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净安确实眼珠子转了转,让他的助理偷偷给一个营销号发了条消息,阴冷的笑了起来。
果不其然,第二天早上,清柒去公司的录曲室录制《岁月神偷》,就被梅辞请到了办公室。
梅辞把营销号发的短视频分析,给他播放了一遍,清柒无语的扯了扯嘴角,“我最大的短板是不会唱高音?”
“我还当场吼一声,发到星网上辟谣呗?”
梅辞忍不住笑了,清柒总是那么出虫意料的可爱,“这是营销号发的,不用管它,没有热度自然就下去了。”
清柒不耐烦的翻了个白眼,一大早上就听见这种事情,真是晦气!
“那你叫我来干嘛?我还得去录音呢!”
梅辞示意他稍安勿躁,“主要是让你看看离叶星的回复,让你有个心理准备,他们肯定是觉得您的专辑好,但是又怕后面出现更好的,所以在推脱时间。”
“托就托呗,就算现在他们答应了,我也没时间去跟他们跑宣传,拍MV,要是选不上也没办法,还能什么好事都落我头上?不给别虫喝口汤,别虫不饿死了!”
梅辞笑着说:“您一周只录一天节目,怎么会没时间呢?”
清柒鼓着腮帮子瞅他,“我说了我不当牛马,我需要充分的休息时间。”
“好好好!”梅辞宠溺的伸手捏捏他的脸颊,软软弹弹的,手感真好。
清柒惊讶的瞪大眼睛,“好啊,你现在胆子大了,竟然敢捏我的脸!”
两虫不熟悉的时候,梅辞还有些顾忌,时常跟他保持距离,现在已经敢跟他比比划划了。
比如问他冷不冷,已经不提现在言语上,而是直接碰他的手试温度。
清柒直接伸手讨回来,在梅辞脸上捏了好几下,不能让他白吃这个亏。
“我也要捏你的脸!”
梅辞自然不动的给他捏,只是眼睛紧盯着他,带着不知名的意味。
气氛突然暧昧了几分,清柒不自在的松手,尬笑道:“不好意思哈,我先走了。”
说完,不等梅辞回答,直接站起身跑路。
路上懊恼的直拍额头,他怎么忘了,应该跟异性保持安全距离,梅辞又不是枫迟那样的雄虫朋友,可以肢体接触打闹。
一定是梅辞一开始看着就对他没有想法,他丢失了防备心,直接把他当自己的同事兄弟了。
谁让虫族不管雌雄,都长的一样呢!
清柒把歌曲录完,直接带着毛里求斯溜回了家。
梅辞看着清柒冲出门的背影,笑了笑,他也不是真的想跟清柒阁下怎么样,只是一个常年单身的雌虫,突然能够频繁的见到一个异性,心里怎么可能不幻想几分旖旎呢!
而且,这个异性还是那么的漂亮,那么的可爱,他不由伸手摸了一下,刚才清柒捏过的地方,感觉面皮出现几分火辣,从来没有雄虫碰过他的脸。
他也是第一次伸手捏清柒的脸,这段时间足够他了解几分清柒的脾气,其实阁下脾气挺好的,很多时候只是怕别虫纠缠才佯装生气。
实际上并不是真的生气,哪怕清柒嘴上已经说了几句难听的话,也不是真的生气。
真的生气的时候反而没有那么多话,而是先动手,再骂虫。
家里时初正在做午饭,他在克度称上放了一勺盐,按了一下去皮,只看净克重。
然后把盐撒进菜里,不知道雄主今天中午回不回来吃饭,他只做了自己的饭,一份青椒牛肉。
正想着,清柒就打开门走了进来,“时初!时初!”
时初连忙从厨房出来,回答道:“雄主,我在这里。”
“你在做饭吗?没做好的话,咱们出去吃。”
“做好了,只是就做了我自己的饭。”
“那你别吃了,去换衣服,咱们出去吃,今天大采购,顺便给你们买买过冬的衣服。”
时初不好意思的说:“雄主,我有衣服穿,不用买的。”
清柒来到他面前,扯扯他身上的围裙,“你有衣服?就你拎来的那个小箱子?那箱子装薄的衣服,我还信,里面能装下两件大衣?
你不买衣服,你打算把自己冻死吗?你看你穿的这些旧衣服,不知道的还以为我虐待雌侍呢!
叫你去就去,赶紧的,别给我丢虫!”
清柒故意用不耐烦的语气训斥时初,这样他才会要自己送的东西,别看时初沉默寡言的样子,其实特别会拒绝虫,而且身上还没什么钱。
时初抿唇笑笑,心里有点自卑,作为雌虫要雄主养自己,这不就是在吃软饭吗?
他是不是应该想想办法,搞点钱在自己身上?
清柒推了他一把,“快去啊,愣着干嘛!”
时初点点头,把围裙摘了,往自己的房间走去,他的房间就在一楼,他当初选房间的时候,考虑到自己跟这里住着的雌虫不一样,不好在楼上打扰他们,所以就在一楼住。
毛里求斯问:“阁下,下午需要我跟着吗?”
“需要。”清柒点点头。
“需要我给您拿包?那需要我带些什么嘛?”
“不需要,你把虫带着就行,拿包是得拿,主要是给你也买衣服。”
毛里求斯惊讶了,嘴巴张的溜圆,“啊!我不用买衣服,阁下。”
“你别废话,我乐意买,就当是员工福利了。”
清柒不知道为什么,自己心里有点焦躁,难道是要下暴雨了?
毛里求斯欣然答应,他跟清柒认识好几年了,知道清柒对待下属很大方,以前在学校的时候,他找清柒阁下汇报工作,阁下都让他坐下边吃边说。
吃完了怀玉付钱,从来没让他付过,也不会让他在所有虫都坐下吃饭的时候,留他一个虫尴尬的站着。
可能阁下听说过他家庭条件不好吧,他出生在贫民窟,他雌父花光了所有积蓄做人工受孕,才生下了他。
在他12岁那年就死了,他一个虫靠打工靠救助才活到了今天,拼命考上了帝国第一军校,可是并不是考上一个好学校就一定有好前程的,何况他还读了一个管理专业。
这个专业毕业的虫通常应聘的就是保虫,助理这样的职业,细心一点,谁都能干,毛里求斯想,他真的有在清柒阁下身上感觉到被尊重。
很不可思议,很多雌虫都不会有的态度。他竟然在一个雄虫身上感觉到,就连进娱乐圈选助理,阁下都第一时间想起他。
他真的非常感激清柒阁下,阁下怎么会找不到更好的生活助理,可是他却能想到自己,还顾忌自己的自尊心,说已经习惯了用他。
清柒想的是,毛里求斯跟时初一样都是提着一个小箱子来的,能装多少衣服,多给一个虫买衣服,又花不了多少钱。
可是却能买一个虫的死心塌地,这很划算。
三虫先是去了美食街吃饱喝足,又去了超市,买了生鲜水果,最后去了高奢商场,给每个虫都买了好几身衣服。
加上弋阳和怀玉的,其实怀玉的秋装都没有上过身,毕竟他一直在学校里没出来过。
弋阳他自己很少买衣服,他训练一般都穿军装或者作战服,结婚以后,他所有的衣服,鞋子,都是清柒给他买。
没有什么固定时间,有时候在星网刷刷视频,看到一个广告,觉得很适合弋阳,就买下来。
清柒给弋阳买东西,反而比给自己买的还多,在他心里,弋阳是他老婆,老婆就应该有穿不完的衣服。
老公给老婆花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他们买完后,去了一楼的洗手间,打算从里面出来就回家,买的东西店铺会派收纳师送到家里。
清柒把手伸到感应水龙头下面,温暖的水流冲击着他的手心手背,此时他离门口只有一步之遥。
从外面颤颤巍巍进来一个老大爷,他手里拄着拐杖,看起来命不久矣的样子。
他进来后,先是用迷蒙的灰色眼睛在洗手间里搜寻了一圈,那么大年纪了,清柒也就不跟他计较了,不然他肯定得报警,说发现了老流氓。
可能是年纪大了,看不清,走错了地方,清柒提醒道:“老爷爷,这是雄虫洗手间,您走错地方了。”
老爷爷恍然大悟,连连点头,“哦…哦…我说呢,谢谢你啊,这位…年轻的阁下!”
说完,用他灰蒙蒙的眼睛看了清柒一眼,清柒感到一阵寒意爬上脊背,他仔细看了看,就是一个大老爷而已,……可能是错觉吧。
他上前扶住老大爷的手臂,“老爷爷,我扶您出去。”
一上手,清柒就发现不对了,按说一个老年虫,皮肤应该松垮褶皱才对,但是他隔着衣服摸到的皮肤却是紧致有弹性,而且他凑近了才发现这个虫虽然弯腰驼背,但是比他高。
他心里咯噔一下,这不是一个老年虫,他是假扮的!
这个虫假扮成老年虫特意接近他是为了什么?
清柒心跳加速,分外紧张,额头都出了一层薄汗,他强迫自己冷静下来,幸好他离门口只有一步。
他慢慢挪动步子,喊了一声时初,他没看到背后的老大爷被灰白头发遮住的眼神里充满了阴霾。
老大爷看到时初过来,把拿着无痕注射器的手收了回去,时初来到清柒面前,瞳孔微颤,不动声色的接过老大爷,“雄主,我扶老大爷去,您是雄虫,不好进雌虫洗手间。”
清柒顺势松开手,指尖有些颤抖,没事虫一样的走到毛里求斯旁边,小声的说:“报警。”
希望时初没事,他没想到这次时初那么配合,他还什么都没说………千万不要有事,不然……
时初把老大爷扶到雌虫洗手间里,趁他不注意,一脚把他踹了进去,看都没看一眼,手上快准狠的把门锁上,钥匙拔了下来。
由于商场是公共场合,工作虫员是流动的,所以还保留着这种古老的门锁。
他出来后,拉着清柒就快速跑了起来,后面洗手间的门已经被里面假扮老大爷的雌虫打烂了一个洞。
商场已经一片混乱,四面八方响起了红色的警报声,耳边风声呼啸而过,他们已经跑到了一楼大厅。
时初慌乱的把清柒揽进怀里,他看了看商场大门,大门被几个凶恶的雌虫堵了起来,个个都拿着激光枪。
在商场响起警报的那一刻,很多雄虫都往大门冲去,企图逃离这个危险的地方,却不知正好撞进劫匪手里,成了最好用的虫质。
清柒从时初胳膊缝隙中看到一个劫匪拉过一个雄虫猥亵起来,那个雄虫哭喊挣扎,被一巴掌扇倒在地。
第 310章消无声息
雄虫嘴角鲜血淋漓,额头磕在坚硬光滑的地板上,口中发不出一丝声音,劫匪扒掉他的衣服,却发现雄虫没有丝毫反应。
恼羞成怒的啐了一口,不顾雄虫半死不活的模样,从兜里掏出一支无痕注射器,打进了雄虫身体。
那个雄虫很快面色潮红,难耐的扭动身体…………
另外的劫匪也忍不住拉过其他的雄虫,距离太远,清柒听不到他们说什么,只能看见有的雄虫在挣扎的时候,劫匪淫笑着说了一句话,雄虫挣扎的动作越来越小,直到不敢反抗。
有几个雌虫想要保护自己的雄主,被劫匪一枪毙命,尸体就躺在地上,一个劫匪恶劣的把雄虫拽过去,实施暴行,大庭广众之下,样子与禽兽无异。
清柒用最大的力气搂住时初的身体,身体微微发颤,这是他第一次听见枪声,看见尸体,不管是前世还是今生,他都生活在和谐安定的社会,从来没有经历过生死时刻,此时此刻说自己不害怕是不可能的。
他从来没有感觉到雄虫是那么弱势,一旦失去保护,就只能任人宰割,就像被肆意享用的美餐。
商场门口聚集的虫越来越多,能够在这里消费的虫非富即贵,而且大多是雄虫。
有个劫匪正拿着激光枪给门口的虫分类,把雌虫和雄虫分开,时初强自镇定,在清柒耳边说道:“雄主,你相信我吗?”
清柒点点头,“相信。”
时初拉住清柒的手,逆着虫流往三楼走去,清柒转头看去,毛里求斯没跟上来,
毛里求斯安慰他,语速极快的说:“阁下,你们快走,三个虫目标太大了,我一个雌虫不会怎么样的,救援很快就到了。”
清柒既慌乱又感动,不知该说什么,被时初拉进了安全通道。
商场里的虫都被劫匪赶往一楼大厅,安全通道在这个时代很少有虫来过,楼梯上积了一层厚厚的灰尘。
他们两个等于是在跟劫匪绕圈,时初带着清柒小心翼翼的来到三楼,进了一间奢侈香水品牌店。
进来之前时初把他们鞋子上沾染的灰尘用外套擦掉,再给清柒穿上。
他们走进店里的操作室,这里的操作台上,有不下几百种萃取好的花草原露,时初松开清柒的手,快速的把这些密封的瓶子打开,挨个闻了一遍。
把自己能用到的放在一边,用不到的放回原位,他把能找到的原材料混合在一起,装进香水瓶子里。
时初快速的做完这一切,虽然时间紧急,但是他的手始终很稳,没有在慌乱之下,把一切搞的一团糟。
他把瓶子递给清柒,交代道:“如果有劫匪靠近你,你就把这个喷在他脸上。”
他就会死的悄无声息。
但是这话他不能直白的告诉雄主,免得因为杀虫,给雄主造成心理伤害。
果不其然,第二天早上,清柒去公司的录曲室录制《岁月神偷》,就被梅辞请到了办公室。
梅辞把营销号发的短视频分析,给他播放了一遍,清柒无语的扯了扯嘴角,“我最大的短板是不会唱高音?”
“我还当场吼一声,发到星网上辟谣呗?”
梅辞忍不住笑了,清柒总是那么出虫意料的可爱,“这是营销号发的,不用管它,没有热度自然就下去了。”
清柒不耐烦的翻了个白眼,一大早上就听见这种事情,真是晦气!
“那你叫我来干嘛?我还得去录音呢!”
梅辞示意他稍安勿躁,“主要是让你看看离叶星的回复,让你有个心理准备,他们肯定是觉得您的专辑好,但是又怕后面出现更好的,所以在推脱时间。”
“托就托呗,就算现在他们答应了,我也没时间去跟他们跑宣传,拍MV,要是选不上也没办法,还能什么好事都落我头上?不给别虫喝口汤,别虫不饿死了!”
梅辞笑着说:“您一周只录一天节目,怎么会没时间呢?”
清柒鼓着腮帮子瞅他,“我说了我不当牛马,我需要充分的休息时间。”
“好好好!”梅辞宠溺的伸手捏捏他的脸颊,软软弹弹的,手感真好。
清柒惊讶的瞪大眼睛,“好啊,你现在胆子大了,竟然敢捏我的脸!”
两虫不熟悉的时候,梅辞还有些顾忌,时常跟他保持距离,现在已经敢跟他比比划划了。
比如问他冷不冷,已经不提现在言语上,而是直接碰他的手试温度。
清柒直接伸手讨回来,在梅辞脸上捏了好几下,不能让他白吃这个亏。
“我也要捏你的脸!”
梅辞自然不动的给他捏,只是眼睛紧盯着他,带着不知名的意味。
气氛突然暧昧了几分,清柒不自在的松手,尬笑道:“不好意思哈,我先走了。”
说完,不等梅辞回答,直接站起身跑路。
路上懊恼的直拍额头,他怎么忘了,应该跟异性保持安全距离,梅辞又不是枫迟那样的雄虫朋友,可以肢体接触打闹。
一定是梅辞一开始看着就对他没有想法,他丢失了防备心,直接把他当自己的同事兄弟了。
谁让虫族不管雌雄,都长的一样呢!
清柒把歌曲录完,直接带着毛里求斯溜回了家。
梅辞看着清柒冲出门的背影,笑了笑,他也不是真的想跟清柒阁下怎么样,只是一个常年单身的雌虫,突然能够频繁的见到一个异性,心里怎么可能不幻想几分旖旎呢!
而且,这个异性还是那么的漂亮,那么的可爱,他不由伸手摸了一下,刚才清柒捏过的地方,感觉面皮出现几分火辣,从来没有雄虫碰过他的脸。
他也是第一次伸手捏清柒的脸,这段时间足够他了解几分清柒的脾气,其实阁下脾气挺好的,很多时候只是怕别虫纠缠才佯装生气。
实际上并不是真的生气,哪怕清柒嘴上已经说了几句难听的话,也不是真的生气。
真的生气的时候反而没有那么多话,而是先动手,再骂虫。
家里时初正在做午饭,他在克度称上放了一勺盐,按了一下去皮,只看净克重。
然后把盐撒进菜里,不知道雄主今天中午回不回来吃饭,他只做了自己的饭,一份青椒牛肉。
正想着,清柒就打开门走了进来,“时初!时初!”
时初连忙从厨房出来,回答道:“雄主,我在这里。”
“你在做饭吗?没做好的话,咱们出去吃。”
“做好了,只是就做了我自己的饭。”
“那你别吃了,去换衣服,咱们出去吃,今天大采购,顺便给你们买买过冬的衣服。”
时初不好意思的说:“雄主,我有衣服穿,不用买的。”
清柒来到他面前,扯扯他身上的围裙,“你有衣服?就你拎来的那个小箱子?那箱子装薄的衣服,我还信,里面能装下两件大衣?
你不买衣服,你打算把自己冻死吗?你看你穿的这些旧衣服,不知道的还以为我虐待雌侍呢!
叫你去就去,赶紧的,别给我丢虫!”
清柒故意用不耐烦的语气训斥时初,这样他才会要自己送的东西,别看时初沉默寡言的样子,其实特别会拒绝虫,而且身上还没什么钱。
时初抿唇笑笑,心里有点自卑,作为雌虫要雄主养自己,这不就是在吃软饭吗?
他是不是应该想想办法,搞点钱在自己身上?
清柒推了他一把,“快去啊,愣着干嘛!”
时初点点头,把围裙摘了,往自己的房间走去,他的房间就在一楼,他当初选房间的时候,考虑到自己跟这里住着的雌虫不一样,不好在楼上打扰他们,所以就在一楼住。
毛里求斯问:“阁下,下午需要我跟着吗?”
“需要。”清柒点点头。
“需要我给您拿包?那需要我带些什么嘛?”
“不需要,你把虫带着就行,拿包是得拿,主要是给你也买衣服。”
毛里求斯惊讶了,嘴巴张的溜圆,“啊!我不用买衣服,阁下。”
“你别废话,我乐意买,就当是员工福利了。”
清柒不知道为什么,自己心里有点焦躁,难道是要下暴雨了?
毛里求斯欣然答应,他跟清柒认识好几年了,知道清柒对待下属很大方,以前在学校的时候,他找清柒阁下汇报工作,阁下都让他坐下边吃边说。
吃完了怀玉付钱,从来没让他付过,也不会让他在所有虫都坐下吃饭的时候,留他一个虫尴尬的站着。
可能阁下听说过他家庭条件不好吧,他出生在贫民窟,他雌父花光了所有积蓄做人工受孕,才生下了他。
在他12岁那年就死了,他一个虫靠打工靠救助才活到了今天,拼命考上了帝国第一军校,可是并不是考上一个好学校就一定有好前程的,何况他还读了一个管理专业。
这个专业毕业的虫通常应聘的就是保虫,助理这样的职业,细心一点,谁都能干,毛里求斯想,他真的有在清柒阁下身上感觉到被尊重。
很不可思议,很多雌虫都不会有的态度。他竟然在一个雄虫身上感觉到,就连进娱乐圈选助理,阁下都第一时间想起他。
他真的非常感激清柒阁下,阁下怎么会找不到更好的生活助理,可是他却能想到自己,还顾忌自己的自尊心,说已经习惯了用他。
清柒想的是,毛里求斯跟时初一样都是提着一个小箱子来的,能装多少衣服,多给一个虫买衣服,又花不了多少钱。
可是却能买一个虫的死心塌地,这很划算。
三虫先是去了美食街吃饱喝足,又去了超市,买了生鲜水果,最后去了高奢商场,给每个虫都买了好几身衣服。
加上弋阳和怀玉的,其实怀玉的秋装都没有上过身,毕竟他一直在学校里没出来过。
弋阳他自己很少买衣服,他训练一般都穿军装或者作战服,结婚以后,他所有的衣服,鞋子,都是清柒给他买。
没有什么固定时间,有时候在星网刷刷视频,看到一个广告,觉得很适合弋阳,就买下来。
清柒给弋阳买东西,反而比给自己买的还多,在他心里,弋阳是他老婆,老婆就应该有穿不完的衣服。
老公给老婆花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他们买完后,去了一楼的洗手间,打算从里面出来就回家,买的东西店铺会派收纳师送到家里。
清柒把手伸到感应水龙头下面,温暖的水流冲击着他的手心手背,此时他离门口只有一步之遥。
从外面颤颤巍巍进来一个老大爷,他手里拄着拐杖,看起来命不久矣的样子。
他进来后,先是用迷蒙的灰色眼睛在洗手间里搜寻了一圈,那么大年纪了,清柒也就不跟他计较了,不然他肯定得报警,说发现了老流氓。
可能是年纪大了,看不清,走错了地方,清柒提醒道:“老爷爷,这是雄虫洗手间,您走错地方了。”
老爷爷恍然大悟,连连点头,“哦…哦…我说呢,谢谢你啊,这位…年轻的阁下!”
说完,用他灰蒙蒙的眼睛看了清柒一眼,清柒感到一阵寒意爬上脊背,他仔细看了看,就是一个大老爷而已,……可能是错觉吧。
他上前扶住老大爷的手臂,“老爷爷,我扶您出去。”
一上手,清柒就发现不对了,按说一个老年虫,皮肤应该松垮褶皱才对,但是他隔着衣服摸到的皮肤却是紧致有弹性,而且他凑近了才发现这个虫虽然弯腰驼背,但是比他高。
他心里咯噔一下,这不是一个老年虫,他是假扮的!
这个虫假扮成老年虫特意接近他是为了什么?
清柒心跳加速,分外紧张,额头都出了一层薄汗,他强迫自己冷静下来,幸好他离门口只有一步。
他慢慢挪动步子,喊了一声时初,他没看到背后的老大爷被灰白头发遮住的眼神里充满了阴霾。
老大爷看到时初过来,把拿着无痕注射器的手收了回去,时初来到清柒面前,瞳孔微颤,不动声色的接过老大爷,“雄主,我扶老大爷去,您是雄虫,不好进雌虫洗手间。”
清柒顺势松开手,指尖有些颤抖,没事虫一样的走到毛里求斯旁边,小声的说:“报警。”
希望时初没事,他没想到这次时初那么配合,他还什么都没说………千万不要有事,不然……
时初把老大爷扶到雌虫洗手间里,趁他不注意,一脚把他踹了进去,看都没看一眼,手上快准狠的把门锁上,钥匙拔了下来。
由于商场是公共场合,工作虫员是流动的,所以还保留着这种古老的门锁。
他出来后,拉着清柒就快速跑了起来,后面洗手间的门已经被里面假扮老大爷的雌虫打烂了一个洞。
商场已经一片混乱,四面八方响起了红色的警报声,耳边风声呼啸而过,他们已经跑到了一楼大厅。
时初慌乱的把清柒揽进怀里,他看了看商场大门,大门被几个凶恶的雌虫堵了起来,个个都拿着激光枪。
在商场响起警报的那一刻,很多雄虫都往大门冲去,企图逃离这个危险的地方,却不知正好撞进劫匪手里,成了最好用的虫质。
清柒从时初胳膊缝隙中看到一个劫匪拉过一个雄虫猥亵起来,那个雄虫哭喊挣扎,被一巴掌扇倒在地。
第 310章消无声息
雄虫嘴角鲜血淋漓,额头磕在坚硬光滑的地板上,口中发不出一丝声音,劫匪扒掉他的衣服,却发现雄虫没有丝毫反应。
恼羞成怒的啐了一口,不顾雄虫半死不活的模样,从兜里掏出一支无痕注射器,打进了雄虫身体。
那个雄虫很快面色潮红,难耐的扭动身体…………
另外的劫匪也忍不住拉过其他的雄虫,距离太远,清柒听不到他们说什么,只能看见有的雄虫在挣扎的时候,劫匪淫笑着说了一句话,雄虫挣扎的动作越来越小,直到不敢反抗。
有几个雌虫想要保护自己的雄主,被劫匪一枪毙命,尸体就躺在地上,一个劫匪恶劣的把雄虫拽过去,实施暴行,大庭广众之下,样子与禽兽无异。
清柒用最大的力气搂住时初的身体,身体微微发颤,这是他第一次听见枪声,看见尸体,不管是前世还是今生,他都生活在和谐安定的社会,从来没有经历过生死时刻,此时此刻说自己不害怕是不可能的。
他从来没有感觉到雄虫是那么弱势,一旦失去保护,就只能任人宰割,就像被肆意享用的美餐。
商场门口聚集的虫越来越多,能够在这里消费的虫非富即贵,而且大多是雄虫。
有个劫匪正拿着激光枪给门口的虫分类,把雌虫和雄虫分开,时初强自镇定,在清柒耳边说道:“雄主,你相信我吗?”
清柒点点头,“相信。”
时初拉住清柒的手,逆着虫流往三楼走去,清柒转头看去,毛里求斯没跟上来,
毛里求斯安慰他,语速极快的说:“阁下,你们快走,三个虫目标太大了,我一个雌虫不会怎么样的,救援很快就到了。”
清柒既慌乱又感动,不知该说什么,被时初拉进了安全通道。
商场里的虫都被劫匪赶往一楼大厅,安全通道在这个时代很少有虫来过,楼梯上积了一层厚厚的灰尘。
他们两个等于是在跟劫匪绕圈,时初带着清柒小心翼翼的来到三楼,进了一间奢侈香水品牌店。
进来之前时初把他们鞋子上沾染的灰尘用外套擦掉,再给清柒穿上。
他们走进店里的操作室,这里的操作台上,有不下几百种萃取好的花草原露,时初松开清柒的手,快速的把这些密封的瓶子打开,挨个闻了一遍。
把自己能用到的放在一边,用不到的放回原位,他把能找到的原材料混合在一起,装进香水瓶子里。
时初快速的做完这一切,虽然时间紧急,但是他的手始终很稳,没有在慌乱之下,把一切搞的一团糟。
他把瓶子递给清柒,交代道:“如果有劫匪靠近你,你就把这个喷在他脸上。”
他就会死的悄无声息。
但是这话他不能直白的告诉雄主,免得因为杀虫,给雄主造成心理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