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各大经济公司纷纷投资,想要把自家艺人塞进去,这种资源还怕喂不红一个艺虫嘛!

轻禾文化投资了8000万,才抢到了一个名额,加上别的公司投资,有几个亿,几个亿的综艺已经是最顶尖的了,大多都花在设备和舞美上,出场费反而是少数,可是他们公司竟然找不出一个合适去参加的歌手。

要么是只会唱不会写的,要么是能唱能写,但是写的垃圾的,去跟其他公司的顶级歌手比拼,简直是自取其辱,贻笑大方。

秀华导演已经有意见了,想要把轻禾文化踢出去,毕竟人家也不缺投资,你都没有合适的虫选参加,说句难听的,就别占着茅坑不拉屎了。

梅辞头疼的捏捏鼻梁,吩咐秘书,“通知各个部门十分钟后开会。”

会议上,他让秘书把秀华导演的话重复了一遍,说道:“你们也听到了,公司不能失去《顶流》这个资源,不然会被别的公司拉开差距。

“所以我还是那句话,清柒阁下是目前最合适的虫选,除非你们能找到比他更强的歌手,不然就只能看着轻禾被别虫踩在脚下。”

“各位,轻禾是我们共同的心血,我们都希望它发展的更好,我们好不容易走到这一步,就这么败落了,你们甘心吗?

我们曾经遇到过无数的问题,遭遇过无数不眠不休的夜晚,我们冒险过不止一次,现在只是需要再冒险一次,又有什么可怕的?!”

一个持有股份的管理层发言,“我们不是惧怕冒险,我们只是怕冒险了,还一败涂地,雄虫一向是什么作风,在坐的各位都清楚,养在家里,睡在身下确实神魂颠倒。

可是在职场上,工作上,你能保证他不任性胡来?你又能保证他真的有才华,而不是背地里有枪手,用来装点自己?

依我看,这位雄虫阁下想进娱乐圈说不定就是一时兴起,他是看到圈子里美貌的雌虫多,想要把娱乐圈变成自己的后花园。”

梅辞严肃的发表自己的观点,“你们没有见过清柒阁下,所以你们不了解他,对他抱有怀疑是正常的。

但我见过清柒阁下,我可以保证他不是你们想象中那种精虫上脑的雄虫。

他自信,漂亮,有趣,端庄,他的才华是真的,他沉稳干练,胸有沟壑,从来不会回应任何雌虫的搭讪。

我可以拿我名下所有的股份担保,如果因为清柒阁下影响到公司任何一点风评,导致公司蒙受巨大的损失,我引咎辞职!”

不知道为什么,梅辞很不想从别虫的口中听到任何一点对清柒的怀疑和羞辱。

另一个管理层看他们火气都很大的样子,赶紧打圆场,“不要说的那么严重嘛,总裁,鑫源的担心不无道理,一位阁下我们确实无法掌控,任性起来,我们还不能把他怎么样,他是毫无损失,我们冒的风险可就大了。

当然,如果这位阁下真有本事的话,我们公司市值能翻好几倍,毕竟以往还没有雄虫出道的先例,一旦出道,一定能受到全民追捧。”

一桌的管理层纷纷发表自己的意见,有支持的,也有不支持的,还有不知道拿不准,选择中立的。

最后这场会议的结论是都回去思考一天,看看这件事的可行性,成功率有多大。

明天再举手表决。

第二天,清柒吃完早饭,无所事事的剪了几朵玫瑰花装点房间,就听到门铃声。

他还以为是言琛来吃饭了,结果一开门就看到时初提着行李箱,站在门外。

他诧异的问:“你怎么来了?“

他俩虽然说过要试着相处看看,实际上除了那天逛过超市就没怎么联系过。

时初有些羞囧的回答:“雄主,我……被雄父赶出来,没有地方去了,只能来求您收留一下我。”

其实是艾洛克让他来的,但他自己也意识到这样下去不行,说要了解,不发消息不见面,怎么了解对方。

清柒把门让开,“要不要收留你,雌君说了算,他现在不在家,你可以进来等他。”

时初提着箱子走进去,“雄主,我要换鞋吗?”

“不用,家里没有多余的拖鞋。”

时初推着行李箱,留下带着灰尘的脚印和痕迹,咪咪伸出带有抹布的机械手臂,跟在后面擦拭。

感应到抹布脏了后,去水龙头洗洗,回来接着擦。

清柒把时初带到沙发前坐下,倒了一杯茶,时初连忙弯腰接过,“多谢雄主。”

然后相顾无言。

互相不知道该跟对方说什么,他们完全不了解。

想了半天,清柒问道:“你雄父为什么把你赶出来?”

时初低着头,睫毛微颤,“他想让我把积蓄拿出来还债,我不愿意。”

语气很平静,像是在说别虫身上发生的事情,一丝卖惨的感觉都没有。

可是清柒看着他微翘的睫毛在卧蚕处投下的阴影,还是觉得他浑身都溢满了破碎感。

其实时初也不容易,摊上那样的原生家庭,他一定过的很辛苦吧。

“雄主,您有什么需要我做的吗?”

时初赶紧转移话题,他的语气中带着非常明显的忐忑,清柒以为他是怕自己赶他出去,才急于表现自己。

而时初想的是刚才的话会不会让雄主产生他不孝顺的印象?

身为孩子,居然连帮雄父还债都不愿意!

说他自私也好,冷漠也好,他是真的不愿意把十几年积攒的积蓄拿去还赌债,根本不够不说,这样只会助长雄父的贪心。

而且他还要嫁虫,他本来就没有嫁妆,这些积蓄还不够给雄主买几件衣服的,他自己还要花销。

或许雄主看不上他这点星币,但是雄主看不上是雄主的事,他不能因为雄主看不上,就省了自己该付出的责任。

清柒感觉时初不太自在,不如找点事情做做,“你可以给花园里的花浇水。”

时初放下紧张的双肩,求之不得的笑笑,“太好了!”

随后又有点沮丧的问:“我……没浇过花,不知道要浇多少水?”

清柒乍一见到这么美丽的笑容,感觉整个屋子都比原来亮了一半,那双桃花眼是那么妩媚多情,楚楚动人,嘴角含笑,明眸皓齿。

妈妈咪鸭!有狐狸精!

沮丧时的懊恼,皱起的眉头,让虫忍不住想要把那一丝烦恼抚平,这样的虫不应该有任何苦恼才对。

跟清洄是不一样的美,清洄笑起来是清风朗月,带着疏离仙气,惹虫怜惜。

时初是回眸一笑百媚生,明明没有勾引虫的意味,却总是能勾起虫心底的欲望。

还好清柒不是那种重欲的性格,他深吸一口气,压住心里的思绪,“随便浇,浇到你感觉可以了就行。”

时初思考着问:“一个两米的水立方,可以吗?”

清柒看了看外面花园的大小,“再加一个。”

“好的。”

时初来到外面,先是蹲在地上,拿出终端写写画画,嘴里嘟囔着:“水管的流速是………十个水管的流速打开……分钟,等于两个两米的水立方。”

清柒有点目瞪口呆,不过每个虫都是独立的个体,自然也有不同的习惯,他从来不会多嘴批判别虫。

如果时初觉得这样方便的话,那完全没有问题啊,反正又碍不着他什么。

下午清柒就在客厅里看频道节目,星际早就淘汰电视了,一般是用终端看影视,嫌小的话,可以用终端连接投影仪,直接投在墙上,想看多大就看多大的。

他想先大致了解一下现在的娱乐圈,看到有趣的综艺节目,笑的他抱着抱枕在地毯上打滚。

时初就在一旁陪着他一起看,在他笑的接不上气的时候,给他顺气倒水。

清柒总会客气的道谢。

直到傍晚,弋阳打开门,清柒如小鸟归林似的扑进他怀里,兴奋的双颊红润,眼睛亮的像是星星。

“今天这么开心呀!”

“是啊,哥哥。”边说边在弋阳的嘴唇上啄了两口。

“雄主………”

清柒捂住弋阳的嘴唇,摇了摇头,纠正他说:“我不是你的雄主哦,我是你雄主的双胞胎弟弟,清染,你忘了吗?”

弋阳笑着配合,“是嘛?清染弟弟,那你怎么会来我家?”

清柒嘿嘿一笑,“我听说我哥今晚不在家,由我陪你不好吗?”

“当然好!”弋阳在他的额头上亲了一下,“但是我们可说好了,不许告诉你哥,不然,我就会被你哥抛弃。”

“他敢抛弃你,我就敢娶你。要不要试试?”

“不要,我更爱你哥。”

“更爱我哥,还要跟我偷情,你好骚啊!”

清柒把手伸进弋阳的衬衫里,掐了一把,“是不是我哥好久没干你,你太寂寞了?”

“是啊,呜……你今晚可以满足我的,对吧!”

“当然………”

他们你一句我一句的玩了起来,时初听的震惊,眼睛瞪的溜圆,下巴微张,第一次看到还能这么玩!

上次看到雄主买情趣用品,这次看到雄主和雌君玩情趣对话,雄主这么喜欢这种………

这是他可以知道的吗?

弋阳看到角落里的时初,愣怔了一下,时初向他行礼,“雌君,日安。”

弋阳点点头,“什么时候来的?”

“中午。”

清柒解释道:“他被雄父赶出家门,没有地方去了,想让我们收留他。”

“那雄主要留下他吗?”

“我听你的,我说过的,都会事先经过你的同意。”

弋阳笑笑,“那就让他留下来吧。”

本来他的第一反应是不希望有虫打扰他和雄主,他们才刚刚结婚,可以独处一两年都不过分。

但是转念想想,他白天要上班,雄主一个虫在家没有虫陪伴照顾,而且才半个月,他就压制不住心中的占有欲,要是一两年恐怕他会彻底把雄主当成自己的。

所以他也需要个虫在眼前时时刻刻提醒自己,雄主不是他一个虫的。

清柒看着弋阳,心里像打翻了五味瓶,果然,弋阳并不那么在乎自己,他只是做到了雌君应有的本分。

一个来跟他抢雄主的雌虫,他就那么坦然的让人家住下了,他那天跟言琛说什么来着?!

小剧场:

作者写的:清柒

读者看的:清染

(双胞胎弟弟)作者邪魅一笑,玩梗!

给一目十行的读者们亿点小小的震撼!

“恐怕我真的带几个雌虫回去,他都能兴高采烈的安排妥当!”

弋阳这样的反应,既在意料之外,又在意料之中,他无法开口问弋阳为什么不爱他。

不爱就是不爱,说出口显得他在强求,太卑微了。

清柒看着时初认真的提醒,“你可想好了,你住进来就等于你嫁给我了,就算以后我们相处不来,你再从这里走出去,在别虫眼里也是嫁过虫的了。”

时初严谨的点头,“我知道的,雄主,其实我住不住进来,在别虫眼里我都已经是您的虫了,对我来说订婚和结婚区别不大。

如果我们以后相处不来,我也不打算嫁给别的雄虫了,单身一辈子也挺好的,虫活着也不一定是需要婚姻的。”

“说得好,不过,既然你住进来了,就不能什么都不干,做饭你总会的吧。”

清柒打算给弋阳减负,反正时初最近都闲着,弋阳每天下班回来还要做饭,有点辛苦了。

他是雄虫,偶尔做一次饭是情趣,做多了可不行,不能把任何一样家务变成自己的,学过历史都知道,雌虫是很会得寸进尺的。

他不能把自己变成几千年前被豢养的雄虫。

时初回答,“会的。”

清柒理所当然的指使他,“那你不上班的这段时间,做饭就交给你了,就当你交房租了,毕竟你也不是真的嫁给我。”

“你以后上班的话,就谁回来的早,谁做饭,从外面买也行。”

“好,那我现在去做饭?”

清柒点点头,“去吧。”

弋阳去洗洗手,“我帮他,这样快点,他不知道东西都放在哪里。”

“好。”

他俩眼看着时初从行李箱里拿出一个克度称和一本菜谱,做饭………需要菜谱很正常,但是拿称做什么?

时初看他俩疑惑的眼神,解释道:“是这样的,菜谱上的调料都精确到克,我自己手试的不准,所以一般都用做实验的称来称调料,这样比较准。”

清柒很疑惑,这样做出来的能好吃?那要是每袋盐的咸度不一样咋办?

想了半天,只能在心里安慰自己,每个虫有每个虫的习惯,他等着吃就好了,不好吃就不让他做了。

像怀玉,做的饭就完全无法下口,他从小就没做过饭,上大学才开始学烹饪,最后发现自己毫无天赋。

弋阳做饭就很好吃,目前为止,清柒还没发现有什么是弋阳不会的,就连生孩子都会。

他回到沙发上接着看没看完的节目,时初做好后叫他,他拿起筷子尝了尝,手艺还可以。

虽然没有弋阳做的好吃,但也挺好的,能把虫喂饱还是可以的。

清柒边吃边说:“二楼和一楼的房间随便你选,都有独立卫浴,你需要的东西可以自己去超市买,也可以网购叫机器虫送货上门,地址是阳光城别墅32号,你有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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