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9章

而这老孙头,人也挺有意思,喝了酒就喜欢说故事,说一些鬼啊怪啊之类的,还吹牛说自己加入过什么邪教,拜什么老祖,能够请神下凡附身,变得刀枪不入,水火不侵什么的,真是吹破天去了。

他一个乞丐,虽然没什么文化,人又懒,但好歹四处游荡,也算见多识广,自然要好好的戳破一下这老孙头的牛皮。

只是,每次喝过酒,争辩到半截,他就会迷迷糊糊的睡过去,等一觉醒来,就发现自己躺在了医院外面的人行道上。

刚开始还有些奇怪,后来知道是老孙头把他扔出去的,也就不觉得奇怪了,但却也说这家伙小气,明明太平间里有足够的地方,就算那些尸体躺过的架子,他一个乞丐,也不介意临时借睡一晚,但老孙头就是不让他在太平间过夜,每天睁眼醒来,必定是躺在人行道上。

争过几次之后,老孙头都没松口,于是乞丐也就不在意了。

不过,他喝酒也喝的更多了,反正喝醉了之后,老孙头会把他扔出去,自然也就不用担心自己睡哪里。

原本每晚,乞丐都按照约定好的时间,来太平间陪老孙头,但今天,他却来的早了一些,主要还是这些天,天天喝人家的酒,吃人家的肉,即便是一个乞丐,也不由得有些不好意思起来,于是,他白天的时候,在店里偷了一瓶白酒,准备让自己和老孙头换换口味,不然每天晚上都喝那种味道古怪的红酒,实在是没什么意思。

乞丐将藏在怀里的白酒提在了手中,一想到等下能吃上一大桌的好菜,他就忍不住的高兴,行走在空旷的通道里,嘴里哼起了不着调的曲子。

这栋大楼很大,走到通道尽头,就可以看到一片仿佛停车场一般的空间,一张张铁架床整齐排列着,都是用来临时陈放尸体的。

一般而言,覆盖了白布的铁架床都是躺着尸体的。

平日里,在医院里死去的病人,都会及时的送进冷冻柜里的,但今天医院里死的病人似乎格外的多,横七竖八排列的铁床上,竟然大半遮盖着白布。

那白布覆盖在尸体上,隐隐描绘出了下面人体的形状,让即便是一向胆大的乞丐,也不由得有些心悸起来。

他一边想着,这老孙头果然比他胆大,这么多尸体,竟然还敢一个人守太平间,一边紧了紧手里的白酒,犹豫了一下,还是拧开了瓶盖,用瓶盖当作杯子,倒满了酒,然后一边念叨着:“莫怪莫怪啊!请你们喝酒!”一边把酒洒在了地上。

然后,他继续往里面走,前往最里间,他跟老孙头这些天喝酒吹牛的房间。

尸体毕竟是尸体,这些天天天来,他也算是更胆大了一些,觉得自己既然都敬酒了,那也不应该为难他,如此一想,倒是感觉安心了一点。

他继续往里面走,可以清楚的看到前面角落的房间里灯亮着橙黄色的灯光,一个被拉长了的人影显得十分的高大,倒映在屋内墙壁上,正高举着一把菜刀重重的往下劈砍着。

他听到了砰砰的声响,那应该是骨头被刀斩断,又砍在砧板上的声音。

“奇怪,老孙头不是说菜都是叫外卖送来的吗?怎么今天他自己亲自动手做起来了?”乞丐小声嘀咕着,但他也知道,这房间里是有煤气灶的,或许是这些天,天天吃外卖,老孙头吃不起了?于是打算买了材料自己做?

不过不管如何,能喝酒吃菜,就已经很不错了,乞丐不仅不会不满意,反而还有些期待起老孙头的手艺来。

他来到了门外,并没有闻到炒菜的香气,想来老孙头应该是还在处理食材,又听到了咕咚咕咚像是在灌水的声音,也不知道里面在做什么。

他正待进门,忽然看到脚下有液体流了出来,他一下止住了脚步,低头一看,发现那流出的液体竟然是红色的!

血?!

乞丐大吃一惊,以为老孙头在砍骨头的时候,伤到了自己,连忙冲进了房间,于是,就看到了正将砍骨刀高高举起,作势要往下砍的老孙头。

老孙头对于突然出现的乞丐,也是有些吃惊,只是很快他就反应过来,咧嘴一笑,说道:“你今天怎么来的这么早啊?”他的脸上沾满了鲜血和碎肉,连笑着咧开的嘴里,都能看到牙齿是一片鲜红。

“你……你……!”乞丐瞪圆了双眼,看着满身满脸都是鲜血,和菜板上正处理得七零八落,但依然能够清楚分辨出是人手人脚的尸体。

几瓶还沾染着血液的红酒瓶,正放在水槽里,连酒塞都还没盖上,边上是一大堆内脏和肠子。

人肉!?血酒!?

手里的白酒再也握不住,摔在了地上,乞丐就这样瞪着双目,倒在了地上。

第两百一十四章 刘大庆

听说人要是一下受到太大的惊吓,胆就会被吓破,被吓死……

在乞丐死去之后,脸上的伪装如同飞絮一般逐渐散去,恢复了他本来的面目;这是一个看起来模样有些憨厚老实,眉毛粗浓的中年壮汉,如果让苏云飞看到,定然能够认出,这所谓的老孙头,其实就是邪修刘大庆!

这家伙,竟然幻化出了另外一副模样,顶替了原先的老孙头,躲在常人根本就不会去的太平间里,难怪外人根本就找不到他;而原先的老孙头,自然是已经不存在于这个世界之中了。

刘大庆望着面色蜡黄,因为吓破胆而死去的乞丐,心里还稍微有些遗憾,这个乞丐跟他还是挺聊的来的,他原本还打算招待对方几天之后,就点破自己的身份,然后看看能不能拉对方入伙的。

然而可惜,现在看来,想法赶不上变化,谁会知道,前几天一直按照规定时间来这里的乞丐,会忽然提前过来呢?还提着一瓶白酒……看来是觉得他做的血酒不好喝,向提过来换换口味?还真是有心了。

心里虽然有些遗憾,但乞丐的死亡,并没有惹起他内心丝毫波动,只放下砍骨刀,来到乞丐身旁,弯腰抓起对方的手,将尸体拖进了房间里。

既然已经死了,那就再帮他一个忙,成为他最终突破的一个材料吧!

将乞丐的尸体摆到案板上,见乞丐还死不瞑目的瞪着一双眼睛,里面还残留着惊恐的神色。

他伸手将乞丐的双眼阖上,然后举起砍骨刀,便朝着尸体的脖子重重的斩了下去……

鲜血哗啦啦的流淌着,仿佛山间小溪流水一般,从案板上不断的往地面流去,顺着不平整的地面,往外蔓延着。

一阵阴冷的风不知从何处吹来,掀起了外面铁架床上,一些遮盖尸体的白布,露出了下面一个个男男女女,穿着白大褂,或者护士服,又或者普通的衣服。

这些人,明显不是在医院死去的病人,其实都是刘大庆在晚上对方经过太平间时,猎杀回来的。

或许乞丐能够胆大的掀起白布看上一眼,就能免去自己被吓死的后果了。

一具具尸体被刘大庆从外面拖进屋内,身体被掏空,四肢被肢解,一颗颗男男女女,长发短发,好看难看的头颅被扔进了一个大缸里,不一会儿,就堆积的老高了,看起来就像是一座小型的京观。

但即便如此,刘大庆依然没有停下手中的砍骨刀,依然奋力的砍断尸体的头颅,并将他们收集起来。

在重伤那名苏家之人后,他的修为就已经达到了突破的关键时刻,对方既然没死,肯定不会罢休,也知道他此时的情况,一定会找来更厉害的帮手,所以,他必须做好万全的准备。

他将在这里摆下血魂噬月大阵,到时候,不管对方来多少人,都能打个措手不及,来一个杀一个,来一双灭一双!正好借着修道者更加精纯的血肉,来为他的修为添砖加瓦,最终获得突破。

而一旦突破成功,这小小的牙山市,就再也没有谁能够制得了他了!

只要一想到,一整座城的修道者,都拿他没办法,刘大庆的动力就越发充足,情绪越发激动起来,挥下的砍骨刀,几乎是一刀一个,一刀一个,效率明显的上升了不少。

想想两年前,他还只是个普通的农民,不懂什么法律,如果不是隔壁邻居逼人太甚,他也不会提着菜刀,在晚上偷偷将人给杀了。

最终他也是还没逃出城去,就直接被抓到了,在获得了谅解,给了赔偿的情况下,他虽然被尽量减刑,却也依然被判了个五年有期徒刑。

最初时,在监狱里,他懊恼,后悔,但最终,这种心情随着时间的流逝逐渐的平淡了下来。

在蹲了三年的监狱之后,某天忽然来了一个新犯人,接触之下,倒是跟这犯人挺聊的来的,然后不知怎么回事,就莫名其妙的,在这名犯人的见证下,加入了一个什么宗教……说实话,他记性倒不是不好,只是当初却没怎么听明白对方说的究竟是什么宗教。

只听对方说,加入之后,就可以获得永生,可以获得强大的力量!

他虽然傻,但却也觉得这什么永生啊,强大的力量之类的,很不靠谱,即便是靠谱,那也是很久远的事情,于是很干脆的询问,能不能让他越狱。

结果,对方倒是很干脆的说可以,只要跟着他每天做祈祷,举行仪式,就能获得老祖的力量,然后就能越狱。

说实话,一直到现在,刘大庆都不知道自己当初是怎么想的,反正就这迷迷糊糊的,跟着这个犯人偷偷的祈祷,举行仪式,逐渐的也从对方的口中知道了所谓的界中灵幻,那些修道者,妖魔鬼怪等等之类的存在。

甚至某天的时候,对方还招了个女鬼过来,让他好好的享受了一番。

然后就这样,一天一天的过去,整整学了一年的时间,正当他以为自己还将继续就这样学习下去时,突然到某天,对方说他的理论学的已经差不多了,应该可以进行实际应用。

而这实际应用,就是选择在某个时刻,将房间里的人都杀了——包括他在内——然后用他们的鲜血,举行每天进行的仪式,然后就可以请老祖下凡附身,到时候成功了,他就可以越狱了。

经过一年的学习,他是深信不疑,如对方所说的,趁着室友睡觉的时候,割破了他们的喉咙,然后按照每天偷偷举行的仪式,口中念着咒,竟然真的成功请神下凡,帮他越狱成功。

那个时候他真是充满了喜悦,只是这个份喜悦并没有人可以分享,那个教他的人,他可以称之为老师的人,已经被他亲手杀了,而越狱之后,也很快遭到了那些修道者的追杀。

果然一切都如同老师说的一样。

好在,他已经成功请神下凡附身,已经有了第一次,那么接下来的第二次第三次……以及以后的无数次,都不用再那么麻烦了,至少不用再念那么长的咒语,唯一的要求,就是必须要有血液,大量的血液!

于是,他就开始杀人!

第两百一十五章 杀戮

刘大庆原本以为,自己应该是个胆小的人,毕竟自己除了种地,什么都不会,在家里还一直被隔壁邻居欺负,如果不是被欺负的狠了,他又怎么会提着菜刀去杀人呢?

第一次杀人,他也以为自己应该很害怕,可没想到的是,当他将菜刀砍在对方的脖子上,鲜血喷在脸上身上的时候,他只感觉到了恨意释怀的痛快,看着尸首分离的画面,却并不感觉到害怕。

而之后进了监狱,往往回想起来,他也会觉得那一刻真是人生中最为美妙的时刻,即便是第一次跟老婆上床的时候,也没这个美妙和舒服。

老师说,他是天生就适合杀人的人。

现在看来,老师说的话,果然没一句是错的,到现在,他不仅不害怕杀人,甚至还喜欢上了杀人,尤其还喜欢看着鲜血喷射而出的画面,那就像是大城市里的那些音乐喷泉一般,那么的好看。

而人死的时候,看着他的眼神,也让他很是享受。

这是充满了恐惧,害怕和求饶的眼神。

强者生存,弱者挣扎。

老师的话总是这么一针见血,可惜就是死了……

带着一身血气,刘大庆手里提着砍骨刀,出了太平间大楼的门,朝着斜对面的住院部走去。

血魂噬月大阵规定最少的尸体需要十具,但人数越多,发动时的血魂也就越多,大阵也就越厉害。

他刚刚已经收集了二十多具尸体,但还不够,谁也不知道那名修道者会找多少人来,来的人又会多厉害,所以他需要收集更多的尸体,更多的头颅和更多的枉死鬼。

反正今天就是最后一天了,他突破在即,只要突破了,那他自然能够继续逍遥自在下去,而如果突破失败……他还想活着,绝对不允许失败!

此时已经是深夜十一点多,接近凌晨,不必要的医生护士,都已经下班,只剩下一些留下来值班的医生护士。

但这已经足够了,因为还有更多的病人居住在这里,他又没有恋尸癖,并不是非要医生护士的尸体才成。

刘大庆从侧门通道里进了医院一楼,大厅里关掉了几盏灯,可以看到还有前台护士在上班,但他并没有在这里就开始动手,因为他明白,一楼要是死了人,很容易就会被路过的人发现,到时候他的时间就会变短。

所以,要动手,那也应该是从二楼开始。

他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做的,沾染着一身的鲜血,就这样站在了电梯门口,等待着电梯下来。

到了这个时间,会乘电梯的人也已经很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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