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章 他的春天【完结】
从树上下来时,应多米实在当得起狼狈不堪这四个字。裸露在外的皮肉无一不被树皮磨得通红,眼睛也因流泪而酸痛,生平竟能有如此脱俗的野合经历,全拜他男人所赐。
他觉得自己像一尾搁浅的鱼,干渴瘫软地靠在树下,时不时摆动一下尾鳍——赏赵笙一脚。
男人背对着他,正蹲在地上挖刘刚方才埋进去的东西。应多米的力道完全撼动不了他的身体,反而还被拉过小腿亲吻,气得他嘴里唧唧乱骂。
赵笙是理亏在先,但也不能由着他口无遮拦,于是将人揽过来转移注意力:“小米,来看这个。”
被翻动过的新鲜土层之下赫然是一层白色粉末,赵笙用手指捻了捻,颗粒粗糙干燥,但只要有一点水,应该就会马上溶进土里。
应多米看着有些眼熟:“这是……”
“除草剂。”
赵笙低头闻了闻,又道:“像是靓桦牌的。”
“刘刚大半夜鬼鬼祟祟,就为了给你家枣树放点除草剂?我看这杂草也不多啊。”应多米狐疑地拨了拨地上稀疏发黄的草叶。
“他自然不是好心,这牌子的除草剂直接埋在树根周围是大忌,一旦溶进土壤,枣树就会中毒,轻则枯枝黄叶,重则树根腐烂,整棵树都活不了。”
赵笙声音没什么波动,仿佛只是冷静的分析,可在应多米听来,男人显然已经处在发怒的边缘了。
他连忙蹲下来,将白色粉末从小坑里往外挖,愤慨又不解:“这人有毛病吗?好端端的为什么要害人!”
“你先别气,幸好我们发现的及时,今天先挖出来,明天我就找他算账去!”
赵笙沉默了一会,捉住他的手,拍干净上面的土,周身涌起的戾气平复了些许:“算不算账的再说,你不要挖了,坐着不舒服,就站着等哥一会,很快就好。”
他动作不知比应多米麻利多少,一边逐个挖过去,一边问道:“来的路上你说找我有别的事,是啥?”
应多米亦步亦趋地跟在他后头,将家中枣树被烧的事一五一十地说了,末了还抱怨道:“哥哥,我爹架子可大呢,不让我找你要枣树,还说我总这样麻烦你,以后在家会被你拿捏,简直乱说嘛……不过我只想要你的枣树,种在院子里,每天都能看到,多好!”
听着他在旁边絮叨,赵笙只觉得什么烦心事都能消弭大半,若不是手上脏污,他定要将人揽过来亲一口。
“是很好,明儿你选一棵喜欢的,我移过去就是。”
应多米斜眼睨着他:“那你老实说,我这么麻烦你,以后真的会被拿捏住吗?”
男人不说话,只是笑,应多米竟不知道他是这么爱笑的人,一时看得心中痒痒,扑上去搂住他的脖子,作势要勒紧手臂:“笑得莫名其妙,指定心里有鬼!”
枣树、田地,这些东西本就是要给应多米的彩礼,哪来的麻烦一说。应老三的话赵笙不置可否,却故意逗他:
“若我真想拿捏你,你咋办?”
“把你能的,”应多米也笑了:“在床上也就罢了,平时胆敢忤逆我,你就等着找我爹哭吧!”
等把十几棵被埋药的树清理完,夜空已是泼墨般的黑,赵笙寻了一处浇地的水井洗手,随后背起应多米,也不走大路,就不急不缓地晃荡在田埂上,将他送回了家。
不知赵笙用了什么法子,第二天午饭一过,刘刚家那群外村工人就扛着行李离开了。
再过一天,一棵枝干柔韧漂亮的枣树被连根挖起,根部包着防水布,由一辆三轮车拉来了应家。
枯树的树坑已然空了出来,吴翠看着新树栽进去,满心欢喜,几次想伸手帮忙,奈何赵家这小子只知埋头干活,动作又快,转眼都该往坑里填土了。
应多米忍不住凑上来拉他:“哥哥,让我奶奶来吧,她一直想亲手栽。”
“哎,赵家小子,你别忙了。”
赵笙这才直起身,抹了把额上细汗,准备将沉重的铁锹递给吴翠时,应多米又拦:“这个太沉了,你去墙角找找,应该还有个木把儿的铁锹。”
他使唤得太自然,赵笙一个人高马大的男人,竟也这样听他的话,二人彼此没觉得不对,吴翠却是看得通透,心中不知欢喜更多还是发愁更多。
可她活到这一把年纪,还有什么事是看不开的?既然连应老三都对这个儿婿不做阻拦,她也乐得顺其自然。
毕竟跑前跑后为孙子张罗相亲的经历,有过去年那么一回就足够了,太累人。
接过木把铁锹,她边往坑里填土,边拉家常似的盘问这个准儿婿:“赵家小子,我看你去年在滦水打工,挣得不少吧?以后还回家种地吗?”
不让赵笙干活时,他就那么直愣愣地杵在应多米身边,答道:“挣得还行,还会回来种地。”
吴翠微笑道:“种地也好,踏实,而且依我看,你是咱们村数一数二的种地好手。”
应多米本在蹲着翻土玩,闻言抬头看他:“啥时候回来种地呀?你咋都没跟我说过。”
“不一定啥时候,主要还是看你。”
赵笙用手指绕起一缕他的头发,说着不知道,脸上神情却很笃定:“你以后若是读了大学,肯定不会再留在村里,可等咱们都老了,总有一天是要回赵河道过日子的,那时候只要胳膊腿还好使,我就种地。”
“地租出去,我心里总没着落,何况村里还有黑心的人想着使坏,庄稼病了,就跟我的兄弟病了一样难受。”
他说完,自己也觉得太夸张,难得露出几分腼腆的笑。
应多米登时怔住了,不曾知道赵笙想的这么长远。手中泥土的湿润腥气丝丝缕缕地钻入鼻腔,他一转眼,看到枣树根部连着的新鲜土粒——
枣树林所在的那片田,原是因为土质太贫瘠才被人废弃的,可赵笙捡人家不要的田,经年地细心打理,不知费了多少心力才养成如今这般丰润的土地。
他此时才忽然惊觉,不管是幼时还是现在,赵笙似乎一直在追着他跑,可他却并不清楚赵笙的心之所向。
他想读大学,赵笙就说服赵五教他;他想救来路不明的蒲白,赵笙就帮他想办法,为他善后;甚至当他编出谎言,说自己想和董煦定居滦水时,赵笙也差点强迫自己接受。
不顾吴翠还在一旁,应多米猛地站起来,握住男人的手,声音有些莫名的发颤:“如果一样辛苦,比起四处打工,你会更喜欢种地吗?”
赵笙眉头微微皱起,不明白少年为什么忽然变了脸色,但还是诚实道:“是。”
他迟钝的脑子意识到什么,连忙补充:“我啥时候种地都可以,跟你在一块最重要。”
“小米啊,你俩别嘀咕了,我这一把老腰不行了!”
还不等应多米说话,吴翠就杵着铁锹晃悠着站起来,赵笙连忙抚了一把,接过她手中的铁锹。
“俩人在一块儿,要合计的事多着呢,这才哪到哪啊。”
新枣树已经栽好,春季抽条的青枝上缀着星点绿意,吴翠一手搭着赵笙,一手隔空点了点应多米的脑袋,笑道:
“以后就不能只顾着自己一个人了!”
应多米看看那棵在春风里轻轻摇曳的新树,又看了看满手泥泞却神情温和的男人,心里那股子酸软劲儿彻底化开了。
这时候的他还没意识到,赵笙今日这一番话,会在他往后的生命里激起多大的水花。
很多年后,赵河道的乡亲们提起应三家那个出息的独子,总会一脸赞叹地念叨——
“应多米是咱村第一个考出去的大学生,可这孩子心肠热,没被外头的繁华迷了眼,大学里钻研的也是怎么伺弄庄稼、培育果树、怎么让收成更好,毕业后更是二话不说就揣着本事回了乡。”
他还是那个怕泥巴粘了鞋的小少爷,可他男人不是,那人是村里最会种地的好手。
二人一个懂技术,一个有经验,扎在田间地头,教村民怎么看土、怎么用药,再加上应老三这个不容小觑的后盾,赵河道那原本平平无奇的收成,竟真一年比一年更厚实起来。
而赵笙当年的诺言同样没变。应多米在丰庆读大学,他就在城里的大小工地挥汗如雨,拼了命地攒钱。
等应多米毕业返乡的那天,他终于拍掉了身上最后一层浮华的灰尘,如愿以偿地回到了他牵肠挂肚的土地。
他在前头翻土除草,应多米在后头背着个水壶,优哉游哉地记录麦穗,两代人一辈子的根,就这么死死地扎进了赵河道的泥土里,再也没挪过窝。
当然,那都是后话了。
眼下这一对年轻人最紧要的,是翻开人生里红彤彤的新一页——
农历二月十五,天刚蒙蒙亮,东边泛了鱼肚白,村头老槐树上喜鹊就叫开了。
地里的麦苗返了青,一片一片铺开去,露水还没落尽,太阳一照,亮晶晶的晃眼,杨树挂了穗子,风一吹,扑簌簌往下掉,落得人肩上、地上都是。
春耕农忙,各家各户的门都敞着,不下田的老人抱着孩子,在门口有一搭没一搭地说话,谁家的狗趴在门槛上晒太阳,尾巴也有一搭没一搭地摇。一头发花白的婆婆道:
“今儿可是赵五和应三两家定亲的日子!”
农村成家早,虽然法定结婚年龄是二十二,可大部分年轻人都和应家小子一样,十六七岁时就已定下了。
而像赵家小子这样二十二岁才定亲的,可以说寥寥无几,这么大的年纪,即使能寻到亲家,亲家家底多半也微薄,不是能过日子的。
可赵家小子有本事,守身如玉这么些年,真叫他守来了这村里顶好的应家独子,应多米。
另一个老头儿道:“赵五家这回也算是飞上枝头变凤凰了吧?那可是应老三家的亲事。”
婆婆大不屑:“一看你就没打听清,赵家小子如今有本事得很呢!应多米是个男娃,他还给买了全套的金饰,带上那叫一个晃眼啊,一会儿去村头吃席你就能见着了。”
此话不假,两男子订婚不讲究在谁家办席,应老三便大包大揽,除了外出务工的那些,全村人都被请来吃酒席。原先供歌舞团演出的大空地上此时支满了桌子,叫的是县里酒店的厨子,还有好些自告奋勇帮忙的、热心的大娘。
日头移到头顶时,一张张圆桌旁已坐满了人,翘首以盼着两位主角的到来,毕竟他们一来,后厨就能上菜了。
然而,此时的新郎之一——应多米正在屋里焦头烂额。
不为别的,他订亲要穿的一身中山装上有大片龙凤刺绣,本该是点睛之笔,可不知怎么搞的,和胸花放在一起时被勾了丝,刺绣毛躁得几乎不能看,又因在胸口,连遮都遮不住。
虽只是订亲,但应多米丝毫不想妥协,在屋里急得团团转,不肯出门。
他眼角的泪刚一涌出,就被男人的大手拭去了,赵笙捧着他的脸安慰:“乖,你穿我这身,刺绣是一样的,我穿你爹的西装就行。”
“不行!这两身是我亲自挑的红色,刺绣也对称,那西装是黑色,一点也不搭配。”
应多米抽噎一声,越是重视,就越控制不好情绪:“出师不利,连个衣服都弄不好,难道是这日子不吉利……”
应老三一直在门外候着,闻言忍不住斥道:“要结婚的人了还这么孩子气!你爹可没钱再给你办一回酒席了!”
相比之下,赵笙虽然也面色难看了一瞬,但还是耐心把人抱过来:“宝贝儿,你能等到改天,但哥等不了了,别这么狠心对我,听话换好衣服,走完仪式,咱们就是夫妻了。”
应多米的脾气来得快,却吃软不吃硬,被人这么一哄,自己也觉得自己有点过分,于是转身搂过男人的脖子蹭掉眼泪,闷闷地“嗯”了一声。
赵笙拍拍少年的屁股,正准备将人拉起来,皮鞋跟向床下一退,却好像踩到了什么软绵绵的东西,怕是胸花,他赶紧抬脚一看,这一看,却是怔住了。
微微泛黄的服装袋里塞着一条大红纱裙,婚服质量上乘,颜色经年不褪,一如当年一般鲜艳妩媚——
竟是赵笙醉酒留宿那天晚上落下的,应雪苓的婚服。
“天哪,这裙子我一直忘了还给苓婶……”
在那个混乱的暴雨夜,他们二人一个痛苦,一个羞涩,可谓是两条毫无交集的直线,可现在,他们却要定亲了。
应多米将裙子展开,除了有些褶皱之外,倒是比那毛躁的中山装要好上许多,他抬眼看向赵笙,男人发亮的黑色瞳孔里是与他心照不宣的冲动。
他不禁幸福又无奈地捂住脸,叹道:“赵河道第一个大学生还没当上,倒是先当上了第一个穿裙子定亲的男人!”
赵笙沉吟两秒:“我穿,也可以。”
应多米幻想了一下那个场面,吓得差点抽他巴掌:“好哥哥,快别说了!”
可喜可贺,经过了这么一番兵荒马乱,二人终于还是赶在猪头肉凉透之前出了门,真可谓是众望所归众星捧月。
应多米皮肤白,又带着少年的清瘦,一身匀亭骨肉笼在娇艳红纱和矜贵首饰中,像是那二月桃花从中簇着的一点绿芽,没人觉得怪异,只道该天生如此。
而他男人身着整套龙凤纹刺绣西装,身条高大挺俊,不见平日清苦气质,倒真像是个被媳妇滋养得红光满面的新郎官。二人携手往那一站,乡亲们黏在猪头肉上的视线都齐刷刷地聚了过去,谁看了不道一句“珠联璧合”!
乡间订亲仪式流程简单,在爹娘的见证下,新人互换庚帖、见面礼,再改口叫上对方长辈一声“爹”“娘”,这就算礼成了。
但到了他们这里,应老三改不了这么多年的从商习惯,还安排了个发表感言的环节。
只见他握着喇叭,说了没几句就开始抹眼泪,从应多米两岁穿开裆裤讲到八岁掉第一颗牙,讲得底下的乡亲都开始打瞌睡了。
应多米实在听不下去——倒不是嫌丢人,而是再让他爹这么讲下去,这顿饭得吃到天黑,于是他几步跳上台,一揽老爹肩膀,抢过喇叭扬声笑道:
“乡亲们,今儿是我和赵笙大喜的日子,大家同喜同乐,吃好喝好,吃饱了才有力气好好干活、好好生活,就这样,开席!”
嚯!台下骤然热闹起来,筷子乱舞间,猪头上点缀的桃花被春风一带,转着圈儿落到了赵笙肩头。
与此同时他张开双臂,迎住向他飞扑过来的少年——
那是他的小米,他的媳妇,他的春天。
结婚啦!赵河道的乡亲们都鼓起掌来!
感谢乡亲们一个多月以来的追更和积极反馈,能看出来大家都是真把多米当心肝儿疼的,评论写得都太真诚了,感动。
春耕是继《鹧鸪天》后的一本放松之作,本意是写点乡土甜文愉悦身心,谁知道更新的时候照样纠结剧情纠结地睡不着觉,看来只要写作就不会获得纯粹的快乐啊……
但是!应多米毋庸置疑是我最最可爱的好大儿!永远祝愿他幸福🥰
另外,隔壁《荒腔》虽然是续写本文配角蒲白的故事,但除了年代类似,人物、剧情、写作风格等等都偏暗黑,如果是喜欢春耕这样的轻松向的乡亲,请一定要在详细阅读简介后,再决定要不要追更。
最后提醒一下,有意愿打赏咸鱼的乡亲请移步文章简介处打赏,尽量不要打赏在最后一章(两者不互通)插图和番外后续都会抬上。
我说完了,爱大家!
他觉得自己像一尾搁浅的鱼,干渴瘫软地靠在树下,时不时摆动一下尾鳍——赏赵笙一脚。
男人背对着他,正蹲在地上挖刘刚方才埋进去的东西。应多米的力道完全撼动不了他的身体,反而还被拉过小腿亲吻,气得他嘴里唧唧乱骂。
赵笙是理亏在先,但也不能由着他口无遮拦,于是将人揽过来转移注意力:“小米,来看这个。”
被翻动过的新鲜土层之下赫然是一层白色粉末,赵笙用手指捻了捻,颗粒粗糙干燥,但只要有一点水,应该就会马上溶进土里。
应多米看着有些眼熟:“这是……”
“除草剂。”
赵笙低头闻了闻,又道:“像是靓桦牌的。”
“刘刚大半夜鬼鬼祟祟,就为了给你家枣树放点除草剂?我看这杂草也不多啊。”应多米狐疑地拨了拨地上稀疏发黄的草叶。
“他自然不是好心,这牌子的除草剂直接埋在树根周围是大忌,一旦溶进土壤,枣树就会中毒,轻则枯枝黄叶,重则树根腐烂,整棵树都活不了。”
赵笙声音没什么波动,仿佛只是冷静的分析,可在应多米听来,男人显然已经处在发怒的边缘了。
他连忙蹲下来,将白色粉末从小坑里往外挖,愤慨又不解:“这人有毛病吗?好端端的为什么要害人!”
“你先别气,幸好我们发现的及时,今天先挖出来,明天我就找他算账去!”
赵笙沉默了一会,捉住他的手,拍干净上面的土,周身涌起的戾气平复了些许:“算不算账的再说,你不要挖了,坐着不舒服,就站着等哥一会,很快就好。”
他动作不知比应多米麻利多少,一边逐个挖过去,一边问道:“来的路上你说找我有别的事,是啥?”
应多米亦步亦趋地跟在他后头,将家中枣树被烧的事一五一十地说了,末了还抱怨道:“哥哥,我爹架子可大呢,不让我找你要枣树,还说我总这样麻烦你,以后在家会被你拿捏,简直乱说嘛……不过我只想要你的枣树,种在院子里,每天都能看到,多好!”
听着他在旁边絮叨,赵笙只觉得什么烦心事都能消弭大半,若不是手上脏污,他定要将人揽过来亲一口。
“是很好,明儿你选一棵喜欢的,我移过去就是。”
应多米斜眼睨着他:“那你老实说,我这么麻烦你,以后真的会被拿捏住吗?”
男人不说话,只是笑,应多米竟不知道他是这么爱笑的人,一时看得心中痒痒,扑上去搂住他的脖子,作势要勒紧手臂:“笑得莫名其妙,指定心里有鬼!”
枣树、田地,这些东西本就是要给应多米的彩礼,哪来的麻烦一说。应老三的话赵笙不置可否,却故意逗他:
“若我真想拿捏你,你咋办?”
“把你能的,”应多米也笑了:“在床上也就罢了,平时胆敢忤逆我,你就等着找我爹哭吧!”
等把十几棵被埋药的树清理完,夜空已是泼墨般的黑,赵笙寻了一处浇地的水井洗手,随后背起应多米,也不走大路,就不急不缓地晃荡在田埂上,将他送回了家。
不知赵笙用了什么法子,第二天午饭一过,刘刚家那群外村工人就扛着行李离开了。
再过一天,一棵枝干柔韧漂亮的枣树被连根挖起,根部包着防水布,由一辆三轮车拉来了应家。
枯树的树坑已然空了出来,吴翠看着新树栽进去,满心欢喜,几次想伸手帮忙,奈何赵家这小子只知埋头干活,动作又快,转眼都该往坑里填土了。
应多米忍不住凑上来拉他:“哥哥,让我奶奶来吧,她一直想亲手栽。”
“哎,赵家小子,你别忙了。”
赵笙这才直起身,抹了把额上细汗,准备将沉重的铁锹递给吴翠时,应多米又拦:“这个太沉了,你去墙角找找,应该还有个木把儿的铁锹。”
他使唤得太自然,赵笙一个人高马大的男人,竟也这样听他的话,二人彼此没觉得不对,吴翠却是看得通透,心中不知欢喜更多还是发愁更多。
可她活到这一把年纪,还有什么事是看不开的?既然连应老三都对这个儿婿不做阻拦,她也乐得顺其自然。
毕竟跑前跑后为孙子张罗相亲的经历,有过去年那么一回就足够了,太累人。
接过木把铁锹,她边往坑里填土,边拉家常似的盘问这个准儿婿:“赵家小子,我看你去年在滦水打工,挣得不少吧?以后还回家种地吗?”
不让赵笙干活时,他就那么直愣愣地杵在应多米身边,答道:“挣得还行,还会回来种地。”
吴翠微笑道:“种地也好,踏实,而且依我看,你是咱们村数一数二的种地好手。”
应多米本在蹲着翻土玩,闻言抬头看他:“啥时候回来种地呀?你咋都没跟我说过。”
“不一定啥时候,主要还是看你。”
赵笙用手指绕起一缕他的头发,说着不知道,脸上神情却很笃定:“你以后若是读了大学,肯定不会再留在村里,可等咱们都老了,总有一天是要回赵河道过日子的,那时候只要胳膊腿还好使,我就种地。”
“地租出去,我心里总没着落,何况村里还有黑心的人想着使坏,庄稼病了,就跟我的兄弟病了一样难受。”
他说完,自己也觉得太夸张,难得露出几分腼腆的笑。
应多米登时怔住了,不曾知道赵笙想的这么长远。手中泥土的湿润腥气丝丝缕缕地钻入鼻腔,他一转眼,看到枣树根部连着的新鲜土粒——
枣树林所在的那片田,原是因为土质太贫瘠才被人废弃的,可赵笙捡人家不要的田,经年地细心打理,不知费了多少心力才养成如今这般丰润的土地。
他此时才忽然惊觉,不管是幼时还是现在,赵笙似乎一直在追着他跑,可他却并不清楚赵笙的心之所向。
他想读大学,赵笙就说服赵五教他;他想救来路不明的蒲白,赵笙就帮他想办法,为他善后;甚至当他编出谎言,说自己想和董煦定居滦水时,赵笙也差点强迫自己接受。
不顾吴翠还在一旁,应多米猛地站起来,握住男人的手,声音有些莫名的发颤:“如果一样辛苦,比起四处打工,你会更喜欢种地吗?”
赵笙眉头微微皱起,不明白少年为什么忽然变了脸色,但还是诚实道:“是。”
他迟钝的脑子意识到什么,连忙补充:“我啥时候种地都可以,跟你在一块最重要。”
“小米啊,你俩别嘀咕了,我这一把老腰不行了!”
还不等应多米说话,吴翠就杵着铁锹晃悠着站起来,赵笙连忙抚了一把,接过她手中的铁锹。
“俩人在一块儿,要合计的事多着呢,这才哪到哪啊。”
新枣树已经栽好,春季抽条的青枝上缀着星点绿意,吴翠一手搭着赵笙,一手隔空点了点应多米的脑袋,笑道:
“以后就不能只顾着自己一个人了!”
应多米看看那棵在春风里轻轻摇曳的新树,又看了看满手泥泞却神情温和的男人,心里那股子酸软劲儿彻底化开了。
这时候的他还没意识到,赵笙今日这一番话,会在他往后的生命里激起多大的水花。
很多年后,赵河道的乡亲们提起应三家那个出息的独子,总会一脸赞叹地念叨——
“应多米是咱村第一个考出去的大学生,可这孩子心肠热,没被外头的繁华迷了眼,大学里钻研的也是怎么伺弄庄稼、培育果树、怎么让收成更好,毕业后更是二话不说就揣着本事回了乡。”
他还是那个怕泥巴粘了鞋的小少爷,可他男人不是,那人是村里最会种地的好手。
二人一个懂技术,一个有经验,扎在田间地头,教村民怎么看土、怎么用药,再加上应老三这个不容小觑的后盾,赵河道那原本平平无奇的收成,竟真一年比一年更厚实起来。
而赵笙当年的诺言同样没变。应多米在丰庆读大学,他就在城里的大小工地挥汗如雨,拼了命地攒钱。
等应多米毕业返乡的那天,他终于拍掉了身上最后一层浮华的灰尘,如愿以偿地回到了他牵肠挂肚的土地。
他在前头翻土除草,应多米在后头背着个水壶,优哉游哉地记录麦穗,两代人一辈子的根,就这么死死地扎进了赵河道的泥土里,再也没挪过窝。
当然,那都是后话了。
眼下这一对年轻人最紧要的,是翻开人生里红彤彤的新一页——
农历二月十五,天刚蒙蒙亮,东边泛了鱼肚白,村头老槐树上喜鹊就叫开了。
地里的麦苗返了青,一片一片铺开去,露水还没落尽,太阳一照,亮晶晶的晃眼,杨树挂了穗子,风一吹,扑簌簌往下掉,落得人肩上、地上都是。
春耕农忙,各家各户的门都敞着,不下田的老人抱着孩子,在门口有一搭没一搭地说话,谁家的狗趴在门槛上晒太阳,尾巴也有一搭没一搭地摇。一头发花白的婆婆道:
“今儿可是赵五和应三两家定亲的日子!”
农村成家早,虽然法定结婚年龄是二十二,可大部分年轻人都和应家小子一样,十六七岁时就已定下了。
而像赵家小子这样二十二岁才定亲的,可以说寥寥无几,这么大的年纪,即使能寻到亲家,亲家家底多半也微薄,不是能过日子的。
可赵家小子有本事,守身如玉这么些年,真叫他守来了这村里顶好的应家独子,应多米。
另一个老头儿道:“赵五家这回也算是飞上枝头变凤凰了吧?那可是应老三家的亲事。”
婆婆大不屑:“一看你就没打听清,赵家小子如今有本事得很呢!应多米是个男娃,他还给买了全套的金饰,带上那叫一个晃眼啊,一会儿去村头吃席你就能见着了。”
此话不假,两男子订婚不讲究在谁家办席,应老三便大包大揽,除了外出务工的那些,全村人都被请来吃酒席。原先供歌舞团演出的大空地上此时支满了桌子,叫的是县里酒店的厨子,还有好些自告奋勇帮忙的、热心的大娘。
日头移到头顶时,一张张圆桌旁已坐满了人,翘首以盼着两位主角的到来,毕竟他们一来,后厨就能上菜了。
然而,此时的新郎之一——应多米正在屋里焦头烂额。
不为别的,他订亲要穿的一身中山装上有大片龙凤刺绣,本该是点睛之笔,可不知怎么搞的,和胸花放在一起时被勾了丝,刺绣毛躁得几乎不能看,又因在胸口,连遮都遮不住。
虽只是订亲,但应多米丝毫不想妥协,在屋里急得团团转,不肯出门。
他眼角的泪刚一涌出,就被男人的大手拭去了,赵笙捧着他的脸安慰:“乖,你穿我这身,刺绣是一样的,我穿你爹的西装就行。”
“不行!这两身是我亲自挑的红色,刺绣也对称,那西装是黑色,一点也不搭配。”
应多米抽噎一声,越是重视,就越控制不好情绪:“出师不利,连个衣服都弄不好,难道是这日子不吉利……”
应老三一直在门外候着,闻言忍不住斥道:“要结婚的人了还这么孩子气!你爹可没钱再给你办一回酒席了!”
相比之下,赵笙虽然也面色难看了一瞬,但还是耐心把人抱过来:“宝贝儿,你能等到改天,但哥等不了了,别这么狠心对我,听话换好衣服,走完仪式,咱们就是夫妻了。”
应多米的脾气来得快,却吃软不吃硬,被人这么一哄,自己也觉得自己有点过分,于是转身搂过男人的脖子蹭掉眼泪,闷闷地“嗯”了一声。
赵笙拍拍少年的屁股,正准备将人拉起来,皮鞋跟向床下一退,却好像踩到了什么软绵绵的东西,怕是胸花,他赶紧抬脚一看,这一看,却是怔住了。
微微泛黄的服装袋里塞着一条大红纱裙,婚服质量上乘,颜色经年不褪,一如当年一般鲜艳妩媚——
竟是赵笙醉酒留宿那天晚上落下的,应雪苓的婚服。
“天哪,这裙子我一直忘了还给苓婶……”
在那个混乱的暴雨夜,他们二人一个痛苦,一个羞涩,可谓是两条毫无交集的直线,可现在,他们却要定亲了。
应多米将裙子展开,除了有些褶皱之外,倒是比那毛躁的中山装要好上许多,他抬眼看向赵笙,男人发亮的黑色瞳孔里是与他心照不宣的冲动。
他不禁幸福又无奈地捂住脸,叹道:“赵河道第一个大学生还没当上,倒是先当上了第一个穿裙子定亲的男人!”
赵笙沉吟两秒:“我穿,也可以。”
应多米幻想了一下那个场面,吓得差点抽他巴掌:“好哥哥,快别说了!”
可喜可贺,经过了这么一番兵荒马乱,二人终于还是赶在猪头肉凉透之前出了门,真可谓是众望所归众星捧月。
应多米皮肤白,又带着少年的清瘦,一身匀亭骨肉笼在娇艳红纱和矜贵首饰中,像是那二月桃花从中簇着的一点绿芽,没人觉得怪异,只道该天生如此。
而他男人身着整套龙凤纹刺绣西装,身条高大挺俊,不见平日清苦气质,倒真像是个被媳妇滋养得红光满面的新郎官。二人携手往那一站,乡亲们黏在猪头肉上的视线都齐刷刷地聚了过去,谁看了不道一句“珠联璧合”!
乡间订亲仪式流程简单,在爹娘的见证下,新人互换庚帖、见面礼,再改口叫上对方长辈一声“爹”“娘”,这就算礼成了。
但到了他们这里,应老三改不了这么多年的从商习惯,还安排了个发表感言的环节。
只见他握着喇叭,说了没几句就开始抹眼泪,从应多米两岁穿开裆裤讲到八岁掉第一颗牙,讲得底下的乡亲都开始打瞌睡了。
应多米实在听不下去——倒不是嫌丢人,而是再让他爹这么讲下去,这顿饭得吃到天黑,于是他几步跳上台,一揽老爹肩膀,抢过喇叭扬声笑道:
“乡亲们,今儿是我和赵笙大喜的日子,大家同喜同乐,吃好喝好,吃饱了才有力气好好干活、好好生活,就这样,开席!”
嚯!台下骤然热闹起来,筷子乱舞间,猪头上点缀的桃花被春风一带,转着圈儿落到了赵笙肩头。
与此同时他张开双臂,迎住向他飞扑过来的少年——
那是他的小米,他的媳妇,他的春天。
结婚啦!赵河道的乡亲们都鼓起掌来!
感谢乡亲们一个多月以来的追更和积极反馈,能看出来大家都是真把多米当心肝儿疼的,评论写得都太真诚了,感动。
春耕是继《鹧鸪天》后的一本放松之作,本意是写点乡土甜文愉悦身心,谁知道更新的时候照样纠结剧情纠结地睡不着觉,看来只要写作就不会获得纯粹的快乐啊……
但是!应多米毋庸置疑是我最最可爱的好大儿!永远祝愿他幸福🥰
另外,隔壁《荒腔》虽然是续写本文配角蒲白的故事,但除了年代类似,人物、剧情、写作风格等等都偏暗黑,如果是喜欢春耕这样的轻松向的乡亲,请一定要在详细阅读简介后,再决定要不要追更。
最后提醒一下,有意愿打赏咸鱼的乡亲请移步文章简介处打赏,尽量不要打赏在最后一章(两者不互通)插图和番外后续都会抬上。
我说完了,爱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