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 宝宝我好疼

在本该当机立断的事情上,何时景选择了清醒地沦陷,说明他已经彻底迷失在陆笙的温柔乡里了。

看到那双清澈的眼睛泛着泪花,他就手足无措,什么狠话都说不出口。

意外的是陆笙的这番话让男人很是受用。

何时景温暖的大手捧着陆笙的脸,抬起他的下巴,俯身亲了亲他的唇瓣。

陆笙紧张地攥紧手,皱着眉张开了嘴巴,顺从地和男人的舌头搅合在一起,难舍难分。

一顿热吻过后,何时景被哄好了,气也顺了。

他怜爱地亲吻陆笙的额头,“既然你说和那个金发男人没有任何关系,我就相信你们没有关系,也不会检查你的身体是否有不属于我的痕迹。”

“宝贝,我想要一辈子珍惜你,珍爱你,不要让我失望好吗?”

陆笙点头。

何时景挽起他的手,发现陆笙拇指的伤口居然还在缓慢地渗血,这么久了都不知道喊一声疼。

何时景关怀道,“你回去吧,快去清洗一下伤口,外面很冷,以后不要不穿外套就跑出来。如果我刚才直接开车走了,你打算一个人坐在地上哭吗?”

陆笙仰望男人温和的表情,“我还没跟你解释那个男人的来历,我跟他是前几天刚认识的,他受伤失忆了,很可怜,所以我才收留他。”

真话假话全都没有意义,何时景推着陆笙的肩膀,让他转身。

“我不好奇这些。你的手很凉,快回去吧。我就不掺和你的私事了,明天见。”

“嗯,明天见。”陆笙朝着男人微笑,把地上的花束捡起来,一起抱回了家,“何叔叔,谢谢你的花。”

何时景逗留在原地,亲眼看着陆笙走远。

直到再也看不见男孩的背影,也听不到脚步声,他才启动汽车返回住处。

回忆起和陆笙接吻时身心愉快的感觉,何时景自嘲地笑笑。

他今年35岁。

一直以来他因为忙于事业,对爱情和家庭不感兴趣,所以迟迟没有谈恋爱,也没有结婚生子的打算。

起码在两个多月前,当何时景还在Y国发展自己蒸蒸日上的事业时,恐怕是始料未及。

自己不过是回了趟老家,想为自己四年前受到的屈辱讨个公道。

结果报复未成,他自己却深陷爱情的罗网,无法自拔。

话说回来,他的合作好友陆琳女士,原先说好了会把自己刚刚大学毕业的独生子介绍给他认识。

但是何时景这次回到Y国拜访,陆琳却说,她的儿子玩心重,不知道去哪儿鬼混了。

对方一时间赶不回来,只能下次有机会了再为他们引见。

至此何时景才突然想起,他只知晓陆琳的独生子名叫陆笙,今年20岁,听说学习成绩很好,性格也很老实单纯。

至于这位小少爷本人长什么样子,他还没见过。

眼下何时景有着更感兴趣的人,并不在意那个未曾谋面的小少爷。

他们迟早都有打招呼的一天,对方也并不是他的敌人,他没必要浪费时间调查底细,那样反而不礼貌。

正是由于何时景今日的刻意忽略,不久的将来,他为此感到万分懊悔。

若是他早一点识破陆笙的假面具,然后借用陆笙母亲好友的身份,早点将陆笙带回Y国,也就不会发生后面那么多脱离掌控范围的糟心事了。

……

仅用几滴眼泪就哄好了何时景,陆笙一脸平静地抱着玫瑰花束回到客厅。

他把花摆放在柜子上,和其他的几盆花草放在一起。

绚丽的玫红色耀眼夺目,有些突兀,也让成衍和陆唯都觉得碍眼。

看着陆笙被咬破的嘴唇,成衍强忍不适感,淡定地拿出医药箱里的药膏,碘伏,医用纱布和胶带。

虽然陆笙说了,自己拇指只是被划伤了一个小口子,贴一个创可贴就行。

但成衍坚持让他坐在沙发上,先拿棉签蘸着碘伏进行消毒,涂抹药膏,再轻轻地把纱布缠上两圈,包住陆笙的整个拇指。

陆唯被晾在一边帮不上忙,他将注意力转移到那束花上面。

陆笙把这束花摔了一下,有几朵摔坏了,花瓣散开了。

陆唯伸手去捏玫瑰花枝的尖刺,拇指被刺伤,有了痛感。

但他像是感觉不到疼痛,握紧一大把花枝使劲搓,导致自己的掌心被割出许多道细小的伤口,零零散散地沾染了血液。

成衍是单膝跪在陆笙面前的,他低头贴胶带的时候问,“他也是吗?”

“是什么?”陆笙有点摸不着头脑。

成衍声音郁闷,“何时景跟你也是那种关系?就是……情人。”

陆家与何家有婚约,而陆笙冒名顶替了陆尧。

只不过何煜舟还被蒙在鼓里,所以他才会理直气壮地把自己当作陆笙的正牌男朋友,对陆笙各种撩骚调戏。

尽管成衍心里不爽,但也只能忍住。

可何时景算什么呢?

公司负债问题已经化解了,就算何时景要撤资,陆氏也不会破产。

为什么陆氏不愿意舍弃那个男人?

况且何时景还是何煜舟的亲叔叔,陆氏一下子和叔侄俩同时搞暧昧,都不觉得会有道德压力么?

陆笙一本正经地回答,“我需要何时景。”

应该说他愿意信任何时景,因为何叔叔是妈妈很看重的朋友,是自己人。

等将来陆笙回到Y国,接手妈妈的公司,有过前期的接触,他也能顺理成章地与何时景继续合作。

陆笙答应过会带着成衍一起回去,他不会食言的,他的未来计划中也有成衍。

可惜成衍的贪欲过重,且内心敏感,极度自卑。

他不甘心只做陆笙身边的助手或者朋友,他渴望霸占陆笙的全部,想要成为其生命中最重要的、唯一的男人。

爱往往伴随着欲望,他的欲望来源于陆笙。

他的疯狂和痛苦,也是拜陆笙所赐。

男人抬眸,虔诚地仰望着陆笙,“少爷,我……”

我喜欢你,我爱你,我希望你的身边只有我,希望你的这双眼睛永远只看向我一个人。

就只有我不好吗?

我知道自己出身普通,身份微贱,没有什么能给你的,但我愿意为你付出一切,包括生命。

这些肺腑之言,成衍还没来得及说出来,就被陆唯给插嘴打断了。

“宝宝,疼……我的手疼……”

陆唯展示自己被玫瑰花的尖刺割破的手掌心,哭唧唧地求助陆笙。

“那束花好漂亮,宝宝喜欢我也喜欢,我想把花拿出来插在瓶子里,然后就刺到手了,好痛啊宝宝……唔呜……”

听他哭得这么惨,陆笙向他招手,“玫瑰花有刺,你不知道吗?过来,让我看看。”

对此成衍十分无语。

看得出这家伙是想要通过卖乖卖惨的方式,让陆笙亲自帮他消毒上药。

成衍给个白眼,自荐道,“少爷的手也不方便,我来帮你处理。”

陆唯坚定地拒绝,“不要,我要宝宝来帮我,你让开。”

站起身的成衍刚好给陆唯腾出了位置,陆唯立马扑到陆笙怀里,跪在他面前把手上的手伸出去,期待着陆笙帮他止痛。

仔细看,男人的手心插着几颗刺,陆笙小心地把刺拔出来。

一番折腾,陆唯的整只手都包上了纱布。

陆唯是故意弄伤的右手,其中一个原因是,这两天陆笙一直在教他使用筷子。

他不想学,怕学会了,陆笙就不会再喂饭给他吃了。

虽说他现在吃饭都是用勺子,但是用餐期间陆笙都会帮他夹菜,照顾着他。

哪怕只是一点点特权和关照,他都想要据为己有。

“这只手不要碰水,知道吗?”陆笙捋了下男人的头发,问道,“你有想起来什么吗?你的名字,家人的名字,跟你一起来A市的下属的联系方式,都忘记了?”

陆笙的瞳仁是浅色的,不做任何表情的时候,有种清冷的疏离感。

比起自己天生的蓝眼睛,陆唯更喜欢陆笙的眼睛。

他跪地仰视,歪着头,笑嘻嘻地看着陆笙。

“嗯。只记得宝宝,只想跟宝宝在一起,其他人不知道,也不想记得。”

他轻轻戳了下陆笙拇指裹着的纱布,再看自己同样缠满白色纱布的手,非常满意。

“我爱你,宝宝。我和你是一样的。”

即使不小心失忆了,男人依然爱慕着陆笙,他打心底里渴望,能够拥有和陆笙一样的外表。

可是他的外表和这里所有的人都不一样,他清楚地明白,自己是异类。

他应该是不属于这里的,可他想要和陆笙在一起。

他们要永远在一起,谁都不能把他们分开。

晚饭后,成衍照常去一楼的健身房锻炼。

特地避开成衍的阻挠,陆唯放心大胆地敲响陆笙的房门,胳膊上挂着一套睡衣。

陆笙开门时发现,陆唯的右眼露出来了,没有用纱布遮住。

他有点惊讶,下意识地想起男人掐他脖子,差点杀了他的场面。

陆唯无辜地说道,“我想洗澡,洗头发,可是手不能碰水。宝宝怎么办呀?”

陆笙迟疑了会儿,“有其他人看到你的那只眼睛吗?”

陆唯乖巧又得意地说,“宝宝说了不能让别人看见,我有听你的话。他们都睡觉了,那个男人去楼下了,我才偷偷来找你的。他好麻烦,他不让我来找你,我讨厌他。”

当时陆笙给他立下这条规矩,就是怕哪一天男人恢复记忆,变回疯子,会把这栋别墅里看到他右眼的人都杀掉。

陆笙也是为了其他人的生命安全着想。

楼道没有旁人,陆笙给他让道,“……你先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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