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章 哥,救命啊…
尽管面前的人容貌娇美,可没了这血迹的掩饰,仔细一看,还是能看出明显的男子特征,他的声音虽然比一般的男子听起来要柔软一些但是细听,还是能听出与女子之间的不同。
无论对方是男是女,萧莲玉都是不可能眼睁睁看着对方在自己面前丧命的,连忙将人扶了起来,让他靠在一旁的榻上,他粗略的看了一眼,只是看着严重些,都是些皮外伤,“这位小公子,你的伤看着严重,但都是些皮外伤,没伤到筋骨,你不用害怕。”
雀奴抬头看着面前的人,一身红衣似火明明长着一双娇俏的狐狸眼可那双眼此时此刻是那样的清澈宁静,就像一汪清泉一样让他心安。
身体上的疼痛让他头晕眼花,眼前仿佛蒙着一团雾气一样,而这张脸隔着雾气都恍若天人,美的不似凡人一般,若不是身上的钝痛提醒他眼前的一切都是真真切切存在的,恐怕他都要认为眼前的人不过是他虚构出来的。
萧莲玉看他疼的直发抖,语气也变得有些着急,“方才那人不过是个酒囊饭袋,你怎么就傻愣愣的让他打?”
雀奴忍痛坐直了些,在这个少年面前,他不想用这样狼狈的姿态对着他,“奴这样的人哪有的选呢,那金老爷有钱有势的,奴哪里惹得起。”
萧莲玉真是听不惯他这样的自称,“别奴啊婢的了,你叫什么名字?”
雀奴第一次觉得自己的名字是这样难以让他宣之于口,这听起来就像是被人逗趣的东西哪敢污了公子的耳朵,思考良久后,他才低声说道,“雀奴,我叫雀奴。”
他将头垂得低低的,生怕在对方眼中看到了嫌弃厌恶的目光。可没想到,萧莲玉念了念他的名字,对他说道,“你唱歌一定很好听,像百灵鸟一样。”
来到这的客人无非是消遣作乐,听着他们的名字,更是会和身旁的好友打趣的说一听就是消遣作乐的玩意。
雀奴愣愣的看着面前的少年,这身红袍似乎带着温度一样,让他那颗早已冰冷的心渐渐回温。
“哥…”
“哥,救命啊…”
“哥…”
孙敬轩鬼哭狼嚎的声音在走廊上响起,萧莲玉还没等出声,他跑到这边就看到了包厢里的人,连忙去了上来,“哥啊,你怎么出来这么久还不回来啊,弟弟我差点清白不保啊。”
孙敬轩一扑上来,他就闻到了对方身上那股浓郁的脂粉香气,呛得他想打喷嚏,连忙把像八爪鱼一样缠上自己的人推开,“你这一身都是什么味啊?”
把人推开,萧莲玉抬头一看就发现孙敬轩脸上有一个淡淡的唇印,这姑娘用的口脂颜色很淡,要不是孙敬轩的脸像个馒头一样,还真看不出来。
见萧莲玉盯着自己脸看,孙敬轩似乎想到了什么连忙蹭了蹭,没弄干净不说反而多了些欲盖弥彰的意味,“哥,你前脚刚走,就有人带了好几个姑娘和小倌来,听曲听的好好的,他们就对我动手动脚的。”
看着孙敬轩那委屈的样子,萧莲玉没忍住笑出了声,就连雀奴脸上都带着笑。
孙敬轩也看到了一旁头破血流的雀奴,看着萧莲玉问道,“哥,这位姑…公…是谁啊?”
真不怪他分不出男女,只是这千花馆里无论是姑娘还是伺候人的小倌儿都打扮的差不多。
雀奴看着他们的样子就知道他们是第一次来,解释道,“公子有礼,奴叫雀奴,来此为乐的人共有两种选择,听曲就是听曲,赏花就是似公子这般…,楼里有男有女,全凭客人喜好。”
雀奴虽然说的没那么清楚,可他们两个又不是傻子,自然听得懂。
听曲就是老老实实的听人家唱歌弹琴,赏花说的风雅其实就是像青楼一样,只是这里是男女的生意都做,有漂亮的姑娘还有模样清俊的小倌儿。
“公子,您怎么跑到这来了?”
萧莲玉循声回头看去,果然一个姑娘还有两个穿着清凉的小倌跟在后面,一看他们来了孙敬轩连忙躲在了萧莲玉身后。
那姑娘还算稳重,那两个小倌一瞧见萧莲玉眼睛都亮了,若是能伺候这样的公子,倒搭银子他们也愿意啊。
雀奴连忙出声道,“文姐姐,他们是第一次来,不懂赏花的意思。”
被叫的姑娘一看浑身血迹的雀奴,也顾不上别的了,连忙到他身旁问道,“雀奴,你怎么了,今天不是金老爷叫你过来的吗?”
雀奴解释道,“那金老爷想对我动手,被我拒绝后恼羞成怒打了我一顿,若不是这位公子路过这里救了我,姐姐恐怕就没机会再和我说话了。”
文娘安抚的拍了拍他的背,“别怕,姐姐在呢,淮琴兰宣,把雀奴扶回去。”
那两个小倌知道这两位不是来找乐子的,虽然有些舍不得但看见雀奴那个样子也没那个心思了,到榻旁将人扶了起来,雀奴对着萧莲玉盈盈一拜,“多谢公子救命之恩,日后公子来此听曲记得一定要叫我啊。”
萧莲玉点了点头,听曲不赏花还是可以的,“好,你好好休养。”
门被关上后,文娘跪在地上对着萧莲玉重重的磕了个头,“文娘多谢公子大恩大德,花奴不在了,若是雀奴出了什么事,我也没有脸面再活下去了。”
萧莲玉和孙敬轩连忙将人扶了起来,“文娘姑娘有话直说,不必行此大礼。”
文娘将过去的事情娓娓道来。
雀奴有一个姐姐名为花奴,姐弟俩多年前就被千花馆的老板买了下来悉心培养,弟弟声音好,善音律所以名为雀奴,姐姐花容月貌,舞姿优美动人故此以花为名。
而她是第四年被家里人卖了进来的,一开始的文娘不肯低头,吃了不少苦,要是没有姐弟俩的帮忙,早就饿死了。
花奴不负众望,三年前在江南一舞成名,红极一时,可他们这样的人在很多人眼里并不是人。
无论对方是男是女,萧莲玉都是不可能眼睁睁看着对方在自己面前丧命的,连忙将人扶了起来,让他靠在一旁的榻上,他粗略的看了一眼,只是看着严重些,都是些皮外伤,“这位小公子,你的伤看着严重,但都是些皮外伤,没伤到筋骨,你不用害怕。”
雀奴抬头看着面前的人,一身红衣似火明明长着一双娇俏的狐狸眼可那双眼此时此刻是那样的清澈宁静,就像一汪清泉一样让他心安。
身体上的疼痛让他头晕眼花,眼前仿佛蒙着一团雾气一样,而这张脸隔着雾气都恍若天人,美的不似凡人一般,若不是身上的钝痛提醒他眼前的一切都是真真切切存在的,恐怕他都要认为眼前的人不过是他虚构出来的。
萧莲玉看他疼的直发抖,语气也变得有些着急,“方才那人不过是个酒囊饭袋,你怎么就傻愣愣的让他打?”
雀奴忍痛坐直了些,在这个少年面前,他不想用这样狼狈的姿态对着他,“奴这样的人哪有的选呢,那金老爷有钱有势的,奴哪里惹得起。”
萧莲玉真是听不惯他这样的自称,“别奴啊婢的了,你叫什么名字?”
雀奴第一次觉得自己的名字是这样难以让他宣之于口,这听起来就像是被人逗趣的东西哪敢污了公子的耳朵,思考良久后,他才低声说道,“雀奴,我叫雀奴。”
他将头垂得低低的,生怕在对方眼中看到了嫌弃厌恶的目光。可没想到,萧莲玉念了念他的名字,对他说道,“你唱歌一定很好听,像百灵鸟一样。”
来到这的客人无非是消遣作乐,听着他们的名字,更是会和身旁的好友打趣的说一听就是消遣作乐的玩意。
雀奴愣愣的看着面前的少年,这身红袍似乎带着温度一样,让他那颗早已冰冷的心渐渐回温。
“哥…”
“哥,救命啊…”
“哥…”
孙敬轩鬼哭狼嚎的声音在走廊上响起,萧莲玉还没等出声,他跑到这边就看到了包厢里的人,连忙去了上来,“哥啊,你怎么出来这么久还不回来啊,弟弟我差点清白不保啊。”
孙敬轩一扑上来,他就闻到了对方身上那股浓郁的脂粉香气,呛得他想打喷嚏,连忙把像八爪鱼一样缠上自己的人推开,“你这一身都是什么味啊?”
把人推开,萧莲玉抬头一看就发现孙敬轩脸上有一个淡淡的唇印,这姑娘用的口脂颜色很淡,要不是孙敬轩的脸像个馒头一样,还真看不出来。
见萧莲玉盯着自己脸看,孙敬轩似乎想到了什么连忙蹭了蹭,没弄干净不说反而多了些欲盖弥彰的意味,“哥,你前脚刚走,就有人带了好几个姑娘和小倌来,听曲听的好好的,他们就对我动手动脚的。”
看着孙敬轩那委屈的样子,萧莲玉没忍住笑出了声,就连雀奴脸上都带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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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敬轩也看到了一旁头破血流的雀奴,看着萧莲玉问道,“哥,这位姑…公…是谁啊?”
真不怪他分不出男女,只是这千花馆里无论是姑娘还是伺候人的小倌儿都打扮的差不多。
雀奴看着他们的样子就知道他们是第一次来,解释道,“公子有礼,奴叫雀奴,来此为乐的人共有两种选择,听曲就是听曲,赏花就是似公子这般…,楼里有男有女,全凭客人喜好。”
雀奴虽然说的没那么清楚,可他们两个又不是傻子,自然听得懂。
听曲就是老老实实的听人家唱歌弹琴,赏花说的风雅其实就是像青楼一样,只是这里是男女的生意都做,有漂亮的姑娘还有模样清俊的小倌儿。
“公子,您怎么跑到这来了?”
萧莲玉循声回头看去,果然一个姑娘还有两个穿着清凉的小倌跟在后面,一看他们来了孙敬轩连忙躲在了萧莲玉身后。
那姑娘还算稳重,那两个小倌一瞧见萧莲玉眼睛都亮了,若是能伺候这样的公子,倒搭银子他们也愿意啊。
雀奴连忙出声道,“文姐姐,他们是第一次来,不懂赏花的意思。”
被叫的姑娘一看浑身血迹的雀奴,也顾不上别的了,连忙到他身旁问道,“雀奴,你怎么了,今天不是金老爷叫你过来的吗?”
雀奴解释道,“那金老爷想对我动手,被我拒绝后恼羞成怒打了我一顿,若不是这位公子路过这里救了我,姐姐恐怕就没机会再和我说话了。”
文娘安抚的拍了拍他的背,“别怕,姐姐在呢,淮琴兰宣,把雀奴扶回去。”
那两个小倌知道这两位不是来找乐子的,虽然有些舍不得但看见雀奴那个样子也没那个心思了,到榻旁将人扶了起来,雀奴对着萧莲玉盈盈一拜,“多谢公子救命之恩,日后公子来此听曲记得一定要叫我啊。”
萧莲玉点了点头,听曲不赏花还是可以的,“好,你好好休养。”
门被关上后,文娘跪在地上对着萧莲玉重重的磕了个头,“文娘多谢公子大恩大德,花奴不在了,若是雀奴出了什么事,我也没有脸面再活下去了。”
萧莲玉和孙敬轩连忙将人扶了起来,“文娘姑娘有话直说,不必行此大礼。”
文娘将过去的事情娓娓道来。
雀奴有一个姐姐名为花奴,姐弟俩多年前就被千花馆的老板买了下来悉心培养,弟弟声音好,善音律所以名为雀奴,姐姐花容月貌,舞姿优美动人故此以花为名。
而她是第四年被家里人卖了进来的,一开始的文娘不肯低头,吃了不少苦,要是没有姐弟俩的帮忙,早就饿死了。
花奴不负众望,三年前在江南一舞成名,红极一时,可他们这样的人在很多人眼里并不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