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从白成那里得知,普通人家,凡事家中夫郎众多者,自然日子殷实,所以女子的父母都是赞成女子多娶夫郎的。而能有很多夫郎的女子,则说明这个女子优秀,能生养,自然就更受男子欢迎。
为了能嫁个好妻子,延续自家的香火,父母会努力的培养自己家的儿子。为了娶到好夫郎,让自己的家业壮大,父母同样也会好好的教育自己的女儿。这也算是为了人类的进化,为了社会繁荣做了贡献。
大家族的好女子会是众多男子向往的伴侣,同样道理,为了壮大家族的势力,名门望族的儿女大多数都是选择门当户对的家族进行联姻。为了防止权势人家娶夫过多,造成一方独大的局面,各国对娶夫的数量都有规定。
清云所在的东始国明文规定,家族之中若有人在朝为官的,家中继承家祠的女儿能娶三名夫郎,其他女儿可娶夫五人以内。无功名之人的女儿爱娶多少就娶多少,但是,如果因为这个女主人的原因,这个家族不断扩大,影响力增加,国家又会有另一套限制其娶夫的法律约束着。至于是具体是什么,白成没有告诉清云,清云也没有兴趣去问。
公主、郡主只能娶夫两人,而且这两位夫君都不可为官,不能经商,不能为首聚众。不能为官不能经商,掐断了权力和富贵两条路,但凡是有进取心的男人都不愿意只在家里呆着。如此一来,公主和郡主倒是成了全国之中最难娶夫的人。尊贵的身份又不容许她们入赘普通人家,也不可能屈尊降贵的娶庶民。所以,皇族的女人往往都是嫁到别国进行政治通婚的。
总而言之,无论什么时候,无论女人多还是少,男人都想将女人牢牢的控制在自己的手里。想让女人多娶,她就得周旋在一群男人的中间,想让女人忠贞,她就得一辈子守着一个男人。
清云仰首望天,唉!没有天理啊!
在元青寺生活了五年,清云还是不太了解这个奇怪的世界。所知所见,都来自王秋兰一家人。为什么?因为她一直住在庙里。整整五年,没有踏出这个寺庙一步。
为何她一个女子会生活在庙里?为何还有法号?这还要从这个肉体的身份说起。
这个被她霸占的肉身,其身份既可以说是贵不可言,也可以说是十分糟糕。说她尊贵是因为当今淑太妃是她的姨母,亲生母亲是淑太妃的姐姐。
原来的宛清云的祖父是位将军,权高位重自然不甘心与别人共妻,所有娶了身为贫民之女的祖母。祖母婚后只生了两个女儿,宛清云的母亲宛双双和姨母碗芊芊。
宛双双年满十八岁的时候,不可救药的喜欢上了一个骄傲的男人。听白成说,那个王邵是个很有才华的帅哥,最擅长弹琴。一曲悠长多情的琴音,便虏获了宛双双的一颗芳心。宛双双被王邵的风姿所倾倒,为了那个叫做王邵男人,她不顾家人的反对入赘到男方家中。
王邵也确实没有辜负宛双双的深情,就算是婚后三年没有孩子也不曾对她不满过。后来,宛双双有了一个男孩叫王若晨,然后生了一个女孩取名叫王若星。生了女儿之后,她身体一直不好,在王若星还牙牙学语的时候就撒手人寰了。
宛双双嫁给王邵之后,姨娘宛芊芊又奉旨入宫做了先皇的嫔妃,家中就再无继承家祠之人。宛双双去世之后,祖父向先皇请旨,将王若星领回来继承家祠,改名为宛清云。后来祖父战死沙场,祖母也郁郁而终,清云就由她的姨娘,现在的淑太妃代为抚养。
糟糕就糟糕在这里,无父无母,挂名在一个太妃的名下。未来可以预想,她一旦成年,极有可能被封赐一个公主或是郡主的封号,然后被皇家作为棋子远嫁到他国。
最初她也有些担心,嫁到一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面对一个陌生的男人,生活会很辛苦,考虑要不要逃走藏起来。后来一想,与其被一群男人管着,还不如嫁给一个陌生人,对付一个男人总比对付一群男人要容易些。
听王秋兰说,在这个肉身三岁的时候,有方士算得清云命中有劫,必须养在庙中才能长大成人,直到十八岁成年方可出庙。淑太妃心疼自己的侄女(女娶男嫁,所以称之为侄女,而不是外甥女。),怕她早夭就信了方士的话,将她养在佛光寺之中。一同入住佛光寺,负责照顾当时的宛清云的就是王秋兰一家。
王秋兰一家人一直本本分分的伺候清云,不单单是因为清云尊贵的身份,还为了还上宛家上辈人给予他们的恩情。白成曾经是清云祖父身边的侍卫,战场上受了伤,瘸了一条腿后退出军营。清云的祖父念他对自己忠心耿耿,把他嫁给宛家的侍女王秋兰。张之志是罪臣之子,若不是清云祖父的庇护,早就死了。后来,也嫁给了王秋兰。
一家之中的两个男人都得了主家的恩惠,念着老将军的好,王秋兰自然也听从夫君们的意愿,任劳任怨的照顾着宛清云。
佛光寺是国寺,宛清云即是皇家亲戚,寺中人自然将她照顾的很好。可是寺中的一次走水,险些让宛清云丧命于大火之中。淑太妃经方士指点,将昏迷的宛清云送到离京城有百里之远的,卧牛山上的元清寺。也就是这个时候,她就进到了宛清云的身体里,调换了从前的灵魂。
在这个世界生活了五年,只有淑太妃和她经常通信,那个叫做王邵的父亲从未看过她,也不曾写过只言片语。让她觉得这个人冷漠的过分,自己的孩子也不关心。不过,这对她来说也是好事,不会有人知道,宛清云早就不是原来的宛清云了。
街上人潮涌动,多数都是男性,有三五成群的,还有抱着孩子的。有钱人家的男子华丽,身上的衣服绣着各种各样的花。
为数不多的女性往往都是上了年纪的大妈和奶奶,或是打扮的花枝招展的风尘妓子。良家女子是不会单独出门的,出门也都是有男人陪着。丈夫们怕自己的妻子被别的男人盯上,总会尽量遮住妻子的容颜。因此,那些能出门的妇人不是蒙着面纱就是躲在马车里。
清云暗自窃喜,选择男装果然是明智的。也正是因为自己一直是男装,白成才放心让她只带着张之志到镇子上。
因为练武的原因,这个肉身比一般的女孩长得高一些,姿态不像那些娇小姐般尽显娇媚柔弱。她身高将近一米七,身子挺拔,不着脂粉,眉目间是女子少有的俊朗自信。出门的时候穿上宽松的男士长袍,再穿上裹胸,就是一个生得绝世容颜的俏公子。
也许是上天也有心贴合女子的喜好,这个地方盛产美男。为了能打动女子,吸引女子的目光,男子会刻意的打扮自己,也有不少长相秀气的男子会在脸上施粉画眉,尽显阴柔之美。因此,女扮男装的清云只能是更引人注意,却不会遭人怀疑。
从清云出现在集市上的那一刻,清雅俊美的身姿就吸引了不少人的眼光。尤其是女子,都用大胆的眼神打量着的她。
我们的伪天使大人仙姿翩翩,好像一朵行走的莲花,举手投足间尽显优雅。每每与爱慕的眼光相遇,都回馈以温柔的微笑,引得街面上那些风尘女子纷纷向她抛送媚眼,让她暗暗的得意了一番。
迎着众人的注目,清云先跟着张之志进了最常光顾的店铺,买了需要的颜料和纸张,又到回春药房和掌柜的见面,最后才去了成衣铺子,买了一件男士的水蓝螺纹长袍。刚出了成衣铺子的门,就被人拦住了。
“这位公子贵姓?今年贵庚?家住哪里啊?”说话的是一个大约二十出头的女子。身材丰腴,皮肤白皙细嫩,长得很漂亮,服饰华美,容装精致,梳着未婚女子的发髻。从她的穿着打扮可以看出她是富家之女。
“啊?”清云一时没有反应过来,愣在门口。她自己勾引了无辜的小女子,还不自知。
那女子看宛清云的眼神亮晶晶的,见清云注视着自己,激动的拉着她的手,大声的问道:“公子可有婚约?奴家年方十八,还未娶夫,今见公子天人之姿,顿时心生爱慕,不知公子可是奴家良配?”
清云上下的打量着那个女子,虽然是一副未婚女子的打扮,看样子却不像是她口中所说的十八岁的年纪。
跟在宛清云身后的张之志看到此番情景,一心护主,抱着刚买的一堆东西艰难的挤到前边,硬是把女子拉着清云的手挤开了。
张之志弯腰行礼,赔笑的说道:“这位小姐,我家公子还未成年,暂时不考虑婚嫁之事。再者,婚嫁之事当是父母长辈定夺,小姐这厢唐突实在不妥。”他读过几年私塾,学问不多,却向往成为文士,见面前的是大户人家的小姐,故意说话文绉绉的。
那女子见有人阻挡,脸上露出不悦的表情。“哼!你一个奴才好没眼力,竟然在主子面前指手画脚。”
女子厉声诉斥着张之志,一转脸收起盛气凌人的气势,对宛清云露出娇羞之态,说道:“公子,奴家可是漂亮?”
宛清云不解她是何意,只能木然的点点头。
宛清云啊宛清云,枉你活了两世,枉你做了两世的女人,这女人的心思你还看不出来吗?现在她还真没看出来,只能说在庙里同和尚混久了,她的情商也降低了。
女子脸颊绯红,笑着说:“既是如此,公子可将住址告诉奴家,奴家回去立刻命人上门提亲。”
“你这女子……”张之志有些生气。主子是将门之后,又是皇亲,身份尊贵。要不是怕麻烦而掩藏身份,哪容这个女子嚣张跋扈,自己又何必对她低声下气。别说主子不是男子,就是男子也不是她能染指的。
女子立时瞪眼冲向张之志,双手用力一扑,把他怀里抱着的东西都打落。然后得意洋洋的叉着腰,扬着漂亮的下巴。
“岂有此理!岂有此理!”张之志气得鼓着嘴,可惜他没留胡子,看不到胡子飞起来。
此时,宛清云终于明白过来,这女子是看上她了,不禁感叹这位女子的大胆。即使是宣扬开放和个性张扬的未来,也未必有哪个女人好意思拉着大街上的陌生男人,当着过往行人的面,问对方愿不愿意和自己结婚。
不过,她要失望伤心了。谁让她眼光不好,看上一个假男人呢。没想到,刚刚下山就迷倒一个小丫头。果然,天使的魅力是最无敌的。好吧,就让天使的光芒晃瞎你的眼睛吧。
清云笑着轻拍张之志的肩膀,张之志知道这是主子要开口说话了,立刻闪身将宛清云让到前边。
宛清云先是对那个女子一笑,笑得如枝头白梨盛开,看得那女子和周围看热闹的人暗暗的吸气。
“这位小姐请容在下说几句。”宛清云说到。声音如月下的幽潭,冷冷清辉微荡漾,涟漪圈圈入心田。
“好好!”女子像只听话的小狗,眼睛里满是爱慕的神色。
宛清云轻启朱唇,说道:“小姐的容姿秀美,能和小姐这样的女子结为连理是一件幸事。”嗯,这话啊,说的还是蛮有国风古韵的,古装电视剧没白看。
那小姐听得此话,低着头娇羞的绞着手里的锦帕。
清云话锋一转,说道:“但是,女子四德,德、言、容、工。这‘容’排在第三位,可见容貌不是最重要的,在下也不是以貌取人的人。这位老奴在下一直视他为家人,都不曾对他说过硬话,小姐偏偏数落了他,让在下情何以堪?出口便伤人,长得再美也令人生厌。”
宛清云说完,一个漂亮的转身,招呼着张之志离开。那女子不死心,一把抱住她的胳膊,哭咧咧的说道:“公子,我错了,我改还不行吗?”
宛清云不禁皱起双眉,真想对这妞大喊,妞儿,两个母的在一起是没有未来的。你怎么改也是没有希望,除非变性。不过,姐姐还是喜欢原装的男人。
宛清云想甩掉这个女子,看她不过是被家族宠坏的世家小姐,乖张一些却不是恶人,就像前世的自己一样。看来自己前世真的是个令人讨厌的女人。
如果来硬的,这个女子是拦不住清云的,可是清云不想对她使用暴力。不过,被人指指点点的当戏看,心里还是不得劲儿。清云心里有说不出的郁闷,只得用力的往回拽自己的胳膊。可是那个女子就是不松手,大有咬定青山不松口,抱住胳膊不撒手的架势。
花痴,这是宛清云对这个女子的第一印象。女色危险,男色也不安全。难道要她出门的时候在脸上涂一层灰吗?好好的一张俊脸,弄丑了多可惜。
发现没有,伪天使大人还挺自恋的。
清云轻抚太阳穴,头疼!这是招谁惹谁了,头一次出门就这么不顺。真想揍她!不不,阿弥陀佛,怎么能有打人的心思,看来心还是不平静,回去要好好念经。
一个拼命想逃离,一个死气白赖的抱着胳膊不放,当事人又是一对俊男靓女,看热闹的人就越来越多,有些人还吹哨起哄。
几个上了年纪的妓子趁机围在清云的身边,不但动手动脚。嘴也不老实的说着:
“呦!小后生,嫁给她吧。”
“就是啊,男的俊女的俏,生出的娃娃一定水灵灵的。”
“不许你们碰他,不许你们碰他!”那个花痴女子气愤的对着妓子挥舞着粉拳,那几个妓子看她样子滑稽,更是嘻嘻哈哈的往清云身上贴,气得花痴女子像只炸了毛的小猫一样,不顾形象的扑进妓子之中和她们拉扯起来。
“姐!”随着这一声喊,围在周围看热闹的人被十几个身着家丁服饰的人驱散。一个身姿挺拔的公子疾步走到女子的身边。
乌发束金冠,华服玉带,广袖翩翩,面庞刚毅,长眉如墨,双唇染朱,玉面上一双明眸璀璨如星。明眸闪动着智慧的清波,周身散发贵气,举手投足意气风发,似是有上天揽月,入海擒龙之能。
此人一露面,人群之中传出惊叹之声。“又来一个俊生!”
此人的样貌与那女子有八分相像,生的一张阴柔的面孔。虽是男生女相,因为周身散发着凛冽的气势,倒是不觉得娘气。
男子站在宛清云的对面,四目相对,各自心中一惊。
对面之人,睫毛轻掩眼眸,清冷中蕴含着不属于他这个年龄的沧桑,沧桑中偶尔忽闪过一丝狡黠,发白是青衫衣角翩然,似是一朵白莲出淤泥。好一个脱俗的俏公子。
为了能嫁个好妻子,延续自家的香火,父母会努力的培养自己家的儿子。为了娶到好夫郎,让自己的家业壮大,父母同样也会好好的教育自己的女儿。这也算是为了人类的进化,为了社会繁荣做了贡献。
大家族的好女子会是众多男子向往的伴侣,同样道理,为了壮大家族的势力,名门望族的儿女大多数都是选择门当户对的家族进行联姻。为了防止权势人家娶夫过多,造成一方独大的局面,各国对娶夫的数量都有规定。
清云所在的东始国明文规定,家族之中若有人在朝为官的,家中继承家祠的女儿能娶三名夫郎,其他女儿可娶夫五人以内。无功名之人的女儿爱娶多少就娶多少,但是,如果因为这个女主人的原因,这个家族不断扩大,影响力增加,国家又会有另一套限制其娶夫的法律约束着。至于是具体是什么,白成没有告诉清云,清云也没有兴趣去问。
公主、郡主只能娶夫两人,而且这两位夫君都不可为官,不能经商,不能为首聚众。不能为官不能经商,掐断了权力和富贵两条路,但凡是有进取心的男人都不愿意只在家里呆着。如此一来,公主和郡主倒是成了全国之中最难娶夫的人。尊贵的身份又不容许她们入赘普通人家,也不可能屈尊降贵的娶庶民。所以,皇族的女人往往都是嫁到别国进行政治通婚的。
总而言之,无论什么时候,无论女人多还是少,男人都想将女人牢牢的控制在自己的手里。想让女人多娶,她就得周旋在一群男人的中间,想让女人忠贞,她就得一辈子守着一个男人。
清云仰首望天,唉!没有天理啊!
在元青寺生活了五年,清云还是不太了解这个奇怪的世界。所知所见,都来自王秋兰一家人。为什么?因为她一直住在庙里。整整五年,没有踏出这个寺庙一步。
为何她一个女子会生活在庙里?为何还有法号?这还要从这个肉体的身份说起。
这个被她霸占的肉身,其身份既可以说是贵不可言,也可以说是十分糟糕。说她尊贵是因为当今淑太妃是她的姨母,亲生母亲是淑太妃的姐姐。
原来的宛清云的祖父是位将军,权高位重自然不甘心与别人共妻,所有娶了身为贫民之女的祖母。祖母婚后只生了两个女儿,宛清云的母亲宛双双和姨母碗芊芊。
宛双双年满十八岁的时候,不可救药的喜欢上了一个骄傲的男人。听白成说,那个王邵是个很有才华的帅哥,最擅长弹琴。一曲悠长多情的琴音,便虏获了宛双双的一颗芳心。宛双双被王邵的风姿所倾倒,为了那个叫做王邵男人,她不顾家人的反对入赘到男方家中。
王邵也确实没有辜负宛双双的深情,就算是婚后三年没有孩子也不曾对她不满过。后来,宛双双有了一个男孩叫王若晨,然后生了一个女孩取名叫王若星。生了女儿之后,她身体一直不好,在王若星还牙牙学语的时候就撒手人寰了。
宛双双嫁给王邵之后,姨娘宛芊芊又奉旨入宫做了先皇的嫔妃,家中就再无继承家祠之人。宛双双去世之后,祖父向先皇请旨,将王若星领回来继承家祠,改名为宛清云。后来祖父战死沙场,祖母也郁郁而终,清云就由她的姨娘,现在的淑太妃代为抚养。
糟糕就糟糕在这里,无父无母,挂名在一个太妃的名下。未来可以预想,她一旦成年,极有可能被封赐一个公主或是郡主的封号,然后被皇家作为棋子远嫁到他国。
最初她也有些担心,嫁到一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面对一个陌生的男人,生活会很辛苦,考虑要不要逃走藏起来。后来一想,与其被一群男人管着,还不如嫁给一个陌生人,对付一个男人总比对付一群男人要容易些。
听王秋兰说,在这个肉身三岁的时候,有方士算得清云命中有劫,必须养在庙中才能长大成人,直到十八岁成年方可出庙。淑太妃心疼自己的侄女(女娶男嫁,所以称之为侄女,而不是外甥女。),怕她早夭就信了方士的话,将她养在佛光寺之中。一同入住佛光寺,负责照顾当时的宛清云的就是王秋兰一家。
王秋兰一家人一直本本分分的伺候清云,不单单是因为清云尊贵的身份,还为了还上宛家上辈人给予他们的恩情。白成曾经是清云祖父身边的侍卫,战场上受了伤,瘸了一条腿后退出军营。清云的祖父念他对自己忠心耿耿,把他嫁给宛家的侍女王秋兰。张之志是罪臣之子,若不是清云祖父的庇护,早就死了。后来,也嫁给了王秋兰。
一家之中的两个男人都得了主家的恩惠,念着老将军的好,王秋兰自然也听从夫君们的意愿,任劳任怨的照顾着宛清云。
佛光寺是国寺,宛清云即是皇家亲戚,寺中人自然将她照顾的很好。可是寺中的一次走水,险些让宛清云丧命于大火之中。淑太妃经方士指点,将昏迷的宛清云送到离京城有百里之远的,卧牛山上的元清寺。也就是这个时候,她就进到了宛清云的身体里,调换了从前的灵魂。
在这个世界生活了五年,只有淑太妃和她经常通信,那个叫做王邵的父亲从未看过她,也不曾写过只言片语。让她觉得这个人冷漠的过分,自己的孩子也不关心。不过,这对她来说也是好事,不会有人知道,宛清云早就不是原来的宛清云了。
街上人潮涌动,多数都是男性,有三五成群的,还有抱着孩子的。有钱人家的男子华丽,身上的衣服绣着各种各样的花。
为数不多的女性往往都是上了年纪的大妈和奶奶,或是打扮的花枝招展的风尘妓子。良家女子是不会单独出门的,出门也都是有男人陪着。丈夫们怕自己的妻子被别的男人盯上,总会尽量遮住妻子的容颜。因此,那些能出门的妇人不是蒙着面纱就是躲在马车里。
清云暗自窃喜,选择男装果然是明智的。也正是因为自己一直是男装,白成才放心让她只带着张之志到镇子上。
因为练武的原因,这个肉身比一般的女孩长得高一些,姿态不像那些娇小姐般尽显娇媚柔弱。她身高将近一米七,身子挺拔,不着脂粉,眉目间是女子少有的俊朗自信。出门的时候穿上宽松的男士长袍,再穿上裹胸,就是一个生得绝世容颜的俏公子。
也许是上天也有心贴合女子的喜好,这个地方盛产美男。为了能打动女子,吸引女子的目光,男子会刻意的打扮自己,也有不少长相秀气的男子会在脸上施粉画眉,尽显阴柔之美。因此,女扮男装的清云只能是更引人注意,却不会遭人怀疑。
从清云出现在集市上的那一刻,清雅俊美的身姿就吸引了不少人的眼光。尤其是女子,都用大胆的眼神打量着的她。
我们的伪天使大人仙姿翩翩,好像一朵行走的莲花,举手投足间尽显优雅。每每与爱慕的眼光相遇,都回馈以温柔的微笑,引得街面上那些风尘女子纷纷向她抛送媚眼,让她暗暗的得意了一番。
迎着众人的注目,清云先跟着张之志进了最常光顾的店铺,买了需要的颜料和纸张,又到回春药房和掌柜的见面,最后才去了成衣铺子,买了一件男士的水蓝螺纹长袍。刚出了成衣铺子的门,就被人拦住了。
“这位公子贵姓?今年贵庚?家住哪里啊?”说话的是一个大约二十出头的女子。身材丰腴,皮肤白皙细嫩,长得很漂亮,服饰华美,容装精致,梳着未婚女子的发髻。从她的穿着打扮可以看出她是富家之女。
“啊?”清云一时没有反应过来,愣在门口。她自己勾引了无辜的小女子,还不自知。
那女子看宛清云的眼神亮晶晶的,见清云注视着自己,激动的拉着她的手,大声的问道:“公子可有婚约?奴家年方十八,还未娶夫,今见公子天人之姿,顿时心生爱慕,不知公子可是奴家良配?”
清云上下的打量着那个女子,虽然是一副未婚女子的打扮,看样子却不像是她口中所说的十八岁的年纪。
跟在宛清云身后的张之志看到此番情景,一心护主,抱着刚买的一堆东西艰难的挤到前边,硬是把女子拉着清云的手挤开了。
张之志弯腰行礼,赔笑的说道:“这位小姐,我家公子还未成年,暂时不考虑婚嫁之事。再者,婚嫁之事当是父母长辈定夺,小姐这厢唐突实在不妥。”他读过几年私塾,学问不多,却向往成为文士,见面前的是大户人家的小姐,故意说话文绉绉的。
那女子见有人阻挡,脸上露出不悦的表情。“哼!你一个奴才好没眼力,竟然在主子面前指手画脚。”
女子厉声诉斥着张之志,一转脸收起盛气凌人的气势,对宛清云露出娇羞之态,说道:“公子,奴家可是漂亮?”
宛清云不解她是何意,只能木然的点点头。
宛清云啊宛清云,枉你活了两世,枉你做了两世的女人,这女人的心思你还看不出来吗?现在她还真没看出来,只能说在庙里同和尚混久了,她的情商也降低了。
女子脸颊绯红,笑着说:“既是如此,公子可将住址告诉奴家,奴家回去立刻命人上门提亲。”
“你这女子……”张之志有些生气。主子是将门之后,又是皇亲,身份尊贵。要不是怕麻烦而掩藏身份,哪容这个女子嚣张跋扈,自己又何必对她低声下气。别说主子不是男子,就是男子也不是她能染指的。
女子立时瞪眼冲向张之志,双手用力一扑,把他怀里抱着的东西都打落。然后得意洋洋的叉着腰,扬着漂亮的下巴。
“岂有此理!岂有此理!”张之志气得鼓着嘴,可惜他没留胡子,看不到胡子飞起来。
此时,宛清云终于明白过来,这女子是看上她了,不禁感叹这位女子的大胆。即使是宣扬开放和个性张扬的未来,也未必有哪个女人好意思拉着大街上的陌生男人,当着过往行人的面,问对方愿不愿意和自己结婚。
不过,她要失望伤心了。谁让她眼光不好,看上一个假男人呢。没想到,刚刚下山就迷倒一个小丫头。果然,天使的魅力是最无敌的。好吧,就让天使的光芒晃瞎你的眼睛吧。
清云笑着轻拍张之志的肩膀,张之志知道这是主子要开口说话了,立刻闪身将宛清云让到前边。
宛清云先是对那个女子一笑,笑得如枝头白梨盛开,看得那女子和周围看热闹的人暗暗的吸气。
“这位小姐请容在下说几句。”宛清云说到。声音如月下的幽潭,冷冷清辉微荡漾,涟漪圈圈入心田。
“好好!”女子像只听话的小狗,眼睛里满是爱慕的神色。
宛清云轻启朱唇,说道:“小姐的容姿秀美,能和小姐这样的女子结为连理是一件幸事。”嗯,这话啊,说的还是蛮有国风古韵的,古装电视剧没白看。
那小姐听得此话,低着头娇羞的绞着手里的锦帕。
清云话锋一转,说道:“但是,女子四德,德、言、容、工。这‘容’排在第三位,可见容貌不是最重要的,在下也不是以貌取人的人。这位老奴在下一直视他为家人,都不曾对他说过硬话,小姐偏偏数落了他,让在下情何以堪?出口便伤人,长得再美也令人生厌。”
宛清云说完,一个漂亮的转身,招呼着张之志离开。那女子不死心,一把抱住她的胳膊,哭咧咧的说道:“公子,我错了,我改还不行吗?”
宛清云不禁皱起双眉,真想对这妞大喊,妞儿,两个母的在一起是没有未来的。你怎么改也是没有希望,除非变性。不过,姐姐还是喜欢原装的男人。
宛清云想甩掉这个女子,看她不过是被家族宠坏的世家小姐,乖张一些却不是恶人,就像前世的自己一样。看来自己前世真的是个令人讨厌的女人。
如果来硬的,这个女子是拦不住清云的,可是清云不想对她使用暴力。不过,被人指指点点的当戏看,心里还是不得劲儿。清云心里有说不出的郁闷,只得用力的往回拽自己的胳膊。可是那个女子就是不松手,大有咬定青山不松口,抱住胳膊不撒手的架势。
花痴,这是宛清云对这个女子的第一印象。女色危险,男色也不安全。难道要她出门的时候在脸上涂一层灰吗?好好的一张俊脸,弄丑了多可惜。
发现没有,伪天使大人还挺自恋的。
清云轻抚太阳穴,头疼!这是招谁惹谁了,头一次出门就这么不顺。真想揍她!不不,阿弥陀佛,怎么能有打人的心思,看来心还是不平静,回去要好好念经。
一个拼命想逃离,一个死气白赖的抱着胳膊不放,当事人又是一对俊男靓女,看热闹的人就越来越多,有些人还吹哨起哄。
几个上了年纪的妓子趁机围在清云的身边,不但动手动脚。嘴也不老实的说着:
“呦!小后生,嫁给她吧。”
“就是啊,男的俊女的俏,生出的娃娃一定水灵灵的。”
“不许你们碰他,不许你们碰他!”那个花痴女子气愤的对着妓子挥舞着粉拳,那几个妓子看她样子滑稽,更是嘻嘻哈哈的往清云身上贴,气得花痴女子像只炸了毛的小猫一样,不顾形象的扑进妓子之中和她们拉扯起来。
“姐!”随着这一声喊,围在周围看热闹的人被十几个身着家丁服饰的人驱散。一个身姿挺拔的公子疾步走到女子的身边。
乌发束金冠,华服玉带,广袖翩翩,面庞刚毅,长眉如墨,双唇染朱,玉面上一双明眸璀璨如星。明眸闪动着智慧的清波,周身散发贵气,举手投足意气风发,似是有上天揽月,入海擒龙之能。
此人一露面,人群之中传出惊叹之声。“又来一个俊生!”
此人的样貌与那女子有八分相像,生的一张阴柔的面孔。虽是男生女相,因为周身散发着凛冽的气势,倒是不觉得娘气。
男子站在宛清云的对面,四目相对,各自心中一惊。
对面之人,睫毛轻掩眼眸,清冷中蕴含着不属于他这个年龄的沧桑,沧桑中偶尔忽闪过一丝狡黠,发白是青衫衣角翩然,似是一朵白莲出淤泥。好一个脱俗的俏公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