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章 番外 雷古多唱片先生4
路多宝觉得闵啸城笔记里的“帮宝宝办一场演唱会”和“养他”都应该被划掉。
对外人来说,这两条看起来都是很美好的愿望,但对路多宝而言,这两句话,代表的是很多不愉快。
路多宝和闵啸城从初中到高中都在一所学校。
闵啸城是个学霸,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路多宝从小是个文艺青年,唱歌跳舞样样精通,他父母其实很宠他,生活硬件设施基本都是满足的,唯有读书。
他们费尽心思把他送到重点初中,直升高中部,又费尽心思想让他上一个重点大学,将来有份稳定体面的工作。
偏偏路多宝不喜欢,他要学音乐。
高中开始他就想组个很酷的摇滚乐队,并且暗地里学人偷偷纹身。
他攒了大半年的零花钱,去买了人生里第一个很贵的贝斯,谎称要参加学校的奥数班,其实几乎每天都去和朋友在地下室练琴。
当时一起玩的还有几个大学生,他们在酒吧有些固定的驻唱工作,在当时的路多宝看起来,这是件很酷的事。
但后来,那个主唱在某次排练时候大概是喝醉了酒,对路多宝动手动脚,被他用酒瓶敲破了头,两人扭打在一起难舍难分,最后直接闹到警察局才算收场。
那天还是闵啸城先来接的他——铁青着脸帮他清理伤口,后来警察都看不下去了,让他俩先去医院,路多宝的父母留下签字。
打那以后,路多宝他父母对他管教就更严了。
他们把那把贝斯锁在银行保险柜里,严格限制他每天的上下课时间,并在他手机上装了定位,嘱咐闵啸城好好看着他。
那段时间路多宝的人生肉眼可见地灰暗了,每天几乎茶饭不思,和所有叛逆期的孩子一样,觉得这时候的家就像个牢笼,让他窒息,每分每秒都只想逃离。
直到有一天,闵啸城把他带到一个专业老师带的小班课上。
那个老师在业内都是小有名气的,课时收费高,但是效果好,想上他班的人挤破头都进不来。
路多宝问闵啸城学费多少,闵啸城不肯说,只让他好好学。
这件事后来也被他父母知道了,但意外的是,这次他父母倒是没反对,只让闵啸城不能惯着他,以免将来他失去自理能力,养不活自己。
路多宝永远记得闵啸城当时的表情。
他非常认真地思考了一会儿,像完成了一道晦涩复杂的奥数题,最后郑重其事地承诺:“我可以养他。”
路多宝就在那天被这样一句有点土味的话感动了,并且意识到自己喜欢闵啸城。
他当天晚上梦到闵啸成面无表情地对他说“我喜欢你“,语气自然地仿佛在谈论天气。
他从梦里惊醒过来,在床头呆坐一会儿,竟然品出那么一点甜来。
路多宝父母总说闵啸城纵容他。
路多宝后来也反思过,大概就是闵啸城无休止的妥协让他觉的这人无论发生什么总是应该站在自己身边的。
在高考填志愿之后两人之间又发生了一桩插曲。
路多宝有天回家,听他母亲在八卦,说隔壁闵啸城父母要回澳洲了。
闵啸城的现在的父亲不是他生父,他母亲是离婚后又带着闵啸城嫁人的,那是个澳洲富商,在中国呆了一阵之后就要回国去了,顺便把闵啸城母子接走。
路多宝当时听完消息愣了足足有五分钟。
他想闵啸城怎么一点都没告诉自己。
他向他母亲确认消息的可靠性,他母亲觉得他的样子很奇怪:“应该是的吧,哪有父母走,把小孩一个人留在国内的,你不是和他关系好吗?你自己去问啊。”
后来路多宝就真的去了。
那是他人生第一次在别人面前哭得这么惨,抓着那人的衣角抽抽涕涕连句完整的话都说不出。
他觉得自己要被闵啸城抛弃了。
好在闵啸城很有耐心,他把路多宝的脸按在胸口很久很久,等路多宝终于不那么激动了,才耐心解释:“我不走。”
“我父母回澳洲,我留在这里。”
“我会一直陪着你,所以你别哭了。”
闵啸城的声音好像有点惊慌,还反常地说了很多重复的话,但那天路多宝实在哭得太累了,昏昏沉沉只知道闵啸城不走了,其他的压根顾不上想。
他把闵啸城胸口的衣服哭湿了一大片,然后拽着他睡着了。
这件事在后来很长一段时间里,变成了路多宝的禁忌,他觉得丢人,有失男子汉形象,因此不许闵啸城再提。
路多宝终于收心开始好好读书,和他父母协商准备考个国内拔尖的音乐大学,好好走音乐这条道。
同时他也开始计划倒追闵啸城。
因为路多宝忽然觉得人生充满了希望,觉得自己老树开花后半辈子的幸福就要来了。
按他有逻辑有条理的分析,闵啸城大概率也是喜欢他的。
闵啸城果然像他说的那样,很快回来了。
他回来的时候路多宝甚至还把自己卷在毯子里没起床。
路多宝闻到食物的味道,猜测闵啸城给他带了吃的,但他因为翻了别人的笔记本有点细心虚,于是决定继续装睡。
他听到闵啸城的皮鞋在木地板上由远及近发出“咔哒咔哒”的声音,在床边逗留了一会儿,吓得路多宝以为他发现自己装睡了,结果没有,皮鞋声又走远了。
路多宝又在毯子里闷了一会儿,悄悄露出眼睛偷看。
闵啸城大概是去谈生意了,穿了挺括的衬衫西裤,此刻正坐在藤椅上用笔记本电脑办公。
藤椅有点老旧,是路多宝从旧货市场淘回来的,人坐在上面会发出“吱呀吱呀”的声音,和闵啸城的商务套装十分不搭。
路多宝想笑,但觉得不合时宜,很快憋住了。
毯子发出些微的摩擦声,被闵啸城发现了。
他抬头看了眼路多宝:“醒了?”
路多宝停了两秒,干脆一把掀开毯子。
他瞄了眼那本笔记,还维持着原来的角度,闵啸城应该没发现自己偷看过。
路多宝放心地跳下床,准备去洗漱,没走两步,有人就提醒他:“穿鞋。”
闵啸城习惯性地弯腰去拿他的拖鞋,路多宝却像触电一样,抢着把拖鞋拿过来自己穿了。
闵啸城落了空,维持着蹲地的姿势,看起来有点迷茫,又有点受伤。
按以往,路多宝很容易就被他这种反差巨大的,不知所措的表情欺骗,会心软,很多事就算了,迟钝也好不近人情也好,都会原谅他。
但现在不会了。
路多宝绕过他去卫生间洗漱,两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岛上的风土人情,聊着闵啸城的新投资,对昨晚醉酒的事心照不宣,对两人分开这些年的事也只字不提,假装只是普通朋友。
路多宝对自己走出情伤的速度很满意,差点就哼起歌来。
闵啸城说自己忙了一上午还没吃饭,并礼貌地请路多宝带他去一些花鸟屿上的招牌小店。
路多宝想他们虽然有过不愉快,但自己哪怕是站在老同学,老朋友的立场上,他都是应该尽一下地主之谊的。
成年人没有过不去的坎。
两人去了一家本地有名的牛肉汤馆。
店铺很小,装修也有些老旧,但胜在东西好吃,每天天不亮就有人来排队。
好在路多宝和这家店的小老板很熟,于是非常可耻地插了个队。
闵啸城一身名贵西装,面容严肃,和这家店铺看起来格格不入,倒像是来视察随时准备收购的房地产老板。
他们要了两碗牛肉汤,路多宝还加了一些牛杂,闵啸城没有。
点完单闵啸城掏出手机准备付钱,路多宝把他拦住说自己和店主认识,而且经常来吃,挂在他账上就好,之后他会统一来结算,何况闵啸城怎么都算是客人,哪有客人请主人吃饭的。
闵啸城大概是觉得有道理就没有反驳。
拉扯的时候,路多宝忽然发现闵啸城用的那个手机,还是七年前自己送他的,款式老旧运作缓慢,和闵啸城的身份毫不相配,但是闵啸城好像很喜欢,因为他保养得很干净。
路多宝问:“手机你不换么?好像有点旧。”
闵啸城奇怪地反问他:“为什么要换?又没坏。”
路多宝一时语塞,想起来闵啸城就是这样的实用主义。
他习惯性地想拿闵啸城的手机来看,手探出去的时候停顿了一下,意识到这动作在现在是不合时宜的。
闵啸城倒完全不介意,把手机递给他。
牛肉汤来了,闵啸城闷头吃饭。
于是路多宝只能装模作样地拿着手机评价,说他“性能跟不上”、“屏幕太糊”等等。
他无意中划开相册,刷地一下跳出上千张似曾相识的照片。
每一张满载的都是路多宝的青春。
对外人来说,这两条看起来都是很美好的愿望,但对路多宝而言,这两句话,代表的是很多不愉快。
路多宝和闵啸城从初中到高中都在一所学校。
闵啸城是个学霸,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路多宝从小是个文艺青年,唱歌跳舞样样精通,他父母其实很宠他,生活硬件设施基本都是满足的,唯有读书。
他们费尽心思把他送到重点初中,直升高中部,又费尽心思想让他上一个重点大学,将来有份稳定体面的工作。
偏偏路多宝不喜欢,他要学音乐。
高中开始他就想组个很酷的摇滚乐队,并且暗地里学人偷偷纹身。
他攒了大半年的零花钱,去买了人生里第一个很贵的贝斯,谎称要参加学校的奥数班,其实几乎每天都去和朋友在地下室练琴。
当时一起玩的还有几个大学生,他们在酒吧有些固定的驻唱工作,在当时的路多宝看起来,这是件很酷的事。
但后来,那个主唱在某次排练时候大概是喝醉了酒,对路多宝动手动脚,被他用酒瓶敲破了头,两人扭打在一起难舍难分,最后直接闹到警察局才算收场。
那天还是闵啸城先来接的他——铁青着脸帮他清理伤口,后来警察都看不下去了,让他俩先去医院,路多宝的父母留下签字。
打那以后,路多宝他父母对他管教就更严了。
他们把那把贝斯锁在银行保险柜里,严格限制他每天的上下课时间,并在他手机上装了定位,嘱咐闵啸城好好看着他。
那段时间路多宝的人生肉眼可见地灰暗了,每天几乎茶饭不思,和所有叛逆期的孩子一样,觉得这时候的家就像个牢笼,让他窒息,每分每秒都只想逃离。
直到有一天,闵啸城把他带到一个专业老师带的小班课上。
那个老师在业内都是小有名气的,课时收费高,但是效果好,想上他班的人挤破头都进不来。
路多宝问闵啸城学费多少,闵啸城不肯说,只让他好好学。
这件事后来也被他父母知道了,但意外的是,这次他父母倒是没反对,只让闵啸城不能惯着他,以免将来他失去自理能力,养不活自己。
路多宝永远记得闵啸城当时的表情。
他非常认真地思考了一会儿,像完成了一道晦涩复杂的奥数题,最后郑重其事地承诺:“我可以养他。”
路多宝就在那天被这样一句有点土味的话感动了,并且意识到自己喜欢闵啸城。
他当天晚上梦到闵啸成面无表情地对他说“我喜欢你“,语气自然地仿佛在谈论天气。
他从梦里惊醒过来,在床头呆坐一会儿,竟然品出那么一点甜来。
路多宝父母总说闵啸城纵容他。
路多宝后来也反思过,大概就是闵啸城无休止的妥协让他觉的这人无论发生什么总是应该站在自己身边的。
在高考填志愿之后两人之间又发生了一桩插曲。
路多宝有天回家,听他母亲在八卦,说隔壁闵啸城父母要回澳洲了。
闵啸城的现在的父亲不是他生父,他母亲是离婚后又带着闵啸城嫁人的,那是个澳洲富商,在中国呆了一阵之后就要回国去了,顺便把闵啸城母子接走。
路多宝当时听完消息愣了足足有五分钟。
他想闵啸城怎么一点都没告诉自己。
他向他母亲确认消息的可靠性,他母亲觉得他的样子很奇怪:“应该是的吧,哪有父母走,把小孩一个人留在国内的,你不是和他关系好吗?你自己去问啊。”
后来路多宝就真的去了。
那是他人生第一次在别人面前哭得这么惨,抓着那人的衣角抽抽涕涕连句完整的话都说不出。
他觉得自己要被闵啸城抛弃了。
好在闵啸城很有耐心,他把路多宝的脸按在胸口很久很久,等路多宝终于不那么激动了,才耐心解释:“我不走。”
“我父母回澳洲,我留在这里。”
“我会一直陪着你,所以你别哭了。”
闵啸城的声音好像有点惊慌,还反常地说了很多重复的话,但那天路多宝实在哭得太累了,昏昏沉沉只知道闵啸城不走了,其他的压根顾不上想。
他把闵啸城胸口的衣服哭湿了一大片,然后拽着他睡着了。
这件事在后来很长一段时间里,变成了路多宝的禁忌,他觉得丢人,有失男子汉形象,因此不许闵啸城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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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路多宝忽然觉得人生充满了希望,觉得自己老树开花后半辈子的幸福就要来了。
按他有逻辑有条理的分析,闵啸城大概率也是喜欢他的。
闵啸城果然像他说的那样,很快回来了。
他回来的时候路多宝甚至还把自己卷在毯子里没起床。
路多宝闻到食物的味道,猜测闵啸城给他带了吃的,但他因为翻了别人的笔记本有点细心虚,于是决定继续装睡。
他听到闵啸城的皮鞋在木地板上由远及近发出“咔哒咔哒”的声音,在床边逗留了一会儿,吓得路多宝以为他发现自己装睡了,结果没有,皮鞋声又走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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毯子发出些微的摩擦声,被闵啸城发现了。
他抬头看了眼路多宝:“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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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多宝放心地跳下床,准备去洗漱,没走两步,有人就提醒他:“穿鞋。”
闵啸城习惯性地弯腰去拿他的拖鞋,路多宝却像触电一样,抢着把拖鞋拿过来自己穿了。
闵啸城落了空,维持着蹲地的姿势,看起来有点迷茫,又有点受伤。
按以往,路多宝很容易就被他这种反差巨大的,不知所措的表情欺骗,会心软,很多事就算了,迟钝也好不近人情也好,都会原谅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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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多宝绕过他去卫生间洗漱,两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岛上的风土人情,聊着闵啸城的新投资,对昨晚醉酒的事心照不宣,对两人分开这些年的事也只字不提,假装只是普通朋友。
路多宝对自己走出情伤的速度很满意,差点就哼起歌来。
闵啸城说自己忙了一上午还没吃饭,并礼貌地请路多宝带他去一些花鸟屿上的招牌小店。
路多宝想他们虽然有过不愉快,但自己哪怕是站在老同学,老朋友的立场上,他都是应该尽一下地主之谊的。
成年人没有过不去的坎。
两人去了一家本地有名的牛肉汤馆。
店铺很小,装修也有些老旧,但胜在东西好吃,每天天不亮就有人来排队。
好在路多宝和这家店的小老板很熟,于是非常可耻地插了个队。
闵啸城一身名贵西装,面容严肃,和这家店铺看起来格格不入,倒像是来视察随时准备收购的房地产老板。
他们要了两碗牛肉汤,路多宝还加了一些牛杂,闵啸城没有。
点完单闵啸城掏出手机准备付钱,路多宝把他拦住说自己和店主认识,而且经常来吃,挂在他账上就好,之后他会统一来结算,何况闵啸城怎么都算是客人,哪有客人请主人吃饭的。
闵啸城大概是觉得有道理就没有反驳。
拉扯的时候,路多宝忽然发现闵啸城用的那个手机,还是七年前自己送他的,款式老旧运作缓慢,和闵啸城的身份毫不相配,但是闵啸城好像很喜欢,因为他保养得很干净。
路多宝问:“手机你不换么?好像有点旧。”
闵啸城奇怪地反问他:“为什么要换?又没坏。”
路多宝一时语塞,想起来闵啸城就是这样的实用主义。
他习惯性地想拿闵啸城的手机来看,手探出去的时候停顿了一下,意识到这动作在现在是不合时宜的。
闵啸城倒完全不介意,把手机递给他。
牛肉汤来了,闵啸城闷头吃饭。
于是路多宝只能装模作样地拿着手机评价,说他“性能跟不上”、“屏幕太糊”等等。
他无意中划开相册,刷地一下跳出上千张似曾相识的照片。
每一张满载的都是路多宝的青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