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 复仇
奈布的脚步踩在纯白空间的边缘,仿佛是踏在一层薄冰之上,脚下没有任何实质的触感,只有一片虚无的凉意。
他的掌心还残留着日记本的余温,红绳铜钱的触感已经消失,那枚信物,连同本子一起,被他留在了杰克站立的地方。
凶手是谁,已经昭然若揭。那个穿西装的公子哥,那场精心策划的陷害,那片埋葬了两条性命的茫茫风雪,所有的线索都指向了同一个人。
可知道了又能怎样?
谢必安自始至终,都没有说过一句想要复仇的话,甚至连一句控诉都没有。
风,突然停了。
之前消散的蓝光,竟在奈布身后重新凝聚,比之前更浓郁,更清晰。
谢必安的身影不再虚幻,白衣的边角微微飘动,眼底却没了方才的释然,只剩一片沉沉的冷漠。
“我希望你能帮我报仇。”
他的声音很轻,却带着百年未散的戾气,像是刀子一般,割开了纯白空间的死寂,“那个公子哥,还活在世上,以同样的方式,欺辱着和我们一样的人。”
奈布回头,对上那双浸满冷漠的眼眸,心里竟没有半分意外。
所谓的释然,不过是执念被压在心底,所谓的江南水乡,也只是一场自欺欺人的幻梦。
冤屈未洗,仇人未惩,又怎么可能真正放下。
“他欠我的,欠无咎的,我要他加倍偿还。”
谢必安的身影晃了晃,像是情绪激动导致魂力不稳,周身的蓝光都跟着剧烈波动,“只要你帮我完成这件事,列车积分,我给你一万。”
奈布挑了挑眉,嘴角勾起笑。
一万积分,足够在商城兑换最稀有的逃生道具,足够买下能隐身药剂和不死道具,这笔买卖,稳赚不赔。
他摩挲着指尖,慢悠悠地开口:“总得给点报酬吧,这话我还没说,你倒是先提了。”
谢必安的声音冷了几分,带着决绝:“只要事成,积分立刻到账。”
“那没有不帮的道理。”
奈布转身,朝着纯白空间的出口走去,脚步轻快,“说吧,第一步要做什么?”
“去白小姐的车厢。”
谢必安的声音从身后传来,带着一丝狠戾,“她是帮凶,她的日记里,藏着那个公子哥的软肋。”
出口的微光,化作了列车车厢的门。
奈布推门而入,一股浓郁的脂粉香扑面而来,呛得他皱了皱眉。
这节车厢布置得极尽奢华,丝绸地毯铺地,踩上去悄无声息,水晶吊灯垂落,折射出刺眼的光芒,梳妆台上摆满了名贵的首饰,翡翠镯子,金项链,珍珠耳坠,满满当当,却透着阴冷。奈布的眼前又出现这些首饰染上血的样子,一闪而过。
空气中漂浮着细碎的香粉颗粒,落在裸露的皮肤上,竟带着一丝针扎似的痒。
他径直走向书桌,抽屉没有上锁,轻轻一拉就开了。
一本烫金封面的日记,静静躺在里面,封皮上绣着一朵开得正艳的白牡丹,边角却已经微微泛黄,应该是被人反复摩挲过。
奈布翻开日记,字迹娟秀,带着几分刻意的柔弱,开头的篇幅,满是忏悔的字。
(三月初七,阴。
又梦到那夜的雪了。雪片子砸在脸上,冰凉刺骨,还有地上的血,红得像泼翻的胭脂
我总看见他们站在雪地里,一白一黑,浑身是泥,眼神直直地盯着我。我醒过来时,枕头都湿了。)
(三月初十,雨。
今日去庙里上香,住持说我印堂发黑,怕是有冤魂缠身。
我捐了一大笔香火钱,住持才肯替我诵经。跪在蒲团上时,我又想起了谢必安。他待我总是很温和,会笑着递上一杯热茶。)
(三月十五,晴。
公子哥送了我一支赤金簪子,说是要娶我做姨太太。我摸着簪子上的宝石,心里竟没有半分愧疚。
是范无咎先勾引我的,是他看我的眼神不对劲,公子哥才会生气的。对,就是这样,一切都怪他。)
奈布的指尖划过纸页,能感觉到墨迹从最初的浅淡,渐渐变得浓重,连字迹都开始扭曲,透着一股压抑不住的激动。
(三月廿二,晴。
公子哥说,下个月就办婚事,他会给我一场风风光光的婚礼。
我终于可以为我家更上一层楼了。
那两个人的死,算得了什么?不过是我通往富贵路上的两块垫脚石罢了。)
(三月廿五,晴。
今日收拾东西,翻出了那件月白旗袍,就是我第一次去餐车时穿的那件。
我穿在身上,对着镜子笑了好久。镜子里的人,眉眼精致,满身贵气,哪里还有半分往日的窘迫?
他们说我心狠?说我忘恩负义?可笑!要怪就怪他们命贱,怪他们不识抬举,非要挡我的路!)
日记的最后一页,墨迹浓得像是要滴出血来,字迹飞扬跋扈,和前面的娟秀判若两人,纸页的边缘,还沾着几滴干涸的泪痕,不知是真是假。
(四月初一,晴。
婚期定了,就在四月十八。
我就要嫁给公子哥了!往后我就是人人羡慕的姨太太,有享不尽的荣华富贵。
反正人不是我杀的,是公子哥下的手,是范无咎自找的,就算真的有冤魂,也怪不到我身上!
谁也别想挡我的路,谁也别想!)
最后一个感叹号,被笔尖戳破了纸页,露出后面惨白的纸芯,仿佛是一颗被欲望啃噬得千疮百孔的心。
字字句句,哪里有半分忏悔。
全是颠倒黑白的推脱,是踩着别人尸骨往上爬的自私,是将所有过错都推到死者身上的无耻。
奈布的眼神冷了下来,指尖用力,几乎要将纸页戳破。
他终于明白谢必安那句加倍偿还的意思。
这样的人,用同样的方式报复,都算便宜了他们。
他合上日记,刚要揣进怀里,一股强烈的眩晕感突然袭来。
像是有一只无形的手,攥住了他的后颈,将他往一个未知的空间里拖拽,耳边是呼啸的风声,还有谢必安若有若无的低语,像是在叮嘱,又像是在诅咒。
眼前的奢华车厢瞬间扭曲碎裂,取而代之的是震耳欲聋的锣鼓声和喧闹的人声。
大红的绸带挂满了宅院的角角落落,贴着烫金喜字的红灯笼,在风里晃悠着,宾客们穿着的确良衬衫和喇叭裤,男人们梳着油亮的大背头,女人们烫着时髦的卷发,举杯谈笑,满院的喜气洋洋,却让奈布觉得无比刺眼。
他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不知何时,身上的衣服已经换成了一件洗得发白的黑布衫,袖口磨出了毛边,衣角还沾着几片干枯的草屑,和记忆里范无咎穿的那件,一模一样。
这里,竟是白小姐和公子哥的婚礼现场。
院子中央搭着戏台,戏班子咿咿呀呀地唱着《龙凤呈祥》,锣鼓声震得人耳膜发疼,宾客们围坐在八仙桌旁,桌上摆满了鸡鸭鱼肉,白酒的辛辣和菜肴的香气混杂在一起,熏得人头晕。
不远处的红毯尽头,白小姐穿着一身红底金线的缎面旗袍,领口和裙摆绣着缠枝莲纹样,裙摆开叉到膝盖,露出一双穿着红色高跟鞋的脚,头发梳成蓬松的波浪卷,别着一枚赤金镶珍珠的发卡,脸上涂着明艳的腮红,嘴唇抹得通红,正端着酒杯,挨桌敬酒,嘴角的笑容,得意得快要溢出来。
公子哥穿着一身挺括的中山装,胸口别着一朵大红花,头发梳得一丝不苟,满面春风地陪在她身边,时不时抬手搂住她的腰,动作亲昵,眼底却没有半分真心,只有敷衍。
奈布站在角落的阴影里,看着这对新人郎情妾意的模样,只觉得胃里一阵翻江倒海。
他们脚下的红毯,怕是用谢必安和范无咎的血染红的吧;他们桌上的酒菜,怕是用那两个苦命人的尸骨换来的吧。
白小姐端着酒杯,正好走到奈布所在的这一桌。
她的目光扫过人群,当落在奈布身上时,脸上的笑容骤然僵住,像是被人狠狠打了一巴掌。
酒杯从颤抖的指尖滑落,哐当一声摔在地上,碎裂的瓷片溅起,酒液洒了一地,溅湿了她的旗袍下摆。
她像是见了鬼一样,瞳孔猛地收缩,脸色瞬间惨白如纸,嘴唇哆嗦着,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只有牙齿打颤的咯咯声。
“范……范无咎……”
她的声音尖利又破碎,带着难以掩饰的恐惧,像是被扼住了喉咙的猫,整个人踉跄着往后退,后背狠狠撞在身后的酒桌上,碗碟噼里啪啦地掉了一地,汤汁溅了旁边宾客一身。
公子哥连忙扶住她,皱眉问道:“你怎么了?大惊小怪的,成何体统!”
他的语气里满是不耐烦,显然是觉得白小姐丢了他的脸。
白小姐伸手指着奈布的方向,浑身抖得像筛糠,指尖的蔻丹都蹭掉了,“他……他在那里!范无咎在那里!他来找我了!他来索命了!”
她的声音太大,周围的宾客都听见了,纷纷转头看向奈布的方向,戏台的锣鼓声都停了一瞬,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在角落的阴影里。
公子哥顺着她指的方向看去,角落里空空如也,只有一棵老槐树,树枝上挂着红灯笼,在风里晃悠着,哪里有半个人影。
他皱着眉,拍了拍白小姐的背,语气带着几分安抚,又带着几分警告:“你看错了吧?哪里有人?怕是今日太累,眼花了。”
宾客们也纷纷侧目,窃窃私语的声音传来。
“新娘子这是怎么了?大喜的日子,说什么胡话?”
“怕是太紧张了吧,毕竟嫁的是有钱人家的公子哥。”
“我看不像,刚才她那眼神,吓得跟丢了魂似的……”
议论声进白小姐的耳朵里,她的脸色一阵红一阵白,难看至极。
她又用力眨了眨眼,再看向那个角落时,果然什么都没有了,只有风吹过树叶的沙沙声。
“是……是我眼花了……”她勉强挤出一个笑容,声音小得像蚊子哼,心里却慌得厉害,冷汗浸湿了后背的旗袍,黏糊糊地贴在身上,难受得紧。
公子哥不耐烦地挥挥手:“行了,别杵在这里了,赶紧去敬酒,别让宾客看笑话。”
他的眼神里带着一丝警告,像是在提醒白小姐,别忘了自己的身份。
白小姐不敢再多说,只能强忍着心头的恐惧,跟着公子哥往前走,却忍不住一次次回头看向那个角落,脚步虚浮得厉害,像是随时都会摔倒。
奈布站在另一处阴影里,看着她惊魂未定的样子,嘴角勾起一抹冰冷的笑。
恐惧的种子,已经埋下了。
接下来,就是让这颗种子生根发芽,长成参天大树,将这对狗男女,拖入无尽的深渊。
婚宴到了后半段,宾客们都喝得酩酊大醉,有人划拳,有人唱歌,有人趴在桌上呼呼大睡,整个院子乱成一团。
奈布靠在老槐树上,百无聊赖地看着眼前的闹剧,目光却始终没离开公子哥。
果然,没过多久,公子哥就借口去洗手间,偷偷溜出了宴会厅,脚步匆匆地往后院的小树林走去,脸上带着几分急切。
奈布挑了挑眉,悄无声息地跟了上去。
小树林里,月光斑驳地洒下来,树影婆娑,里面传来水声。
公子哥正搂着一个打扮妖娆的女人,两人紧紧相拥,吻得难分难解,女人的手,还不安分地在公子哥的背上摸索着。
女人穿着一件碎花连衣裙,头发烫成大波浪,涂着鲜艳的口红,正是之前在日记里,白小姐隐隐约约提到过的,公子哥的情人。
“你今日娶了新娘子,怎么还想着我呀?”女人的手指勾着公子哥的衣襟,声音娇媚得发腻。
公子哥捏了捏她的下巴,语气轻佻,带着几分不屑:“她算什么东西?不过是个摆设罢了,我心里只有你。要不是她爹能帮我升官发财,我才懒得娶她。”
“油嘴滑舌。”女人娇嗔着捶了他一下,却往他怀里靠得更紧了。
奈布站在树后,将这一幕看得清清楚楚,听得明明白白。
他忍不住嗤笑一声,真是讽刺。
新婚妻子正在前院忙着应酬宾客,替他挡酒,替他撑场面,他却躲在这里和情人偷情,说着这般薄情寡义的话。
他缓缓从树后走出来,黑布衫上,不知何时染上了大片的暗红,是干涸的血迹,在月光下,透着一股诡异的腥气。
月光落在他脸上,勾勒出冷硬的轮廓,眉眼间的戾气,和记忆里范无咎临死前的模样,分毫不差。
公子哥正吻得投入,眼角的余光瞥见身前的人影,猛地抬头。
四目相对的瞬间,他的瞳孔骤然放大,浑身的血液像是瞬间凝固了,脸上的血色褪得一干二净,只剩下死灰般的惨白。
怀里的女人还在撒娇,他却像是触电般,猛地将她推开,自己踉跄着往后退,脚下被树根绊倒,狼狈地摔在地上,后脑勺磕在石头上,发出一声闷响。
“鬼!有鬼啊!”
他指着奈布的方向,声音都劈叉了,带着哭腔,双手在地上胡乱地扒拉着,想要往后躲,“范无咎!你别过来!人不是我杀的!是你自己找死!都怪白小姐,是他让我杀你的!”
他的情人被推得摔在地上,捂着腰站起来,不满地说道:“你发什么疯?哪里有鬼?”
她揉着摔疼的腰,顺着公子哥指的方向看去,月光下的小树林里,空荡荡的,只有树影摇晃,哪里有什么人影。
公子哥却像是魔怔了一样,指着空无一人的地方,语无伦次地喊着:“他就在那里!他穿着黑布衫!他浑身是血!他要杀了我!救命啊!救命啊!”
他的叫声凄厉又绝望,在寂静的小树林里回荡着,听得人头皮发麻。
奈布站在月光下,看着他歇斯底里的样子,目光更冷了。
他缓缓抬起手,对着公子哥的方向,做了一个抹脖子的动作。
游戏,才刚刚开始。
他的掌心还残留着日记本的余温,红绳铜钱的触感已经消失,那枚信物,连同本子一起,被他留在了杰克站立的地方。
凶手是谁,已经昭然若揭。那个穿西装的公子哥,那场精心策划的陷害,那片埋葬了两条性命的茫茫风雪,所有的线索都指向了同一个人。
可知道了又能怎样?
谢必安自始至终,都没有说过一句想要复仇的话,甚至连一句控诉都没有。
风,突然停了。
之前消散的蓝光,竟在奈布身后重新凝聚,比之前更浓郁,更清晰。
谢必安的身影不再虚幻,白衣的边角微微飘动,眼底却没了方才的释然,只剩一片沉沉的冷漠。
“我希望你能帮我报仇。”
他的声音很轻,却带着百年未散的戾气,像是刀子一般,割开了纯白空间的死寂,“那个公子哥,还活在世上,以同样的方式,欺辱着和我们一样的人。”
奈布回头,对上那双浸满冷漠的眼眸,心里竟没有半分意外。
所谓的释然,不过是执念被压在心底,所谓的江南水乡,也只是一场自欺欺人的幻梦。
冤屈未洗,仇人未惩,又怎么可能真正放下。
“他欠我的,欠无咎的,我要他加倍偿还。”
谢必安的身影晃了晃,像是情绪激动导致魂力不稳,周身的蓝光都跟着剧烈波动,“只要你帮我完成这件事,列车积分,我给你一万。”
奈布挑了挑眉,嘴角勾起笑。
一万积分,足够在商城兑换最稀有的逃生道具,足够买下能隐身药剂和不死道具,这笔买卖,稳赚不赔。
他摩挲着指尖,慢悠悠地开口:“总得给点报酬吧,这话我还没说,你倒是先提了。”
谢必安的声音冷了几分,带着决绝:“只要事成,积分立刻到账。”
“那没有不帮的道理。”
奈布转身,朝着纯白空间的出口走去,脚步轻快,“说吧,第一步要做什么?”
“去白小姐的车厢。”
谢必安的声音从身后传来,带着一丝狠戾,“她是帮凶,她的日记里,藏着那个公子哥的软肋。”
出口的微光,化作了列车车厢的门。
奈布推门而入,一股浓郁的脂粉香扑面而来,呛得他皱了皱眉。
这节车厢布置得极尽奢华,丝绸地毯铺地,踩上去悄无声息,水晶吊灯垂落,折射出刺眼的光芒,梳妆台上摆满了名贵的首饰,翡翠镯子,金项链,珍珠耳坠,满满当当,却透着阴冷。奈布的眼前又出现这些首饰染上血的样子,一闪而过。
空气中漂浮着细碎的香粉颗粒,落在裸露的皮肤上,竟带着一丝针扎似的痒。
他径直走向书桌,抽屉没有上锁,轻轻一拉就开了。
一本烫金封面的日记,静静躺在里面,封皮上绣着一朵开得正艳的白牡丹,边角却已经微微泛黄,应该是被人反复摩挲过。
奈布翻开日记,字迹娟秀,带着几分刻意的柔弱,开头的篇幅,满是忏悔的字。
(三月初七,阴。
又梦到那夜的雪了。雪片子砸在脸上,冰凉刺骨,还有地上的血,红得像泼翻的胭脂
我总看见他们站在雪地里,一白一黑,浑身是泥,眼神直直地盯着我。我醒过来时,枕头都湿了。)
(三月初十,雨。
今日去庙里上香,住持说我印堂发黑,怕是有冤魂缠身。
我捐了一大笔香火钱,住持才肯替我诵经。跪在蒲团上时,我又想起了谢必安。他待我总是很温和,会笑着递上一杯热茶。)
(三月十五,晴。
公子哥送了我一支赤金簪子,说是要娶我做姨太太。我摸着簪子上的宝石,心里竟没有半分愧疚。
是范无咎先勾引我的,是他看我的眼神不对劲,公子哥才会生气的。对,就是这样,一切都怪他。)
奈布的指尖划过纸页,能感觉到墨迹从最初的浅淡,渐渐变得浓重,连字迹都开始扭曲,透着一股压抑不住的激动。
(三月廿二,晴。
公子哥说,下个月就办婚事,他会给我一场风风光光的婚礼。
我终于可以为我家更上一层楼了。
那两个人的死,算得了什么?不过是我通往富贵路上的两块垫脚石罢了。)
(三月廿五,晴。
今日收拾东西,翻出了那件月白旗袍,就是我第一次去餐车时穿的那件。
我穿在身上,对着镜子笑了好久。镜子里的人,眉眼精致,满身贵气,哪里还有半分往日的窘迫?
他们说我心狠?说我忘恩负义?可笑!要怪就怪他们命贱,怪他们不识抬举,非要挡我的路!)
日记的最后一页,墨迹浓得像是要滴出血来,字迹飞扬跋扈,和前面的娟秀判若两人,纸页的边缘,还沾着几滴干涸的泪痕,不知是真是假。
(四月初一,晴。
婚期定了,就在四月十八。
我就要嫁给公子哥了!往后我就是人人羡慕的姨太太,有享不尽的荣华富贵。
反正人不是我杀的,是公子哥下的手,是范无咎自找的,就算真的有冤魂,也怪不到我身上!
谁也别想挡我的路,谁也别想!)
最后一个感叹号,被笔尖戳破了纸页,露出后面惨白的纸芯,仿佛是一颗被欲望啃噬得千疮百孔的心。
字字句句,哪里有半分忏悔。
全是颠倒黑白的推脱,是踩着别人尸骨往上爬的自私,是将所有过错都推到死者身上的无耻。
奈布的眼神冷了下来,指尖用力,几乎要将纸页戳破。
他终于明白谢必安那句加倍偿还的意思。
这样的人,用同样的方式报复,都算便宜了他们。
他合上日记,刚要揣进怀里,一股强烈的眩晕感突然袭来。
像是有一只无形的手,攥住了他的后颈,将他往一个未知的空间里拖拽,耳边是呼啸的风声,还有谢必安若有若无的低语,像是在叮嘱,又像是在诅咒。
眼前的奢华车厢瞬间扭曲碎裂,取而代之的是震耳欲聋的锣鼓声和喧闹的人声。
大红的绸带挂满了宅院的角角落落,贴着烫金喜字的红灯笼,在风里晃悠着,宾客们穿着的确良衬衫和喇叭裤,男人们梳着油亮的大背头,女人们烫着时髦的卷发,举杯谈笑,满院的喜气洋洋,却让奈布觉得无比刺眼。
他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不知何时,身上的衣服已经换成了一件洗得发白的黑布衫,袖口磨出了毛边,衣角还沾着几片干枯的草屑,和记忆里范无咎穿的那件,一模一样。
这里,竟是白小姐和公子哥的婚礼现场。
院子中央搭着戏台,戏班子咿咿呀呀地唱着《龙凤呈祥》,锣鼓声震得人耳膜发疼,宾客们围坐在八仙桌旁,桌上摆满了鸡鸭鱼肉,白酒的辛辣和菜肴的香气混杂在一起,熏得人头晕。
不远处的红毯尽头,白小姐穿着一身红底金线的缎面旗袍,领口和裙摆绣着缠枝莲纹样,裙摆开叉到膝盖,露出一双穿着红色高跟鞋的脚,头发梳成蓬松的波浪卷,别着一枚赤金镶珍珠的发卡,脸上涂着明艳的腮红,嘴唇抹得通红,正端着酒杯,挨桌敬酒,嘴角的笑容,得意得快要溢出来。
公子哥穿着一身挺括的中山装,胸口别着一朵大红花,头发梳得一丝不苟,满面春风地陪在她身边,时不时抬手搂住她的腰,动作亲昵,眼底却没有半分真心,只有敷衍。
奈布站在角落的阴影里,看着这对新人郎情妾意的模样,只觉得胃里一阵翻江倒海。
他们脚下的红毯,怕是用谢必安和范无咎的血染红的吧;他们桌上的酒菜,怕是用那两个苦命人的尸骨换来的吧。
白小姐端着酒杯,正好走到奈布所在的这一桌。
她的目光扫过人群,当落在奈布身上时,脸上的笑容骤然僵住,像是被人狠狠打了一巴掌。
酒杯从颤抖的指尖滑落,哐当一声摔在地上,碎裂的瓷片溅起,酒液洒了一地,溅湿了她的旗袍下摆。
她像是见了鬼一样,瞳孔猛地收缩,脸色瞬间惨白如纸,嘴唇哆嗦着,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只有牙齿打颤的咯咯声。
“范……范无咎……”
她的声音尖利又破碎,带着难以掩饰的恐惧,像是被扼住了喉咙的猫,整个人踉跄着往后退,后背狠狠撞在身后的酒桌上,碗碟噼里啪啦地掉了一地,汤汁溅了旁边宾客一身。
公子哥连忙扶住她,皱眉问道:“你怎么了?大惊小怪的,成何体统!”
他的语气里满是不耐烦,显然是觉得白小姐丢了他的脸。
白小姐伸手指着奈布的方向,浑身抖得像筛糠,指尖的蔻丹都蹭掉了,“他……他在那里!范无咎在那里!他来找我了!他来索命了!”
她的声音太大,周围的宾客都听见了,纷纷转头看向奈布的方向,戏台的锣鼓声都停了一瞬,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在角落的阴影里。
公子哥顺着她指的方向看去,角落里空空如也,只有一棵老槐树,树枝上挂着红灯笼,在风里晃悠着,哪里有半个人影。
他皱着眉,拍了拍白小姐的背,语气带着几分安抚,又带着几分警告:“你看错了吧?哪里有人?怕是今日太累,眼花了。”
宾客们也纷纷侧目,窃窃私语的声音传来。
“新娘子这是怎么了?大喜的日子,说什么胡话?”
“怕是太紧张了吧,毕竟嫁的是有钱人家的公子哥。”
“我看不像,刚才她那眼神,吓得跟丢了魂似的……”
议论声进白小姐的耳朵里,她的脸色一阵红一阵白,难看至极。
她又用力眨了眨眼,再看向那个角落时,果然什么都没有了,只有风吹过树叶的沙沙声。
“是……是我眼花了……”她勉强挤出一个笑容,声音小得像蚊子哼,心里却慌得厉害,冷汗浸湿了后背的旗袍,黏糊糊地贴在身上,难受得紧。
公子哥不耐烦地挥挥手:“行了,别杵在这里了,赶紧去敬酒,别让宾客看笑话。”
他的眼神里带着一丝警告,像是在提醒白小姐,别忘了自己的身份。
白小姐不敢再多说,只能强忍着心头的恐惧,跟着公子哥往前走,却忍不住一次次回头看向那个角落,脚步虚浮得厉害,像是随时都会摔倒。
奈布站在另一处阴影里,看着她惊魂未定的样子,嘴角勾起一抹冰冷的笑。
恐惧的种子,已经埋下了。
接下来,就是让这颗种子生根发芽,长成参天大树,将这对狗男女,拖入无尽的深渊。
婚宴到了后半段,宾客们都喝得酩酊大醉,有人划拳,有人唱歌,有人趴在桌上呼呼大睡,整个院子乱成一团。
奈布靠在老槐树上,百无聊赖地看着眼前的闹剧,目光却始终没离开公子哥。
果然,没过多久,公子哥就借口去洗手间,偷偷溜出了宴会厅,脚步匆匆地往后院的小树林走去,脸上带着几分急切。
奈布挑了挑眉,悄无声息地跟了上去。
小树林里,月光斑驳地洒下来,树影婆娑,里面传来水声。
公子哥正搂着一个打扮妖娆的女人,两人紧紧相拥,吻得难分难解,女人的手,还不安分地在公子哥的背上摸索着。
女人穿着一件碎花连衣裙,头发烫成大波浪,涂着鲜艳的口红,正是之前在日记里,白小姐隐隐约约提到过的,公子哥的情人。
“你今日娶了新娘子,怎么还想着我呀?”女人的手指勾着公子哥的衣襟,声音娇媚得发腻。
公子哥捏了捏她的下巴,语气轻佻,带着几分不屑:“她算什么东西?不过是个摆设罢了,我心里只有你。要不是她爹能帮我升官发财,我才懒得娶她。”
“油嘴滑舌。”女人娇嗔着捶了他一下,却往他怀里靠得更紧了。
奈布站在树后,将这一幕看得清清楚楚,听得明明白白。
他忍不住嗤笑一声,真是讽刺。
新婚妻子正在前院忙着应酬宾客,替他挡酒,替他撑场面,他却躲在这里和情人偷情,说着这般薄情寡义的话。
他缓缓从树后走出来,黑布衫上,不知何时染上了大片的暗红,是干涸的血迹,在月光下,透着一股诡异的腥气。
月光落在他脸上,勾勒出冷硬的轮廓,眉眼间的戾气,和记忆里范无咎临死前的模样,分毫不差。
公子哥正吻得投入,眼角的余光瞥见身前的人影,猛地抬头。
四目相对的瞬间,他的瞳孔骤然放大,浑身的血液像是瞬间凝固了,脸上的血色褪得一干二净,只剩下死灰般的惨白。
怀里的女人还在撒娇,他却像是触电般,猛地将她推开,自己踉跄着往后退,脚下被树根绊倒,狼狈地摔在地上,后脑勺磕在石头上,发出一声闷响。
“鬼!有鬼啊!”
他指着奈布的方向,声音都劈叉了,带着哭腔,双手在地上胡乱地扒拉着,想要往后躲,“范无咎!你别过来!人不是我杀的!是你自己找死!都怪白小姐,是他让我杀你的!”
他的情人被推得摔在地上,捂着腰站起来,不满地说道:“你发什么疯?哪里有鬼?”
她揉着摔疼的腰,顺着公子哥指的方向看去,月光下的小树林里,空荡荡的,只有树影摇晃,哪里有什么人影。
公子哥却像是魔怔了一样,指着空无一人的地方,语无伦次地喊着:“他就在那里!他穿着黑布衫!他浑身是血!他要杀了我!救命啊!救命啊!”
他的叫声凄厉又绝望,在寂静的小树林里回荡着,听得人头皮发麻。
奈布站在月光下,看着他歇斯底里的样子,目光更冷了。
他缓缓抬起手,对着公子哥的方向,做了一个抹脖子的动作。
游戏,才刚刚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