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 美丽的误会。双向奔赴的“冤种”爱情。
他站在路灯下,身形挺拔,即使怀里抱着一堆快递,也丝毫没有损耗他那股清冷矜贵的气质。
沈惑钻进水果摊,专心致志地跟老板讨价还价,挑挑拣拣。
时砚洲站在原地等他。
周围是嘈杂的人声和车流声,充满了市井的烟火气。
他百无聊赖地转过头,视线漫无目的地在四周扫过。
在扫过不远处的一个花坛角落里时停住了。
那里光线昏暗,只有路灯投下的一点余晖。
枯黄的灌木丛下面,似乎有一团灰扑扑的东西在动。
时砚洲眯了眯眼,定睛看去。
“老板,扫过去了啊!”
这边,沈惑已经挑好了水果,付完款,提着塑料袋转过身。
“阿州,走了……哎?”
他发现时砚洲并没有看他,而是正盯着几米开外的地方出神,表情有些若有所思。
“看什么呢?这么入神?”
沈惑好奇地凑过去,顺着时砚洲的视线看去。
只见花坛角落里。
一团灰色的、毛茸茸的小东西正蜷缩在枯叶堆里。
那是一只小狗。
看起来才几个月大,浑身的毛脏得看不出原本的颜色,结成了一缕一缕的。
大概是因为冷,或者是害怕。
它把头埋在两只前爪里,小小的身体正止不住地瑟瑟发抖。
沈惑看了看狗,又看了看时砚洲。
那只小狗大概是刚出生没多久就被遗弃了,瘦得皮包骨头,身上的毛乱糟糟的,沾满了泥土和枯叶,只有那一双湿漉漉的大眼睛,正怯生生地透过缝隙,回望着这个高大的人类。
“呜……”
小狗发出了一声极其微弱的呜咽,身体抖得像是在筛糠。
沈惑的心猛地被揪了一下。
在他的视角里,自家平时怼天怼地、对谁都冷着一张脸的高冷男友,此刻却像是被这只小可怜勾了魂一样,脚步都挪不动了。
沈惑脑子里的戏精雷达瞬间启动。
阿州是不是……想起了他自己?
毕竟,就在不久前,阿州也是这样,浑身是伤、孤苦无仃地倒在路边的草丛里,要是没遇到自己,说不定现在也像这只小狗一样,在冷风里瑟瑟发抖。
而且,阿州失忆了。
虽然现在有了自己,有了这个家。
但他平时一个人在家打包快递、一个人吃饭的时候,是不是也会感到孤独?
是不是也想有个什么小东西陪着,哪怕只是一只脏兮兮的小狗?
“唉……”
沈惑在心里长叹了一口气,感觉心都要化了。
看来平时那个酷酷的拽样都是装的,这男人内心深处,其实藏着一片柔软得不像话的地方啊。
也是,谁还没有个需要陪伴的时候呢?
沈惑低头,快速在心里盘算了一下最近的经济状况。
虽然刚跟快递站签了合同,虽然还要攒钱买房,虽然日子依旧过得紧巴巴的。
但是……
养只土狗应该花不了多少钱吧?
给口饭吃,有个窝睡,再打两针疫苗……
现在的收入,咬咬牙,还是能负担得起的。
最重要的是——阿州喜欢。
作为一个合格的、宠男朋友的“金主”,怎么能在这个时候做一个扫兴的人呢?
“阿州,既然咱们遇上了,那就是缘分。”
“带回家养吧!”
“正好给咱们家添点人气儿,以后你在家也有个伴儿,怎么样?”
时砚洲:“……?”
正在放空大脑、思考晚上要不要把红烧排骨热一热的时砚洲,被这句话猛地拉回了现实。
他眨了眨眼,原本有些散漫的眸子瞬间聚焦,视线从虚空中落回到了沈惑脸上,又顺着沈惑的手指,看向那团脏得看不出颜色的东西。
带回家?
养?
时砚洲眉心几不可察地跳了两下。
他有洁癖。
虽然失忆了,但那种刻在骨子里的、对脏乱差事物的生理性排斥并没有消失。
眼前这只狗,毛都结块了,身上指不定有多少跳蚤和细菌,说不定还有皮肤病。
这种生物,居然要带回家?
时砚洲的第一反应是拒绝。
“太脏……”
“脏了洗洗不就行了吗?”
沈惑没等他说完,就兴致勃勃地打断了他。
他看着时砚洲“欲言又止”的样子,自动脑补成了“想养又怕我不同意”的犹豫。
于是沈惑更加坚定了自己的想法,甚至还伸手拽了拽时砚洲的裤脚,语气软了几分,带着点哄人的味道:
“没事,我不嫌弃,真的。”
“你看它眼睛多大啊,洗干净了肯定是个漂亮的小家伙。”
“而且咱们刚签了合同,算是双喜临门,养只狗也能旺旺财运嘛!”
沈惑眼睛亮晶晶的,满脸都写着“快夸我善解人意”。
时砚洲低头看着他。
看着青年那副明明有点肉疼(估计是想到了狗粮钱)、却还要强撑着大方的可爱模样。
明明是他自己母爱泛滥,看不得小动物受苦,非要往家里捡。
却还要把锅扣在自己头上,说是给自己找个伴儿?
时砚洲无奈地在心里叹了口气。
算了。
既然自家“老板”喜欢,既然他想养……
那就养吧。
总不能在这个时候泼他冷水,让他失望。
做一个不扫兴的完美男友,这是001号员工的职业素养。
时砚洲喉结滚动了一下,把到了嘴边的那句“脏死了”硬生生咽了回去。
他垂眸,看了一眼那只还在发抖的小脏狗,眼神复杂。
最后,他看向沈惑,神色淡淡地点了点头,从鼻腔里发出了一个音节:
“嗯。”
“听你的。”
“耶!我就知道你喜欢!”
沈惑高兴地从地上蹦起来,一副“我就知道我看穿了你”的得意表情。
“那咱们赶紧把它弄出来,别冻坏了。”
就这样。
一个美丽的、双向的误会,完美达成。
两人都以为是对方想养,都为了迁就对方而选择了妥协。
这大概就是所谓的……
双向奔赴的“冤种”爱情吧。
沈惑钻进水果摊,专心致志地跟老板讨价还价,挑挑拣拣。
时砚洲站在原地等他。
周围是嘈杂的人声和车流声,充满了市井的烟火气。
他百无聊赖地转过头,视线漫无目的地在四周扫过。
在扫过不远处的一个花坛角落里时停住了。
那里光线昏暗,只有路灯投下的一点余晖。
枯黄的灌木丛下面,似乎有一团灰扑扑的东西在动。
时砚洲眯了眯眼,定睛看去。
“老板,扫过去了啊!”
这边,沈惑已经挑好了水果,付完款,提着塑料袋转过身。
“阿州,走了……哎?”
他发现时砚洲并没有看他,而是正盯着几米开外的地方出神,表情有些若有所思。
“看什么呢?这么入神?”
沈惑好奇地凑过去,顺着时砚洲的视线看去。
只见花坛角落里。
一团灰色的、毛茸茸的小东西正蜷缩在枯叶堆里。
那是一只小狗。
看起来才几个月大,浑身的毛脏得看不出原本的颜色,结成了一缕一缕的。
大概是因为冷,或者是害怕。
它把头埋在两只前爪里,小小的身体正止不住地瑟瑟发抖。
沈惑看了看狗,又看了看时砚洲。
那只小狗大概是刚出生没多久就被遗弃了,瘦得皮包骨头,身上的毛乱糟糟的,沾满了泥土和枯叶,只有那一双湿漉漉的大眼睛,正怯生生地透过缝隙,回望着这个高大的人类。
“呜……”
小狗发出了一声极其微弱的呜咽,身体抖得像是在筛糠。
沈惑的心猛地被揪了一下。
在他的视角里,自家平时怼天怼地、对谁都冷着一张脸的高冷男友,此刻却像是被这只小可怜勾了魂一样,脚步都挪不动了。
沈惑脑子里的戏精雷达瞬间启动。
阿州是不是……想起了他自己?
毕竟,就在不久前,阿州也是这样,浑身是伤、孤苦无仃地倒在路边的草丛里,要是没遇到自己,说不定现在也像这只小狗一样,在冷风里瑟瑟发抖。
而且,阿州失忆了。
虽然现在有了自己,有了这个家。
但他平时一个人在家打包快递、一个人吃饭的时候,是不是也会感到孤独?
是不是也想有个什么小东西陪着,哪怕只是一只脏兮兮的小狗?
“唉……”
沈惑在心里长叹了一口气,感觉心都要化了。
看来平时那个酷酷的拽样都是装的,这男人内心深处,其实藏着一片柔软得不像话的地方啊。
也是,谁还没有个需要陪伴的时候呢?
沈惑低头,快速在心里盘算了一下最近的经济状况。
虽然刚跟快递站签了合同,虽然还要攒钱买房,虽然日子依旧过得紧巴巴的。
但是……
养只土狗应该花不了多少钱吧?
给口饭吃,有个窝睡,再打两针疫苗……
现在的收入,咬咬牙,还是能负担得起的。
最重要的是——阿州喜欢。
作为一个合格的、宠男朋友的“金主”,怎么能在这个时候做一个扫兴的人呢?
“阿州,既然咱们遇上了,那就是缘分。”
“带回家养吧!”
“正好给咱们家添点人气儿,以后你在家也有个伴儿,怎么样?”
时砚洲:“……?”
正在放空大脑、思考晚上要不要把红烧排骨热一热的时砚洲,被这句话猛地拉回了现实。
他眨了眨眼,原本有些散漫的眸子瞬间聚焦,视线从虚空中落回到了沈惑脸上,又顺着沈惑的手指,看向那团脏得看不出颜色的东西。
带回家?
养?
时砚洲眉心几不可察地跳了两下。
他有洁癖。
虽然失忆了,但那种刻在骨子里的、对脏乱差事物的生理性排斥并没有消失。
眼前这只狗,毛都结块了,身上指不定有多少跳蚤和细菌,说不定还有皮肤病。
这种生物,居然要带回家?
时砚洲的第一反应是拒绝。
“太脏……”
“脏了洗洗不就行了吗?”
沈惑没等他说完,就兴致勃勃地打断了他。
他看着时砚洲“欲言又止”的样子,自动脑补成了“想养又怕我不同意”的犹豫。
于是沈惑更加坚定了自己的想法,甚至还伸手拽了拽时砚洲的裤脚,语气软了几分,带着点哄人的味道:
“没事,我不嫌弃,真的。”
“你看它眼睛多大啊,洗干净了肯定是个漂亮的小家伙。”
“而且咱们刚签了合同,算是双喜临门,养只狗也能旺旺财运嘛!”
沈惑眼睛亮晶晶的,满脸都写着“快夸我善解人意”。
时砚洲低头看着他。
看着青年那副明明有点肉疼(估计是想到了狗粮钱)、却还要强撑着大方的可爱模样。
明明是他自己母爱泛滥,看不得小动物受苦,非要往家里捡。
却还要把锅扣在自己头上,说是给自己找个伴儿?
时砚洲无奈地在心里叹了口气。
算了。
既然自家“老板”喜欢,既然他想养……
那就养吧。
总不能在这个时候泼他冷水,让他失望。
做一个不扫兴的完美男友,这是001号员工的职业素养。
时砚洲喉结滚动了一下,把到了嘴边的那句“脏死了”硬生生咽了回去。
他垂眸,看了一眼那只还在发抖的小脏狗,眼神复杂。
最后,他看向沈惑,神色淡淡地点了点头,从鼻腔里发出了一个音节:
“嗯。”
“听你的。”
“耶!我就知道你喜欢!”
沈惑高兴地从地上蹦起来,一副“我就知道我看穿了你”的得意表情。
“那咱们赶紧把它弄出来,别冻坏了。”
就这样。
一个美丽的、双向的误会,完美达成。
两人都以为是对方想养,都为了迁就对方而选择了妥协。
这大概就是所谓的……
双向奔赴的“冤种”爱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