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2章

萧逸从老道那里,求来一个方子,酿酒时一起放进去,不仅有助于活血化瘀、滋养身体,还有美容养颜的功效,不然,萧夫人也不会由个黑妹变成白富美了,文瑾差点都认不出来了,若不是萧夫人对她微笑,还以为家里来亲戚了呢。

“见过夫人!”带着两个孩子给萧夫人见礼。

“快起来,快起来。”萧夫人满脸笑容地虚扶了一下。

文瑾又受了弟妹和小侄子的见礼,然后让两个儿子给舅妈行礼,再就是小老表之间见礼,金金已经和小轩熟悉了,行礼之后拉着小手就跑出去玩儿了,萧瑜琛的小女儿犹豫了一下,也追了出去:“弟弟,别跑那么快,小心摔了。”

“哟,这个姐姐当的很称职呀。”文瑾夸赞。

石小妹笑:“小雅特别懂事。”

萧夫人弯腰把钱钱捞在怀里,“喔,小人儿你都会走路了?来,叫祖母。”

钱钱一声不吭。

文瑾不好意思地解释道:“这孩子走路倒是早,就是不说话。”

“不着急,贵人语迟。”

说话间,奶娘把萧夫人的儿子抱了过来,给文瑾行礼,萧夫人在一边替儿子说话:“见过你大姐姐。”

“来,姐姐抱抱。”文瑾这个异母***,长得很结实,抱在手里沉甸甸的。

“像他舅舅,眉毛浓的很。”萧夫人解释。

文瑾仔细看了看:“夫人,除了眉毛,其他地方都像爹爹呢,你瞧这大大的丹凤眼,我和瑜琛都不如他像爹爹,还有这小鼻梁,多挺,呵呵,好英俊的相貌。”

没有当娘的不喜欢听夸儿子的话,萧夫人内心也觉得儿子和丈夫长得像,听继女这么说,忍不住的笑意便从嘴角荡漾开来。

萧逸帮着老婆安排了宴席,这才和儿子一起走进来,萧瑜琛现在帮着父亲打理政务,原本打算科举入仕的他,看到官场倾轧,尔虞我诈,又见父亲年纪越来越大,十分贪恋和家人在一起的和乐生活,他又改了主意,现在南林府的税收,有一成是萧家的,这份财富,简直堪比皇家,就算将来他或者小弟袭爵,还有半成儿的收入,那也是巨荣少有的豪富,萧家现在不是挣权势,而是得学着如何韬光养晦,不让皇帝找茬,薅夺了爵位。

在娘家的日子是惬意的,夫人和弟妹把文瑾当宠物猪来养,吃得好穿得好,还嘛事都没,钱隽还和老丈人、小舅子一起出门,考察考察民情,讨论讨论治理天下的道理,金金和钱钱,则忙着和表妹表弟玩儿,偶尔,四个小家伙围着小叔叔(舅舅),看他躺在摇篮里吐泡泡。

金家听说钱隽从南港城回来,还过来拜见了一次,金大郎的算盘已经打得很溜,他的渔女妻子也被金大太太教导得懂得不少养蚕知识,和文瑾说话时,已经完全不是以前那种,除了认识鱼,其它都不懂的样子,待人接物的礼仪,更是一丝也不马虎,看来是下了很大的功夫,她的几个小女儿,见文瑾时,礼仪也是一丝不苟,不再躲在妈妈背后,怯生生的模样。

金家虽然不再和萧府是亲戚,但因为有那么一段渊源,现在的南林府没人招惹他,金关山又是懂得分寸的,不管是纳税,还是对待雇工,都做得毫无差错,也赢得了附近的民众尊重,已经有人称他为金员外了。

文瑾对这一切,都觉得特别满意,她真心希望日子永远这么过下去,无忧无虑,平静安然。

不过,生活就是这样,没有波澜,显不出平静的可贵,没有苦涩,品尝不来甘甜的滋味,南港城的事儿送到京城,皇上的圣旨就下来了,招钱隽带家眷进京。

正是一年春好时,金家为首的养蚕户都在忙着照顾蚕宝宝,钱隽和文瑾的马车离开,也没有引起多少人的注意。

萧逸红了眼圈,给文瑾许诺:“爹爹正在给皇上上书,不日将去京城,你不要担心,有事,爹爹帮你。”

文瑾恻然,父亲老了,越来越希望一家人团聚在一起,难怪弟弟做出那样的决定,竟然放弃了准备多年的科举考试,安心做个富家翁。

科举也可以不入仕途,有了功名也好办事儿,萧瑜琛是舍不得爹爹为他伤心,在想到这一点时,文瑾有一霎时的羞惭,觉得自己在维护亲情上,的确不如一个古人。

好在这个世界,女儿嫁出去,那就是泼出去的水,是不许留恋娘家的,萧逸舍不得女儿走,但能接受女儿不在身边的现实。

或许襁褓中的萧瑜玠长大些,能占住老爷子的心,萧瑜琛到了那个时候,外出的举动不会对父亲影响这么大了。

和回来时一样,萧逸带着儿子孙子,这一回连同孙女,送文瑾到南林府城外。

南林府城已经有了城市的雏形,四周有石砌的围墙,四角城门晨启昏闭,城里有了官员集聚的区域,还有进城做小买卖的人家驻地,另外还有像金家这样的财主,养蚕种茶发了财,进城买地建个宅子,平日里也就几个仆人负责洒扫,冬天搬到城里,好好休息享受一把。

城外十里有座街亭,送行的马车到这里停了下来:“爹爹,到了京城,我会很快给你来信的,放心了。”文瑾依依惜别。

钱隽对岳父的话却是这样的:“泰山大人,以前钱隽不懂事,让您老人家受累了,现在,我已经成家,有妻有子,懂得什么才是最重要的,那些冒失的无措之举,绝不会再出现,我一定给瑾儿幸福的生活,这话我今天放这儿了,你老等着瞧。”

萧逸眼角含泪:“好孩子,你们都是好样的,我相信,到了京城,要好好过日子,财富地位都是身外物,和亲人相守,那才是最主要的,你记住了。”

“是,我记住了。”

知道在这里停留越久,老人的悲伤情绪就会越浓厚,对他的身体影响也最大,钱隽果断地让文瑾带孩子上了马车,他也翻身上马,和岳父告别。

大概走出一箭之地,文瑾忽然听到小轩的哭声:“哥哥,明天又没人和我玩儿了。”

童年的友谊最是纯洁,两个小老表,此次一别,相见遥遥,文瑾见金金脸上的郁色,也忍不住眼热鼻酸,留下泪来。

行走半个多月,到了东边的海港,在这里足足等了八天,才有一艘北上的大船路过,钱隽有朝廷的路引,那大船是绝不敢拒绝的,并且,还把最好的顶层船舱空出来,给文瑾他们居住。

文瑾还担忧船主会不高兴,没想到刚刚安顿好,船老大就过来磕头拜见,他笑得见牙不见眼,根本看不出一丝的郁猝。

开船了,为了满足孩子的好奇心,文瑾和钱隽还在甲板上逗留了一会儿,咸湿的海风,带着浓重的水腥味儿吹过来,刚开始还能忍受,没多久都觉得冷了,再说,海上一望无际的蓝,海浪翻覆,来来回回都是那样的景色,两个孩子也厌烦了,文瑾看到钱钱的上下眼皮直往一起粘连,便抱着儿子往回走。

钱隽也抱起金金,还伸出左手护着文瑾,唯恐轮船晃悠,她站立不稳摔倒了。

船舱不大,文瑾便单独要了一间,两个孩子和他们的奶娘也各有一间,春明和夏阳就在她的隔壁,钱隽的小厮却没有在顶层——没房间了。

“我还担忧船老大不情愿咱们搭乘,没想到却如此热情。

钱隽一笑:“这你就不知道了,咱们坐他的船,到了那边,市舶司会免去好大一笔税银,沾光不是一般的大,他为何不愿意咱们坐他的船?”

原来是这么回事,接下来的日子,文瑾面对船老大的殷勤,便坦然起来,不像刚开始,总有些内疚。

或许钱钱睡觉的时候多,晕船并不厉害,金金和文瑾却总觉得恶心欲呕,饭也吃不下,觉又睡不好,没几天,两人都明显瘦了。

钱隽本来打算进京之后,开始教金金调息练武,不得把这个计划提前了,连带文瑾,也每天盘腿打坐,跟着练气。

文瑾的效果并不十分明显,依然有些犯恶心,金金却很快就正常起来,每天活蹦乱跳,钱隽唯恐奶娘看不住孩子,出现什么失误,多数时间,亲自领着儿子。

这个季节,多吹东南风,船行顺利,速度也比以往快许多,船老大说的,有时候都要走三个月才能到北港,这一趟,预计不到两个月就可以了。

没有冰箱,不可能带很多蔬菜,每天饮食以干菜和晒干的海味为主菜,刚开始还行,到了后来,倔强的钱钱宁可吃白米,也不肯进食蔬菜。

“不吃就不吃,等下了船就好了。”钱隽心疼儿子,看文瑾强制喂孩子吃饭,有些受不了。

“不吃菜容易得病的。”

“没听说过,你看把孩子逗哭了,不吃就不吃,说不定过两天,他不厌烦这个味儿了,就又张嘴了,你越是强迫,孩子越是难过,不是这么个事儿。”

文瑾拗不过儿子,只好作罢,好在旅途不算长,金金到下船时,都还活泼健壮,文瑾这才放心。

下了船去京城,还有不到一个月的路程,钱隽这时候却极尽磨蹭之能事,有时候一天还走不到十几里,沿途的名胜古迹,他一个也不放过,甚至不惜多走几百里的路程,期间还拜访了一个老人,说是他外祖父老年时最后一次做考官,录取的状元郎。

“当年被刘家暗算,丢了官职,他一怒之下,便隐居乡间,专心学问,二十年间诗词歌赋文章杂谈以及文史考证,著作等身,成了巨荣朝以来第一大学问家。”

“这么厉害?”

“嗯哼,做不了官儿算什么?几百几千年后,还有谁记得官儿?但那些感人肺腑的诗词文章,才是真正的永恒。”钱隽说着,眼里闪现羡慕向往的神情。

“夫君回京之后,也想专心学问吗?”

“呵呵”钱隽自嘲地笑了一下:“莫说我把以前所学已经忘了大半,就是全记得,我小时候又能学多少?光调皮捣蛋了。”

文瑾默然,钱隽小时候若是一心向学,还不早让刘彩琴害死了?一想起进了京,就少不了要面对那些龌龊事情,文瑾的心情就烦闷起来。

钱隽似乎看穿了妻子的心思,在没人的时候,他悄悄拉了拉文瑾的手:“趁现在天气晴朗,花儿正红,我们好好逛一逛,将来不一定还有这么好的机会了呢。”文瑾闻言,终于明白他为何故意拖延,随即也放开心怀,开颜一笑:“莫道青天真无道,得逍遥时且逍遥?”钱隽大笑:“知我者,爱妻也,人生得意须尽欢啊。”

文瑾任由他牵着手,心里其实很苦涩,钱隽一直都是忧国忧民胸怀天下,他的一身本事,满腔抱负,却没有用武之地,只好浪迹天涯,寄情山水,为了不让自己难过,他还装出这幅玩世不恭的二世祖模样,文瑾的脑海里忽然冒出这样的念头——如果没有自己,他是不是还好好做着自己的仁亲王世子,成为皇帝身边最得力的肱骨大臣呢?

随即,她又否定了这个想法,刘彩琴要的就是钱隽不开心,没有自己,还有别的女人,反正她就是要折磨钱隽,即使不是在婚姻上,那也会在别的事情上,钱隽注定会遇到麻烦。可是,再大的麻烦,也莫过于感情之事,自己遇到他,到底是他的幸福,还是他的磨难?

一连几天,文瑾被自己的想法折磨地心神俱疲,连金金和钱钱和她玩,都有些恍惚。

“怎么了?累了吧,不然我们快点进京,好好休息一下,怎样?”

“你不怕他们吗?”文瑾控制不住地问出这句话,随即便后悔了,自己明明知道他的心思,为何非要揭开这个盖子,让他直视这个血淋淋的伤疤,日夜不能安宁呢?得逍遥时且逍遥啊,他都说出那样的话了,就是不愿意去面对,自己这是怎么了。

钱隽默默地拉着文瑾的手,过了一会儿,把她挽进自己的怀里,用下巴摩挲着她的头顶:“瑾儿,对不起,是我把你拖进了这样的泥潭,不得开心颜,我对不起。”

“不,不,我愿意陪你,我愿意陪你到天荒地老,你苦,我陪你苦,你甜,我陪你甜。”

“瑾儿,这辈子有你在身边,我没有什么苦的,只有甜,真的,他们算什么,我根本没当回事儿。”

“真的?”

“真的,他们不管怎么做,都比不过西疆那些鞑子,在京城的日子再苦再难,能比过在西疆和鞑子作战的时候难过吗?何况,现在,我身边还有你,还有金金和钱钱,我还有什么不满足的?”

文瑾凝视着他的眼睛,那里是真诚和热情,是满足和希望,她慢慢抬起手,拉着他的手:“有你在身边,我也什么都不怕了,咱们,这就进城,去搏出一片属于我们的天地。”

“你真不怕了?”

“嗯,真不怕了。”文瑾郑重地点点头。

第二天,钱隽果然不再磨蹭,也不再东拐西绕,下令直奔京城。

坐在马车里,文瑾看着窗外满满的绿色间,偶尔闪过的一抹鲜红嫩黄,觉得自从离开梁中省,进到京城一来,这么多年,她从来没有这么清醒,这么安然,连外面的景色,也都是现在看着最靓丽。

前一世,她不过是个普通的农家女,靠着努力学习,考进一所著名的农业大学,然后,又顺利的通过考试,当上了一名小公务员,但她的生活,除了学习,几乎都是和农业有关的人和事儿打交道,这一世,她成长的年月,也是个农村娃,忽然进京,成为官家小姐,然后,忽然身份转换,又成了国公的女儿,进入贵族队列,她的心是忐忑的,是不淡定的,从来都是她掌控生活,那几年,各种身不由己,被生活左右,然后,又碰上了钱隽这样的高帅富,两世加起来,也只是在梦里才能出现的王子和灰姑娘的故事,竟然真的发生在她头上,文瑾的心,慌乱了,担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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