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归乡

五个月后,青石山的桃花开了。

林砚站在山脚下,看着那片粉白色的花海,恍惚以为自己走错了地方。半年前,这里还是焦土和废墟——矿洞塌了,村子烧了,地上全是血。可现在,野桃花从石缝里长出来,开得漫山遍野,像有人在伤口上绣了一层锦缎。

“公子,您看!”栓子从前面跑回来,手里捧着一把野葱,“地里长了好多野菜,还有这个,能吃!”

林砚接过野葱,掐了一段放进嘴里,嚼了嚼,微辣,带着春天的青涩气息。

“能吃。”他说,“晚上让张婶炒鸡蛋。”

栓子笑着跑了。

队伍在青石山脚下停住了。不是走不动,是不忍心踩。那些野花开得太好了,马蹄踏上去,花瓣落一地,像踩碎了一片云。

霍知书骑在马上,看着这片花海,沉默了很久。

“去年我们走的时候,”他说,“这里什么都没有。”

林砚转头看他。五个月过去,霍知书的伤全好了。右肩的疤还在,左臂的刀痕变成一条白色的线,可他已经能拉开三石的硬弓了。他瘦了一些,但更结实了,颧骨的棱角像刀削出来的。

“花会再开,”林砚说,“人也会回来。”

霍知书伸出手,握住了他的手。

“嗯。”

队伍继续往前走,绕过那片花海,上了青石山。矿洞还在,洞口塌了一半,支撑架歪歪斜斜地戳在那里,像一根折断的骨头。可洞里面是好的——霍承锦当初拼死保住的矿脉,没有被安王的人挖走。

“矿洞要重新加固。”林砚站在洞口,往里面看了看,“支撑架全部换新的,巷道要拓宽,通风口要重新打通。”

“要多久?”霍知书问。

“半个月。”

“来得及。”霍知书转身对沈青甫说,“传令下去,扎营,修矿洞,种地。我们要在这儿扎根了。”

沈青甫笑了,摇着扇子去传令。

那天下午,所有人都开始忙碌。士兵们清理废墟,百姓们收拾房屋,刘伯带着人满山采药,张婶在临时搭的灶台前生火做饭。

林砚蹲在地里,教那些老农怎么种玉米。他把玉米种子一颗一颗放进挖好的土坑里,盖上土,浇上水。

“株距这么宽,行距这么宽。”他用手比划着,“太密了长不好,太稀了浪费地。”

老农们听着,点着头,有人还用树枝在地上画格子。

“公子,”一个老太太拉着他的手,“您走了五个月,我们可想您了。您教的那个玉米,我们在清水县试种了一季,收成可好了!”

林砚笑了:“那这次多种点。”

“种!全种上!”老太太笑得眼睛眯成一条缝。

霍知书站在远处,看着林砚被一群老农围着,嘴角微微扬起来。

“将军,”沈青甫走到他身边,“安王那边有消息了。”

霍知书的表情没有变化。

“说。”

“安王在北边又拉拢了两个小军阀,凑了八千人,正往青石山方向来。预计十天之内到。”

霍知书沉默了片刻。

“八千对多少?”

“我们现在能打的,加上新招募的,一千二百人。”沈青甫顿了顿,“张节度使答应借兵两千,条件是黑石山铁矿的开采权延长两年。”

霍知书看着远处那个蹲在地上种玉米的身影。

“答应他。”

沈青甫点头,转身去拟信。

那天傍晚,林砚从地里回来,满身是土。他走到河边蹲下来洗脸,忘朔从他肩上飞起来,落在河边的石头上,歪着头看他。

五个月过去,忘朔的翅膀伤早就好了,新长出来的羽毛比原来的更深,在夕阳下泛着褐色的光。它胖了一圈,圆滚滚的,蹲在石头上像一个毛球。

“看什么看?”林砚掬了一捧水泼它。

忘朔机灵地躲开,发出不满的叫声。

“咕!”

林砚笑了。

“林砚。”霍知书的声音从身后传来。

林砚转过头,看见霍知书站在河岸上,手里拿着什么东西。

“过来。”

林砚擦干脸,走过去。霍知书把东西递过来——是一件衣裳。青色的,和第一次见面时穿的那件很像,可料子更好,袖口和领口绣着暗纹,腰带上嵌着一块白玉。

“你什么时候做的?”林砚接过来,翻来覆去地看。

“这五个月。”霍知书说,“让清水县的绣娘做的。你不是说那件旧青衫磨破了吗?”

林砚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上那件旧青衫——袖口磨白了,领子洗得发硬,肘部还打了个补丁。他穿了大半年,一直没换。

“你怎么知道我穿多大的?”

“抱了那么多次,能不知道?”

林砚的耳朵红了。

“穿上。”霍知书说。

林砚把新衣裳套在身上。很合身,不松不紧,像量身定做的一样。青色的绸缎在夕阳下泛着柔和的光,腰间的白玉温润如脂。

“好看吗?”他问。

霍知书看着他,看了很久。

“好看。”他说,“比第一次见你的时候还好看。”

林砚愣了一下,然后笑了。

“第一次见我的时候,你像看贼一样看着我。”

霍知书嘴角微微扬了一下。

“那时候就想,这个人,我要留下。”

林砚低下头,摸着腰间的白玉,心里像被什么东西填满了。

那天夜里,霍知书在矿洞前的空地上摆了几桌酒席。不是庆功,是团圆。所有跟着他们从青石山撤走又回来的人,都坐在了一起。

张婶端上来一大盆红烧肉,栓子拎着酒坛子到处倒酒,刘伯被人灌了几杯,脸红得像关公。霍承锦坐在角落里,手里拿着一把新刀——刀身比普通的窄一些,轻一些,适合他左手使用。他的左手已经恢复了七成,能拿刀,能写字,只是还不能太用力。

“阿承。”林砚端着酒杯走过去。

霍承锦抬起头。

“你的手,真的没事了?”林砚在他旁边坐下。

霍承锦把左手伸出来,握了握拳,又松开。

“刘伯说再养半年就能完全好。”他说,“现在已经能用了。”

林砚点头,把酒杯递过去。

霍承锦接过,喝了一口,又递回来。

酒席散后,林砚和霍知书并肩走回他们的小屋——那间张婶家的厢房,被重新收拾过了,换了新的窗户纸,床上铺了干净的被褥。

忘朔先飞进去,蹲在窗台上,歪着头等他们。

林砚推开门,走进去,点上了灯。

霍知书跟进来,关上门。

两个人面对面站着,灯光把他们的影子投在墙上,交叠在一起。

“霍知书。”林砚忽然说。

“嗯。”

“你记不记得,你说过要补我一个真的?”

霍知书看着他,伸出手,轻轻碰了碰他的脸。

“记得。”

“那什么时候补?”

霍知书沉默了片刻。

“等打完这一仗。”他说,“等安王死了,天下太平了。我们就成亲。”

林砚笑了。

“又要等。”

“这次很快。”霍知书说,“十天之内,安王就来。打完他,就没有仗了。”

林砚看着他的眼睛,那双眼睛里有疲惫,有坚定,还有一种很深很沉的东西,像是承诺。

“好。”林砚说,“我等你。”

霍知书把他拉进怀里,抱了很久。

那天夜里,林砚躺在霍知书旁边,忘朔蹲在他们中间,暖暖的,软软的。

“霍知书。”林砚轻声喊。

“嗯。”

“你说,安王这次会亲自来吗?”

“会。”霍知书说,“他输不起了。再输,他就什么都没有了。”

林砚沉默了片刻。

“那我们要赢。”

霍知书的手伸过来,握住了他的手。

“赢。”

窗外,月亮从云层后面探出来,把银色的光洒在青石山上,洒在那片野桃花上,洒在那些刚刚种下去的玉米种子上。

远处,安王大营的方向,火光连成一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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