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皇上见他态度谦恭,便没有再说什么,随后先行离开。

恭王爷和昕王爷对视一眼,默契地往殿外走去。淳王爷脚步未动,看着那两兄弟的背影,鼓了鼓腮帮。

兄弟俩步行到宫门口,一路无言以对。出宫之后,各自翻身上马,没有眼神交流,便一前一后往恭王府疾驰而去。

直到进了王府的大门,贝凌云才开口说话。

“你与老三有何龃龉?”

贝御风微微摇首,“也算不得什么。无非是他曾经对外域舞娘心存歹念,被我斥责了。”

“不是二哥说你,”贝凌云略带不快之意,“区区一个丑女,犯得着你那般出头吗?为此跟老三产生冲突,实在是得不偿失。你二人很快要一同送公主去和亲,此行怎么也得个把月,若是他记恨于你,在路上使点什么阴招怎么办?”

“谢谢二哥关怀,我会多加提防。”做弟弟的坦诚道谢。

“你啊你!总是一副处变不惊的样子……”蓦地神情阴郁,带着愤愤不平,“父皇将苏大人的女儿许给我,想来是受了明贵妃的蛊惑。谁都知晓我们玉阔国的历代帝王都是与当朝的武将之首联姻,缘何到了我这里却变作了文臣?”

“二哥不必介怀,毕竟现在没有战乱和纷争,治理国家大部分是要倚靠文臣的,武将不过是戍守边关,以杜绝国土被觊觎者侵扰。其实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哥哥所拥有的治理才能已经足够担当国君的重任。还有就是,父皇的身子明显不如之前康健,二哥要及早做好相应的防范。”昕王爷提醒道。

贝凌云点点头,“这一点我心头有数。如今你将要跟老三走在一处,倒也可以帮哥哥监视着他的动静……”

沉吟一霎,目光犀利地看着弟弟,唇畔挂着讪笑,“若你们走近了,他再许以厚利,你不会背叛哥哥我吧?”

贝御风淡然微笑,“哥哥说笑了。玉阔国的国君从来都是立长不立幼,更何况他并无治理才干,不管从哪方面着想,御风都不会站在他那边的。”

“有弟弟这番话,哥哥心里踏实了许多。”贝凌云做出释然的神情,亲切地搭着弟弟的肩头,“若非大哥不在了,我是真的不愿意做这个储君……”

昕王爷悠然颔首,那神色似乎是有在听,实则早已想到一件忧心的事情上。

☆、打趣与懊恼

数日后的黄昏,闲庭小筑。

鱼薇音已经能够下床行走,脚步虽然蹒跚,但疼痛感已经逐渐消失,缺的只是卧床这些天所磨耗掉的力气。

即便尚未恢复如初,她的心性儿已经如之前那般乐哉,每日里腾出大把的时间在院子里徜徉,眼看着花儿朵儿的逐渐随风飘落,只能目送着秋天离去的脚步。

“起风了,不要在院子里久留。”低沉的男声在不远处响起。

鱼姑娘顽劣地吐了吐舌头,回头望去,却被一抹阳光扎了眼睛,遂,眯起双目,将男子的身影括进了眸子里,“大白天的你就敢这么明目张胆地出现在寡居嫂子的住处,也不怕贝凌云看见之后迁怒于你!”

在他面前,她已经接近于无拘无束的程度。每次只要心情不是太糟,她都会打趣这个沉稳内敛的小叔。

他无奈地摇头,走到近前,将手中的斗篷披在她的肩头,系好之后,扯着一处绳结,拉着她往房门走去。她则像只温顺的小羊一样跟随着。

“二哥一直致力于在大婚之前抓紧研习治国之道,很少站在‘秣斋’上俯瞰……”进屋之后,他才解释了一句。

她径自坐在榻上,裹紧了身上的斗篷,仰望着他,“那是不是可以理解为,他成亲之后将要性格大变,就不会像现在这样冷酷暴戾了?我以后会有好日子过了吗?”

他面无表情地将她发髻上沾着的一枚落叶摘掉,“其实他只是处事雷厉风行,手段强硬了一些,但人还算不坏。”

“还算不坏?”鱼姑娘对这话嗤之以鼻,“你是他弟弟,当然会这么说。我现在心心念念盼着赶快过了一年之期,到时候就可以离开这个该死的恭王府了。”

“离开恭王府,去淳王府?”他扬了扬眉梢,向后退了半步,手里揉nīe着落叶。

她即刻摇头摆手,“不不不……要是能直接越过那个色胆包天的混蛋,出了恭王府就去你府上,那是最好不过的了。或者,若是干脆就在你府上住够两年,结束服丧期,那就更完美了!”

“你觉得有那个可能吗?”他转身,去桌上拿药。

“当然有可能。搞不好哪天滥淫.魔忽然就死掉了……”意识到有些口不择言,她赶忙收声,不安地偷看他。

他端了药碗过来,递给她,看她赴刑场一般慷慨地喝了下去,又将蜜饯给了她,随后送了药碗,拿过药膏和纱布。

“伤口已经彻底痊愈,比预期的快了一些。今天是最后一次换药,两天之后,直接取下纱布就可以了。记住了,半年之内不要做太猛烈的动作……”他停顿了片刻,声音变得涩涩的,“明天开始,我不再来了。”

“为什么?”她听了,懊恼地问道。

☆、未泯的良心

不待贝御风回答,鱼薇音又嚷嚷了一句。

“不来就不来!谁稀罕!”

面对鱼薇音的娇嗔,贝御风并不言语,顾自将她宽大的裤管往上卷着,直至露出了膝盖。

随后,如往常那般轻手轻脚地给她的伤处换药。

其实伤口早已结痂,甚至连大部分血痂都已经脱落了。他担心白皙的膝盖上会留下疤痕,便又向陆嫂要了祛疤的药膏,每日来给她涂上,——她没有要自己涂药的意思,他便不提,担心以她那笨手笨脚的冒失样子,会弄疼她自己。

涂好药膏,以白纱布薄薄地覆盖,缠绕两层,打了一个小小的蝴蝶结,再将裤管完全放下,将褶皱拉了拉,“大嫂,你要好好照顾自己。”

语毕,起身,往门口走。

“之前告诉过你,只有我们俩人的时候,你只管喊我的名字。可你还是喊我大嫂,是为了证明你尊敬我,还是我们之间有着不可逾越的距离?”她脱口而出一串话。

他没有回答,依然缓慢地踱着步子。

她被他的缄默刺伤了自尊心,遂,梗着脖子,歪着头,盯着他的背影,“你怎么可能尊敬我?我们之间确有距离,你是高高在上的王爷,而我不过是你们皇室征来冲喜的卑贱女子!你来照顾我的腿伤,无非是出于未泯的良心,对吧?如果我不是因你而伤,你才不会管我的死活!”

他止住脚步,没有回头,“明天我就启程去送公主和亲,这一走大概要一个月。回来的时候,昕王府的修缮应该已经完成,我得回自己府上去住了,总不能一直住在恭王府。”

“那……”她蓦然意识到了之前的唐突,却仍旧心有不甘,斟酌一霎,费力地做了一个吞咽的动作,“那你还会来看我吗?”

他没有回答,迈开步子,出了门。关上房门的那一刻,脸上的淡漠完全卸下,竟换上了冷酷的神情。

屋内的鱼薇音眼巴巴地看着白色身影翩然消失在房门口,良久,才怅然若失地舒了一口气。

“连句再见都没说……”她嘟着嘴巴,喃喃自语。

扫视四周,偌大的房间里形单影只,强大的失落感便涌上了心头。

“逆风……”只说了两个字,泪水就如潮水似的扑出了眼眶,“又剩下我一个人了……逆风,你到底去了哪儿?你这无情无义的家伙……”

随后,她忽然奋力仰着头,要把眼泪憋回去,小嘴儿细声念叨着,“我不要哭……不要做.爱哭鬼……妙妙是个骄傲的女子,不可以这样卑微地活着……逆风,你等着我,等我成仙之后,就可以找到你的灵魂了,到时候,我们就可以永远在一起……”

她不知道,白衣男子刚离去不久,又一个身影从院墙上翩然落下。而她自言自语的全部内容,都被这人听得清清楚楚。

☆、无谓的谣言

深秋的恭王府,张灯结彩,四处挂红。

自打恭王爷的婚期定下来,整个府邸就开始热闹非凡。不只是恭王府,甚至连王府所在的街市都跟着沸腾了起来。

须知,储君的婚事可是全玉阔国子民的大事。尤其值得民众嘀咕的是,这位储君不仅没有举行册封礼,换言之,他只是在正牌储君过世之后轮位而上的有实无名的储君,而且他还破了玉阔国帝王娶亲的规律,竟将文臣的女儿纳为正室。这就不得不引人遐想,或许当朝的皇帝在继位人选上是犹豫不决的,毕竟在宫外居住的三位皇子彼此之间年龄差不上一两岁,天知道皇上究竟属意于哪一个。

九月初六这一天,恭王府终于迎来了大喜之日。

令都城百姓遗憾的是,恭王爷的婚礼几乎跟当初草草了事的谨王府婚礼没有太大差别,阵势小得可能连大户人家的嫁娶仪仗都不如,这跟百姓们的心理预期相差得太多了。

自然,有实无名的储君在百姓心目中竖起了节俭的口碑,这是在恭王爷的预料之中的。

翌日清晨,**贪欢的贝凌云却并未多睡,早早就起身。

“今日要入宫觐见请安,你装扮得端庄一些。”语毕,毫不留恋地离开,回自己房间去更衣。

就在房门被甩阖的那一刻,榻上的女人瞬间变了脸色,一抹冷笑浮上娇美的脸庞。旋即,她好似想到了什么人或事,眼睛里闪烁着浓郁的懊悔和怨怼。

一个时辰以后,皇宫。

向皇上和明贵妃请过安,贝凌云携苏雪嫣遵旨坐了下来。

“皇上,依臣妾所见,恭王爷和王妃真的是很般配呢!”明贵妃柔声说罢,下意识摸了摸头顶的金步摇。

“爱妃所言极是。”皇上难得眼含笑意,“云儿,你是否满意朕给你挑选的妻子?”

贝凌云站起,躬身施礼,“儿臣对新妃十分满意,在此谢过父皇……和明贵妃娘娘。”

皇上微笑着点头,以手势示意儿子坐下,“你满意就好。”

“虽然恭王妃初到恭王府,但是应该不会太闷吧!闲来无事的时候可以与谨王妃话一话家常,倒是可以打发无聊时光呢……”明贵妃忽然提到了鱼薇音,转而看向复又坐下的贝凌云,“王爷,你可将新妃引见给谨王妃?”

未及恭王爷回复,恭王妃率先摇头,脸色迷茫,“回禀娘娘,嫣儿并未见过谨王妃。”

“昨日大婚,也未曾见过吗?”明贵妃追问了一句。

苏雪嫣一脸懵懂,“回娘娘,没有。”

明贵妃便不再说话,只看了皇上一眼,就端起茶盏,闷头品茗。

皇上出了一口粗气,“云儿,一直有人在传扬,说你将谨王妃幽禁了起来,朕始终不信,原来却是真的。”

贝凌云惶然而立,“父皇,这是没有的事,请不要听别人信口雌黄。谨王妃好歹是儿臣的长嫂,儿臣怎么会那般对她?昨日之所以没有引见新妃与其相见,实在是忙得一团糟。父皇放心,以后儿臣会让新妃跟谨王妃多多接触的。”

“好,朕相信你是个心存善念的人。虽然你哥哥不在了,但在对待谨王妃的态度上,你还是要做到兄友弟恭的。那些无谓的谣言,朕再也不想听到。”说罢,脸上现出了疲态。

贝凌云见状,赶忙识趣地跪别,得到允许之后,用力扯着新妃的手腕,疾步出了殿门。一路上,脸色沉凝得仿若嗜血的恶兽。

☆、七万枚叶子

“闲庭小筑”的院子里,一个娇俏的身影蹲在地上,将沾了泥土的枯叶捡起,用帕子擦干净,最后收集在身侧的竹篮里。

贝御风走后的这些时日,鱼薇音的脚伤已经痊愈,却没有再越墙出去游荡,——于她而言,墙外的吸引力不复之前那般强大。

那一世,民.国的官宦小姐因了容颜丑陋,终生未嫁。几乎在每个秋末,小姐都会在闺房外的院子里捡拾落叶,收集到一起之后,做成叶子标本,放在书本内。

小姐会在叶子上写许多诗情画意的词语,只有妙妙知道,那些话都是写给她的假想**的。那是个没有具体样貌的年轻男子,他体贴、温柔、稳重、内敛,是一个不在乎外貌、只追求内心共鸣的真君子,是这世上几乎不存在的一类男人。

直至小姐郁郁而终,一共在七万多枚叶子上写过情书。

当鱼薇音被孤寂侵袭之后,方体会到了小姐当年的苦楚。那一世做猫,她至少还尝过爱恋的滋味,小姐却从始至终都与一个根本就不存在的幻像恋爱、缱绻,那是何等蚀人心骨的悲凉。

不知从哪天起,她也开始去捡拾落叶,然后将叶子一枚枚压平,做成书签,并且也在上面写字,写给只能无形陪伴她、却不会言谈也无法现身的逆风。虽然不确定他若成了真正的男人会是一个什么样子,但她坚信,即便是为人,他也如做猫咪那般,是英武不凡的。

如此,她的日子竟好过起来,每日的心情都极为愉悦。

今天早上用过早饭,她又蹲在院子里捡叶子。冬天快来了,一旦落雪,叶子就会被雪水沤烂,即便捡起来也没有办法做成书签。

许是每天抬头不见低头见的缘故,她跟“撕夜”已经能够和平共处,虽然还会惧怕,但它是被拴在那里的,她偶尔还可以跟它耀武扬威,而它似乎不屑于她的挑衅,总是以一种鄙视的态度对待她的“放肆”。她觉得它是典型的“势利眼”,不然之前贝御风每次翻墙而入的时候,它为何那般老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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