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

“嗯?”周煜四下寻找,却没有看到人。而那边徐旻浩自顾自地低声说着:“本来并不想做这种事……湘湘也不想,不过,我想我是个偏执狂,呵呵,实在是忍不住……或许湘湘也会很想知道答案吧……”

周煜莫名地看着徐旻浩,根本不听不明白他在说什么。

但周煜也察觉有什么不对了。

“湘湘呢?!”周煜急切地问,不好的预感在心中蔓延,他下意识地看了一眼隔云,后者面色依旧平淡,令人看不出端倪。

“她在这……”

徐旻浩打开了红盒子的盒盖,露出了玉白的瓷质骨灰坛。

“大概……三四个月前吧,东京的樱花开得很漂亮,那天下了一场花雨,于是她说,够了……”

96.又是一年春来早(1)

二零三零年,三月。

白皙而略显瘦弱的少年站在二楼的窗口,透过明净的玻璃看着花园里的两个人。那两人坐在花园里长长的木藤椅上,左边那个坐着,而右边那个却躺着,枕在身边人的大腿上,闭着眼,似乎在享受暖春的阳光。不知道左边那人低头说什么了,引得躺着的人笑了起来,还连带着左右翻两下似乎是在打滚,明明应该是二十出头的青年了,这模样却像极了爱撒娇的孩子。

“又在看什么?”

略显低沉的声音突然从后面冒出,少年微微一吓,不等他回身,却被身后人环抱住了。身后人或许是看到了花园里的情景,他在少年耳垂上轻轻咬了一口,佯做不悦地说:“又在看他,我可生气了。”

少年扭动着身子想要摆脱身后的人禁锢,只是他就好像被大灰狼压制住的小白兔,挣扎是徒劳的,听到少年那么说,他立刻结结巴巴地分辨道:“我、我才不是!”

身后人撇撇嘴:“哼,还说没有呢,分明就是在看他,眼睛都不眨一下的。”少年极力分辨:“我没有!”

身后人依旧不以为然:“喜欢就直说啊,反正大家都知道了。”

少年顿时涨红了脸,大声道:“你、你再这么我说,我就、我就生气了!”哪想到对方却故作无辜地眨眨眼,一脸茫然地反问:“我说什么了?”

“何隶凡!”少年终于忍不住尖声叫了起来。

“呵呵,隶凡,你怎么又在欺负我们家哑哑了?”

温柔的男音将哑哑从何隶凡的禁锢中解救,少年一把推开何隶凡,跌跌撞撞地跑到来人面前,一闪身,躲到了男人的身后,又白又细的手指抓住男人的衣服,靠着男人温暖的背,将自己藏了起来。依然站在窗前的何隶凡多看了一眼窗户外已经人去椅空的花园,有些郁闷地对男人说:“煜叔叔,你怎么上来了?刚才不还和云叔叔在下面么?”

男子笑道:“看到你在欺负我们家哑哑,我当然要上来喽。”

何隶凡撇撇嘴,虽然知道眼前这男子目力极好,但这理由他不相。

“煜爸爸!”

“煜爸爸!”

伴随着两声叠合的稚嫩童音,两个小娃娃从走廊的另外一边摇摇晃晃地跑出来,一头扑进了男子的怀里。男子笑着蹲下身将他们接住,一手一个,抱在怀里,笑道:“麒儿,麟儿。”两个娃娃一左一右给男子的两边脸颊各自献上香吻一枚,逗得男子呵呵笑个不停。两个孩子一个不过两三岁,一个稍大,大概有四五岁了,男子起身时就顺势将小的那个娃娃抱了起来,而稍大的孩子便站在他身边,抱着父亲的腿,显得十分乖巧。

本是十分温馨的一幕,但窗边的青年却小声嘀咕了一句:“恋童怪大叔……”

隔云上楼时就看到周煜怀里抱着小儿子,身边站着二儿子,身后还有一个大儿子靠着,若是哑哑的年龄再小一般,那周煜就真像个幼儿园老师了。不过几个孩子都和周煜亲,自小就是这样,周煜当“幼稚园老师”也当习惯了。

哑哑在十年前被周煜收养,改名周亚,虽然他不再哑了,但大家叫习惯了,“哑哑”也就成了周亚的小名,就像在非正式场合下哑哑也都是叫周煜“哥哥”而不是“爸爸”一样。而“麒儿”和“麟儿”则是周煜和隔云生养的两个儿子。

隔云在几年间不断为自己更换、完善身体,早已将两个种族的基因研究透彻,要制造出个“混血”的孩子自然不在话下,兴起之下,隔云就杂糅了自己和周煜的基因培养了一个“试管婴儿”——麒儿。

“麒儿”是小名,照周家的规矩每个孩子都有小名、大名和字,这是古人的习惯,周家给传下来了。

麒儿姓周名容,字雅涵,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小时候隔云不怎么抱孩子的缘故,周容能说能跑之后就和周煜特别亲近,看到周煜就屁颠屁颠地跑上来,看到隔云却慢慢地挪。这让隔云很不忿,于是周容诞生两年后,隔云又“造”了云熙。

云熙就是“麟儿”,字瑞祯。对这个小儿子隔云倒是比较上心,时常就来抱抱。隔云本意是想多一个亲近自己的儿子,省得周煜时常在他面前炫耀,哪想到云熙能跑能跳之后亲近的也是周煜。郁闷之下,隔云只能打消了“两儿子相互攻讦”的美好念头,转攻“你是慈母,我是严父”的家庭模式。事实证明,隔云确实比较适合做“严父”,三孩子——包括哑哑——都对其充满了敬畏之心,连时常不把周煜放在眼里的何隶凡都不敢在隔云面前随意造次。

周煜笑看着何隶凡,而何隶凡却是一脸不屑地撇着嘴站在窗户前,那目光时不时就在周煜和哑哑接触的手上溜过。不过看到隔云上来,何隶凡的神情微微肃了肃,不再那么放肆。何隶凡喜欢哑哑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了,大家都知道,双方的家长也都知道,周煜和隔云自然不会说什么,总不能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吧?至于何隶凡的父母,何隶凡的母亲有些势利,听说了哑哑的家世,当下什么都不管了,还鼓吹儿子再接再厉,而何隶凡的父亲在家里是没有发言权的。面对何隶凡明目张胆在自己面前追求、“轻薄”哑哑的行为,周煜倒不阻止,只是有时候忍不住捉弄一下何隶凡而已——做父亲的总是这样的。而隔云对这些事情并不怎么管,看到也全当没看到,他对索兰和周煜以外的任何人或事始终不太上心。

看到周煜又再调侃何隶凡,隔云便插嘴道:“煜,说正事。”

周煜笑笑,便对何隶凡说:“隶凡,明天我和隔云要去一趟上海,刚好你来了,就住下吧,帮我们照看一下麒儿麟儿吧。”

何隶凡比哑哑还大了六岁,如今二十四了,正在白泽学院读进修生(这是白泽学院特有的一个学位),今天本是周末,何隶凡来找哑哑,没想到成保姆了?

何隶凡眼珠子转转,想到麒麟两小孩十分听话,而且还可以和哑哑住一起……呵呵,这个保姆还不坏。

何隶凡肚子里的坏水开始冒泡的时候,哑哑细细弱弱的声音却从周煜身后飘出:“煜哥哥,你不要留他下来,他老欺负我……”

周煜嘴角一翘,没理会哑哑的抗议,抱着孩子和隔云施施然离开了。

等周煜和隔云走远了,何隶凡上前将哑哑一把拉到自己怀里,恶狠狠地说:“还想躲?哼!”哑哑徒劳地挣扎:“你——坏!我去和煜哥哥说!”

何隶凡扬扬眉毛,不以为然道:“你煜哥哥可是连婚礼上收到骨灰坛都能面不改色继续婚礼的人,你指望他?!”

97.又是一年春来早(2)

十年了,上海的变化很大。新型清洁能源的广泛应用也让天空慢慢恢复了蔚蓝,但如果你站在路面上抬头,看到的却不是整片整片蓝蓝的天空,而是一个个飞快移动的黑点——30%的交通流量都被分离到了空中。

低空飞行交通工具虽然还不是十分普及的平民级商品,但只要你的能收入能上十万,供一辆最低档次的“飞行摩托”是没问题的,况且,在上海这个现代化大都市,有钱人总是不会缺少的。有钱人都升空了,地面交通就显得不那么拥挤了,城市地面基本上被平民和穷人占据,低价位的商品房、售价较低的普通百货、充斥了各种小商品的廉价商业街还有各种各样适合普通收入及低收入人群的场所——基本上所有有出现空中建筑的城市都在朝着这种方向发展:除了平民,就是墓地。墓地?

是的,墓地。

或许和中国人狐死首丘的传统观念有关,只要条件允许,他们总是喜欢给死人建一座坟墓,以期让死人能够安心。

梦居园,相当福瑞的名字,但这里却是上海郊区规模极大的一处陵园。

普通陵园的墓区多半是芳草青青,绿树成荫,但梦居园南区中的一个角落却不是这样。今年春天来得早了,暖风一吹,樱花也就开了,繁盛的樱花树在三月的春风中如同一顶顶颜色粉嫩的大伞,远远看去,只能看见红的、粉的、白的一丛又一丛交错在一起,一阵风过,小半个墓园就下起缤纷的樱花雨。

这样的景致应该出现在男才女貌的浪漫大道边,而不是出现在墓园里。

有好奇者进入林子探寻,林子里没有什么神秘的小屋和奇装异服的女巫,只有一座看上去十分普通的墓碑。虽然这墓碑制式豪华,但它依然是块墓碑,上面写着“爱女萧湘之墓”,除此之外似乎并没有什么特别。于是大家便猜测,这萧家恐怕又是哪方豪门,家大业大,特意圈一块地养一片樱花林来满足某个已去之人的爱好。也有人去搜索,果然查到上海曾有一富豪人家姓萧,只是现在这些人早已搬入空中别墅,普通人只能感慨一句:有钱真好!

三月十二号,熟悉梦居园的人都知道,每年的这天,都会有两个年轻男人来祭拜林子中的萧小姐,这两名男子都不过二十五六的年纪,一人英俊潇洒,气宇轩昂,一人冷漠淡定,身上穿的衣物虽然看似普通,不过总会有识货的人认出:纯手工!专属设计师!——这简直就是金钱的代名词!

“煜,他们又在看猴子。”

“呵呵,他们想看就看吧。”

“可是我不喜欢!”

“你别理他们就好了。”

“我讨厌!”

“那我帮你挡着?”

周煜笑着将隔云搂进怀里,似乎是想用自己的身体替隔云挡住周围人窥视的目光,不过这样做显然不会有太大的作用,起码周围的人还是能清楚地看到隔云的模样。不过这个动作对于隔云来说却有不同的意义了——

“煜,你真好!”

隔云在周煜怀里蹭蹭,甜滋滋地说。周煜笑了,亲亲隔云的头发,他喜欢隔云装乖巧撒娇的模样,明明顶着一张人畜无害的脸,却让人觉得他一肚子坏水都在冒泡泡,可爱得让人想一口吃掉。两人的亲密举动让旁人稍稍移开了目光,虽说同性恋已经在法律上得到了确认,不过在民间舆论方面还是有不少人持有偏见,这不是一时半会儿就能改变的。

伸手拂去墓碑上散落的花瓣,周煜和隔云给萧湘祭拜完,周煜清了嗓子,开口道:“湘湘,今年我们还是像以前一样相亲相爱。从去年今天到现在,隔云和我生过一次气,因为我们在逛街的时候我没有为乞丐掏钱,隔云说我是坏蛋,我说隔云是笨蛋,两个人就吵起来了……”周煜自己说这也有些不好意思,干咳一声,道:“过了半天想起这件事两个人都觉得很傻……”“是你觉得傻,我只是觉得无聊!”隔云插嘴纠正。

周煜笑笑,顺着隔云的话说:“是的,隔云觉得这次吵架很莫名其妙,我也觉得莫名其妙也觉得很傻,于是两个人就不再争吵了。”

周煜话音落下,似乎是有一阵风过,墓前下起一片缤纷的樱花雨,摇晃的树枝簌簌作响,似乎就是萧湘给两个人的轻笑。

周煜眉眼中带着笑意瞅了一眼隔云,又道:“湘湘,今年隔云比去年更任性了,每天都喜欢撒娇、耍蛮,还想只懒到骨头里的宠物,每天早上都喜欢睡到很迟,下午要去晒太阳,又一定要人抱,还要人给他摸摸,每天晚上睡觉之前有要人给他弹琴,还要搂着他给他顺毛……湘湘,你说我是不是把隔云给宠坏了?”

隔云撅起嘴:“你不宠我,我就不理你了!”

“唉,我哪里敢啊。”周煜搂过隔云的肩膀,佯做无奈地叹气,“我只能一年比一年更宠你,免得你哪天突然说我不如以前疼你了,你就跑了。”

隔云的尾巴顿时翘起来了,得意洋洋地说:“这还差不多。你要不是我疼我了,我就不理你了。”

周煜笑着摇头,亲亲隔云柔软的头发,他是舍不得让这个可爱的小家伙离开的。“湘湘,明年我们两个还会一起来看你,所以请你可以在天堂里好好玩,不用担心我们。”

周煜和隔云走出樱花林时,正好碰上了同样是前来祭奠萧湘的徐旻浩,虽然徐旻浩很不厚道地在别人的婚礼上送上一坛骨灰,但不论怎么说他也是出于对萧湘的感情才这样做的,况且徐旻浩后来转述的话也让周煜对萧湘这件事释然很多——

“她说她会在天堂监督你们……不许对隔云不好,不许始乱终弃,不许红杏出墙,不许对其他人太温柔——小孩子也不可以,不许……每年要去看她,要对她说两个人有多恩爱,要让她知道她的主动退出是值得的,不然她会化为厉鬼来找你们麻烦……”

于是周煜和隔云每年都会回到上海来看看萧湘,来告诉她他们两人今年还和以前一样好。徐旻浩对周煜也只是一时不忿,还没有到憎恨、厌恶的程度,随着时间推移,他和周煜的关系倒也没有很差。不过因为种种不凑巧的缘故,他们自婚礼之后就没有再见面了。周煜给徐旻浩打了招呼,徐旻浩还礼,但走近了,徐旻浩上下打量了周煜,惊讶道:“周先生?您今年四十了吧?可是我觉得你好像比我还小十岁似的?还有隔云先生,您的模样和当年似乎完全没有变化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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