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吃喜酒

“明哥,等我凑齐零件,你也给我拼装一辆吧!”

吃完饭,两人就点着油灯开始忙活起来了。

于大兵真是越看越喜欢,这漆一上,那就跟供销社里买的没两样啊!

直接跟王明开口提要求,一点都不怕拒绝。

王明在一旁忙活他的收音机,听他这么一说,宛然一笑。

“行啊!只要你拉来,我就帮你弄。”

“不过,咱们这的废品站没那么多零件,你可以到县城里试着找找看。”

王明头也不抬的提出意见。

“这我也想到了。”于大兵煞有其事的说道:

“咱们这里有车的人还是太少了,你能有这一辆,都是碰到狗屎运了。刚好,我明天有事去城里,替我妈给我小姨送东西去,到时候我去那里的废品站看一看。”

于大兵臆想着,那里大,肯定有,没准还更多。

“哎,明哥,你说,要是我们把这装好的自行车往外一转手,你说会不会很赚钱?”

于大兵兴奋的看着王明,他这想法刚刚冒出来,就提出来了,想听听王明的意见。

毕竟,只有他会修啊!

于大兵想,现在供销社里的自行车,便宜点的要150块,这还不是有名的。有名的像那些飞鸽,凤凰,永久牌的,那得要170、180块呢!

而且还得有自行车票。

要是他跟明哥,把这旧的自行车拼装好,再上好漆,要卖个120、130的样子,那应该也有人买吧!

又便宜又不要票的,肯定很抢手。

“当然赚了,”王明肯定的点点头,这个怎样都亏不了。

“那前提是,得有那么多零件。要是能成,收入我们各分一半。”

他也想赚这份钱,可没有零件啊!

虽说这个时候的投机倒把管理挺严的,但上有上策,下有下策嘛!这车子又不像食品一样,有保质期,啥时候都可以卖,不挑时间。

“真的呀,明哥,那可说好了,你可别反悔哦,我可是记下了。”

于大兵高兴极了,也不跟王明客气,因为他知道王明的为人,他说一半就一半,不带虚的。

虽然知道王明付出的心血比较多,但没事,到时候他多帮忙点就是了。

煮饭,搬东西,上油漆,他都可以。

“放心,我说的话,永远有效。”

这车已上好油漆,在灯光的照耀下,这车子程亮程亮的,跟新的一样。

“行了,完工啦,等你晾干了就可以了,不过明哥,这你还要去派出所上牌才行吧。”

“当然啦,我已经咨询过了,到时候直接推去那里,直接上就是了。”

上牌这么重要的事,王明怎么不知道呢?何叔说了,他们这个地方没有大城市管理的严,直接推到那里,交钱就可以上了。

管你哪里来的。

“明哥,过几天不就是是到孔彦承跟霍水仙的婚礼了吗?你说这霍水仙是不是脑子秀逗了呀,怎么会看上孔彦承这个乡下小伙子呢?虽说工作不错,可是他又没有分房,霍水仙还不是照样住这乡下吗?一样得上工吗?”

于大兵忙完,就坐在一旁看着王明忙活,一边聊着最近村里最大的八卦。

现在这村里,这知青看上乡下小子的事,就是最大的谈资了。

他真的搞不懂霍水仙,明明一个城里人,竟然看上了一个泥腿子,不知道她爹娘听到的时候,会不会打断她的腿呀。

“这谁知道呢?也许是看对眼了吧!”

王明倒是知道这个霍水仙不是先前的那个霍水仙,但他能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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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管人家住哪呢?把自己的日子过好就行,少管别人家的事。没准到时候孔家会给霍水仙换个轻快的活计。”

不用想,这是肯定的。

“那是,谁叫他爹是支书呢!”

于大兵也赞同的点点头,上工,上工,打猪草也是上工啊!

这活多轻松!

在七十年代,婚礼通常是简单而朴素的。没有华丽的婚纱和盛大的宴会,只有亲朋好友的祝福和简单的仪式。

这一天,阳光明媚,新郎孔彦承穿着整洁的中山装,新娘霍水仙则穿着一身红色的新衣,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

噼里啪啦的鞭炮声响起。

霍水仙坐在孔彦承自行车身后,在周围人的簇拥下,到了孔家门口。

身后几个男知青推着一个板车,上面是霍水仙的行李跟嫁妆。

两个行李箱,两床大红被子,还有其他的生活用品。

其中,蝴蝶牌的缝纫机特别显眼。

“哇,那是缝纫机耶!”

“没想到这个霍知青那么大方,竟然陪嫁了那么贵的缝纫机。”

“那自行车也是新买的吧,真是太有钱了。”

“没准手表收音机都有呢,只是你没有看到。”

随着霍水仙的行李跟嫁妆,一件件的搬到屋子里,大家羡慕得议论纷纷。

周围都七大姑八大姨的,随完礼后,王明光坐在这里,吃瓜值就自己蹭蹭往上涨。

“你知道吗?那毛家婆媳,昨天又吵起来了巴拉巴拉…”

“哪个缺德鬼,连夜把我茅坑里的肥偷了一大半,别让我知道是谁。”

“不是吧,大半夜的,也不怕掉下去啊?”

“悄悄告诉你一件事,前两天夜里,我看到一个黑影进宋寡妇家了。”

“真的吗?你真看到了?谁呀?”

巴拉巴拉巴拉巴拉。

王明跟王宇安坐在椅子上,周围都是叽叽喳喳的声音,不亚于十级噪音。

没办法 ,每家来一两人,他已经跟他爹分家了,所以,他不得不来。

就在王明快要忍不住的时候,一声“吉时到”救了他。

到新人宣誓的时候了。

随着证婚人讲完新人相识的过程,两人对着伟人的画像,进行宣誓,宣誓完了,在大家的起哄中,送入了洞房。

接下来,就可以吃席了。

支书家这个酒席还是可以的,一盘红烧肉,一盘炒土豆,一盘炒白菜,一盆鱼汤,一盆杂面窝窝头。

好消息,这菜还可以。坏消息,这桌除了他跟他儿子,都是大婶大娘。因为他没喝酒,就跟着女人们坐了。

菜一上桌,王明快速给自己跟儿子拿了两个馒头。桌子上的菜就肉眼的减少,只看见眼前筷子飞个不停。

我的娘啊,王明何时碰到过这个这种情况?手里的筷子不知道该往哪伸了。

算了,就啃个窝窝头算了,回家再吃。

他抢不过,而且,也不想吃别人的口水。

总算见识到这些大娘们的战斗力了。扫了周围一眼,基本上每桌,都是一个样的。

等新人出来敬酒,只有那光溜溜的盘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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