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7章 血族少爷落难记7

艾利丝吃完最后一根肉丝,餍足地舔了舔爪子,又舔了舔嘴边的芝麻粒。

那根巨大的肉干已经被赵平京撕完了大半,剩下的一小截被他放在茶几上,说是留着明天吃。

艾利丝盯着那半截肉干看了好一会儿,心里盘算着明天怎么才能再多蹭一点。

赵平京收拾完垃圾,去洗了手,回来的时候手里多了一个小布袋。

艾利丝好奇地探出脑袋,盯着那个布袋看。

布袋是浅粉色的,上面还绣着一朵小花,看起来像是手工缝的,针脚有点歪歪扭扭,但能看出来缝的人很认真。

“给你做了件衣服。”赵平京把布袋放在茶几上,从里面掏出一件小小的布料。

艾利丝凑近看了看,然后整个蝙蝠都僵住了。

那是一件衣服,粉红色的,带两个小袖子。

背后有一排小扣子。

艾利丝的眼角抽搐了一下。

“我昨天翻出来一块旧布,扔了怪可惜的,就给你缝了件小衣服。”

赵平京抖了抖那件粉红色的小衣服,满意地点点头,“大小应该差不多,你试试。”

艾利丝疯狂摇头,不试!坚决不试!

高贵的血族,银月家族的第三顺位继承人,活了三百二十七年的纯血贵族,怎么能穿粉红色的衣服?还带小花?

这要是传回城堡,他那几个表哥表姐能把牙笑掉,以后他还怎么在家族里混?

赵平京看着他那颗摇得像拨浪鼓一样的小脑袋,挑了挑眉:“不喜欢?”

艾利丝用力点头,表示不喜欢,非常不喜欢,非常非常不喜欢!

赵平京想了想,又从布袋里掏出一件,艾利丝刚准备松口气,结果发现另一件也是粉红色的。

带两个小袖子,背后也有一个小扣子,但是上面绣的不是花,而是一颗小爱心。

艾利丝:……

“这件呢?”赵平京问,“这件比那件更可爱。”

艾利丝继续摇头,摇得比刚才还凶。

赵平京看着他,沉默了两秒,然后点点头:“行,我知道了。”

艾利丝松了口气,以为这个人类终于开窍了,懂得尊重高贵的血族了。

然后他就被赵平京一把拎了起来。

“吱吱——!”艾利丝扑腾着翅膀,发出无声的抗议。

赵平京无视他的挣扎,把他按在茶几上,拿起那件粉红色的小衣服就往他身上套。

艾利丝拼命扭动,小爪子乱蹬,翅膀乱扇,试图从这个可恶的人类手中逃脱。

但他现在只是一只巴掌大的小蝙蝠,力气能有多大?

赵平京两根手指就把他治得服服帖帖。

“别动。”赵平京的声音从头顶传来,“穿个衣服而已,又不是要炖了你。”

艾利丝龇牙冲他哈气,露出两颗尖尖的小虎牙。

赵平京完全无视他的威胁,手上一用力,先把他的两只小爪子塞进袖子里。

艾利丝拼命想把爪子缩回来,但那两只袖子太小了,他缩了几下都没缩动,反而把自己卡住了。

“笨。”赵平京评价道。

艾利丝更生气了,龇牙咧嘴地向他示威。

赵平京又把他的翅膀塞进去,衣服后面留了两个小洞,刚好能把翅膀伸出来,设计得还挺贴心。

艾利丝的翅膀被塞进洞里,想收都收不回来,只能眼睁睁看着赵平京把衣服拉好,把背后的小扣子扣上。

三秒后,一只穿着粉红色可爱小衣服的蝙蝠诞生了。

艾利丝低头看着自己身上的粉红色衣服,胸前有颗绣歪了的小爱心,袖口因为缝得太急而留下了线头,整只蝙蝠都石化了。

他活了三百二十七年,从来没有这么丢人过。

赵平京把他拎起来,转了一圈,仔细端详,然后满意地点点头:“好看。”

好看看看看看看?!哪里好看了?!你这个人类是不是眼睛有问题?

艾利丝继续冲他龇牙,赵平京伸手,用手指戳了戳他鼓起来的腮帮子:“别龇了,再龇牙都掉了。”

艾利丝继续龇,赵平京又戳了一下,艾利丝忍无可忍,张嘴就要咬他的手指。

赵平京眼疾手快地把手缩回去,笑了:“还挺凶。行了,穿都穿了,习惯就好。”

艾利丝趴在他的手心里,整只蝙蝠都蔫了。

他试图把衣服脱掉,但小爪子够不到背后的扣子,翅膀也被卡住了,扭了半天也扭不动。

最后只能认命地趴着,用眼神表达对这个可恶人类的控诉。

赵平京看着他那个生无可恋的样子,嘴角弯了弯,把他揣进了大衣口袋。

“走吧,带你去逛超市。”

艾利丝挣扎着从口袋边缘探出脑袋,一脸震惊:“?”

等等,什么超市?

他现在穿着这件丢人的粉红色衣服,还要去超市?让更多人看见?

赵平京低头看他:“不想去?”

艾利丝疯狂点头,表示不想去,赵平京点点头:“那行,你在家待着,我去。”

艾利丝愣了一下。

他看了看空荡荡的客厅,看了看紧闭的窗户,看了看那个粉红色的猫窝,又想了想刚才那根被收起来的肉干。

一个人在家,好像也挺无聊的。

而且这个人类去超市,肯定会买好吃的,说不定还会买肉干,说不定还会买那个很香的肉干……

艾利丝陷入了天人交战。

去吧,就要穿着这件丢人的粉红色衣服出门,万一被人看见……

不去吧,万一赵平京买了好吃的,自己一个人吃完了怎么办?

赵平京站在门口,看着他纠结的样子,也不催,就这么等着。

过了好一会儿,艾利丝终于做出了决定。

他伸出小爪子,扯了扯赵平京的口袋边,表示自己要去。

去就去吧,反正他这么小,趴在口袋里也没人能看见,粉红色就粉红色,反正别人也看不见!

赵平京低头看他,笑了:“想通了?”

艾利丝高贵冷艳地扭过头,不想理他。

赵平京把他往口袋里按了按,让他趴得更舒服一点,然后穿上外套,出了门。

超市离赵平京家不远,走路十分钟就到,艾利丝趴在口袋里,只露出一个小小的脑袋。

好在他的大衣口袋是黑色的,艾利丝的脑袋也是黑色的,完美融入其中,不仔细看根本发现不了。

一路上,艾利丝好奇地东张西望。

他来到这个城市好几天了,还没好好看过这里的样子。

那天晚上飞过来的时候太匆忙太狼狈,只顾着逃命,根本没注意周围的风景。

现在趴在赵平京温暖的口袋里,被人揣着走,他终于有心情好好看看这个陌生的世界。

街道两边种着树,叶子黄了一半,风一吹就往下掉。

有人牵着狗在散步,那只狗往他们这边看了一眼,艾利丝赶紧把脑袋缩回去,他现在是蝙蝠,狗最喜欢追蝙蝠了。

赵平京感觉到他的动作,低头看了一眼,没说什么,只是伸手轻轻拍了拍口袋。

艾利丝又慢慢探出脑袋。

到了超市门口,自动门打开,一股暖风迎面扑来,艾利丝吸了吸鼻子,闻到各种各样的味道。

有水果的甜香,有面包的麦香,还有熟食区飘来的肉香,他的眼睛一下子亮了。

赵平京推了一辆购物车,慢悠悠地往里走,艾利丝趴在他口袋里,小脑袋转来转去,恨不得把整个超市都看一遍。

那是什么?他看见一堆红彤彤的东西,忍不住扯了扯赵平京的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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