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章 《超级英雄时代》

选定杂志, 做好大纲人设,又跟王晓光带来的三个翻译商量好, 徐真真开始正式创作新书了。

她把这本新书命名为《超级英雄时代》, 也算是对穿越之前的DC和漫威致敬。

超级英雄不仅仅是漫画、是电影、是赚得盆满钵满的系列, 更是一个时代!

全球无数人, 都从这个系列中获取了属于自己的精神养分。

创作和漫画还不一样,徐真真思考了很久,最后决定先创造出一个英雄, 然后以他的经历为主线,慢慢地拓展出整个世界。

在三个翻译的帮助下, 徐真真很快地就完成了这个故事的开头部分, 并且通过在米国的苏珊完成了投稿。

——在真正的马甲揭开之前, 她还不想暴露自己华夏人的身份。

她选择了一本在米国相对来说比较有名的综合性周刊,《海洋周刊》。

这本杂志主要刊登一些综合性评论和休闲,甚至每个月都有一两期赠送一些优惠券, 可以说是几乎每个家庭都会购买的一本杂志。

这本杂志上, 也有几本的连载。一本爱情故事,两本和《精灵之歌》一样的幻想类型。

不过,在最新的一期上, 突然出现了新的故事。

《超级英雄时代》。

小塔克每周都会看这本杂志。

米国的书很贵, 小塔克的家里收入很一般, 父亲平时总会喝得醉醺醺的才回来。母亲在附近的一家餐厅做服务生,经常会带回几本旧杂志,其中就有这本《海洋周刊》。

对小塔克来说, 他最喜欢看的就是魔法幻想,他真希望自己是里面的剑侠或者骑士,就能够在妈妈被打的时候保护他、在学校被欺凌的时候更勇敢一些。

可是,那些骑士和剑侠,毕竟离他的生活太远了。

“我去夜班了,晚上自己不要偷跑出去,早点上床睡觉,听见了吗?”

“妈妈,我知道了!”

小塔克抱着杂志回到了自己的房间,打开床头的台灯,舒舒服服地窝在床上,准备翻到《黑暗游侠》开始。

不过,正在翻书的过程中,他突然发现出现了一个新故事。

“还是先看完《黑暗游侠》再回来看,这期就要和术士对决了!”

像是每个男孩子一样,小塔克都很喜欢那些打斗的情节。

不过,在经过《超级英雄时代》的开头的时候,他的目光,却牢牢地被第一句话吸引住了。

罗德不但是个亿万富豪、发明家、物理学家,还是个臭名昭著的花花公子。

这一篇……居然不是讲魔法幻想的?

小塔克其实更喜欢现代背景的,他早就听同学说过,那个华夏作家写的《路易探案集》别提多带劲儿了。

以前放学的时候,大家都喜欢模仿成《精灵之歌》里的精灵王,可是现在,好多人都偷偷地带着墨镜来到了学校,假装自己是神探路易。

不过,米国的书真的很贵,小塔克买不起,他在学校里也没什么好朋友,没有人肯借给他看。

现在,看到《超英时代》的开头,他立刻忘记了《黑暗游侠》,迅速地投入到了中。

他真是太喜欢这样的故事了!

徐真真笔下的故事,和其他慢悠悠的爱情或者幻想不一样,毕竟是写了十来年网络操练出来的,天生自带一股爽感。

不同于普通的善良正直主角,罗德天性散漫,又聪明又多金,还被徐真真写出了一股神豪流网文砸钱的风格。

很快,这么高调张扬的罗德就被恐怖分子盯上了。在得知罗德手里头有政府发现的外星科技后,一群人直接包围了罗德的实验室,威胁他交出来。

罗德的性格,从来不会受任何人威胁!可是在他准备销毁那块液态核心的时候,却奇迹地发现这里面藏着一套损毁的战甲。

和战甲融合的罗德,拥有了飞天遁地的能力,以及可以自己蓄能的死光炮。

小塔克激动地看完了连载,他决定,从此之后《超英时代》就取代了《黑暗游侠》,成为他最喜欢的故事了!

谁不希望自己能像罗德一样,有钱又有实力呢?

更重要的是,这个人物在徐真真的笔下,并没有因为本身的财富和实力显得离读者太远。

正相反,因为罗德的性格,他时不时地微微吃点亏或者甚至骂人闯祸,让这个角色在读者心里迅速地占领了极亲密的地位!

《超英时代》,一炮而红!

这本杂志虽然很多家庭都会买,但是在学校的男孩子里头,只有寥寥几个人会去看。

等到《超英时代》红起来的时候,已经是连载的第三期了。小塔克听着隔壁桌的几个男孩子议论着死光侠,终于忍不住开口了。

“不,死光侠的战甲一开始是从外星科技中获得的,每次蓄能都要四十八小时,所以他才只开了一炮。”

“还有这个设定吗?”

其实小塔克并不招人讨厌,他只是太内向了。他发现了自己有别人不知道的长处,忍不住开口道:“对,罗德一开始就被绑架了……”

他把自己知道的前几期的剧情都说了一遍,被班里头橄榄球打得最好的男孩子拍了一记:“你看得好早啊!原来死光侠这么帅,早知道我也看了。”

“其实我觉得这期新出来的神秘人也很帅,飞檐走壁啊!我也好希望有这种能力,这样我每天就不用怕自己迟到了……”

“你们说这个帮了死光侠的神秘人,会不会揭秘啊!”

“肯定的,说不定会成为常驻角色。”

很快,《超英时代》就成为了一个热门话题!

史蒂文作为选片人,一向很注意观察。他从自己的好友的博客中看见了对《超英时代》的推荐,迅速地找到了全文。

一读之下,他就深深被这篇作品吸引了。

在他看来,比起《精灵之歌》,这才是当代米国真正需要的文学作品!

“很多人说罗德的性格并不像是传统主角,但是在我看来,这才是真正的米国人自己的主角!”

“现在已经不是几十年前了,我们的实力已经居于全球之首,我们的青少年更多的是叛逆的、自由的。米国精神是自由!而不是那些念着骑士法则的保守派!”

“这样的罗德,自然而然会吸引到大家的喜爱!而且,他性格里头那种冒险但是又带着热情的感觉,也极大地符合了当前大家的审美。”

在大洋彼岸的徐真真看着几个助手翻译过来的评论,放心地舒了一口气,喝了口杯子里的牛奶。

虽然对《超英时代》有着绝对的信心,但是这里的环境毕竟和她穿越之前还是有些差别,她自己原创的故事也和DC漫威不同。

看着连篇累牍的称赞,她放下心来,决定按照之前的计划大胆地多引入一些英雄。

同时,在连载的时候,完全可以适当插入一些人物的外传。

不过,也不是所有人都对《超英时代》好评有加的。

西蒙再一次跳出来了。

在过去的一期《打字机》中,读者来信议论最多的,居然是这部仅仅在《海洋周刊》上连载了三期的《超英时代》。

这叫他有点不舒服。

《海洋周刊》这种只有家庭主妇才会看的杂志,除了销量高之外,还有什么优点吗?

这种杂志上刊登连载的,居然就成了最热的话题?甚至连他《精灵之歌》新便当掉的角色都压了过去?

而且,《超级英雄时代》这个名字,总有种让他耳熟能详的野心勃勃的感觉。

西蒙一向是个炮筒。

之前炮轰《路易探案集》已经为他招惹了一些黑子,不过,这次他仍然毫不犹豫地选择了炮轰《超级英雄时代》。

“一个毫无道德失范作用的角色,居然就这么成为了主角。他除了有钱之外,还有什么优点吗?第一期短短的篇幅之内,居然出现了三个女性角色。”

“这是文字垃圾!是麻痹感官的精神毒品!一切被这种垃圾文字迷惑了感官的读者,很显然都失去了基本的鉴赏能力。”

“这个作者的野心昭然若揭,笔名居然叫超人,而书名则是《超级英雄时代》。让这样的人的文字成功,是这个时代的悲哀!”

言辞激烈地写了一通,西蒙整理了一遍,把这段文字发到了自己的博客上。

西蒙的博客是他和读者互动的一个重要部分,他经常会把自己写书很得意时候的一些感触发在上面,也有些对其他书的看法。

唯一的例外是当初喷《路易探案集》的时候,他博客的粉丝从六百多万一下子变成了五百九十万。

只不过,在经历过几次事件之后,他依然我行我素。

这次的言辞发了上去,西蒙得意洋洋地准备看一波读者对自己的吹捧,可是最先看见的竟然是大段的批评?

“虽然我很喜欢《精灵之歌》,但是不得不说,死光侠也是我的爱!他的性格的确有些不羁,可是如果你真的仔细地看过故事,就能看见这个男人心中的爱。”

“我不明白为什么总是有人针对死光侠的性格说事?现在是什么年代了,现在是零六年!如果你是个亿万富翁,又帅气潇洒聪明,难道你不会想着多去几个派对、多享受一下自己的财富吗?”

“很多在评论里头酸酸地评价死光侠的人,如果他们自己有了这样的财富,恐怕根本不会像死光侠这样去帮助别人。只有心理阴暗的人,才会连别人的一点瑕疵都这样批判!”

看见这样一连串的评论,西蒙气得脸都青了!

作为米国第一畅销书《精灵之歌》的作者,他什么时候收到过这样的批评?

而且,这可是他自己的博客!关注他的人多半都是他的书迷。

这样的情况下,第一时间刷出来的居然全都是批评,可想而知,《超英时代》的人气有多高!

徐真真毕竟是经历过网络的锤炼的,虽然文学素养上她绝对比不过西蒙,可是要论爽点铺陈、剧情快节奏,以及如何刺激读者的兴趣,她可以说是资深专家了。

而超级英雄题材,本身就已经是被证明过成功的题材!

西蒙看着一串的差评,忍不住动了真火气。

他迅速地编辑了一条新博客,发了出去。

“《超级英雄时代》能够吸引到的读者,看来都是这种牙尖嘴利的类型。不过,这样的话题讨论度,并不能作为真金白银的成绩来讨论。”

“等到这本书真的出了单行本,到时候就让销量说话!我毫不客气地说一句,这本书的销量可能连五十万都上不了。”

作为米国第一畅销的作家,西蒙有着足够的底气这么说。不过,很快下面就有被之前的差评吸引来的《超英时代》粉丝评论。

“如果销量上了五十万呢?如果销量上了一百万呢?你敢打赌吗?”

西蒙正被之前的评论激起了一肚子火气,看见这条评论,忍不住不加思考地回了一句。

“如果销量能上一百万!那我就把这本书吃下去!”

作者有话要说: 补昨天的更新。

啊继续码字去了……

注:神豪流网文是前几年开始流行在起点的一个流派,主要特征为:主角突然得到从天而降的亿万财富,唯一目标就是花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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