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他们照顾了叶开四年,心里又何尝不明白,叶开永远都不会是一个普通的农家小孩。

他身上流着英雄的血。

他一生注定属于江湖。

李寻欢见叶氏夫妻忙着给叶开收拾行李,心生不忍,低声问小孩:“此去经年,你难道没有什么话要对他们讲?”

“他们是我的家人。”小孩道,“但是我想为父亲做点事。”

李寻欢叹息,他已经明白叶开的意思。有时无情反而是多情的表现,分别时依依不舍,不过徒添悲伤。而且这孩子多半以为,白天羽让他拜师学飞刀,是为了有一日能让儿子为自己报仇。

可他毕竟太小了,不懂的世上没有父母愿意让自己的孩子永远生活在仇恨。正是因为不愿意,花白凤选择母子分离,把叶开送给别人抚养,让傅红雪去代替叶开的命运。

不过李寻欢不急着解释,他已经把教养叶开当做了自己的责任,他有把握,一如上辈子,叶开最后会成为一个开朗仁爱的人。

两人告别叶氏夫妻,李寻欢一手拎着叶开的行李,一手牵着小孩软软的手,沿来时的路下山。可惜身高差距实在颇大,李寻欢牵叶开的手,不得不矮下身来。正当他寻思着要不要将小孩抱在身上赶路时,叶开已经用力挣开了李寻欢的手。

“我自己走。”

李寻欢无奈,想起上一世少年叶开向他撒娇的样子,反差太大,又忍不住笑了出来。

男孩用他明亮的眼珠子瞪了李寻欢一眼,瞧不出生气,但也不说话了。

两人下山后,李寻欢在山脚下的柳树林内走了一圈,果然看见一匹马,辔头上挂着一个扁扁的容器,纯银打造,正是李寻欢用了多年的酒瓶。

一见到这个陪了自己多年的好伙伴,李寻欢骨子里的酒虫很快又活跃了起来。

李寻欢翻身上马,把包袱系在马上,又把叶开拉了上来,放在身前。他甫一坐定,便伸手取过酒瓶,想喝上重生后的第一口酒。

谁知在李寻欢怀中一直安安静静的叶开忽然扭动起来,转过头瞪着李寻欢,这回眸中跳动着小小的……怒火?

上辈子李寻欢咳嗽的毛病是在关外才有的,为此叶开常常自责,防李寻欢喝酒就跟防贼一样,每每撞上师父在自斟自饮,总是气得一佛出世,二佛升天。

没想到这回竟是管得更宽了。

李寻欢无语,默默把酒瓶重新挂了起来,策马前进,顺着渭河离开,方向却是京师。

今年的三月春闱他还是要参加,如若记忆无误,之前江南乡试,他一举拔得头筹,名列榜首,目前是解元的功名。

李家一门七进士,父子三探花。第一个探花郎自然是李父,曾经官列户部尚书,可惜已于两年前病逝。他生前遗愿,便是李寻欢可以高中状元,让李家真正光宗耀祖。第二个是李寻欢的大哥李作乐,才子风流,目前官居礼部侍郎。

此番于情于理,李寻欢都必须走一趟京城。他心中清楚,此次会试与他同榜的还有来日的少林高僧心树,此人有雄才伟略,不失为治世良臣,如果有可能,李寻欢希望他此生别再踏入佛门。

叶开沉默乖巧,凡事都不劳李寻欢插手,是以两人一路上速度倒也不慢,三日后很快到了京师。

一进城门,李寻欢直奔聚烟楼,里面住的大多是出身良好的赶考学子,来得最晚的也比李寻欢早了两个月。须知科举考的不只是文章学识,还得仰仗上下打点,师承何人,像李寻欢这样赶在科举半个月前来的,也算奇葩。

聚烟楼四个月前便堪堪住满了人,不过前来伺候的小二倒是机灵,见李寻欢面容英俊,气质出众,转着眼珠子问:“客官可是小李公子?”

李寻欢颔首:“正是在下。”

小二一甩肩上的毛巾,殷切带路:“李侍郎早就为公子安排好了地方,上房空着一间,每日派人打扫着呢。”

李寻欢不由失笑,跟上辈子一样,大哥还是这般照顾他。

不过他的笑容很快凝滞,慢慢消失,如若真同上辈子,李作乐怕是很快就要得罪当朝长公主殿下,被发配边疆了。李寻欢心中一痛,当年大哥正是病死在赴任途中的。

这时身边的叶开却拉了拉李寻欢的衣袖,问:“你不喜欢?”

李寻欢知道他自小生长在山林之间,对酒家客栈一无所知,估计是以为面前的小二一脸讨好惹得他不开心了。

李寻欢弯下腰,视线与叶开平齐,认真地回应叶开的关心:“没有的事。”

接着,他宽厚的手揽过小孩的腰,起身,叶开已经被他抱了起来。

“我们接下来要在这里住一段时间,等杏花开了,我带你去看,好吗?”

叶开好像不习惯被人抱,显得有几分无措,一手抓紧了李寻欢的衣襟,一手勾住李寻欢的脖子,过了一会儿,才慢吞吞地点下了头。

上辈子叶开是直接被李寻欢派人送往边城的,在他一个少时好友的家中住了足足两年,李寻欢把李园送给林诗音做嫁妆,又散尽万贯家财后,才接回叶开,亲授武学。因此两人早几年相处,并没有十分亲密。

后来叶开对师父生出了不适当的想法,李寻欢直觉认为同自己没有给足叶开安全感有关,于是此生决定早点接手叶开。

他兄弟白天羽的父亲角色,或多或少,应该由他扮演。

两人入住客栈后休整了一夜,第二日上午,小二便上来传了口信:小李公子,李侍郎在楚阁为您设了接风宴,正催着呢。

换做前世,李寻欢一准兴致寥寥,磨蹭个小半天,一直磨蹭到李作乐到自己找上门来。

可这回,对李寻欢而言两人已是有过一回阴阳相隔,少说也分别了十多年,当下二话不说,打理好自己和叶开,便抱着小孩去见大哥了。

作者有话要说: 开头几章比较慢热-0-

☆、绝色

楚阁是京都首屈一指的风流之地。

酒菜一流,美人如玉。

李作乐请客,自己倒是晚来的那个,人未到而声先至:“这是怎么了?小厮说咱们小李公子等了半个时辰,可把我吓得!莫不是出了什么事,忽然记起有我这个大哥了?”

李家底蕴深厚,是江南数一数二的名门。李作乐一出场,相貌气质自然一流,瞧上去温文尔雅,谈笑间又是一派风流蕴藉。

见到久违而熟悉的大哥,李寻欢才真正感觉到自己是重生了一回。

他还年轻,有家人,有朋友,不再是形影相吊的一个人,不再是寂寞孤苦的天涯浪子。

恍如重生,也的确是重生。

李作乐见李寻欢发愣着,眼圈都红了几分,不由纳闷:“不是过年的时候才见过么?怎么了这是?”

李寻欢这才反应过来,心绪未平,眼中笑意却是真真切切:“想大哥了。”

李作乐惊讶地捂住胸口,瞪大眼睛:“别别别,诗音知道怕是要吃醋了。”

李寻欢大笑,却不接话了。

兄弟二人入座,叶开规规矩矩地坐在李寻欢旁边,双手捧着茶水喝。

李作乐见了,笑道:“好标致的姑娘,谁家的孩子?”

话一出口,便感觉到小孩用琉璃似的眸子瞪了他一眼,小孩长得好看又软乎,瞪起来不凶狠,反而显得可爱。

“开儿是男孩,白大哥的儿子,现在算是我徒儿。”李寻欢想起白天羽,轻叹一声,旋即又微笑道,“等科举结束了,我打算带开儿回家去住。”

他怕大哥又怪他烂好人,故意说“开儿”,无形间透露了自己与小孩关系亲密。

“你倒好,为了江湖朋友两肋插刀不算,连孩子都养上了。”

经历上一世的纠缠,李寻欢对林诗音自然是百般愧疚,不过成婚这一念头,已经十多年没有想过了,一时间竟然有些抗拒。

这时叶开却突然开口了,小孩伸手拉了拉李寻欢的衣袖,声音轻轻的,带着天真与懵懂,“她要跟我们在一起吗?”

李寻欢皱眉,叶开说这句话的语气显然与平日不同,好像真是个普通的五岁孩子。

李作乐道:“小孩,你是说诗音?”

叶开眨着眼睛,乖巧地点头。

“她都跟你师父住在一起十几年了,以后自然还是一块啊。”李作乐比李寻欢大了五岁,眼见着弟弟和表妹从小浓情蜜意,当了这么多年的背景板,不由感慨:“青梅竹马,天生一对,真真是羡煞旁人啊。”

这话一字不假,李寻欢倒是无言以对。

大哥要是知道了自己过去十多年的遭遇,不知要作何感想了。

叶开却是撇嘴,垂下眼,糯软的嗓音里带了一点任性的意味,“我不要。”

李家兄弟都是一愣,李作乐愣完之后就乐了,打趣道:“怎么还管上了?诗音可是咱们李家的童养媳了,不要她,难道要你?”

李寻欢无奈道:“开儿,别乱说。”

叶开却作出了气恼的样子,直接道:“为什么不要我?我还小,也可以做童养媳。”话说完,就摆出了委委屈屈的表情。

李作乐一时哭笑不得,以为叶开太小,不明白什么夫妻之事,只道“这孩子几岁了?怪聪明的啊,不愧是白大侠的儿子。”

李寻欢心里倒是骇然,第一反应是,叶开上辈子也说过相似的话,直接导致了师徒两人的关系紧张。不过当初是经历了十年朝夕相处的结果,怎么这辈子才认识了三天,叶开就说了?

而且这孩子似乎对上李作乐,性子就变了。平时面对他,也就是个小小的闷葫芦,时常让李寻欢摸不透。哪里现在表现的这么天真烂漫,童言无忌?

不过眼下李寻欢虽然心中疑惑,皱了皱眉,还是没说话。

李作乐见弟弟和小孩都沉默了,发觉气氛有点诡异,摸了摸鼻子,自觉地把话题转移到了科举上。

“陈太傅你是认识的,也是我的恩师,你过两天得上门拜访拜访,虽说是世交,有些礼数还是不能少。”

李寻欢点头,忽然想起一件事,问道:“今年有个举人,叫卫树,大哥可认识?”

李作乐探花出身,礼部又是主管科举的,门下也有学生,对这些事情自然清楚,当即点头道:“我看过他的文章,文采或许比你差点,但说的倒是可圈可点,不出意外,中个进士应该不成问题。”

说着,李作乐又想起一茬:“对了,你有没有为官的打算?中了功名可就等着被圣上发配了,你要是无心官场,也该早作准备。”

李寻欢爽快道:“庙堂之高,的确不适合我,不过卫树乃是治世能臣,希望大哥以后能多多提携他。”

“咱哥俩还用说么。”李作乐笑了笑,转眼又郁闷了,“不过你想要抽身可不容易。”

想完成父亲遗愿取得功名又不想当官,难办。

上辈子李寻欢就在翰林院当过一年侍读学士,可惜他混官场远没有混江湖来得风生水起。辞官回乡,名义上是被卫树,也就是后来的少林高僧心树所弹劾,实际上却是他自己心生退意,厌倦了明争暗斗。

这辈子自然不可能再徒然浪费一年光阴。

徒儿叶开还等着呢。

只见李寻欢淡淡一笑,语调一转,忽然答了一句,“父亲的守丧期的确快过了,大哥是不是也该为婚事打算打算?”

李作乐摸不着头脑,愣住:“啊?”

李寻欢微笑,不再多言。

这时菜也上来了,李作乐是常客,伙计笑嘻嘻地问了一句:“李大人,楼上来个小美人,才十三,长得真是绝了,您要不要去看看?还是个雏儿,晚上等着出好价钱呢。”

李作乐不自然地咳了两声,见李寻欢还是微笑,试探着问:“要不,去瞅瞅?”

李家的人,也是天生的风流骨。

一边的叶开嘟着嘴,似乎是一个不小心,摔了筷子。

李寻欢笑道:“小弟不敢,大哥有兴趣就自己看看吧。”

李作乐正色,坐得端正,拒绝道:“太小了,拉倒吧。”

伙计尴尬地笑了笑,正准备退出包间。门还没关上,忽然有女孩凄厉的叫声响了起来,李寻欢等人处在二楼,听得倒是清楚。

那把嗓音实在是好,凄凄惨惨带着哭腔,叫人一听就心软了,顿生同情与正义。

伙计一瞧,张大了嘴,惊呼道:“哎呀,小美人要跳楼啊这是!”

这下自然没人能吃下饭菜了。

李作乐起身到门外一看,也是一声惊呼:“绝色!”

李寻欢拉着叶开,走到李作乐身边,望向楼上。

只见一个白衣女孩正跨坐在栏杆上,警备地看着周围的人,脸上已是一片梨花带雨,边哭边摇头,厉声道:“不要过来!”

楚阁有近千人在场,一个个都在盯着这一幕,却似都有几分痴了。

因为女孩的一句话,一个背影,一个侧脸,足已令人动容。

她虽然年纪小,穿得也不过是普通的白麻衣,头发凌乱,满脸是泪,却依然有一种绝代的风华,美得惊心动魄,不似凡人,恍如天仙。

真正的绝色。

李寻欢轻叹。

想不到今生竟是提前遇到了她。

江湖第一美人,林仙儿。

作者有话要说:

☆、该死



能把视线从林仙儿身上收回的人不多,李寻欢是一个,低头一看,想不到叶开也是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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