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白芷似乎并不理会他的疑惑,淡淡的声音融化在茶香中:“那时候家里的条件并不好。爸爸有一个朋友是建筑师,后来开了自己的公司,没有想到被合伙人骗了。合伙人拿着标底去投奔另一家大公司,本来他们和叔叔是竞争的死对头。因为是一个极大的项目,团队做了好几年。而且当时和客户签过保密协议的,方案泄露必须要承担违约责任,叔叔瞬间就背负了几千万的赔偿。他几乎被这件事打垮了。因为我们两家是世交,家里并不多的存款也都拿去借给那个叔叔了。可巧,爸爸还有一个朋友是专攻商业诈骗方面的法律专家。爸爸去找了他。毕竟想要打垮一个公司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合伙人之前果然做足了准备,只是那时候叔叔太相信他,所以根本不去过问。他把账上所有的财务都做了手脚,还用很大一笔钱买通了S市的市长书记和工商系统的官员。可惜,人算不如天算,最后全都成了罪证。叔叔和爸爸利用各方关系取证,那个法律专家朋友也一直都很支持他们,最后涉及的一批官员落马了,算计叔叔的人也有了牢狱之灾。”

她顿了顿,又说:“想要一下子补全上千万的空缺并不容易。害人的人都罪有应得,只是,他们又回到了筚路蓝缕的艰辛。不过人生呢,谁没有点波折呀,走过去就柳暗花明了嘛。”

她慢慢地起身,笑吟吟地说:“来,尝尝我煮的怎么样。”话说上一次被秦艽那一句“我来给你做一辈子的饭吧”吓到了之后,白芷突然开始很勤奋地研习烹饪。一年之间,厨艺大有长进。

印象中的白芷,总是很喜欢穿白衣服。篇蓄曾经对着白芷一柜子的雪白目瞪口呆。对此白芷是这样解释的,姓白的人就是应该穿白衣服。篇蓄你看你名字笔画那么多生来就是穿花衣服的人。篇蓄满脸黑线。飘飘的白裙似乎贯穿了白芷的四季。可是就是这一种颜色,在她身上却胜似五彩斑斓。不染纤尘的衣裙愈发衬得她容貌清丽脱俗。他看着面前这个眉眼淡淡的姑娘,一种莫名的心情涌动。



作者有话要说: 公司这部分我是瞎写的YY没有逻辑原谅我吧……

☆、第二十八章

入口的一瞬间,本该是丝丝缕缕的柔滑,却恍若纠缠了万般愁绪,清苦郁馥。

清苦的是茶,郁馥的是牛奶。

我叫白芷,“蒹葭苍苍,白露为霜”的白,“岸芷汀兰,郁郁青青”的芷。

白芷,是一味药的名字。

白芷的桌子被宜家的搁板分成了好几层,摆满了她的宝贝。她会饶有兴致地用昂贵的精油调香,再把它们偷偷地洒在室友的洗衣液里,然后在她们幽怨的目光中不好意思地说:“呃,不小心把罗勒当成铃铛草了。咳咳,前几天我感冒了你们知道的……”,她也从来不缺各色的干花果片茗茶。对此,她总是很有深意地说:“有情调才叫生活。”这句话经过篇蓄翻版就变成了“有调情才叫生活。”被白芷乱棍打下了宿舍楼。

瞿麦轻轻地说了一声,“谢谢”。

白芷想,看完话剧回来你救过我一次,现在就算报偿了吧。

本来,计划的是把篇蓄卖给他……

白芷不想欠任何人的人情,因为一旦欠下就总要惦记着怎么还,而且在这欠欠还还之间人不小心就会越走越近,到时候想要抽身都很难了。她一直相信,君子之交淡如水,只有和每一个人保持着恰到好处的尺度,才能不伤人与不被伤。

她并不知道,面前的这个人,已经对她动了心。

她的眼睛总是很沉静,她总是喜欢穿白色的衣裙,衣袂飘飘的样子恍若临风独立的仙子,透着一种说不出的清癯与傲气。她总是微微一笑,嘴角上扬的时候眼睛会眯成两个弯弯的月牙,又好像天真的小姑娘。但你永远都猜不到她在想什么,那双灵动的眸子,常常会望着虚空出神,你若是打断她的思绪,她的视线又会回到你这里,看着你笑。她是那样率真,又是那样复杂。她承受了太多,柔弱的身躯负担了太多的伤害,却从来都不肯叫苦。

他突然就那样怜惜她,想要一下子把她揽入怀中。

“哎呀!”白芷惊叫一声,丢掉了手中的汤勺。

瞿麦皱了皱眉,看到她正委屈地蜷缩着抱着自己的手呵气。

“我真笨,又被水蒸气烫到了……”她的语气里听不到疼痛,却满满的都是对自己智商的懊恼。

他冲过去,一把捉过她的手。纤长白皙的手指上,有一片明显的变得绯红,还有一个微微隆起的水泡。

没等他开口,白芷就惊叫道:“我不去医院,别带我去医院。我不要又被缠成木乃伊……我、我、我……宿舍有创可贴云南白药……”

等等……这是什么?

他顺着冰凉的手指看上去,原本挂在腕上的手链因为倒立的竖直姿势滑落了本来的位子,在纤长的晶莹剔透的手腕内侧,弯弯曲曲,赫然一条疤痕。对此白芷也是很懊恼的,切面原本是光洁的,不知道为什么新长出来的肉芽组织就变成了这个鬼样子。

她的生命,脆弱的,好像轻风一吹就要消散了一样。

她看着他,脸因为窘迫变得嫣红。她平静的样子宛若一朵栀子花,那她脸红的样子,便如桃花一般明艳了。“小时候切土豆不小心切到了……”她慌忙解释。

言毕,脸又红了三分。

她显然明白自己好像过于低估了瞿麦的智商,哦,原来是这样,她以为瞿麦和自己一样了。只有她这样笨才会相信切土豆会切到手腕。

他难以置信地望着她,握着她的手微微地颤抖,他的声音也跟着颤抖了:“芷芷,你对自己做了些什么?”

她低下头,眼眶中似有泪水在转圈圈。

她蓦然抬起头,嘴唇因为用力的咬合而变得发白。然而,她脸色一变,早已不是当初困窘急迫的可爱模样,表情是漠然的,声音是淡淡的:“你看,我现在不是好好的就在你眼前吗?”

她趁他出神的光景,飞速抽离了手指,逃走了。

他望着她的背影消失的方向,若有所思。

不过三分钟,逃走的可人儿又低着头走回来了。她蹑着脚尖,发现他还在看她,便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走过去。

安静的空气中,只听到她细微的自言自语:“忘了收电饭煲了……”

瞿麦:“……”

她假装他不存在一样,默默封好了茶叶和锅,重新装回拿来的包裹里,拎起来转身正欲离去,却发现原本坐在一旁的瞿麦不知什么时候已经站在了她面前。

白芷央求道,语气是软软糯糯的,却分好没有退让:“好人,放我过去嘛。”

瞿麦向前走了一步。

白芷咬牙道:“吃人家的嘴短,吃了我的奶茶你还不让路。”

瞿麦又向前走了一步。

她惊恐地望着他:“你、你别过来……你、你想干什么?”

瞿麦定定地看着她,看着她一点一点把脸埋下去。偶尔翻起眼睛来瞟一眼,与他目光相遇的电光石火却将头埋得更深了。

他用一只手慢慢地抬起她的下巴,看到她眼睛里闪烁的泪花。

“芷芷,我喜欢你。”

白芷闻言剧烈地颤抖了一下,原本打转的眼泪被这一颤抖一下子涌出来了。

真丢人,她在心里想。我怎么又在别人面前哭了。

瞿麦就是瞿麦,瞿麦是D大公认的校园偶像。偶像这种东西嘛,是用来供人瞻仰的,而且只能用来供人瞻仰,换句话说就是花瓶,谁要是敢抢走偶像,麦子们肯定和她没完。瞿麦阳光般灿烂的笑容迷倒过无数女生,有瞿麦的地方就有麦子,有瞿麦的地方就有尖叫。早就有无数小女生手捧99朵红玫瑰站在瞿麦宿舍楼下等他,有人在球场上目睹他的英姿而三天三夜魂不守舍之后给他递情书,不过现在瞿麦是大家的,他要是从了哪个女生,就变成了她自己的,这样麦子们肯定不干。他们的偶像倒是也很争气地一直保持着单身,这样麦子们才有无限遐想嘛。不过瞿麦也把好人做到极致了,他从不直接拒绝向他表白的女孩子,他只要莞尔一笑,趁着对方被醉倒的时间便从她身边走过了,许久还能听到身后随风飘来的声音:“学长、学长……他刚刚冲我笑了!他竟然冲我笑了!!那个笑是对我的……”于是瞿麦便加快了脚步……

在麦子们心中,虽然D大美女如云,实在没有哪一个算的上是倾国倾城,她们都配不上自己的偶像。之前瞿麦总是带着白芷在校园里骑行的那段时间,不是没有人窃窃私语议论过此事,但是白芷当时已经甚为低调,她不是戴着口罩就是拨过来头发遮着脸。只单单是遇到苏木的那一次,因为恰好错开了上课的高峰期,因她要先去自习室补前一天的作业,校园里没有什么人,她才大大方方地出门了。……遇到苏木……那绝对是一个意外……

天生丽质的缘故,白芷一般很少化妆的。除了有一段时间她心情极差化了那个初学者熊猫妆,或者因为倦容太明显了需要掩盖一下,一般都是工科女本色素面朝天。呃,其实如果不是天生丽质的话她也会素面朝天的。因她为了在床上多赖一会儿一般都会在跑操打卡前10min的deadline才会爬起来。如果是去上专业课或者做实验的话,她会毫不留情地把自己的头发打成发髻挽在脑后,露出光光的大额头——因为高速运转的CPU需要散热。所以她总是给人一种清新脱俗的感觉。这样清新的一个美女也能卷入到石韦笔下的丑闻,大家纷纷感慨“人不可貌相”,白芷则在感慨“人言可畏啊”。清新并不代表不能走妩媚风,因为白芷平素衣着简单且宽松,而她又极瘦,好身材常常都低调地隐没在宽衫长裙之下了,再加上她穿衣服很保守,基本上没人会有什么非分之想。但是,去年跨年舞会的时候,她受室友怂恿,脑子一热穿了一条齐胸红色短裙,精致的锁骨、纤细的腰肢和修长的美腿一览无余,又化了复古红唇妆,在灯光琳琅的舞池中宛若一簇燃烧的火焰,赚足了眼球。不过舞会结束之后篇蓄因为提出了这个建议差点被白芷扼杀在406的床上。

瞿麦注视着她,眸中似有灼灼烈火,烫的她不敢直视。

刚才,这个帅到被称为“孤独终老”的人,竟然说喜欢自己!

白芷犹豫了。

可她终于还是下定决心,摇摇头:“不可以。”

瞿麦愣住了:“为什么?”

她还是摇头,努力抑制住哽咽:“不可以,你不可以喜欢我,真的不可以。”

他凝视她,好像只要她不回答就会把她吃掉一样。他从未对任何女生动过心,可是这一次,他为她动心了。不止是动情,而是,动心了。

她依然摇着头,眼泪簌簌地落下,仿佛受了莫大的委屈一般。她的肩膀因为抽泣剧烈的颤抖,可她还是在努力压抑哭声。仿佛她压抑了,就哭不出来一样。可是那些泪珠却完全不受她操控,愈是隐忍,愈是零落。她好像要打败它们一样,干脆死死咬住下唇。

瞿麦慢慢地,慢慢地把手抬起来,轻轻地放在她的肩膀上。

她蓦然抬起头,很艰难地说了一句话:“我已经有喜欢的人了。”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二十九章

在白芷刚刚说出那句话的一刻,瞿麦的手一顿,从她肩膀上滑落下去。

她转过身哭着跑走了,留他愣愣地站在原地。

她的声音从他的记忆深处缓缓流出,调子浅浅的,悠悠的:“倘若世间有什么一定是我放不下的,那必然是执念了。”

这个姑娘,她到底有什么样的执念?

她喜欢的那个人,瞿麦倒是听说过的。不,应该是见过的。印象中的那个人,有着颀长的身子,俊朗的脸,薄凉的唇。但他从未听她提及过他,所以也从未问过。之所以知道只因为D大的八卦产业实在太发达,本来对于这些新闻他从来是听过且过的,因此事与白芷相关,他便多注意了几分。他知道他们两个都是从S市来的,所以白芷认识他并不稀奇。他听说这人与白芷似乎是从小一起长大的,便有些许的不快。是了,今天听到白芷的话,原来八卦里传言的这些还是有根据的,这些零零碎碎的东西拼起来,往事似乎有了一些模糊的轮廓。

可是她手腕上的伤又是怎么来的?

她到底都经历过什么啊!

想到这里,瞿麦竟觉得隐隐有些心痛。

他最初注意到她,是因为那张与自己已故妹妹有着七分相似的脸,他不知觉得便把她当做自己的妹妹了。所以,第一次在琴房遇见时他才会不由分说地把她按在凳子上,就算看她弹错了还是觉得可爱;所以,第二天得知她发烧了,才会伸手去触她的额头,却被她倏地躲开了;所以,她跌倒受伤了,才会押送她去医院;所以,他愿意欺骗她是社团聚餐来为她庆生,就算她笨手笨脚的弄脏了自己的衣服也不觉得她讨厌。他以为自己一直是把她当做妹妹的替身的,他对她的感情,也不过是对妹妹的移情。

可是自己,从一开始就错了。

她根本不是,也不会是。

她总是不留痕迹地与人保持着淡淡的疏离,但他看得出来,那是缘于他所不知道的畏惧;她的表情变幻莫测,前一刻还是愁云漫天,后一刻却灿烂鲜妍;她面对别人的伤害,从不流露出慌张或者恼怒,总是风轻云淡地化解;但她也不是毫无原则地让人无穷无尽地欺侮,她只是在等待一个机会,不轻不重地还回去;她很笨,笨到总是被绊倒却依然不长记性,但她也聪明,知道略施小计就让欺负她的人得到报应——只是那冰雪聪明早已被她严严实实地隐藏起来了。对,她就是聪明,她永远都不让别人看穿自己的内心,却晓得人家在想什么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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