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章 开始的结束
深秋的集市比往日更热闹些,柿子红了,石榴咧了嘴,热烘烘的甜香混着人声和牲畜的气味,在狭窄的街道上横冲直撞。
胡小山扛着周瑾从人群中挤过去,和背着相比,周瑾更喜欢坐在胡小山肩头。这样,他能看得更远,离天空、鸟儿更近。
知道少年这个小癖好之后,胡小山就动不动将他扛在肩上。只有小孩玩累了、困了,胡小山才会将他背到背上或抱到怀里。
周瑾的两条细腿垂在胡小山胸前,手里举着一串糖葫芦,山楂裹着晶亮的糖壳,在秋日的阳光下像一串红灯笼。
他小口小口地咬着,腮帮子鼓鼓的,嘴角沾了一点糖渣,胡小山抬头看他,他低下头,两个人对视了一瞬,周瑾把糖葫芦从嘴边移开,递到胡小山面前。
“酸的。”他说。
胡小山咬了一颗,酸得眯起眼睛,整张脸皱成了一团,周瑾看着他皱起来的脸,嘴唇弯了一下。
他把糖葫芦收回去,继续咬,咬到第三颗的时候忽然停了。
他的目光越过胡小山的头顶,落在集市的尽头。
那里站着一个人。
黑色大衣,身形挺拔得与这个灰扑扑的小镇格格不入。
他一个人站在那里,手垂在身侧,没有拿任何东西,风吹起他的大衣下摆,露出里面深灰色的西装裤和一尘不染的皮鞋。
他就那样站着,隔着攒动的人头,隔着此起彼伏的叫卖声,隔着整整两年的光阴,看着坐在胡小山肩头的周瑾。
周瑾的手停在半空中,糖葫芦的竹签从他指间滑落。他看见了那双眼睛,他认识那双眼睛,比认识自己的名字还要久,那是他在一片空白的记忆里唯一没有被擦掉的痕迹。
胡小山感觉到肩上的人忽然变重了。
他抬起头,看见周瑾的脸。那张脸煞白,好像有什么东西从内部抽走了所有颜色的白。
“小蜗?”胡小山的声音急促又紧张,“咋了?”
周瑾没有回答他。
他的眼前开始涌现出无数画面,那些被压在记忆最底层的东西在一瞬间全部翻涌上来。
书房的灯是暖黄色的,花园里的花是红的和粉的,福伯端来的牛奶总是温的,元宝的尾巴摇起来像螺旋桨,先生的西装是深蓝色的……
那些画面太清晰了,清晰得不像是被遗忘了两年又重新找回的东西,倒像是有人在他的脑子里放了一场电影。
而他,只是一个坐在观众席上,手里捏着已经凉透了的爆米花的旁观者。
那个在书房里踮起脚尖亲先生下巴的小孩是他吗?那个光着脚蹲在花园里往土坑里放草莓糖的小孩是他吗?那个被按在游泳池边吓得浑身发抖的小孩是他吗?
还有一些奇怪的、细碎的场景,他不再叫他先生,而是“许总”,他捅了那个“许总”一刀……
他盯着那些画面,像盯着一条与自己隔了很远很远的河,河对岸有人在哭,有人在笑,有人在叫“先生”,有人在说“阿瑾,你是我的”。
他听得很清楚,每一个字都清清楚楚,但那些声音落进他的耳朵里,像雨滴落进了海里,没有溅起任何水花。
那些画面太多了,太密了,像决堤的河水一样灌进他那片干涸了太久的脑海,他的身体承受不住这样的冲击,整个人开始摇晃。
“小蜗!小蜗!”胡小山的声音遥遥远远,周瑾想回应他,却张不开嘴,想抓住他垂在肩头的手,却抬不起胳膊,他的身体正在坍塌,从内部开始碎裂。
他从胡小山的肩头栽了下去,栽进了一片黑色的,带着冷风和烟草气息的深渊里。
那双手接住了他。
比胡小山的手更细、更长,骨节分明,掌心没有茧,指腹却有几处被烟烫过的旧疤。
那双手托住了他的背,扣住了他的腰,把他的头按在一个坚硬而冰冷的胸膛上,大衣的面料蹭着他的脸颊,带着一股他已经快要忘记了的,属于另一个人的气息。
“阿瑾。”
那声音很低,从很远很远的地方传过来,经过了整整两年的颠簸和磨损,终于落到了他的耳朵里。
周瑾睁开眼睛,嘴唇在发抖,牙齿在打架,他从喉咙最深处挤出了那两个字。
“先生。”
胡小山站在旁边,一米九的身子像一堵被风蚀了很久的墙,他的两只手还保持着刚才托举周瑾的姿势,悬在半空中,没有收回来,也没有再伸出去。
他看着那个穿黑色大衣的男人,看着周瑾栽进他怀里的样子,那一瞬间他甚至来不及反应,只觉得肩头一轻,好像有什么东西从他身上被剥离了,断口处白森森的,流不出血,只觉得空。
那个男人的手扣在周瑾的腰上,好像要把人揉进骨头里。
胡小山一言不发。
他其实一直都知道,会有这么一天。
不是今天才想到的,是他把周瑾从那个金属壳里捞出来的第一天就知道的。
那双干干净净的没有一块茧子的手,那张被日光照着会透出底下青色血管的脸,那个连“疼”都不会喊,只会皱一下眉头的安静。这种东西不属于这里,不属于这个连自来水都没有通到的山沟沟,不属于他。
他捡到了,是他运气好。运气这东西会用完的,他从来不信命,但他信这个。
他抱着那个轻得像一捆干柴的少年从金属巨蛋里跨出来那一刻,他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他活着就行,能喘气就行,能养大就行。
他刻意不去想这个“养大”之后的事。
大了之后呢?大了之后他会想走吗?他该走吗?他走了你怎么办?这些念头不是没有冒出来过,是每次冒出一点苗头就被他掐灭了。
掐不灭就用拳头砸,砸不灭就用酒灌,灌不灭就蹲在院子里劈柴,劈到手起泡、劈到斧刃卷了口、劈到再也没有力气想任何事。
现在,他不用想了。
人和人之间大概就是这样,有的人是来留的,有的人是要走的。
他从一开始就知道留不住。他给的东西,和他本来就应该拥有的东西,不是同一个东西。
他可以给他吃、给他穿、给他一个暖烘烘的被窝,可以把他扛在肩上走过整条集市,可以在夜里把那只总是冰凉的手攥进自己粗糙的掌心里握着直到天亮。
但他不是“先生”,不是那让他从沉默到开口、从空洞到平静、从什么都不记得到终于想起一点之后,第一个喊出口的名字。
他的小蜗不是他的。
他早该知道,捡来的东西终归要还。只是没想到还的时候这么安静,没有拉扯,没有哭喊,没有撕心裂肺,只是从他肩头栽下去,栽进了另一个人的怀里。
两年的时光像偷来的,他偷得小心翼翼,偷得心惊胆战,偷得连夜里翻个身都要先摸一摸旁边的人还在不在。
他偷的时候就知道,偷来的东西总会以另一种方式还回去。只是没想到,还的时候,这颗心会这么重。
集市的叫卖声、讨价还价声、牲畜的嘶鸣声、孩子们的笑闹声,全部被推到了很远很远的地方。
这片小范围的真空地带里只剩下三个人,站着的不说话,蹲着的不抬头,躺着的闭着眼睛,睫毛在颤,像一只终于找到了花蜜,却已经没有力气扇动翅膀的蝴蝶。
许克明低下头,额头抵着周瑾的额头,呼吸交缠。
他能感觉到怀里这个人,他的重量比两年前轻了,他的体温比两年前低了,他的呼吸比两年前更浅更急了,他的心跳却比两年前快了。
他活着,在他的怀里,活着,不是那些夜里反复播放的噩梦,是真的,活的,会呼吸的,会发抖的。
“阿瑾,我来接你回家。”
(完)
胡小山扛着周瑾从人群中挤过去,和背着相比,周瑾更喜欢坐在胡小山肩头。这样,他能看得更远,离天空、鸟儿更近。
知道少年这个小癖好之后,胡小山就动不动将他扛在肩上。只有小孩玩累了、困了,胡小山才会将他背到背上或抱到怀里。
周瑾的两条细腿垂在胡小山胸前,手里举着一串糖葫芦,山楂裹着晶亮的糖壳,在秋日的阳光下像一串红灯笼。
他小口小口地咬着,腮帮子鼓鼓的,嘴角沾了一点糖渣,胡小山抬头看他,他低下头,两个人对视了一瞬,周瑾把糖葫芦从嘴边移开,递到胡小山面前。
“酸的。”他说。
胡小山咬了一颗,酸得眯起眼睛,整张脸皱成了一团,周瑾看着他皱起来的脸,嘴唇弯了一下。
他把糖葫芦收回去,继续咬,咬到第三颗的时候忽然停了。
他的目光越过胡小山的头顶,落在集市的尽头。
那里站着一个人。
黑色大衣,身形挺拔得与这个灰扑扑的小镇格格不入。
他一个人站在那里,手垂在身侧,没有拿任何东西,风吹起他的大衣下摆,露出里面深灰色的西装裤和一尘不染的皮鞋。
他就那样站着,隔着攒动的人头,隔着此起彼伏的叫卖声,隔着整整两年的光阴,看着坐在胡小山肩头的周瑾。
周瑾的手停在半空中,糖葫芦的竹签从他指间滑落。他看见了那双眼睛,他认识那双眼睛,比认识自己的名字还要久,那是他在一片空白的记忆里唯一没有被擦掉的痕迹。
胡小山感觉到肩上的人忽然变重了。
他抬起头,看见周瑾的脸。那张脸煞白,好像有什么东西从内部抽走了所有颜色的白。
“小蜗?”胡小山的声音急促又紧张,“咋了?”
周瑾没有回答他。
他的眼前开始涌现出无数画面,那些被压在记忆最底层的东西在一瞬间全部翻涌上来。
书房的灯是暖黄色的,花园里的花是红的和粉的,福伯端来的牛奶总是温的,元宝的尾巴摇起来像螺旋桨,先生的西装是深蓝色的……
那些画面太清晰了,清晰得不像是被遗忘了两年又重新找回的东西,倒像是有人在他的脑子里放了一场电影。
而他,只是一个坐在观众席上,手里捏着已经凉透了的爆米花的旁观者。
那个在书房里踮起脚尖亲先生下巴的小孩是他吗?那个光着脚蹲在花园里往土坑里放草莓糖的小孩是他吗?那个被按在游泳池边吓得浑身发抖的小孩是他吗?
还有一些奇怪的、细碎的场景,他不再叫他先生,而是“许总”,他捅了那个“许总”一刀……
他盯着那些画面,像盯着一条与自己隔了很远很远的河,河对岸有人在哭,有人在笑,有人在叫“先生”,有人在说“阿瑾,你是我的”。
他听得很清楚,每一个字都清清楚楚,但那些声音落进他的耳朵里,像雨滴落进了海里,没有溅起任何水花。
那些画面太多了,太密了,像决堤的河水一样灌进他那片干涸了太久的脑海,他的身体承受不住这样的冲击,整个人开始摇晃。
“小蜗!小蜗!”胡小山的声音遥遥远远,周瑾想回应他,却张不开嘴,想抓住他垂在肩头的手,却抬不起胳膊,他的身体正在坍塌,从内部开始碎裂。
他从胡小山的肩头栽了下去,栽进了一片黑色的,带着冷风和烟草气息的深渊里。
那双手接住了他。
比胡小山的手更细、更长,骨节分明,掌心没有茧,指腹却有几处被烟烫过的旧疤。
那双手托住了他的背,扣住了他的腰,把他的头按在一个坚硬而冰冷的胸膛上,大衣的面料蹭着他的脸颊,带着一股他已经快要忘记了的,属于另一个人的气息。
“阿瑾。”
那声音很低,从很远很远的地方传过来,经过了整整两年的颠簸和磨损,终于落到了他的耳朵里。
周瑾睁开眼睛,嘴唇在发抖,牙齿在打架,他从喉咙最深处挤出了那两个字。
“先生。”
胡小山站在旁边,一米九的身子像一堵被风蚀了很久的墙,他的两只手还保持着刚才托举周瑾的姿势,悬在半空中,没有收回来,也没有再伸出去。
他看着那个穿黑色大衣的男人,看着周瑾栽进他怀里的样子,那一瞬间他甚至来不及反应,只觉得肩头一轻,好像有什么东西从他身上被剥离了,断口处白森森的,流不出血,只觉得空。
那个男人的手扣在周瑾的腰上,好像要把人揉进骨头里。
胡小山一言不发。
他其实一直都知道,会有这么一天。
不是今天才想到的,是他把周瑾从那个金属壳里捞出来的第一天就知道的。
那双干干净净的没有一块茧子的手,那张被日光照着会透出底下青色血管的脸,那个连“疼”都不会喊,只会皱一下眉头的安静。这种东西不属于这里,不属于这个连自来水都没有通到的山沟沟,不属于他。
他捡到了,是他运气好。运气这东西会用完的,他从来不信命,但他信这个。
他抱着那个轻得像一捆干柴的少年从金属巨蛋里跨出来那一刻,他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他活着就行,能喘气就行,能养大就行。
他刻意不去想这个“养大”之后的事。
大了之后呢?大了之后他会想走吗?他该走吗?他走了你怎么办?这些念头不是没有冒出来过,是每次冒出一点苗头就被他掐灭了。
掐不灭就用拳头砸,砸不灭就用酒灌,灌不灭就蹲在院子里劈柴,劈到手起泡、劈到斧刃卷了口、劈到再也没有力气想任何事。
现在,他不用想了。
人和人之间大概就是这样,有的人是来留的,有的人是要走的。
他从一开始就知道留不住。他给的东西,和他本来就应该拥有的东西,不是同一个东西。
他可以给他吃、给他穿、给他一个暖烘烘的被窝,可以把他扛在肩上走过整条集市,可以在夜里把那只总是冰凉的手攥进自己粗糙的掌心里握着直到天亮。
但他不是“先生”,不是那让他从沉默到开口、从空洞到平静、从什么都不记得到终于想起一点之后,第一个喊出口的名字。
他的小蜗不是他的。
他早该知道,捡来的东西终归要还。只是没想到还的时候这么安静,没有拉扯,没有哭喊,没有撕心裂肺,只是从他肩头栽下去,栽进了另一个人的怀里。
两年的时光像偷来的,他偷得小心翼翼,偷得心惊胆战,偷得连夜里翻个身都要先摸一摸旁边的人还在不在。
他偷的时候就知道,偷来的东西总会以另一种方式还回去。只是没想到,还的时候,这颗心会这么重。
集市的叫卖声、讨价还价声、牲畜的嘶鸣声、孩子们的笑闹声,全部被推到了很远很远的地方。
这片小范围的真空地带里只剩下三个人,站着的不说话,蹲着的不抬头,躺着的闭着眼睛,睫毛在颤,像一只终于找到了花蜜,却已经没有力气扇动翅膀的蝴蝶。
许克明低下头,额头抵着周瑾的额头,呼吸交缠。
他能感觉到怀里这个人,他的重量比两年前轻了,他的体温比两年前低了,他的呼吸比两年前更浅更急了,他的心跳却比两年前快了。
他活着,在他的怀里,活着,不是那些夜里反复播放的噩梦,是真的,活的,会呼吸的,会发抖的。
“阿瑾,我来接你回家。”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