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想用它雕刻一个人。】

一年后。

黑山,欧洲东南部的一个小国。

这个国家人口不足百万,却有着令人惊叹的自然风光——深邃的峡谷、清澈的湖泊、绵长的海岸线,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为世界遗产的古老城镇。

许星遥来到黑山已经一年了。

他住在黑山南部的一个靠内湖的小镇,租了一栋三层民宅的顶楼。

房子有些年头了,外墙刷着米黄色的漆,因为风吹日晒已经斑驳,却别有一种岁月沉淀的味道。顶楼有个大露台,推开窗就能看到碧蓝的湖水和远处连绵的青山。

夏季,这里阳光炽烈,湖水波光粼粼,空气里弥漫着松树和野花的香气;冬季,气候温和,很少下雪,湖面倒映着铅灰色的天空,安静得像一幅水墨画。

这样的环境,很适合他这种喜欢蜗居在家里做雕塑的人。

来的时候,许星遥只带了二十万,他以为在这样的小国家,这些钱足够他逍遥几年,慢慢调整心态,慢慢找回自己。

没成想,刚租下房子不久,他就在小镇的石材市场看中了一块巨大的白色大理石。

那块石材质地细腻,纹理优美,在阳光下泛着温润的光泽。许星遥一眼就看中了——它太适合雕刻了,像一块未经雕琢的璞玉,等待着被赋予生命和灵魂。

他想用它雕刻一个人。

但价格也让他倒吸一口凉气。

几乎花掉了他带来的一半积蓄。

付完钱,看着卡里瞬间缩水的数字,许星遥才后知后觉地意识到:他可能得想办法赚钱了。

于是,许星遥开始晚上出去摆小摊,卖他亲手雕塑的工艺品。

他白天雕刻,晚上就带着作品去小镇中心的广场。那里是当地人晚上散步、聊天、喝咖啡的地方,游客也不少。

许星遥没想到,这里的生意还挺好做。

这边生活节奏很慢,是“地中海式悠闲”与“巴尔干式社交”的混合体。他们喜欢在晚饭后出来散步,喜欢在广场的长椅上坐着聊天,喜欢欣赏那些精致而独特的手工艺品。

许星遥的作品大多很小巧——巴掌大的小动物,拇指大小的花朵,还有一些抽象的形状。材质也不限于石膏,有时候用木头,有时候用从湖边捡来的鹅卵石。每一件都精致细腻,透着一种东方式的含蓄和禅意。

当地人很喜欢。

三个月后,许星遥有了回头客,生意渐渐稳定下来。

每周摆摊三四个晚上,赚的钱足够他支付房租、购买材料、维持基本生活,偶尔还能攒下一点。

生活简单,却充实。

闲着没事的时候,许星遥会每周抽出一天时间,坐公车外出旅游。

黑山虽然小,却有着丰富的历史和文化遗产。他去过被群山环抱的奥斯特罗格修道院,那座建在悬崖上的白色建筑,在阳光下熠熠生辉,像是悬在半空中的圣殿;他去过科托尔古城,蜿蜒的城墙沿着山脊攀升,站在最高处,可以俯瞰整个科托尔湾的壮丽景色;他还去过杜米托尔国家公园,那里有深邃的峡谷、清澈的冰川湖,和传说中欧洲最后一片原始森林。

这里的宗教浮雕建筑清晰而生动,能给他雕刻的灵感。

有时候,他也会参加当地的民族活动。

黑山人有丰富的传统节日——圣乔治节、葡萄收获节、渔民节……每到这些时候,小镇就会变得热闹起来。人们穿着传统服饰,唱歌跳舞,分享食物和美酒。许星遥会混在人群里,安静地看着,感受着那种简单而纯粹的快乐。

整体来说,黑山的生活节奏非常舒缓。

让习惯了帝都那种快节奏、高压力的许星遥,时常有种“躺平养老”的感觉。

他在这里,渐渐喜欢上了一些新的习惯——

喜欢在清晨煮一杯浓郁的黑咖啡,坐在露台上慢慢喝,看着湖面上升起的薄雾;

喜欢去小镇唯一的面包店,买刚出炉的、还带着麦香的面包,配着本地产的蜂蜜和奶酪,慢慢吃一顿简单的早餐;

喜欢在傍晚时分沿着湖边散步,看着夕阳把湖水和天空染成一片金红;

喜欢在周末的集市上,和卖菜的阿婆讨价还价,虽然语言不通,但比划着手势也能交流;

喜欢这种被大自然包裹的、慢节奏的、简单而真实的生活。

哦,对了。

还有小秦秦。

小秦秦是许星遥来黑山第三个月时,隔壁邻居送给他的金毛犬。

邻居是本地人,一家五口住在一楼,院子里养了一只母金毛。去年春天,母金毛生了五只崽崽,个个圆滚滚、毛茸茸的,满月后就在院子里乱跑,把邻居家的花园糟蹋得够呛。

邻居养不了了,就挨家挨户地问——问许星遥的房东要不要,问二楼的一对波兰情侣要不要,问三楼的许星遥要不要。

许星遥本来有些犹豫。

他一个人生活已经够麻烦了,再养只狗,会不会更手忙脚乱?

但那天晚上,他站在露台上,看着远处湖面上倒映的月光,忽然想起了在帝都停车场捡到的那只小金毛。

也不知道秦骁忘了没有。

也不知道那只小狗现在怎么样了。

秦骁会不会按照约定,打完疫苗就去接它?会不会好好照顾它?还是……早就把它送人了?

想到秦骁,许星遥心里涌起一阵复杂的情绪。

一年了。

他离开已经一年了。

秦骁有没有想起过他?有没有找过他?现在……有没有找到新的对象?

许星遥甩了甩头,想把那些念头甩开,却甩不开心里那丝细微的、绵长的疼痛。

就在这时,房东敲响了他的门。

“许,一楼邻居送来的小狗,你要不要看看?”

许星遥打开门,房东怀里抱着一团毛茸茸的小东西。

是一只小金毛,大概两三个月大,毛色浅金,眼睛又大又圆,湿漉漉地看着他,喉咙里发出细小的呜咽声。

那一瞬间,许星遥的心软了一下。

鬼使神差地,他点了点头:“好。”

当天晚上,小狗就留在了他这里,房东还贴心地送来了一小袋狗粮和一个小狗盆。

许星遥给小狗取名叫“小秦秦”。

没什么特别的理由,只是……

好听。

大概吧。

虽然当初是无意收留这个小家伙,但自从收养了小秦秦之后,许星遥来到黑山之后那种微妙的、挥之不去的孤独感,就瞬间减轻了许多。

小秦秦很黏人。

许星遥雕刻的时候,它就趴在旁边,下巴搭在前爪上,安静地看着他;许星遥出门摆摊,它就乖乖跟在脚边,不吵不闹;许星遥晚上睡不着,坐在露台上看星星,它就靠在他腿边,温暖的体温透过布料传来,像是无声的陪伴。

有时候,许星遥会抱着小秦秦,摸着它柔软的毛发,看着它那双琥珀色的大眼睛,心里想:

大概,是他太想念秦骁了吧。

想念那个霸道又温柔的男人,想念那些短暂却深刻的温存,想念那些他曾经拥有、又亲手放弃的东西。

他不知道秦骁现在怎么样了。

不知道他有没有生气,有没有恨他,有没有……偶尔想起他。

许星遥摇了摇头,把小秦秦抱得更紧了些。

“别想了,”他对自己说,声音很轻,“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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