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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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离人遇

作者:曹画

文案

我是今非,明今非。一个为爱疯狂的女人。一个因爱死心的女人。这辈子最对不起的人就是尚。如果人生可以重来,我一定要让自己爱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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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索关键字:主角:明今非 ┃ 配角:许尚 ┃ 其它:

☆、遥远

1



我是今非,明今非。学习成绩一般,8岁那年我哭求着父母自愿留级,因为惧怕那个班主任,抓住谁写了错别字就会操起随身携带的长尺狠狠打我们手心的班主任。一个又瘦又高的老头,我至今仍记得他的模样。9岁那年,大病一场,急性肝炎。这让我一贫如洗的家突然变得负债累累。我仍记得那些疼痛,是一些很很遥远但清醒的记忆。



2



22岁,我觉得自己成长得太快,而感悟生命的知觉却太迟钝。19岁才高中毕业。在我16岁以前,我的成长几乎是蜗牛式的。而在19岁以后,我的成长却仿佛热带雨林的植物,连同自己亦应接不暇。这是我选择的路途,于是带着近乎自虐式的心态吞并我所感知的一切人事。我只是想让自己长得快一点,只是想追上那些曾经把我抛弃了的时光。



这年深秋,我开始行走,放逐我桎梏已久的心。那份澎湃曾让我激动万分。我带上相机,背包,墨镜和一件外套出发了。带外套是因为到了山顶,风会很大,空气会很凉。那里有这个城市所缺乏的怡然。我的第一站,只是一座山而已,我用了一个小时爬上去。山顶有一尊巨大的坐在莲花蒲上的观世音像。穿着皮鞋的长衫和尚,戴着手表的绑腿和尚,以及挂着老花眼镜看相知命的老和尚,身影忙碌。在陡直的山路上曾遇到一位老人,黑白相间的头发,爬满皱纹的苍老面容,却体魄矫健,手里拖着一个和我年龄相仿的女孩,他搀着她,气喘嘘嘘的向山顶攀爬。我很疑惑,这样的感情也会做这样健康的事情。是山顶慈悲宽恕的观世音吸引了他们,还是山顶辽望的风景吸引了他们。或者,只是一种妥协。无从知晓。但我不得不承认,那个已然华发的老人,身体绝好。在山顶,我看到了许多对这样的情侣。强烈的失落忽然就撞上心房。

在这个城市,人们会把青春看得很轻,会把人生看得很远,会把奋斗看得很可笑,会把隐忍看得很多余。

我还是对着大悲殿虔诚得拜了三拜,为父母求安,无关信仰于否,只是源于心安。在一个箱子里放了一张纸币。明知如沉大海,但心有慈悲。



3



19岁那年,我独自一人来到这个城市,举目无亲。有一份乏味的工作在等着我,等了我三年。我终于来了,却发现自已在百般算计中成了一颗棋子。半年后,我舍弃了这份工作。离亲叛众的离去,义无反顾。但那半年的日子,大概会是我一生当中最繁华的时光,像个公主。一个有着光鲜外衣被禁锢在看似华丽的城堡里的无能为力无计可施任人摆布的公主。

会在午夜梦回时狂肆流泪,会在凌晨的酒吧要一瓶很廉价的玛格特,然后静静的喝,寻找走来走去的侍应的眼神,漠视一些男人赤裸裸的打量。有时会走进躁动的舞池闭着眼睛用力摇摆自己的身体。

在三点之前我会回家。打开大门,脱掉鞋子,踮起脚尖爬楼梯,我住在顶楼。相安无事的上来后,我便坐在楼顶的边缘,望天。直到意识模糊。

每个周日我会被逼着在某个咖啡屋闲散度过,看一本又一本的无聊杂志,喝一杯接一杯的蓝山咖啡。留着短发,每个月会约发型师整理头发,被他言语暧昧,装作一无所知。我到现在都不能解释当初为何要这样歇斯底里的违背每一个人对我的要求,哪怕他只是要我三餐正常。放肆的购物。排斥所有的咖啡屋。



深秋,我提着简单的行李,抱着一个天蓝色的枕头凛然的走出那个房子。寄宿在一个新认识的年轻朋友的租房里,我已经忘了他的名字,只是一个萍水相逢的朋友,因为他正好要出租房子。那天以后,我不再进酒吧,不再喝玛格特和咖啡,不再轻易与人说话,开始留长发,开始白天睡觉晚上醒着,其中有一个星期我用整个的夜晚写了一篇小说,关于爱情,寓含我当时的狂想。



凌晨三点,我坐在楼顶的围墙上,看见我小说里的那个女人,脆弱而倔强的哭着,双肩颤抖,没有声音。我们有着同样的迷惘与绝望。我想要继续隐忍,可是泪水却泛滥。我咬住膝盖,不想发出一丝一毫的抽泣声,睁大眼睛。

视线里出现一双趿着人字拖鞋的脚,在这样的夜晚显得异常白晰而诡异。我被吓到了,惊恐的搜寻那双脚的主人。他近在咫尺,微笑着看我。他说,这样坐在围墙上很危险,快下来。



于是,认识了永想。一家人才市场拓展部的经理。有着一颗良善的心,这是我最初的感知。

☆、路途(1)

1

我辗转在几个医院总共住了二十天,病情终于稳定下来,开始在家没完没了的煲一罐又一罐的中药,一直喝到体重只剩下五十斤。透过衣服,可以看见胸脯上一根一根的肋骨。我不想每天就这样喝药,数着自己一天呕吐了几次,又瘦了多少斤,那让我恐惧和无望。于是,我开始看书,把语文课本里的每一篇文章背得滚瓜烂熟,连问答题都不放过。那个时候,听同学说,老师才教到一半而已,而我已经把整本语文书背完了。还有数学,课本里的习题一个都不放过的做完。不问任何人,做不出来就用一整天去想。这是我唯一能做的事情。在那一个月里,我把我读书以来三年没认真读好的书全部读了,还是觉得不够。直到我的病好得差不多时,参加学校的期中考试,考了全班第一名。于是,一片哗然,没有人相信。班主任带着班上的几个班干部买了一些水果来家里看望我时,母亲在角落里偷偷地用衣角擦眼睛。我看到了,却没有太多情绪,我已经被疾病折磨得失去心觉。我只知道,我要好起来,我那么害怕疼痛和死亡。我忐忑不安的坚信:喝了那么多的药,病就会好吧。成绩好了病就会好吧。老师表扬我了病就会好吧。同学都围着我转,病就会好吧。我没有安全感。顾不上母亲的心疼,顾不上任何人的怜惜。

一场大病之后,我的学习成绩竟然开始一直名列前茅,成了老师眼里优秀的学生。这样的“优秀”一直持续到我上初中一年级。只是自那场大病以后我便骨瘦如柴,母亲的皮带可以在我的腰上绕两圈。还是无法无天的满世界去爬树,掏鸟窝,抓知了,挖泥鳅,学游泳,打架……什么事都干。仿佛要把我那一个月里所缺失掉的应有的快乐成倍成倍的补回来。

奶奶说,你和今昔上辈子一定是冤家,这辈子才会冤家路窄,做了姐弟。

我想是的。每日三餐,是我们打架的定时钟。以至于到现在,我都不能相信我们两个竟是如此的亲密无间。莫非当初年少时,便把这一生的架都打完了,还了上一世的冤错?成年后的我们,才能真正的血浓如水。

那日,我平生第一次打了一个人的耳光,便是今昔,被家人捧在手心里的弟弟。父亲终于忍无可忍,第一次拿棍子打了我。那一刻,我竟没有哭。直挺挺的站在那里,像个烈士一般,绝口不认错。于是有了第二棍,第三棍。我不知道我向来泛滥的眼泪去了哪里,眼里只有泛红的血丝,没有一滴泪水。倔强的神情,握紧的拳头,僵硬的双腿,这一切使父亲失去打下去的力气,他扔了棍子,坐在板凳上开始不停的吸烟。我记得那时候的烟是没有过滤棉烟嘴的,很容易烫到手指。在看到他烟雾迷漫的目光中一丝悔意时,我走出了家门。

2

下山的路上,遇上一对香港的年轻情侣,请我帮他们拍合照。那是我第一次试着说粤语,竟然被听懂。他们说我讲得很好,很诧异我竟然不是广东人。便再一次印证,有些事情只要用心去做,就真的会做得很好。他们穿着香港人标志性的T恤衫牛仔裤休闲鞋,散发着同一种气味,谈笑间浓情蜜意。

告别他们后,才发现一个人的行走是落寞的。而这里的风景,不是我想看的。下次爬山,要找了无人烟的。后来又间歇去了海南三亚,广西桂林阳朔、江西南昌,深圳,清远、英德等地,最能吸引我的还是原始的景点。也终于确信,我是个渴求冒险的女人。

在多次的单线路旅行之后,23岁这年夏天我决定进行一次省际的长途旅行。从东莞到徐州,然后是洪泽,宿迁,淮安,南京,常州,无锡,苏州,周庄,上海,乌镇。最后一站抵达杭州,再飞回广州。这趟旅行会坐火车穿越三省一市,历时7天。我在江苏省、上海市及浙江省的交通图上,用红笔划出了一条迂回的路线。夏季并不是出行的合适季节,后来的事实也证明了我的忧虑,回来时我几乎可以媲美非洲难民。这将是一次寂寞而漫长的旅行。一个人,没有陪伴。

当我离开这座城市的时候,没有跟任何人提起,也无人可以道别。我不想去回答任何的疑问甚或质问,我只是想出去走走。唯有这种方式,才能沉寂我过于躁动的内心。在路上,随时可以停留,随时可以离去,了无牵挂。还有什么会比这件事更洒脱更自由更坚强呢。

3

一个人在孤立无援时若受到了帮助,那将会心怀莫大的感恩。永想就是这样走近我的生命里的。像个大哥一样关心我,照顾我,纵容我,使我日渐倾心。然而,他唯一做错的,就是太在乎我了。

和永想在一起时,我20岁,头发才留到耳根。冬天里,脸被冻得绯红,手脚冰凉,他会紧紧攥着我的手然后放入散发着他温暖体温的口袋里。他总说要感谢那个把我撵出来的前任老板,不然他就不会认识我了。还说要谢谢我的父母把我带到这个世上来。他说,今非,我们会很幸福的。

永想总是有那么多的应酬,朋友很多,不是酒楼就是酒吧。到哪他都带上我,牵着我的手一直不放。我就真的像个小媳妇似的跟在他身后,微笑,竭力扮演着一个通情达理大方得体的女友角色。凡事都听他的,整个世界只有永想。只有一个男人。

在一个生日的聚会上,我被一个朋友的朋友邀请对唱歌曲,很老的一些情歌。渐渐兴致高昂,唱过一首再一首。音乐太大声,人声太嘈杂,我没有听到永想的叫唤。突然的,听到玻璃碎裂的声音,我惊诧的寻找声源。便看见永想怒瞪着双眼直直的望着我,大理石的茶桌上翻滚着玻璃杯的碎片。

姓明的,你觉得你唱得很好是吧。

我打了个冷颤,似乎明白是怎么回事了。身边那个与我对唱的男人大概也明白怎么回事了。我羞愧难当,夺门而出。他居然叫我姓明的。

跑到走廊时,手被拉住:你跑什么,心虚了吗。

我回头,愤恨的望着他:你简直不可理喻。

跟那个男人唱歌很爽吧。

是。

我厌恶他用这种侮辱的语气跟我说话,于是赌气。

他的眼里开始蓄集危险的讯号。我忽然意识到,他肯定喝多了,如果再刺激他一定会出事。我知道他对我的在乎,也知道,男人之间,顷刻间便可能血流成河,我曾经见到过。

我要回家,送我回去。我颓败的说,不想跟他吵。他的在乎太过于危险,让我无力招架。

我的退让使他冷静下来,他把我拥入怀里,满口酒气的呢喃:今非,你知道我有多在乎你吗。你知道我一直都想把你藏起来吗。你知道吗,你是我一个人的。

这样温情的话语。

而我却感到一阵阵寒冷。我的心,开始抗拒。

周一

天气晴

心情不好

冬天真的到了,天气越来越冷,手臂和腿上的皮肤干燥得可以在上面写字,我是个懒得连护肤品都不用的邋遢女人。这个城市每天都会刮风,空气污浊,街边的小轿车一身黄土。心情很低落,这样黄叶飘零的季节,适合回忆与怀念。不知连渐过得可好。在那些青涩的日子里,他曾给过我最纯粹的快乐。想念他,想念那段有他在身边的单纯时光。我们,也曾是彼此眼中的美满,只是如今已惘然。

而现在爱着我的这个男人,永想,他到底是怎样一个人,我从来就不懂,我看不懂他眼里的丝毫言语。

我很确定,现在的我很不快乐。

君同一直在念叨:你怎么会和永想在一起,你们一点都不配。

而我从不理会她,爱情是两个人的事情,与别人的以为无关。我固执的相信,我和永想是会幸福的。

君同,你为什么不喜欢永想。我问她。

也不是不喜欢,只是觉得他三教九流的人都认识,背景太复杂,城府太深。而你太过单纯。你们两个差太多,我怕你吃亏。

我笑着说,这样的他才足以保护我,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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