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6章
说完这话,他冷着脸快步往外走去,这时候太阳还没有出来,像他这样的人,还是躲在阴暗里好,阳光,太奢侈。
岂料他刚到自己房门口,就听到对面有个甜丝丝的声音道:“少爷那么早就出来健身啊?”
他转过头,明明外头还暗着,可他就偏偏觉得午时的太阳照在过道上,亮的他几乎想要眯眼,对面这个长得和甜品一样的姑娘,可爱到忍不住想要掐一掐。这是他母亲给他留下的未婚妻,也是他一心设计好的未婚妻。她是奴婢出身,可见识不少,虽然不聪慧,但是听话乐观,像她这样看过他杀人碎尸,还替他埋尸的女子,能没有一点心理阴影,看见自己也不畏缩的活到现在,让他觉着已经是个奇迹了?这心要得多宽啊。他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的人,前世的她被他亲手杀死了,这辈子她活着一日,就说明他改变了命运一日,只有看着她,他才觉着他是真正的活着,而非做梦。让他越发有改变自己命运的勇气。
“仙仙好早。”
“没呢,我是肚子饿了。想吃了再睡。”仙衣说着越发小声,脸都尴尬红了。
嘴角痒痒的,好像很想笑,这样甜蜜的阳光在眼前,就像母亲做过的糕点,温暖精致甜而不腻。总有种想要吃下去的错觉。
“我也要休息了,一会儿还要赶路。”金风华推门进了自己的房间。
“我不会忘记的,少爷!”随后是下楼的声音,金风华终于是绷不住低头轻笑起来。
接着他就再睡不着,一时兴起从匣子里抽出宣纸,磨墨提笔,不大一会儿工夫,一张很简易的画像就跃然纸上,不似时下的仕女图,而是表情生动的简单涂鸦,一个衣着松垮的甜妞儿满脸羞涩的模样。
也许人的习惯形成只需要一刻,金风华一路上不断将仙衣的影子印在脑海里,然后在无人的夜里重新将其印在画纸上,每副画都不大,人物也很简练,可偏偏表情与动态是那样的清晰,将曾经那个时刻永久的留在了纸张上,就像偷存下了一寸阳光。
随着越画越多,金风华在有一次打开匣子后,被自己的作品数量震住了,随后他却很淡然将这些画,利用轻功,纷纷粘在了屋顶上,他再坐在房梁上,就这么看上一夜,好像那些画中的时光又重新回到了他的身边,他不懂这是什么感觉,可是他觉着舒服,那么他就随心所欲。
在金风华和仙衣快要到临清的前一天,金风华突然听说有个货郎对仙衣有点意思,等他想去找仙衣的时候,却发现她刚要出门,结果他想都没想,就跟着仙衣,尾随在她身后并没有叫她发觉,待等到亲眼看见她只是寻了一些铺子买了一些必须品之后,他才暗地里松了口气,仙仙并没有去见什么货郎。他不能理解自己的心情,只当是他不想看到亲近之人背叛。却没想过,之前若是发生在别人身上,他怎么可能屈尊降贵亲自跟随,就连上辈子的隐匿之法都用上了,可见其重视程度。
为了表示对仙衣没有背叛的欣赏,金风华的匣子里又多了几张仙衣的背影,无一不是窈窈窕窕,少女艳色。这夜,金大魔头“尿床”了。
捧着“点心”,金风华都觉着自己是忍中好手,这么长一段时间以来,他一直忙于处理暗龙卫的事儿,还有追查当年的真五皇子,好在前些日子终于有了下落,他和仙衣很顺利将孩子接到了身边,成为了他的养子。只是这些并不足以让他心潮澎湃,他微微心颤的是,他与仙仙终于要成婚了。前世他并不是不知道这其中门道的青涩小子,就以崔公公那种手段毒辣的程度,除了要能抗药性外,还要能抗女色,只有无欲无求忠于主子的人,才是好死士,这以至于让金风华在后来很长一段时间,都不喜女色,还被人传说是个断袖,当然,由于他容貌太过阴柔,他老被人传是被压的那个,简直愚蠢之极。
为了显示他不论前世今生都是个正常的男人,新婚之夜过的格外幸福,甚至他还用画纪念了一些,当年不可能是那些特别开放的,只有半遮不遮才是精髓,只是画的多了,难免身燥体热,所以找老婆一解相思那是常有的事儿。可是,他从没想过,那匣子画会被仙仙发现,真的从来没有想过。就跟一个在妻子面前温柔体贴文质彬彬的好丈夫,转眼却被妻子发现他的地下室里贴着妻子各种偷拍照片时的恐慌一样。金风华知道匣子被仙仙动过了。
“那个……”金风华不知道怎么和仙仙说,要说杀人他甚至比屠夫杀猪还懂杀人的步骤,可若是面对发现自己奇怪习惯的妻子时,他却词穷了。
“怎么了?”仙衣这个时候对金风华还有点发憷,看他一脸为难,以为是最近谁惹了他。
“我……”金风华总不能说,你看了那些画了么?感觉如何?
仙衣以为他是怕院试考不上,就走上去,轻轻抱住他的肩膀,倚在他怀里道:“别怕。”
这是说妻子还是很喜欢那些小画的?金风华眼睛一亮,面上却不显,只紧紧抱着妻子,仙仙果然是个特别的人。
作者有话要说:四心:∑(っ°Д°;)っ骚爷,是她们让我爆你*的,我不是有意的。
金大变态:你想怎么死?
四心:能发财死么?
金大变态捏断一根筷子(别问为什么是筷子):(→_→)想的美,是把你切片还是红烧?
四心:\("▔□▔)/ 咿呀哒!为了不被金大变态追杀,四心决定转战下一个片场。
————————————————————————————————————
李大姑娘:亲妈你好意思来我的片场?
四心:抱大腿,求放过。(≥ω≤)
李大姑娘:滚粗,老娘好好的太子之女,为毛老爹要被废,你是要老娘去种田还是宫斗?(╯>д<)╯
四心:不能剧透啊,〒▽〒 想知道详情,请看某心下一个文,具体请关注某心的专栏,很快就会开坑。 各位么么哒~
照息十八年冬天,这年的冬天特别的冷,这个时间段大部分人都窝在家里,在外头的多数都是为了生计奔波的穷人,至少陈小仙就是如此,她是个孤儿,爹妈在上一次工业跃进中遇上爆炸遇难了,家里除了一套房子,还有一点存款外什么都没有,好在她爹妈是科员人员,又是为了国家牺牲了,所以她才能顺利的免费上完小学到大学的课程,成为了一名小白领,只是她真的不富裕,毕竟国家能让她上学就已经算是付出不少了,她平时的生活费都是打工得来,更何况她自认为自己不是个聪明人,能顺利将一所大学念下来已经是极限,她就和这世界上大多数人一样平庸,所以不努力她连日后的生活都没有着落。
匆匆绕过清冷的广场,加班到两三点就为了可以多拿半天的加班费,如果她不走快点的话,恐怕就来不及赶上最后一班的空中悬浮列车,就是剩下陆地列车那样的速度,陈小仙估计到家刚躺下,就要爬起来再出门上班了。因为临清是个很大的城市,从很久前列国争霸,到后来沛国统一全国,临清做为历史上一代特殊贤臣的家乡,被后世的皇族扩建了几次。直到上次科技井喷时代的来临,临清都是沛国数一数二的大城市,不过这座城市的中间地区是不给人居住的,所有人除了那些皇亲国戚外,都住在城外,以贫富差距为依据往外延伸。也亏得陈小仙的爹妈是知识分子当年还算生活优渥,所以她的房子离城内并不算远,不然就算有加班费她也不敢留下,要不第二天根本没法来上班。 有些她的同事家境不好,家里都住在离临清非常远的地方,就算有空中悬浮列车,也总是迟到,后来干脆就在第三、四区租了房子才免于被公司开除的危险。
沛国现在不论哪个城市,都被分区,第一区是城市核心部分,第二区是围绕第一区最近的地区,也是有钱住的地方进入第一区最容易,陈小仙家里曾是科研人员所以住在第三区,她只是要穿越广场进入地下通道就能进入站台,现在这个时间虽然比较紧,却也来得及。
对面的大厦上有一面硕大的屏幕正在播放历史剧的宣传片,陈小仙撇了眼宣传片里的女主角和男主角,就低下头没兴趣的跑了,也不是说着片子拍的如何不好,因为是历史剧,剧情还算严谨,衣着什么的也尽量还原当年,只是陈小仙怎么看那两个男女主角,都觉得不像她心里想的那个样子。这个剧讲的是沛国开元帝时期那位帝父的故事,所谓帝父在沛国不但是在皇族心里扎根极深,就连普通百姓们也是耳熟能详。那位帝父并非皇帝亲父,而是他的养父,但是就是这位辅佐皇帝上位,又在皇帝大婚前潇洒离开的贤臣,教导出了一位沛国历史上前所未有的明君,不但结束了沛国皇室代代相残的惯例,还致力于发展经济与军事,给日后列国争霸打下了夯实的基础。虽说皇后是这位贤臣的亲女,可这位历史上最耀眼的皇后,多次为开元帝出谋划策,坚定的站在开元帝的身旁,就算在开元帝中年时因疾病差点暴王的情况下,她也用强势的手段镇压住沛国那些唯恐天下不乱的世家,从而让开元帝有休养的机会,不然这位沛国的明君是绝对不能80多还能带着妻子出外游玩的。也正是这位皇后所出的下一任文帝虽没有扩张土地,可他继承了开元帝的思想,扩大生产,提高科技,以现在史学家的研究,在那个时期光是世界上震撼的发明就有几百种,就更别说文帝的儿子武帝参与了列国争霸的初期,之后太宗皇帝才能统一周地数国,成为了现在的沛王朝。
不过,相对于世人如何追捧帝父金风华,陈小仙其实更喜欢金风华的夫人姚氏,因为她绝对算的上是一个极为幸福的女人,她奴婢出身,当时对于庶出极为苛刻,就和当今对于私生子的态度一样,据说现在很多对于私生子的法令都是借鉴与那个时代,所以作为奴婢的姚氏嫁给当时的庶出的帝父并不奇怪,但就是这两个人,给世界带来的变化是令人叹为观止的。很多人说姚氏只是运气好,还有些男人的史学家认为金风华与姚氏的感情并不一定就和史书上说的那么好,也很有可能是金风华为了某种目的建立起这么一个幸福的女人形象,可在陈小仙心里,她更觉得是由于这些男人根本无法做到金风华甚至开元帝那样对妻子的独宠,才会由此结论,说到底他们是心虚。要知道,在沛国可考的历史上,所有女子到最后留下的也只是一个姓氏,可姚氏不同,她与金风华的墓碑今日还在临清地界,上头很明确的写明了姚氏的名字,甚至还有在她死后金风华给她留下的情书,开头甚至还是用着闺房内所用的小名,就更别说在姚氏死后,金风华几乎没过一年就抑郁而死,可见这两人如何情深。
陈小仙的母亲在生前就很崇拜金风华的夫人,所以哪怕那两人还是知识分子呢,给女儿起的名字居然这么随意,按照陈妈的想法,不用女儿跟姚仙衣一样幸福满溢,只要能小小沾到都够她平安幸福一辈子了。对于这点,陈小仙深以为意,幸福对她来说,真的太奢侈了。
因着心里对金风华夫妻的向往,陈小仙不论看谁拍摄这段历史,就老觉着不像,特别是演姚氏的女子,太作,太2,太脑残,天天整的跟无理取闹似的,好像就为了衬托金风华的包容与大气。至于之前那些改编,甚至还有将姚氏写成坏人的,陈小仙那是一点点都不会看。
风越来越大,从列车上下来,陈小仙就裹紧了棉衣,第三区树木很多,还包括了一片山林,陈小仙就是想抄近路回家,顶多10分钟就能到家,然后睡到9点起来,立刻出门,到公司9点30打卡,绝对来得及。其实公司加班有规定,次日可以不用来的,但是如果坚持上班的话,和加班一样,多给半天工资,陈小仙是绝对不会放过那些钱的。
半夜里的山林很恐怖,如果不是因为前五区的治安不错,陈小仙是绝对不敢抄近路的,只可惜夜里走多了总会碰见鬼,就在她快走到自家小区的时候,就看到林子里影影绰绰有个人蹲在那里,正翻来覆去摆弄着什么,陈小仙视力很好,稍走近几步差点没惊叫出声,蹲着的那人旁边赫然是一具尸体,因为天暗看不清男女,但也着实将陈小仙吓得不轻。
什么都不想,陈小仙转头就想走,却听后头有人说话:“站住,把你的手机借我。”
“什……什么?”陈小仙腿肚子都开始打颤,想跑也不知身后那人怎么那么快,直接用手搭在了她的肩膀上。
“啊啊啊啊啊!!我没钱,没色,平胸,没屁股!别害我!”陈小仙浑身冰凉,满脑子都是肩膀上这只手是抹过尸体的。
“叫完了?”那人等她喊完,又冷冷的问。
“喊……喊完了。”陈小仙都要跪了。
“手机!”那人再次发话。
陈小仙哪里敢不从,从口袋拿出上个月省吃俭用买来的手机放在那人手里,只盼着别杀她。
“喂?张队么?是,又发现一具,死因是窒息,应该是被人捂住了嘴活活闷死的,我已经让其他人搜一搜周围了……恩恩,好的,那等会见。”那人打完电话重新放在陈小仙手里,想走却又停住脚步回头说:“以后别那么晚回来了,不知道最近有连环袭女案么?喏,那都死第三个了。”
“是……是么?”陈小仙都懵了,等到不一会儿又有几个人走过来,她才长舒一口气,那些穿着警服,将周围用黄线拉了起来。
岂料他刚到自己房门口,就听到对面有个甜丝丝的声音道:“少爷那么早就出来健身啊?”
他转过头,明明外头还暗着,可他就偏偏觉得午时的太阳照在过道上,亮的他几乎想要眯眼,对面这个长得和甜品一样的姑娘,可爱到忍不住想要掐一掐。这是他母亲给他留下的未婚妻,也是他一心设计好的未婚妻。她是奴婢出身,可见识不少,虽然不聪慧,但是听话乐观,像她这样看过他杀人碎尸,还替他埋尸的女子,能没有一点心理阴影,看见自己也不畏缩的活到现在,让他觉着已经是个奇迹了?这心要得多宽啊。他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的人,前世的她被他亲手杀死了,这辈子她活着一日,就说明他改变了命运一日,只有看着她,他才觉着他是真正的活着,而非做梦。让他越发有改变自己命运的勇气。
“仙仙好早。”
“没呢,我是肚子饿了。想吃了再睡。”仙衣说着越发小声,脸都尴尬红了。
嘴角痒痒的,好像很想笑,这样甜蜜的阳光在眼前,就像母亲做过的糕点,温暖精致甜而不腻。总有种想要吃下去的错觉。
“我也要休息了,一会儿还要赶路。”金风华推门进了自己的房间。
“我不会忘记的,少爷!”随后是下楼的声音,金风华终于是绷不住低头轻笑起来。
接着他就再睡不着,一时兴起从匣子里抽出宣纸,磨墨提笔,不大一会儿工夫,一张很简易的画像就跃然纸上,不似时下的仕女图,而是表情生动的简单涂鸦,一个衣着松垮的甜妞儿满脸羞涩的模样。
也许人的习惯形成只需要一刻,金风华一路上不断将仙衣的影子印在脑海里,然后在无人的夜里重新将其印在画纸上,每副画都不大,人物也很简练,可偏偏表情与动态是那样的清晰,将曾经那个时刻永久的留在了纸张上,就像偷存下了一寸阳光。
随着越画越多,金风华在有一次打开匣子后,被自己的作品数量震住了,随后他却很淡然将这些画,利用轻功,纷纷粘在了屋顶上,他再坐在房梁上,就这么看上一夜,好像那些画中的时光又重新回到了他的身边,他不懂这是什么感觉,可是他觉着舒服,那么他就随心所欲。
在金风华和仙衣快要到临清的前一天,金风华突然听说有个货郎对仙衣有点意思,等他想去找仙衣的时候,却发现她刚要出门,结果他想都没想,就跟着仙衣,尾随在她身后并没有叫她发觉,待等到亲眼看见她只是寻了一些铺子买了一些必须品之后,他才暗地里松了口气,仙仙并没有去见什么货郎。他不能理解自己的心情,只当是他不想看到亲近之人背叛。却没想过,之前若是发生在别人身上,他怎么可能屈尊降贵亲自跟随,就连上辈子的隐匿之法都用上了,可见其重视程度。
为了表示对仙衣没有背叛的欣赏,金风华的匣子里又多了几张仙衣的背影,无一不是窈窈窕窕,少女艳色。这夜,金大魔头“尿床”了。
捧着“点心”,金风华都觉着自己是忍中好手,这么长一段时间以来,他一直忙于处理暗龙卫的事儿,还有追查当年的真五皇子,好在前些日子终于有了下落,他和仙衣很顺利将孩子接到了身边,成为了他的养子。只是这些并不足以让他心潮澎湃,他微微心颤的是,他与仙仙终于要成婚了。前世他并不是不知道这其中门道的青涩小子,就以崔公公那种手段毒辣的程度,除了要能抗药性外,还要能抗女色,只有无欲无求忠于主子的人,才是好死士,这以至于让金风华在后来很长一段时间,都不喜女色,还被人传说是个断袖,当然,由于他容貌太过阴柔,他老被人传是被压的那个,简直愚蠢之极。
为了显示他不论前世今生都是个正常的男人,新婚之夜过的格外幸福,甚至他还用画纪念了一些,当年不可能是那些特别开放的,只有半遮不遮才是精髓,只是画的多了,难免身燥体热,所以找老婆一解相思那是常有的事儿。可是,他从没想过,那匣子画会被仙仙发现,真的从来没有想过。就跟一个在妻子面前温柔体贴文质彬彬的好丈夫,转眼却被妻子发现他的地下室里贴着妻子各种偷拍照片时的恐慌一样。金风华知道匣子被仙仙动过了。
“那个……”金风华不知道怎么和仙仙说,要说杀人他甚至比屠夫杀猪还懂杀人的步骤,可若是面对发现自己奇怪习惯的妻子时,他却词穷了。
“怎么了?”仙衣这个时候对金风华还有点发憷,看他一脸为难,以为是最近谁惹了他。
“我……”金风华总不能说,你看了那些画了么?感觉如何?
仙衣以为他是怕院试考不上,就走上去,轻轻抱住他的肩膀,倚在他怀里道:“别怕。”
这是说妻子还是很喜欢那些小画的?金风华眼睛一亮,面上却不显,只紧紧抱着妻子,仙仙果然是个特别的人。
作者有话要说:四心:∑(っ°Д°;)っ骚爷,是她们让我爆你*的,我不是有意的。
金大变态:你想怎么死?
四心:能发财死么?
金大变态捏断一根筷子(别问为什么是筷子):(→_→)想的美,是把你切片还是红烧?
四心:\("▔□▔)/ 咿呀哒!为了不被金大变态追杀,四心决定转战下一个片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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匆匆绕过清冷的广场,加班到两三点就为了可以多拿半天的加班费,如果她不走快点的话,恐怕就来不及赶上最后一班的空中悬浮列车,就是剩下陆地列车那样的速度,陈小仙估计到家刚躺下,就要爬起来再出门上班了。因为临清是个很大的城市,从很久前列国争霸,到后来沛国统一全国,临清做为历史上一代特殊贤臣的家乡,被后世的皇族扩建了几次。直到上次科技井喷时代的来临,临清都是沛国数一数二的大城市,不过这座城市的中间地区是不给人居住的,所有人除了那些皇亲国戚外,都住在城外,以贫富差距为依据往外延伸。也亏得陈小仙的爹妈是知识分子当年还算生活优渥,所以她的房子离城内并不算远,不然就算有加班费她也不敢留下,要不第二天根本没法来上班。 有些她的同事家境不好,家里都住在离临清非常远的地方,就算有空中悬浮列车,也总是迟到,后来干脆就在第三、四区租了房子才免于被公司开除的危险。
沛国现在不论哪个城市,都被分区,第一区是城市核心部分,第二区是围绕第一区最近的地区,也是有钱住的地方进入第一区最容易,陈小仙家里曾是科研人员所以住在第三区,她只是要穿越广场进入地下通道就能进入站台,现在这个时间虽然比较紧,却也来得及。
对面的大厦上有一面硕大的屏幕正在播放历史剧的宣传片,陈小仙撇了眼宣传片里的女主角和男主角,就低下头没兴趣的跑了,也不是说着片子拍的如何不好,因为是历史剧,剧情还算严谨,衣着什么的也尽量还原当年,只是陈小仙怎么看那两个男女主角,都觉得不像她心里想的那个样子。这个剧讲的是沛国开元帝时期那位帝父的故事,所谓帝父在沛国不但是在皇族心里扎根极深,就连普通百姓们也是耳熟能详。那位帝父并非皇帝亲父,而是他的养父,但是就是这位辅佐皇帝上位,又在皇帝大婚前潇洒离开的贤臣,教导出了一位沛国历史上前所未有的明君,不但结束了沛国皇室代代相残的惯例,还致力于发展经济与军事,给日后列国争霸打下了夯实的基础。虽说皇后是这位贤臣的亲女,可这位历史上最耀眼的皇后,多次为开元帝出谋划策,坚定的站在开元帝的身旁,就算在开元帝中年时因疾病差点暴王的情况下,她也用强势的手段镇压住沛国那些唯恐天下不乱的世家,从而让开元帝有休养的机会,不然这位沛国的明君是绝对不能80多还能带着妻子出外游玩的。也正是这位皇后所出的下一任文帝虽没有扩张土地,可他继承了开元帝的思想,扩大生产,提高科技,以现在史学家的研究,在那个时期光是世界上震撼的发明就有几百种,就更别说文帝的儿子武帝参与了列国争霸的初期,之后太宗皇帝才能统一周地数国,成为了现在的沛王朝。
不过,相对于世人如何追捧帝父金风华,陈小仙其实更喜欢金风华的夫人姚氏,因为她绝对算的上是一个极为幸福的女人,她奴婢出身,当时对于庶出极为苛刻,就和当今对于私生子的态度一样,据说现在很多对于私生子的法令都是借鉴与那个时代,所以作为奴婢的姚氏嫁给当时的庶出的帝父并不奇怪,但就是这两个人,给世界带来的变化是令人叹为观止的。很多人说姚氏只是运气好,还有些男人的史学家认为金风华与姚氏的感情并不一定就和史书上说的那么好,也很有可能是金风华为了某种目的建立起这么一个幸福的女人形象,可在陈小仙心里,她更觉得是由于这些男人根本无法做到金风华甚至开元帝那样对妻子的独宠,才会由此结论,说到底他们是心虚。要知道,在沛国可考的历史上,所有女子到最后留下的也只是一个姓氏,可姚氏不同,她与金风华的墓碑今日还在临清地界,上头很明确的写明了姚氏的名字,甚至还有在她死后金风华给她留下的情书,开头甚至还是用着闺房内所用的小名,就更别说在姚氏死后,金风华几乎没过一年就抑郁而死,可见这两人如何情深。
陈小仙的母亲在生前就很崇拜金风华的夫人,所以哪怕那两人还是知识分子呢,给女儿起的名字居然这么随意,按照陈妈的想法,不用女儿跟姚仙衣一样幸福满溢,只要能小小沾到都够她平安幸福一辈子了。对于这点,陈小仙深以为意,幸福对她来说,真的太奢侈了。
因着心里对金风华夫妻的向往,陈小仙不论看谁拍摄这段历史,就老觉着不像,特别是演姚氏的女子,太作,太2,太脑残,天天整的跟无理取闹似的,好像就为了衬托金风华的包容与大气。至于之前那些改编,甚至还有将姚氏写成坏人的,陈小仙那是一点点都不会看。
风越来越大,从列车上下来,陈小仙就裹紧了棉衣,第三区树木很多,还包括了一片山林,陈小仙就是想抄近路回家,顶多10分钟就能到家,然后睡到9点起来,立刻出门,到公司9点30打卡,绝对来得及。其实公司加班有规定,次日可以不用来的,但是如果坚持上班的话,和加班一样,多给半天工资,陈小仙是绝对不会放过那些钱的。
半夜里的山林很恐怖,如果不是因为前五区的治安不错,陈小仙是绝对不敢抄近路的,只可惜夜里走多了总会碰见鬼,就在她快走到自家小区的时候,就看到林子里影影绰绰有个人蹲在那里,正翻来覆去摆弄着什么,陈小仙视力很好,稍走近几步差点没惊叫出声,蹲着的那人旁边赫然是一具尸体,因为天暗看不清男女,但也着实将陈小仙吓得不轻。
什么都不想,陈小仙转头就想走,却听后头有人说话:“站住,把你的手机借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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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完了?”那人等她喊完,又冷冷的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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