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0章 情人Daddy(2)

陆笙只要开口解释,他并不是这儿的陪酒员,只要他亮出自己是陆琳儿子的身份,曾经受过他妈妈恩惠的何时景,就会立刻恭恭敬敬地款待他。

话到嘴边,陆笙却不想那么快暴露自己。

其实他早就听说过何时景的大名,不仅是从他妈妈口中听到的称赞,对方的业界风评也很好,经常能在新闻上看到有关何时景的消息。

据说何时景坚持慈善事业,每年都会捐出上亿的资金给儿童福利机构。

他对外的形象一直保持得很好,拥有一家顶尖的金融债券公司,身价不菲,为人宽厚仁爱,是一位温文尔雅的绅士。

唯一可能被当做遗憾和不完美的地方是,何时景直到今年33岁了仍是未婚,也没有搞过任何的花边新闻。

他是一个野心勃勃,事业心极强的人。

爱情,顶多算是一剂可有可无的调味品。

让陆笙最为佩服他的一点,何时景的行动力超强,也有着精明的经商头脑。

即使坠落谷底他也决不放弃,一旦抓到某个契机,他就会拼命去赢。

当然最终的赢家也只能是他。

直到两年前初次来到Y国定居的何时景,那时候他还身无分文,甚至负债。

陆笙是后来听妈妈说的,何时景是家里排行第二的孩子,他还有个大哥。

他们的父亲死前更改了遗嘱,大部分国内的家业都留给大儿子接管了,留给何时景的是国外的财产。

可是等何时景来到Y国,却意外发现自己所继承的遗产,只有一家经营不善、快要败落破产的分公司。

他的人生,相当于是从头开始奋斗。

就在何时景想方设法地拉拢人脉,却屡次碰壁几近绝望的时刻,陆琳知晓他的困境,主动伸出了援助之手。

原因不为别的,就因为他们的处境相似。

他们都是被身边亲近之人背叛过,变得一无所有,要靠自己逆天改命的人。

有了陆琳的鼎力相助,何时景保住了公司,并在两年之内迅速扩张版图。

目前男人是Y国最大的金融公司的理事长,即使他马上退休,单单是依靠股份和分红,他账户里的钱也会如同流水一般滚滚而来。

诚然,何时景是一名优秀的商人,一个强者,他的做事能力和投资眼光都是毋庸置疑的。

陆笙很好奇。

能够让他妈妈相识两年就无比信任,甚至还想着派遣他到对方的手底下学习,还要他尊重长辈,聆听男人的教导。

这样的一位商业合作伙伴兼好朋友,私下里究竟是一个怎样的人物。

由于陆笙穿着会所员工的衣服,这些人把他错认成了陪酒员。

陆笙不作反抗,乖乖地把头低下。

他拿起桌上的半瓶酒,把放有冰块的酒杯倒满,然后递到男人面前。

方才陆笙和胖大叔争吵时都是讲的英文,这会儿他突然用字正腔圆的中文说道。

“何先生,请喝酒。”陆笙闻不惯烟味,大着胆子劝告,“抽烟对身体不好,您还是少抽一点吧。等过几年年纪大了,可能会得肺癌。”

最重要的是陆笙不喜欢闻二手烟。

以后他还要去何时景的身边实习个一年两年的,他可不想每天都闻到男人身上的二手烟味。

包厢里的其他男人几乎都听不懂中文。

刚才那位胖大叔虽然是国人的长相,但是他移民来Y国以后待了很多年,早已忘记了母语,也听不懂陆笙的意思,听得一头雾水。

何时景接过陆笙递来的酒,拿得不是很稳。

也有可能是故意的,他把酒杯倾斜,一些酒溢出流在了他的手上,滴滴答答地往下淌。

“你的中文讲得真好,是什么时候来这里的?”何时景语气温和地问道。

陆笙面不改色地回答,“我刚出生不久,妈妈就带我来Y国了,我的中文是她教我的,我在这里待了18年了。”

也就是说陆笙今年18岁。

他还这么小就误入歧途,不认真读书上学。没钱哪怕打零工,学一门手艺养活自己也行。

可是他宁愿来到娱乐会所服务一帮粗鄙的男顾客,从而赚取高额费用。

第一印象,何时景觉得陆笙长得很好看。

紧接着他就对陆笙充满鄙夷,认为陆笙和那些被赶出去的陪酒员没什么两样,都是可以为了钱出卖身体和灵魂的,徒有其表的烂货。

仰头将一整杯的酒都喝光,何时景手指一松,空酒杯掉在地上摔碎,里面的冰块也碎了。

何时景冷声道,“你看,你的酒倒得太满了,把我的手都弄脏了。你们就是这样接受培训的吗?”

接着他抬起湿了的手,看向陆笙。

“过来,舔干净。”

包厢里的其他人面面相觑,观望着好戏。

他们不明白向来不近男色,每次来都只顾着喝闷酒解乏的何时景,怎么今天有兴致挑逗一个小男孩了。

纵使他们听不懂中文,也能凭借何时景的动作和神情,看出来他想干什么。

何时景是对这个新来的小孩感兴趣了,是在进行调教,测试陆笙的服从性。

陆笙瞥一眼放满了酒瓶的桌子,没有纸巾和抹布。

他握住男人的手腕慢慢拉近,放到自己的胸口,然后用自己的衬衫袖子和胸前的衣服,一起揉搓擦拭男人手上残留的酒水。

陆笙的表情平淡从容,看不出羞愤和难为情。反倒是何时景被他一下下的摩擦,勾得心痒痒。

“你叫什么名字?”何时景问道。

不能自爆身份,陆笙故意表现得冷漠。

他满不在乎地说道,“知道了我的名字又有什么意义吗?反正等今天过后就不会见到何先生了。就算下次何先生想来找我,也找不到了,我今天就会辞职。”

何时景反握住陆笙的手腕,“为什么不干了?找到可以长期养你的金主了?”

“没有金主。”

陆笙试图挣脱,淡淡道,“因为我不喜欢烟臭味,这里到处都是臭味,充满了恶心的味道。”

何时景的另一只手还夹着半根香烟。

陆笙心直口快地吐槽,有点像是拐弯抹角地嫌弃他身上烟味重,嫌他臭的意思。

何时景笑着松开了陆笙的手臂,另一只手把剩下的半根烟插到烟灰缸里捻灭。

桌上有好几沓的现金,他丢了两万英镑扔地上,扔到陆笙的脚边。

“把这件衬衫脱下来,这些钱给你。”

何时景以为面前的男孩是普通家庭或者穷苦的出身,为了钱什么都能做的那种人。

美丽的皮囊,低廉的身价。

他想用钱测试陆笙的底线,殊不知陆笙也是带着试探的心理,来测试男人的真实性格。

显而易见,何时景根本不是他妈妈陆琳所说的,还有采访视频里报道的那样。

什么温柔谦卑,成熟稳重,关爱儿童的大慈善家,都是虚伪的人设。

如果用衣冠禽兽这个词来形容何时景,似乎有点太苛刻了,陆笙姑且给出评价,这家伙就是一个斯文败类。

面对身份卑微低下者,就摆出一副高高在上的掌权者姿态,实在可恶。

既然何时景想要拿钱羞辱他,陆笙就公然提价。

“这点钱好像不太够呢,何先生。这件衣服不值钱,白送给你都可以,但是我知道,我这副身体值得更高的价钱,我会把它卖给愿意出高价的客人。”

何时景听后非但没有不高兴,还爽朗地笑了笑。

他很喜欢陆笙跟自己讨价还价的口气,比那些只知道温顺服从的工具人有趣多了。

何时景随身带着支票和笔,他撕下来一张写上自己的名字。

从沙发上站起来的时候,何时景顺手把空白支票塞到陆笙的领口。

“这张支票的最高金额是九亿九千多万,随便你要多少。我这个人从来不做亏本生意,你得用今天晚上的表现向我证明,你值得我付出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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