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5章
“金大哥千万别这么说,小弟能遇到你也是三生有幸,大哥对人古道热肠,做事审时度势,能屈能伸,小弟有样学样,受益匪浅。”老金为了护着兄弟和物资,受了点轻伤,不能喝酒,钱隽举起一碗白开水:“兄弟敬大哥!”他十分郑重地跪倒在地,将碗举过头顶。
老金也跪下了,他不知道钱隽身份,但也能确定他非池中之物,总有一天会飞黄腾达,钱隽感激的跪拜,他是承受不起的。
“好兄弟你是个能耐人,老哥哥等着听你的好消息,来,干了!”
和他们一起的人,也都围过来,相互磕头,以水代酒为钱隽践行。
二黄兄弟,就是姓黄的两个青年男子,他们和钱隽最要好,为了缓和别离的悲伤气氛,大黄开玩笑:“没想到你小子还真的弄成事了,若是萧大小姐招你做女婿,你可要对人家好啊,掏心掏肝的好,我要是有那样的女人做老婆,就顶到额头尖儿上供起来。”
他的话引来一阵哄笑,老金清了清嗓子,对钱隽道:“唉,真希望你能有这样的好命,不过,该是自己的跑不了,不是自己的,可也别强求哦,萧大小姐对咱们这样的人来说,那就是天上的云彩般难够着,你可要弄清自己的身份,千万别让人厌了你。”
钱隽知道老金这是好话,他郑重点头:“谢谢金大哥和黄大哥的忠告,我会谨守本分,若能蒙萧国公看顾,我这一条命,就给了他家了。”
“金剑是个好样的,你说这话我们信。”二黄道。
其余人也纷纷插言:“金剑好好努力,兄弟们等着听到你的好消息。”
“金剑,你小子出人头地了,别忘了昔日这些苦哈哈兄弟哦!”
……
第二天清晨,天色还漆黑一团,人们便点了火把上路,文瑾和萧夫人都能感受到同行人的崇敬之意,刚开始他们对萧家一行人是尊重的,那是出于对权威的惧怕,这一回明显不一样,他们的尊重,是发自内心的感激。
文瑾请萧夫人允许,让钱隽跟从他们一起先去军营,她再也不想和钱隽分开了。
萧夫人一口答应,虽然钱隽表示不想回京城认亲,但文瑾不在乎他的身份,她自然也不会在这上面苛求,只是一路上碍于男女有别,钱隽跟着萧雨昆,就像萧家一个家将一般,做着沿路的保卫工作。
刚开始那些客商和萧家人一起走,都当成萧家人感激钱隽,收留了他,没人想到他身份不一般,好些人还羡慕钱隽有眼力,反应快,能在关键时候大显身手。
还有人私下嘀咕:“听说那小子看到萧家大小姐,眼睛都直了,回去茶饭不思,得了相思病,那天在山谷,一直有意接近萧家人,这才有了机会。”
“嘿嘿,你是说他觊觎萧家大小姐?那不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吗?就算他长得也人模狗样的,可萧家大小姐是谁都能肖想的吗?那一身气派,不是王公贵族的家庭,哪里能够着?”
“那是,唉,这家伙,你说到最后会不会伤心至死呀?”
“谁知道,现在倒是蹦跶挺欢的。”
“你俩说什么呢?这个姓金的小子,不过是有一身本事,借此图个出身,我看他是明白人,过一阵子想清楚了,混个一官半职的,也就到头了。”
“嗯,说不定!”……
这些议论,更是遮掩了钱隽的身份,就算郭公公也派人打听萧家家眷一路的消息,也没有猜出忽然冒出的人是钱隽。
郭公公给萧家安插的眼线,在最后关头,被萧夫人留在了京城。
萧逸已经把公务和威远侯交接清楚,这段时间没有军务,但却异常忙碌,原因,则因为姚光远的移民提议。
淮州那个地方经常发洪水,一代一代的人们在那样恶劣的环境里生活,性情坚韧而暴烈,永昌帝一听受灾人群多达十几万,立刻就坐不住了。沈明昭给皇上的主意,肯定是最稳妥的,那就是通过运河,快速调拨江南的粮食去救灾,但今年江南也歉收,沈明昭认为是当地官员有意推诿,但姚光远这样的损人,却异想天开地让永昌帝立刻启动移民措施,把难题扔给萧逸。
“萧逸的军权,已经交给了威远侯,但他又有过人的能力,不如,就让他去头疼灾民问题吧。”这是姚光远的言下之意。
永昌帝一面要姚光远负责移民事宜,一面让沈明昭调粮去***,至于灾民沿途的吃喝,则由当地的官府想办法解决,其实是变相把问题又抛回给那些推脱的官员了。
姚光远动作很快,派人督促淮州官员组织灾民,往东出海,然后用船把人送到***,沿途虽然有补给,但交给萧逸时,那些灾民一个个都面黄肌瘦,走路都不稳当。
萧逸和威远侯不得不拿出储备的军粮安置灾民,然后等沈明昭的粮食过来,再补充到库房。当时,萧逸已经选好了屯垦的地域,便让灾民每人背了一个月的粮食,翻山越岭往南走,组织他们烧山垦荒,种些南瓜青菜萝卜好过冬。
后续的粮食当然运过去不少,灾民们虽然不至于能吃饱,但活下去没有问题,这些世世代代与天灾作斗争的人,自然知道如何从大自然获取食物填饱肚子。
朝廷的地方官也派过来了,在萧逸眼里,全都是尸位素餐的囊虫。
他太能干了,自然看谁谁都不行,还好这些人很听话,按萧逸的要求,把灾民登记造册,并分了荒地和简陋的农具,还有很少的老军马。
文瑾到了这里时,地里的胡萝卜都有大拇指那么粗了,灾民又在水泊里捞了鱼、虾、泥鳅,再加上挖田螺、捋树叶摘野菜,生活已经基本安定了,萧逸这才匆匆返回,让人接妻子和女儿。
谁想他这一等,便是一个多月,把萧逸着急得团团转,但事务繁忙,他又不敢擅离职守,这天终于等到了消息,手下人喜气洋洋地跑来报告:“夫人小姐来了,到了十里亭。”
十里亭离辕门不到十里,萧逸高兴地站起来:“走,我们迎迎她们。”他已经接到信,知道儿子暂时不来,遗憾虽然是有,但他也深为儿子小小年纪便有取舍、有担当而自豪。
为了不引起威远侯的主意,钱隽特地换上了一身小兵服,头上戴着帽子,低头缩肩藏身在队伍中间,还好萧雨昆他们让出好些马匹给文瑾她们拉车,这些兵就有骑马有步行,不然,钱隽这身高,在***人为主的军队里,想不让人注意都不行。
萧夫人让萧雨昆先把钱隽带到营房去稍事休息,她要等先禀告了丈夫,再做决定。
萧逸和在京城时的样子完全不同,没有了那种压抑颓废的气息,整个人显得精神抖擞,一脸的风霜也没能遮掩他的风采,萧夫人看到男人这个样子,禁不住脸儿一红,低下头去。
文瑾给父亲见礼之后,简单说了几句别后之情,便退出去了自己的休息室,在那里洗浴一番然后休息了一下,给继母和父亲留出亲热的空间。
萧逸虽然已经不年轻了,可萧夫人其实还在新婚期呢。
第二天,威远侯便派人来下请柬,他要为萧夫人和文瑾接风洗尘。
威远侯夫人要主持京城的侯府事务,当然不能来***,在这里伺候威远侯的,是他的一个妾室,年纪有三十多,有个女儿,小妾刚好和萧夫人的年纪差不多,女儿比文瑾小几岁,但也能做陪伴客人的事儿了。
接风宴,也是送别宴,萧逸这一去,就不会再在***军营长住了。
威远侯的姨娘早就听说过文瑾,她自恃姿容秀美,见了文瑾的过人容颜心里还是有些惭愧,好在威远侯对家眷要求极严,她的举止倒也没有任何逾越之处,萧夫人也不可能和她深交,大家淡淡的说些场面话,吃了饭就返回了。
萧逸已经做好了出发的准备,第二天便毅然带着几百亲兵,往西南进发。
刚开始的路途还算平坦,文瑾和萧夫人坐在一辆马车里,三天后,她们便进入了无人区,一座接一座的山包,虽然不很高,有的地方却十分险峻,文瑾和萧夫人都不得不弃车,坐上了肩舆,最陡峭的地方,她俩都得下来步行,文瑾这些年一直没有停止锻炼,还能应付,萧夫人可就麻烦了,由几个萧家的丫鬟老妈子搀扶行进,萧逸性子还算温柔,很耐心地陪着妻子女儿慢慢行进,有时候还亲自搀扶一下老婆,表现出他好男人的高峻风范。
这样一直走了六天,在翻过一座最大最高的山峰,他们来到了相对平缓的地界,红色的土壤上,茂密的灌木和荒草到了现在还依然能看出绿色,开出的路上,柔软的草垫如毯子一般厚密,让人走着非常舒服,不光是文瑾,连萧夫人都拒绝肩舆,走了足足有五里路,脚累了才让人抬起。
文瑾不明白为何别的地方,都是原始森林,唯独这儿,却有点大草原的味道,站在山坡上,她看到星罗棋布的湖泊和溪流,在阳光下像珍珠一般撒在生机盎然的大地上。
看来这里并不缺水,或许,这里在一年前,发生过一场巨大的火灾,那些高大的树木都毁灭了,这才给小草和小灌木生长的机会。
萧逸的军队分成了好几个部分,他自己给划成县,而这个平川,则是通往其他几个地域的中心,他定为府,并按朝廷建制,安排了随灾民过来的官员。
那些官员都是些小吏,姚光远这个损人,坚信重赏之下必有勇夫,临时任命他们为七品知县,这些人便被发落到了这里。
虽然不能干,但也能起到一定作用,灾民总算是有个带头的,秩序还算良好,现在也度过了最难的阶段。
萧逸的总部便驻扎在这里,几个月时间,已经修出了营房,还有高大的宅邸,文瑾和萧夫人带着一众奴仆,很容易就安顿了下来。
安排好驻地,手下的人也各就各位,狩猎的狩猎,捕捞的捕捞,还有一大部分的人,则烧荒开垦,准备开春了好种田。萧逸觉得没人注意他的行踪,这才把钱隽叫到家里,一通谈话把他惊讶坏了,钱隽竟然不认识自己,也不想回京,他一时也不知道该如何处理这件事。说实话萧逸对仁亲王很不满,他好容易寻找回来的女儿,天香国色又优雅贤淑,哪里不配他的儿子?说实话,他还觉得钱隽不配自己的女儿呢,若不去钱隽过来苦苦哀求,他又觉察女儿也心有所属,早就找个好人家,把女儿嫁了。
仁亲王竟然不肯过来提亲,萧逸觉得自己被深深的侮辱了,以他的能力和爵位,也不是高攀不起这位皇叔,仁亲王竟然如此做派,萧逸一肚子气没处发泄。
现在,到底给不给仁亲王写信,告诉他找到了儿子呢?萧逸很不想写,让自己难过的人,他为何要巴结谄媚,去给他报信呢?
可是若是消息泄露,他可要吃不了兜着走,怎么办?
钱隽这段时间也仔细想过了,他既然不想回京城,最好的办法,就是不承认自己是谁,也就是说,坚持自己是金剑,这样,他只要咬死口不承认,就不会拖累萧逸一家,也能和文瑾在这风景如画的蛮荒之地,过平静安逸的日子。
钱隽见萧逸没有提文瑾,他也暂时没求亲,不能自圆其说,他要么得回去继续和父亲继母斗争,要么,就得委屈文瑾,跟着他名不正言不顺。
这天,他很心烦意乱地骑马往东,不知跑了多少路,来到一片灾民安置的地方。村头插着一块劈了一半的木头,上面写了个“王金镇”,这大概是他们在原来住地的地名。
***水多,地上潮湿,灾民们砍了木头竹子,搭建的都是阁楼,钱隽茫然地看着几个男人穿着破烂的衣衫,正在给房顶加茅草,一个快五十岁的妇女低头择菜,似乎给这些男人做饭的。
有个妇人从村里走过来,举止行动,似乎不像个村妇,钱隽也说不清为何,大概是觉得她很干净,走路姿势有股子大家女人的气韵吧。
那妇女拐弯,一抬头看到了钱隽,震惊得瞪大眼睛,张开嘴发出一声怪音。
钱隽本想离开,但看到那妇女忽然大哭着向她跑过来,又疑惑地站在那里。
“健康?你是我的健康吗?呜呜,你来找娘了?没想到你也跟着搬来了——”她的哭声,引起那边几个男人的注意,他们往钱隽这边看了又看,终于有个男人跑过来,拉着那女人:“他不是咱康康,你认错了,咱康康不会骑马的。”
“不会可以学的,他就是康康,你看见他额头那块疤了吗?就是康康的,不然怎么能有一样的疤——”女人一边哇哇地辩解,一边往钱隽这边扑:“康康,健康,你怎么不认娘了呢?”
钱隽的脑子忽然灵光一现,老天既然让他失去记忆,是不是就是给自己一个选择家庭的机会?他翻身下马,迟疑地向那妇女走过去:“我和你儿子很像吗?”
“呜呜,你就是我儿子,对不对?”
那个男人迟疑地看着钱隽:“你到底是不是康康?你被掳走时,也十二岁了,不会不认识我们的。”
钱隽低下头:“我两年前被撞了头,什么都不记得了,你真的认为我是你们的儿子吗?”
男人一听这话,更加认真地在钱隽脸上身上仔细观察,他儿子已经丢失七年,只有额角有个伤疤作为记号,他能说出的,就是儿子很白,当年是个很漂亮的小男孩。
两个男人还在犹豫,那女人却已经跑上来,抱着钱隽哭起来:“健康,你不认识爹爹和娘,我们可不会不认识你了,你头上这个疤,还是当年偷吃桃子,从树上摔下来时磕的,当时流了好多血,把娘吓坏了,扑了两把香灰才堵住,不然也不会有这么大的疤,你现在长大了,它更明显了,都怪娘,不该用香灰,不然颜色不会这么深——”
老金也跪下了,他不知道钱隽身份,但也能确定他非池中之物,总有一天会飞黄腾达,钱隽感激的跪拜,他是承受不起的。
“好兄弟你是个能耐人,老哥哥等着听你的好消息,来,干了!”
和他们一起的人,也都围过来,相互磕头,以水代酒为钱隽践行。
二黄兄弟,就是姓黄的两个青年男子,他们和钱隽最要好,为了缓和别离的悲伤气氛,大黄开玩笑:“没想到你小子还真的弄成事了,若是萧大小姐招你做女婿,你可要对人家好啊,掏心掏肝的好,我要是有那样的女人做老婆,就顶到额头尖儿上供起来。”
他的话引来一阵哄笑,老金清了清嗓子,对钱隽道:“唉,真希望你能有这样的好命,不过,该是自己的跑不了,不是自己的,可也别强求哦,萧大小姐对咱们这样的人来说,那就是天上的云彩般难够着,你可要弄清自己的身份,千万别让人厌了你。”
钱隽知道老金这是好话,他郑重点头:“谢谢金大哥和黄大哥的忠告,我会谨守本分,若能蒙萧国公看顾,我这一条命,就给了他家了。”
“金剑是个好样的,你说这话我们信。”二黄道。
其余人也纷纷插言:“金剑好好努力,兄弟们等着听到你的好消息。”
“金剑,你小子出人头地了,别忘了昔日这些苦哈哈兄弟哦!”
……
第二天清晨,天色还漆黑一团,人们便点了火把上路,文瑾和萧夫人都能感受到同行人的崇敬之意,刚开始他们对萧家一行人是尊重的,那是出于对权威的惧怕,这一回明显不一样,他们的尊重,是发自内心的感激。
文瑾请萧夫人允许,让钱隽跟从他们一起先去军营,她再也不想和钱隽分开了。
萧夫人一口答应,虽然钱隽表示不想回京城认亲,但文瑾不在乎他的身份,她自然也不会在这上面苛求,只是一路上碍于男女有别,钱隽跟着萧雨昆,就像萧家一个家将一般,做着沿路的保卫工作。
刚开始那些客商和萧家人一起走,都当成萧家人感激钱隽,收留了他,没人想到他身份不一般,好些人还羡慕钱隽有眼力,反应快,能在关键时候大显身手。
还有人私下嘀咕:“听说那小子看到萧家大小姐,眼睛都直了,回去茶饭不思,得了相思病,那天在山谷,一直有意接近萧家人,这才有了机会。”
“嘿嘿,你是说他觊觎萧家大小姐?那不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吗?就算他长得也人模狗样的,可萧家大小姐是谁都能肖想的吗?那一身气派,不是王公贵族的家庭,哪里能够着?”
“那是,唉,这家伙,你说到最后会不会伤心至死呀?”
“谁知道,现在倒是蹦跶挺欢的。”
“你俩说什么呢?这个姓金的小子,不过是有一身本事,借此图个出身,我看他是明白人,过一阵子想清楚了,混个一官半职的,也就到头了。”
“嗯,说不定!”……
这些议论,更是遮掩了钱隽的身份,就算郭公公也派人打听萧家家眷一路的消息,也没有猜出忽然冒出的人是钱隽。
郭公公给萧家安插的眼线,在最后关头,被萧夫人留在了京城。
萧逸已经把公务和威远侯交接清楚,这段时间没有军务,但却异常忙碌,原因,则因为姚光远的移民提议。
淮州那个地方经常发洪水,一代一代的人们在那样恶劣的环境里生活,性情坚韧而暴烈,永昌帝一听受灾人群多达十几万,立刻就坐不住了。沈明昭给皇上的主意,肯定是最稳妥的,那就是通过运河,快速调拨江南的粮食去救灾,但今年江南也歉收,沈明昭认为是当地官员有意推诿,但姚光远这样的损人,却异想天开地让永昌帝立刻启动移民措施,把难题扔给萧逸。
“萧逸的军权,已经交给了威远侯,但他又有过人的能力,不如,就让他去头疼灾民问题吧。”这是姚光远的言下之意。
永昌帝一面要姚光远负责移民事宜,一面让沈明昭调粮去***,至于灾民沿途的吃喝,则由当地的官府想办法解决,其实是变相把问题又抛回给那些推脱的官员了。
姚光远动作很快,派人督促淮州官员组织灾民,往东出海,然后用船把人送到***,沿途虽然有补给,但交给萧逸时,那些灾民一个个都面黄肌瘦,走路都不稳当。
萧逸和威远侯不得不拿出储备的军粮安置灾民,然后等沈明昭的粮食过来,再补充到库房。当时,萧逸已经选好了屯垦的地域,便让灾民每人背了一个月的粮食,翻山越岭往南走,组织他们烧山垦荒,种些南瓜青菜萝卜好过冬。
后续的粮食当然运过去不少,灾民们虽然不至于能吃饱,但活下去没有问题,这些世世代代与天灾作斗争的人,自然知道如何从大自然获取食物填饱肚子。
朝廷的地方官也派过来了,在萧逸眼里,全都是尸位素餐的囊虫。
他太能干了,自然看谁谁都不行,还好这些人很听话,按萧逸的要求,把灾民登记造册,并分了荒地和简陋的农具,还有很少的老军马。
文瑾到了这里时,地里的胡萝卜都有大拇指那么粗了,灾民又在水泊里捞了鱼、虾、泥鳅,再加上挖田螺、捋树叶摘野菜,生活已经基本安定了,萧逸这才匆匆返回,让人接妻子和女儿。
谁想他这一等,便是一个多月,把萧逸着急得团团转,但事务繁忙,他又不敢擅离职守,这天终于等到了消息,手下人喜气洋洋地跑来报告:“夫人小姐来了,到了十里亭。”
十里亭离辕门不到十里,萧逸高兴地站起来:“走,我们迎迎她们。”他已经接到信,知道儿子暂时不来,遗憾虽然是有,但他也深为儿子小小年纪便有取舍、有担当而自豪。
为了不引起威远侯的主意,钱隽特地换上了一身小兵服,头上戴着帽子,低头缩肩藏身在队伍中间,还好萧雨昆他们让出好些马匹给文瑾她们拉车,这些兵就有骑马有步行,不然,钱隽这身高,在***人为主的军队里,想不让人注意都不行。
mmbook.cc 好看的女频小说 更新最快
萧夫人让萧雨昆先把钱隽带到营房去稍事休息,她要等先禀告了丈夫,再做决定。
萧逸和在京城时的样子完全不同,没有了那种压抑颓废的气息,整个人显得精神抖擞,一脸的风霜也没能遮掩他的风采,萧夫人看到男人这个样子,禁不住脸儿一红,低下头去。
文瑾给父亲见礼之后,简单说了几句别后之情,便退出去了自己的休息室,在那里洗浴一番然后休息了一下,给继母和父亲留出亲热的空间。
萧逸虽然已经不年轻了,可萧夫人其实还在新婚期呢。
第二天,威远侯便派人来下请柬,他要为萧夫人和文瑾接风洗尘。
威远侯夫人要主持京城的侯府事务,当然不能来***,在这里伺候威远侯的,是他的一个妾室,年纪有三十多,有个女儿,小妾刚好和萧夫人的年纪差不多,女儿比文瑾小几岁,但也能做陪伴客人的事儿了。
接风宴,也是送别宴,萧逸这一去,就不会再在***军营长住了。
威远侯的姨娘早就听说过文瑾,她自恃姿容秀美,见了文瑾的过人容颜心里还是有些惭愧,好在威远侯对家眷要求极严,她的举止倒也没有任何逾越之处,萧夫人也不可能和她深交,大家淡淡的说些场面话,吃了饭就返回了。
萧逸已经做好了出发的准备,第二天便毅然带着几百亲兵,往西南进发。
刚开始的路途还算平坦,文瑾和萧夫人坐在一辆马车里,三天后,她们便进入了无人区,一座接一座的山包,虽然不很高,有的地方却十分险峻,文瑾和萧夫人都不得不弃车,坐上了肩舆,最陡峭的地方,她俩都得下来步行,文瑾这些年一直没有停止锻炼,还能应付,萧夫人可就麻烦了,由几个萧家的丫鬟老妈子搀扶行进,萧逸性子还算温柔,很耐心地陪着妻子女儿慢慢行进,有时候还亲自搀扶一下老婆,表现出他好男人的高峻风范。
这样一直走了六天,在翻过一座最大最高的山峰,他们来到了相对平缓的地界,红色的土壤上,茂密的灌木和荒草到了现在还依然能看出绿色,开出的路上,柔软的草垫如毯子一般厚密,让人走着非常舒服,不光是文瑾,连萧夫人都拒绝肩舆,走了足足有五里路,脚累了才让人抬起。
文瑾不明白为何别的地方,都是原始森林,唯独这儿,却有点大草原的味道,站在山坡上,她看到星罗棋布的湖泊和溪流,在阳光下像珍珠一般撒在生机盎然的大地上。
看来这里并不缺水,或许,这里在一年前,发生过一场巨大的火灾,那些高大的树木都毁灭了,这才给小草和小灌木生长的机会。
萧逸的军队分成了好几个部分,他自己给划成县,而这个平川,则是通往其他几个地域的中心,他定为府,并按朝廷建制,安排了随灾民过来的官员。
那些官员都是些小吏,姚光远这个损人,坚信重赏之下必有勇夫,临时任命他们为七品知县,这些人便被发落到了这里。
虽然不能干,但也能起到一定作用,灾民总算是有个带头的,秩序还算良好,现在也度过了最难的阶段。
萧逸的总部便驻扎在这里,几个月时间,已经修出了营房,还有高大的宅邸,文瑾和萧夫人带着一众奴仆,很容易就安顿了下来。
安排好驻地,手下的人也各就各位,狩猎的狩猎,捕捞的捕捞,还有一大部分的人,则烧荒开垦,准备开春了好种田。萧逸觉得没人注意他的行踪,这才把钱隽叫到家里,一通谈话把他惊讶坏了,钱隽竟然不认识自己,也不想回京,他一时也不知道该如何处理这件事。说实话萧逸对仁亲王很不满,他好容易寻找回来的女儿,天香国色又优雅贤淑,哪里不配他的儿子?说实话,他还觉得钱隽不配自己的女儿呢,若不去钱隽过来苦苦哀求,他又觉察女儿也心有所属,早就找个好人家,把女儿嫁了。
仁亲王竟然不肯过来提亲,萧逸觉得自己被深深的侮辱了,以他的能力和爵位,也不是高攀不起这位皇叔,仁亲王竟然如此做派,萧逸一肚子气没处发泄。
现在,到底给不给仁亲王写信,告诉他找到了儿子呢?萧逸很不想写,让自己难过的人,他为何要巴结谄媚,去给他报信呢?
可是若是消息泄露,他可要吃不了兜着走,怎么办?
钱隽这段时间也仔细想过了,他既然不想回京城,最好的办法,就是不承认自己是谁,也就是说,坚持自己是金剑,这样,他只要咬死口不承认,就不会拖累萧逸一家,也能和文瑾在这风景如画的蛮荒之地,过平静安逸的日子。
钱隽见萧逸没有提文瑾,他也暂时没求亲,不能自圆其说,他要么得回去继续和父亲继母斗争,要么,就得委屈文瑾,跟着他名不正言不顺。
这天,他很心烦意乱地骑马往东,不知跑了多少路,来到一片灾民安置的地方。村头插着一块劈了一半的木头,上面写了个“王金镇”,这大概是他们在原来住地的地名。
***水多,地上潮湿,灾民们砍了木头竹子,搭建的都是阁楼,钱隽茫然地看着几个男人穿着破烂的衣衫,正在给房顶加茅草,一个快五十岁的妇女低头择菜,似乎给这些男人做饭的。
有个妇人从村里走过来,举止行动,似乎不像个村妇,钱隽也说不清为何,大概是觉得她很干净,走路姿势有股子大家女人的气韵吧。
那妇女拐弯,一抬头看到了钱隽,震惊得瞪大眼睛,张开嘴发出一声怪音。
钱隽本想离开,但看到那妇女忽然大哭着向她跑过来,又疑惑地站在那里。
“健康?你是我的健康吗?呜呜,你来找娘了?没想到你也跟着搬来了——”她的哭声,引起那边几个男人的注意,他们往钱隽这边看了又看,终于有个男人跑过来,拉着那女人:“他不是咱康康,你认错了,咱康康不会骑马的。”
“不会可以学的,他就是康康,你看见他额头那块疤了吗?就是康康的,不然怎么能有一样的疤——”女人一边哇哇地辩解,一边往钱隽这边扑:“康康,健康,你怎么不认娘了呢?”
钱隽的脑子忽然灵光一现,老天既然让他失去记忆,是不是就是给自己一个选择家庭的机会?他翻身下马,迟疑地向那妇女走过去:“我和你儿子很像吗?”
“呜呜,你就是我儿子,对不对?”
那个男人迟疑地看着钱隽:“你到底是不是康康?你被掳走时,也十二岁了,不会不认识我们的。”
钱隽低下头:“我两年前被撞了头,什么都不记得了,你真的认为我是你们的儿子吗?”
男人一听这话,更加认真地在钱隽脸上身上仔细观察,他儿子已经丢失七年,只有额角有个伤疤作为记号,他能说出的,就是儿子很白,当年是个很漂亮的小男孩。
两个男人还在犹豫,那女人却已经跑上来,抱着钱隽哭起来:“健康,你不认识爹爹和娘,我们可不会不认识你了,你头上这个疤,还是当年偷吃桃子,从树上摔下来时磕的,当时流了好多血,把娘吓坏了,扑了两把香灰才堵住,不然也不会有这么大的疤,你现在长大了,它更明显了,都怪娘,不该用香灰,不然颜色不会这么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