重的哀伤笼罩。

作者有话要说:

☆、大结局

二十年后。

伊宁市医院的心脏外科ICU中,仪器嘀嘀作响,屏幕上的3D心电图显示病人的状态越发糟糕。

“妈妈,我不明白,现在换心手术如此安全,爸爸为什么不肯接受手术。还跑到这么寒冷的地方来住院。”满面忧虑的月琪不解的看着刘玫之。

虽然已经50多岁,可刘玫之保养得法,也就四十出头的样子,她平静的看着隔离窗内的男人,他比她还小两岁,头发却已经花白。

“傻孩子,不知道吧。你爸爸这二十年过得并不快乐,我敢说,他甚至盼着这一天。”

月琪吃惊的看着她,怎么会?

刘玫之轻笑,唇边却难掩一丝苦涩,“他要求来这里,是因为,他最爱的女人,或者说唯一爱过的女人,就埋葬在这儿。”

月琪一时缓不过神来,父母无比的恩爱,她甚至兄妹三人都以父母为偶像,期望以后可以像他们一样找到自己的伴侣,一生相亲相爱,怎么会出现另一个女人?

“妈妈,妈妈,”刚刚下飞机的念端和雪儿朝他们快步走来。

“哥,姐,你们总算回来了,爸爸拒绝接受换心手术,这不是和自杀一样吗?”月琪见到他们,差点哭出来。

念端和当年的齐程一样高大,俊美,学业出众,和刘玫之一样,哈佛MBA毕业,父亲病后,已经暂时接管龙腾,正在国外参加智能建筑研讨大会,却接到父亲病情加重的消息,急忙接了妹妹一同赶了回来。

雪儿刚刚23岁就已经在英国剑桥攻读数学博士学位了,带着近视眼镜,但难掩天姿国色,也是收到消息刚刚与哥哥汇合。

念端听说些自己生母的传闻,但了解的并不多。他与两个妹妹看着病室内的父亲,眼中也有很多的疑惑。

刘玫之感慨的看三个儿女,领他们来到休息室,念端去服务台取了四杯咖啡。

“你们觉得爸爸非常爱妈妈吧?”刘玫之向三个孩子发问。

看着他们不解的神情,刘玫之拿起咖啡杯呷了一口,望着窗外白茫茫的雪景:“吓到你们了吧,这些话不应该和你们晚辈提起的,不过这个时候了,也应该让你们知道了。”

“是,我多么希望真如你们认为的那样,再加上你们三个出色的孩子,那我的人生该有多么圆满。”

“当时你们还小,或者还没出生,没见过他为那个女人疯狂的样子。否则,你们会明白,他对我,更多的是感激和关心。”

“你们是第一次来这个地方,我,是第二次,嗯,也是个雪天。这么些年了,地方虽小些,却已经是个现代化的城市了。”

“我第一次来这儿的时候......”刘玫之回忆起二十年前的那一幕。

丁助理的电话将刘玫之从睡梦中惊醒。

她急匆匆通知大哥刘铭之为她备好直升机,安抚婆婆王凤蔷不必担心,在家里看好三个孩子。

四个小时后,在哥哥和陪同下,终于抵达伊宁。一下飞机,早有丁助理开车等在那里。

刘玫之裹紧羊绒大衣,现在是大年初三,正是东北最冷的时期,暴风雪刚刚减弱,但从小在南方长大的她,还是觉得寒气透骨。

关上车门,车子在厚厚冰雪覆盖的水泥路上,尽量快速行驶着。

刘玫之看到的另一架熟悉的直升机略带倾斜的停在公路旁。

他也疯了吗?刘玫之一惊。

就算有飞机驾照,可冒着十年不遇的暴风雪,带着昏迷的只有一口气的女人,神思不清的驾着飞机来到几千里外的伊宁,他干脆没打算活着回来吧?

已经近凌晨二点,小城里的人们也大多在家里睡觉了,又是这样极端的天气,几乎不见路上有行人,茫茫的雪幕中,天上却莫名放着烟花,这么晚的时段,会有人观赏吗?

可这烟花似乎有些不同,透过车窗,和飘扬的雪花,刘玫之还是轻易看到了夜空中闪烁的图案,呵,紧张的氛围中,刘玫之却忍不住笑了,这是哪个有钱人家为孩子放的烟花吧,除了各式花伞,还有小兔子,小狗,青蛙,荷花......伴着时亮时灭的彩色光影,车子终于停到了空旷的车站广场上。

高大的氙气灯柱下,满是积雪的长椅上,坐着个一个人,一头一身都是雪,怀中像抱孩子一样横抱着一个人,地上丢着的一个氧气袋已经被雪覆盖了大半。

“我大前天被齐总派过来寻块好的墓地,刚选好,正打算回去呢,齐总突然来电话让我这里等着,告诉我他一到,就去接他。却没想到,会是这样。”丁助理无奈的说。

刘玫之望着不远处的前夫,皱眉问到:“多久了?”

“从我接他和,云小姐过来。齐总快坐一个晚上了。我估计,云小姐恐怕已经.....”云端现在是齐程法定妻子,可看着面前的刘玫之,他还是非常聪明的用了云小姐这个称呼。

“他这么坐着,会出事的,我过去,把他拉开,你和John把云小姐抬走,送到殡仪馆。”刘铭之示意身边的飞机驾驶员。

“可是,齐总说让他们安静的呆一晚上。明天,不,到了今天早上,就回去。”

“这话你怎么能听?!这样坐一晚,人会冻僵的,我去和他谈谈,你们在我后面,看情况行事。” 刘玫之作了次深呼吸,又紧了紧肩上的厚围巾,走了过去。

突然想起什么,她扭头对刘铭之说:“哥,你按不住他的,我让你准备的镇静剂注射器拿好了。”

**

天上的烟花在还在不断绽放着,似乎准备燃放一整晚。

咯吱咯吱的踩雪声,让男人警觉起来,他抬起头,看清来人,放松的微微一笑:“是你啊玫之。”

“是我,你,没事吧。”还肯和她讲话,刘玫之的心放下一半。

“我没事,你看她,还看着我呢,”说着,齐程恢复原状,低垂着头和怀中的女人痴痴的对望,如温情脉脉的王子初次与睡美人相遇一般。

一股寒意从背后袭来,刘玫之定了定神,顺着他的视线看过去。

云端被厚厚的白色羽绒被包裹着,头上带着红色的绒线帽,被子另一头露出一对小红靴子。夜色中,美人枯瘦的小脸近乎透明的白,而她的眼睛,还在半眯着,长长的睫毛在寒风中时而颤动。

只是,她明显没有呼吸了。

“我以为她永远不会醒了,没想到,我抱着她坐在这里,她竟然睁开了眼睛。”

“我就知道,她舍不得我。她要看看我才会走。”齐程将怀中的人儿又搂得紧些,。

嘭,一朵礼花将夜空一瞬映为白昼,闪亮的“云端”字样出现了。

光线暗下来,接着又是嘭的一声,夜幕上绽出红色的“吾爱”。

至此,烟花表演停止了,天空黯淡下去,只有飘扬的雪花混着残余的火药气息扑向人的脸庞。

刘玫之心痛的看着他,“齐程,跟我回去吧,把她交给丁助理,她走了,你要让她安息。别折磨自己了。”此情此景,任何人都无法无动于衷。

男人似没听见一样,伸手抚开落在云端脸上的雪花,又紧了紧她身上的羽绒被,还是一动不动。

刘玫之回头示意身后的人过来。

几分钟后,她躲进车内,闭上眼睛,拼命捂住耳朵,但是依然无法掩住齐程绝望的哀嚎,“放开她,放开她!你们把她带去哪......”

直到声音渐渐小了,刘玫之才缓缓睁开眼睛,却不知何时眼泪已流了满脸。

三日后,云端的骨灰下葬,被孤独的留在了伊宁的公墓中。

**

一声异响,齐程身体连接的心脏观测仪频繁闪动起来,护士连忙呼叫医生,马上有医生冲了进来。

刘玫之听着急奔过来的护士口中说着什么,只觉得脑中一片空白,顿时瘫软在椅子上......

齐程赤脚在茫茫雪原中走着,奇怪,他并不感到寒冷,他四处望着,像在找寻什么人。

一路琼枝玉树,终于来到那盏路灯下,银白的灯光映着漫漫雪幕,他痴痴的向远处张望着,又过了不知多久,还是他孤零零的一个人,他焦急起来,大声呼唤着她的名字。

说好了,等他的。她在哪?

忽的一双纤手从他背过滑过,从后面环住他的腰。

他释然的笑了,抓住那双手,将身后的人扯到面前。

果然是他朝思暮想的容颜,还是那样的年轻。正如她18岁,和他初见时模样。

作者有话要说:

☆、番外1

其实我这辈子也算值了,云端去世一年后,我们又复婚了,齐程对我一直很好,温柔体贴,我们是公认的恩爱夫妻。

他也没有理由对我不好。能为他的情人答应和他离婚,能抚养他和情人生的两个孩子,在事业上给他上巨大助力,没有比我更完美的妻子了。

人生总有缺憾不是?不论我如何自认完美,终其一生,我没有得到他的爱慕。

我总有种当小三的感觉,后来我慢慢知道,他们的确认识在先。

对于名叫云端的这个强大情敌,我只见过区区几面。

我见过她清纯的样子,见过她一身婚纱发疯的样子,也见过她死去的样子。

迄今为止,我也不觉得,她除了美貌还有什么能吸引我丈夫的魅力。

或许能说出理由的爱,都不是纯粹的爱。

总之她就是有本事,吸引着他一直到死。那个辉阁,是他每周必去的地方,那里一直有几名佣人料理,我们偶尔也会吵架,或是工作上烦闷了,他就会去那里呆一段日子。

对那里,我也是好奇的,但我也有我的矜持,那个女人的地方我才不要去。

但在他病重那会儿,我终于忍不住,去了辉阁。

如时光倒流,这里完全是二十年前的装修,不论从灯饰,家具,电器,床品,虽略显陈旧,可维护的很好。

这里是他们曾经的爱巢,我一个房间一个房间的看着,婴儿房,画室,书房......

最后我让佣人领我去齐程常住的房间。

打开房门,居然是个女人的房间,公主床,奶白的纱幔,镀金的穿衣镜,除了那个女人的照片,梳妆台上摆着好多杂七杂八的东西,一络红绳扎着的秀发,油绿的玉佩,银簪子,还有一盒CD......让我震惊的是那个乌木首饰柜,掀开一个个盒子,亮出的每一样首饰,都不是凡品,那套著名的被神秘人物以天价拍走的“至爱”居然在这里。婆婆送我的那套祖母绿首饰与之比起来,明显逊色多了,同时我意识到,我拥有的众多首饰,没有一样是由齐程挑选的,他作的至多是付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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