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三年也太短了吧!哪有人这么短时间能修出灵体的!而且我才刚修徒期!”毛顺抗议。
“不短,我本来资质就很好,只是没遇到好的师父。你既有师门,身边还有厉害的前辈高人,怎么会做不到。”
“……”
这完全不是个能商量的主。而且似乎报仇执念一日不除,他就要时不时受脑子炸裂的煎熬。可报仇什么的好麻烦……
想着先安抚住谷恩,等以后慢慢劝解,毛顺也就照着做了。不过不明白为什么要戳破中指,抵着眉心发誓。什么仪式感么?
直到后来从叶大仙那里知道了何为“血定”,顿时傻眼。竟是不守诺就会被反噬的誓约?!心魔誓啊!?
于是,就算没有谷恩的鞭策威胁,毛顺的日常修炼也从普通级猛蹿到了地狱级。整日里闷在洞府里闭关练功,吃喝全靠辟谷丸,几乎一步不出。
听说有的人整整二十年都没修出灵体。三年,怎么可能!
向垣还奇怪,这孩子平日里虽然也老老实实修炼,却最多按部就班地完成他交代的修炼任务,从来不会做什么额外加练,骨子里其实是有点懒散的,怎么突然这么积极了。当然,积极是好事,他也就没有多说什么。
不过,毛顺很快尝到了拔苗助长,欲速则不达的后果。
他突然发起了高烧,整整三天三夜才退。退烧之后,本来上涨的灵识都倒退不少。
修士自踏上修炼之路开始,很少还会有凡人的病痛烦恼,就像进食都可用辟谷丸代替,也就是向垣这样重口腹之欲的人才会在不需要进食的情况下还时不时亲手做点吃的。
所以,发烧自然也是不正常的。
“师父……”毛顺可怜巴巴地看着一脸黑得能拧出墨汁来的师父,不由得吞了口唾沫。嗓子越发干了。他知道师父是觉得他太过急于求成了,这完全是自尝苦果。可惜他根本没法辩解。
确定他没事了之后,向垣并没有说什么责备的话,却是交代他过几天随他出趟门。
原来出门是去兰芝堡。
身体恢复一点之后,毛顺地狱级别的修炼计划自然暂时搁置了。谷恩还有点不满,不过身体不是由他操控,他也没办法。只是觉得毛顺太没用,修炼时候连个度都把握不好。这一来,又耽误了修炼,之前白白努力赶进度了。这损耗的都超过之前的积累了。
以前虽跟着师父去过一次,但匆匆来去只留下个粗浅印象,因此毛顺对兰芝堡还是挺好奇的。
听说很早以前,兰芝堡只是个大村子,里面住的都是同姓氏族。当然如今都是混居了,各姓各族之人都有。
四方界有个奇特的现象,就是:凡人数量集中的地方,会自行生成绝灵屏障。某些大的城池,甚至有大型护城法阵,用来隔绝非人物种的进入。
上古时更甚,凡人行走在外,从来不会遭遇魔妖精怪的袭击,就算是修士,也无法对凡人造成什么致命伤害,凡人在修士面前几如蝼蚁,修士却对凡人敬而远之,因为稍有不慎,遭遇心障,只怕修行就此止步了。那时凡人整个群体算是完完全全处于天道之神的羽翼庇护之下。
进入兰芝堡后,毛顺才真切感受到护城用的绝灵屏障是怎么回事。这和苦雨谷那种带有压迫感的禁锢不一样,这种是对修士润物细无声的渐进影响。
一开始身体几乎感觉不到异样,但随着深入堡内,体内灵力会明显感到确在慢慢流失。
灵力通常会流失到只剩自身的十分之一才停止。毛顺本就是凡人,所以倒也没什么适应不良。
入堡后自第二道庇栏进入内城圈范围,师父才道明此行目的。
“你便在内城呆上两个月,好好想想你修炼所为的到底是什么。两个月后我再来,中途你若擅自离开,我们的师徒情意便到此为止,如何?”
都这样说了,他还能如何。
毛顺一点不怀疑师父能时刻掌握他的行踪,苦雨谷试炼的时候就是如此,他以为师父不在意他,没想到他的一举一动师父都了若指掌。大概在师父眼里,他就是一碗水,一眼就能看到底。小聪明什么的还是省省。
师父把他扔在一条还算热闹的街上就离开了。这是要考验他独自生存的能力?还是修炼乱来的惩罚?真是冤死了。
难得的是,谷恩没有对此事发表意见,只说了句“你师父对你真好”,然后就再也没出过声。看来,绝灵屏障在内城的效用更强。
作者有话要说: 明天见……
☆、二十一 兰芝堡打工1
拖着大病初愈的身体,毛顺开始寻找工作。他现在就是个凡人,没有灵力,没有辟谷丸,没有钱。当务之急当然是找个工作,其实他只要求包食宿就好,毕竟不是长住,只是找个地方安顿下来,挺过两个月就行了——他想得很简单。
果然,因为要求低,加上前面一个月个子往上拔高了两寸多,就算脸上还带点孩子气,也有人雇他。
这个世界自然没什么童工意识,只要你能干,不会砸活就行。总之,毛顺凭着比一般人大得多的力气很快找到了一份仓库搬运兼跟车送货的临时活计。每日管两顿饭(因为工钱要的比别人低,饭管饱),晚上可以住仓库。
起初,毛顺还时常猜测师父把他扔这儿的真正用意,若说是惩罚,目的该是为了扭转他的修炼观念吧,那来这里有什么用?就算最后证明了一无所有在凡人地界也能生存,也完全和他的修行之道无关吧。
不过,短短几天,他就顾不上想东想西了。
每天干完活,强撑着酸痛的身体吃个饭,回到自己床铺,倒头就能睡死过去,累得连澡都不想洗,梦都不会做一个。有时候,出货量大,还得连夜加班加点地搬东西,要不是他身体素质够强,又有修灵者的修为打底,一般像他这么大的孩子完全不可能撑得下来。
自然地,毛顺的异常强悍引起了仓库主管庄洪山的注意。作为庄家的世代家仆出身,蒙老爷赏识提拔接管了这一片仓库,至今已有十多年,自忖眼光老道,善于识人。
毛顺力气大,干活又卖力从不偷懒,虽然吃得多了点,可工钱拿得少啊,这样的人大概没有主家会不喜欢。庄洪山想起庄家上下都束手无策的那件事,便暗自思量了起来。
于是在又观察了两天确定没什么不稳妥之后,他就将毛顺荐给了庄老爷。当然,庄老爷本人是不会管这些琐事的,所以毛顺被带去见的是庄家的大管事庄来银。
引见场所在外院小花园的石亭子里。
亭子坐落在一座不高不矮的假山上,立于其上,能俯瞰大半个花园,越过围墙,还能看到远处人工湖的一角。
大管事日常事务繁忙,抽空来见一个小子还是看在有姻亲关系的庄洪山的面子上。正好最近外院在改建书房,庄来银每日要过来监工,便直接让把人带到了这边来。
虽然听庄洪山提起过好几次这个叫毛顺的小子力大无穷,老实乖巧,庄来银还是抱着审慎的态度准备来考察一二。
身为大管事,内外院加起来一堆事,每天都忙得团团转,见的人处理的事不知凡几,很是有一套自己的行事原则。他对庄家的忠诚度极高,既然要收人进主宅服侍,态度就更慎重了。
毛顺直被盯得浑身不自在,勉强控制住手脚不乱动。
“毛顺是吧,今年多大了?”
“十……十五。”
“看着可并不像有十五了。”
糊弄不过去?好吧,他目前的样子说十三应该差不多了吧,说起来他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应该多大……
说了十三,那位庄大管事才点点头说道:“这才对,老老实实说就好了,不用想着年纪报大点我才会用你,其实只要听主子话,服从管教,我们家也不介意白养你几年,你只要记住一点:偷奸耍滑是大忌,一经发现立刻打出去!”
几年?他可是只打算打短工的——直接无视了后面的威胁之语。
“识字么?”
提到这个,谷恩原身应该是识字的,一开始还像普通人一样正经“在外求学”过几年,修仙反而是后来偷偷接触的野路子。那么想来学识应该也有点。
不过,他似乎没继承这部分能力,竹舍有间书房,他曾翻过几本书,虽然大部分能看懂,就是理解起来感觉略晦涩。那字看着类似小篆,又比小篆容易懂,以他自己的水平通览一篇文章,还是有点吃力。
如果要识字多的人,胡咧咧立刻就会露馅。所以只好实话实说:“只认得一些简单的常用字。”
庄大管事闻言露出略微满意的神色。
“嗯。听说你力气大,演示来看看。跟我来吧。”
庄萋萋和庄茂茂被一群丫鬟仆妇簇拥着从院门外进来时,被一阵叫好声吸引了注意力。庄萋萋眼睛一亮,立刻就撒丫子跑了,一阵风似的,庄茂茂拉都拉不住她。
落后一步远的两个总角小丫鬟并一个健壮的仆妇第一时间反应过来,立刻高喊着“小姐”“小姐”也跟着跑了。慢了一拍的其余众人则边想着“又来”边急急跟上。
外书房的扩建工程整体大框架已经完成,目前只剩下边边角角的完善和涂绘上漆工作。
角落堆着一批淘换下来的旧石料,有大有小,占了很大地方。
一般需要丢弃的石头,小块的可以用独轮手推车,一个人来来回回搬,算轻省的。大块的就麻烦一点,书房这边不能走骡马,得由几个人先合力搬到双轮的手推车上,再一个前头拉一个后头推地运。
待运到侧门出去的巷子里,才会有另外的骡车带出城处理掉。
尽管每天完工都会被运出去一部分,还是有很多堆着,留下的主要是一些不方便搬的大石块。
正在忙活的雇夫们见大管事带了个脸生的小子过来,都停下了手中的活。
接下来,众人便见识到了何谓“力大无穷”“如有神助”。
看着身形还未完全长开的半大小子,居然轻轻松松就将平时三四个人才能搬动的石块举过了头顶!一时都炸了,情不自禁地起哄叫好,让再来一个。
庄洪山也没料到这孩子真有起子大力,不禁也来了兴趣,想探探他上限在哪里。于是指着另一块更大的石头让他搬。
被叫好捧场声刺激的毛顺一时也有点飘飘然,热血上头让搬啥就搬啥。直到最后徒手去搬一块单靠人力已经不能挪动半分,需要同时利用撬棍等工具的镇湖石碑,那场面着实惊到了在场诸人。
若这重达千斤的石碑都能搬起,那这种程度的力气已经大到超出常识认知,近乎妖了。
就在大家都凝神屏息以待的时候,只见那石碑一角稍稍离地一尺,便轰然倒了回去,溅起一阵沙土飞扬。顿时,又是遗憾又是松口气。
毛顺不是傻子,他在注意到旁人表情不对的时候就意识到他太过得意忘形了。还是做个普通人,不要太出格的好。不然出点什么意外,他现在没有灵力,自保力度要大打折扣。
做出脱力的样子瘫倒在地——不算装,也确实累了,他又不是铁人——毛顺对着庄洪山“腼腆”地笑了笑,便接过旁边下仆及时递来的水和布巾。一边擦着没什么踪影的汗,一边小口小口喝起水来。
庄来银见他不像是力竭的样子,猜到有所保留,心里不由更满意了几分。正想着签五年还是十年契或者直接买断,不经意却瞥见院廊上探头探脑的五小姐,当下变了脸色。
这种地方怎么能让金尊玉贵的小主子过来。到处乱糟糟的,磕到碰到可了不得!
忙匆匆赶至,赔着小心劝她回去。却见庄萋萋一脸惊喜地指着毛顺对他说:“他叫什么!哪来的!我要了!”
无法使用灵力,不代表五感也失灵,毛顺当即就听到了。不过这小姑娘的说话声音本来也不小,一副什么都她说了算的刁蛮劲,可惜了粉雕玉琢的长相。
“五小姐,这,这人不是咱们家的。”
“这样啊,那买下来不就行了!我出银子!”庄萋萋不认为这有什么问题。
动不动就说买人,我又不是奴籍可以随意由人买卖。
毛顺生怕困在这里,牵扯过深,忙起身偷偷靠近庄洪山说道:“庄头,我可以回去做工吗?我不想把自己卖了,家里就只有我一个儿子。过阵子我家人肯定会来找我的。”
他只是想寻个落脚的地方呆过两个月,可不是要卖身为仆。不过也不能直接说就干两个月,那样大多数人家都不会要他。
庄洪山之前就知道毛顺是与父母走亲的时候失散的,因而也没有多想,理所当然道:“就算你家人来找了,知道你在这么好的主家做活,肯定也只有高兴的份。你就安心呆着吧,不想卖身,可以签个长契,给咱们庄家做长工可不是人人都有的机会,绝对不会亏待你的。况且你这一身本事,也只有在庄家才不会被埋没。”说完一脸与有荣焉的表情。见状,毛顺只能暗自摇摇头。
庄茂茂领着一堆人赶到时,就看到萋萋又在发脾气,还想挣脱仆妇的桎梏,指着一个面生的小子大喊大叫。顿时颇似大人样地扶了扶额,叹气:娘又要怪我没管好妹妹了。
面对庄萋萋的无理取闹,庄来银也是头疼,实在没有办法,只好摆出大少爷的名头:“五小姐,这人本是准备给大少爷使唤的,你看……”
“不短,我本来资质就很好,只是没遇到好的师父。你既有师门,身边还有厉害的前辈高人,怎么会做不到。”
“……”
这完全不是个能商量的主。而且似乎报仇执念一日不除,他就要时不时受脑子炸裂的煎熬。可报仇什么的好麻烦……
想着先安抚住谷恩,等以后慢慢劝解,毛顺也就照着做了。不过不明白为什么要戳破中指,抵着眉心发誓。什么仪式感么?
直到后来从叶大仙那里知道了何为“血定”,顿时傻眼。竟是不守诺就会被反噬的誓约?!心魔誓啊!?
于是,就算没有谷恩的鞭策威胁,毛顺的日常修炼也从普通级猛蹿到了地狱级。整日里闷在洞府里闭关练功,吃喝全靠辟谷丸,几乎一步不出。
听说有的人整整二十年都没修出灵体。三年,怎么可能!
向垣还奇怪,这孩子平日里虽然也老老实实修炼,却最多按部就班地完成他交代的修炼任务,从来不会做什么额外加练,骨子里其实是有点懒散的,怎么突然这么积极了。当然,积极是好事,他也就没有多说什么。
不过,毛顺很快尝到了拔苗助长,欲速则不达的后果。
他突然发起了高烧,整整三天三夜才退。退烧之后,本来上涨的灵识都倒退不少。
修士自踏上修炼之路开始,很少还会有凡人的病痛烦恼,就像进食都可用辟谷丸代替,也就是向垣这样重口腹之欲的人才会在不需要进食的情况下还时不时亲手做点吃的。
所以,发烧自然也是不正常的。
“师父……”毛顺可怜巴巴地看着一脸黑得能拧出墨汁来的师父,不由得吞了口唾沫。嗓子越发干了。他知道师父是觉得他太过急于求成了,这完全是自尝苦果。可惜他根本没法辩解。
确定他没事了之后,向垣并没有说什么责备的话,却是交代他过几天随他出趟门。
原来出门是去兰芝堡。
身体恢复一点之后,毛顺地狱级别的修炼计划自然暂时搁置了。谷恩还有点不满,不过身体不是由他操控,他也没办法。只是觉得毛顺太没用,修炼时候连个度都把握不好。这一来,又耽误了修炼,之前白白努力赶进度了。这损耗的都超过之前的积累了。
以前虽跟着师父去过一次,但匆匆来去只留下个粗浅印象,因此毛顺对兰芝堡还是挺好奇的。
听说很早以前,兰芝堡只是个大村子,里面住的都是同姓氏族。当然如今都是混居了,各姓各族之人都有。
四方界有个奇特的现象,就是:凡人数量集中的地方,会自行生成绝灵屏障。某些大的城池,甚至有大型护城法阵,用来隔绝非人物种的进入。
上古时更甚,凡人行走在外,从来不会遭遇魔妖精怪的袭击,就算是修士,也无法对凡人造成什么致命伤害,凡人在修士面前几如蝼蚁,修士却对凡人敬而远之,因为稍有不慎,遭遇心障,只怕修行就此止步了。那时凡人整个群体算是完完全全处于天道之神的羽翼庇护之下。
进入兰芝堡后,毛顺才真切感受到护城用的绝灵屏障是怎么回事。这和苦雨谷那种带有压迫感的禁锢不一样,这种是对修士润物细无声的渐进影响。
一开始身体几乎感觉不到异样,但随着深入堡内,体内灵力会明显感到确在慢慢流失。
灵力通常会流失到只剩自身的十分之一才停止。毛顺本就是凡人,所以倒也没什么适应不良。
入堡后自第二道庇栏进入内城圈范围,师父才道明此行目的。
“你便在内城呆上两个月,好好想想你修炼所为的到底是什么。两个月后我再来,中途你若擅自离开,我们的师徒情意便到此为止,如何?”
都这样说了,他还能如何。
毛顺一点不怀疑师父能时刻掌握他的行踪,苦雨谷试炼的时候就是如此,他以为师父不在意他,没想到他的一举一动师父都了若指掌。大概在师父眼里,他就是一碗水,一眼就能看到底。小聪明什么的还是省省。
师父把他扔在一条还算热闹的街上就离开了。这是要考验他独自生存的能力?还是修炼乱来的惩罚?真是冤死了。
难得的是,谷恩没有对此事发表意见,只说了句“你师父对你真好”,然后就再也没出过声。看来,绝灵屏障在内城的效用更强。
作者有话要说: 明天见……
☆、二十一 兰芝堡打工1
拖着大病初愈的身体,毛顺开始寻找工作。他现在就是个凡人,没有灵力,没有辟谷丸,没有钱。当务之急当然是找个工作,其实他只要求包食宿就好,毕竟不是长住,只是找个地方安顿下来,挺过两个月就行了——他想得很简单。
果然,因为要求低,加上前面一个月个子往上拔高了两寸多,就算脸上还带点孩子气,也有人雇他。
这个世界自然没什么童工意识,只要你能干,不会砸活就行。总之,毛顺凭着比一般人大得多的力气很快找到了一份仓库搬运兼跟车送货的临时活计。每日管两顿饭(因为工钱要的比别人低,饭管饱),晚上可以住仓库。
起初,毛顺还时常猜测师父把他扔这儿的真正用意,若说是惩罚,目的该是为了扭转他的修炼观念吧,那来这里有什么用?就算最后证明了一无所有在凡人地界也能生存,也完全和他的修行之道无关吧。
不过,短短几天,他就顾不上想东想西了。
每天干完活,强撑着酸痛的身体吃个饭,回到自己床铺,倒头就能睡死过去,累得连澡都不想洗,梦都不会做一个。有时候,出货量大,还得连夜加班加点地搬东西,要不是他身体素质够强,又有修灵者的修为打底,一般像他这么大的孩子完全不可能撑得下来。
自然地,毛顺的异常强悍引起了仓库主管庄洪山的注意。作为庄家的世代家仆出身,蒙老爷赏识提拔接管了这一片仓库,至今已有十多年,自忖眼光老道,善于识人。
毛顺力气大,干活又卖力从不偷懒,虽然吃得多了点,可工钱拿得少啊,这样的人大概没有主家会不喜欢。庄洪山想起庄家上下都束手无策的那件事,便暗自思量了起来。
于是在又观察了两天确定没什么不稳妥之后,他就将毛顺荐给了庄老爷。当然,庄老爷本人是不会管这些琐事的,所以毛顺被带去见的是庄家的大管事庄来银。
引见场所在外院小花园的石亭子里。
亭子坐落在一座不高不矮的假山上,立于其上,能俯瞰大半个花园,越过围墙,还能看到远处人工湖的一角。
大管事日常事务繁忙,抽空来见一个小子还是看在有姻亲关系的庄洪山的面子上。正好最近外院在改建书房,庄来银每日要过来监工,便直接让把人带到了这边来。
虽然听庄洪山提起过好几次这个叫毛顺的小子力大无穷,老实乖巧,庄来银还是抱着审慎的态度准备来考察一二。
身为大管事,内外院加起来一堆事,每天都忙得团团转,见的人处理的事不知凡几,很是有一套自己的行事原则。他对庄家的忠诚度极高,既然要收人进主宅服侍,态度就更慎重了。
毛顺直被盯得浑身不自在,勉强控制住手脚不乱动。
“毛顺是吧,今年多大了?”
“十……十五。”
“看着可并不像有十五了。”
糊弄不过去?好吧,他目前的样子说十三应该差不多了吧,说起来他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应该多大……
说了十三,那位庄大管事才点点头说道:“这才对,老老实实说就好了,不用想着年纪报大点我才会用你,其实只要听主子话,服从管教,我们家也不介意白养你几年,你只要记住一点:偷奸耍滑是大忌,一经发现立刻打出去!”
几年?他可是只打算打短工的——直接无视了后面的威胁之语。
“识字么?”
提到这个,谷恩原身应该是识字的,一开始还像普通人一样正经“在外求学”过几年,修仙反而是后来偷偷接触的野路子。那么想来学识应该也有点。
不过,他似乎没继承这部分能力,竹舍有间书房,他曾翻过几本书,虽然大部分能看懂,就是理解起来感觉略晦涩。那字看着类似小篆,又比小篆容易懂,以他自己的水平通览一篇文章,还是有点吃力。
如果要识字多的人,胡咧咧立刻就会露馅。所以只好实话实说:“只认得一些简单的常用字。”
庄大管事闻言露出略微满意的神色。
“嗯。听说你力气大,演示来看看。跟我来吧。”
庄萋萋和庄茂茂被一群丫鬟仆妇簇拥着从院门外进来时,被一阵叫好声吸引了注意力。庄萋萋眼睛一亮,立刻就撒丫子跑了,一阵风似的,庄茂茂拉都拉不住她。
落后一步远的两个总角小丫鬟并一个健壮的仆妇第一时间反应过来,立刻高喊着“小姐”“小姐”也跟着跑了。慢了一拍的其余众人则边想着“又来”边急急跟上。
外书房的扩建工程整体大框架已经完成,目前只剩下边边角角的完善和涂绘上漆工作。
角落堆着一批淘换下来的旧石料,有大有小,占了很大地方。
一般需要丢弃的石头,小块的可以用独轮手推车,一个人来来回回搬,算轻省的。大块的就麻烦一点,书房这边不能走骡马,得由几个人先合力搬到双轮的手推车上,再一个前头拉一个后头推地运。
待运到侧门出去的巷子里,才会有另外的骡车带出城处理掉。
尽管每天完工都会被运出去一部分,还是有很多堆着,留下的主要是一些不方便搬的大石块。
正在忙活的雇夫们见大管事带了个脸生的小子过来,都停下了手中的活。
接下来,众人便见识到了何谓“力大无穷”“如有神助”。
看着身形还未完全长开的半大小子,居然轻轻松松就将平时三四个人才能搬动的石块举过了头顶!一时都炸了,情不自禁地起哄叫好,让再来一个。
庄洪山也没料到这孩子真有起子大力,不禁也来了兴趣,想探探他上限在哪里。于是指着另一块更大的石头让他搬。
被叫好捧场声刺激的毛顺一时也有点飘飘然,热血上头让搬啥就搬啥。直到最后徒手去搬一块单靠人力已经不能挪动半分,需要同时利用撬棍等工具的镇湖石碑,那场面着实惊到了在场诸人。
若这重达千斤的石碑都能搬起,那这种程度的力气已经大到超出常识认知,近乎妖了。
就在大家都凝神屏息以待的时候,只见那石碑一角稍稍离地一尺,便轰然倒了回去,溅起一阵沙土飞扬。顿时,又是遗憾又是松口气。
毛顺不是傻子,他在注意到旁人表情不对的时候就意识到他太过得意忘形了。还是做个普通人,不要太出格的好。不然出点什么意外,他现在没有灵力,自保力度要大打折扣。
做出脱力的样子瘫倒在地——不算装,也确实累了,他又不是铁人——毛顺对着庄洪山“腼腆”地笑了笑,便接过旁边下仆及时递来的水和布巾。一边擦着没什么踪影的汗,一边小口小口喝起水来。
庄来银见他不像是力竭的样子,猜到有所保留,心里不由更满意了几分。正想着签五年还是十年契或者直接买断,不经意却瞥见院廊上探头探脑的五小姐,当下变了脸色。
这种地方怎么能让金尊玉贵的小主子过来。到处乱糟糟的,磕到碰到可了不得!
忙匆匆赶至,赔着小心劝她回去。却见庄萋萋一脸惊喜地指着毛顺对他说:“他叫什么!哪来的!我要了!”
无法使用灵力,不代表五感也失灵,毛顺当即就听到了。不过这小姑娘的说话声音本来也不小,一副什么都她说了算的刁蛮劲,可惜了粉雕玉琢的长相。
“五小姐,这,这人不是咱们家的。”
“这样啊,那买下来不就行了!我出银子!”庄萋萋不认为这有什么问题。
动不动就说买人,我又不是奴籍可以随意由人买卖。
毛顺生怕困在这里,牵扯过深,忙起身偷偷靠近庄洪山说道:“庄头,我可以回去做工吗?我不想把自己卖了,家里就只有我一个儿子。过阵子我家人肯定会来找我的。”
他只是想寻个落脚的地方呆过两个月,可不是要卖身为仆。不过也不能直接说就干两个月,那样大多数人家都不会要他。
庄洪山之前就知道毛顺是与父母走亲的时候失散的,因而也没有多想,理所当然道:“就算你家人来找了,知道你在这么好的主家做活,肯定也只有高兴的份。你就安心呆着吧,不想卖身,可以签个长契,给咱们庄家做长工可不是人人都有的机会,绝对不会亏待你的。况且你这一身本事,也只有在庄家才不会被埋没。”说完一脸与有荣焉的表情。见状,毛顺只能暗自摇摇头。
庄茂茂领着一堆人赶到时,就看到萋萋又在发脾气,还想挣脱仆妇的桎梏,指着一个面生的小子大喊大叫。顿时颇似大人样地扶了扶额,叹气:娘又要怪我没管好妹妹了。
面对庄萋萋的无理取闹,庄来银也是头疼,实在没有办法,只好摆出大少爷的名头:“五小姐,这人本是准备给大少爷使唤的,你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