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而海中阁到朝凤城,可不是能让无足蜃妖愿意拜访的距离。

“当然不是。”李莫言尽职尽责的为自己的新主子解释道,“这女妖不知是从劳什子地方得了秘宝,因此实力大增,有个幻境也不算什么了。她生此幻境,终日徘徊于朝凤城外,不害人不伤人,也不知道在打什么鬼主意。”

他说着,青色的烟斗往旁边一磕,“不过大小姐不用担心,这幻境再怎么说都是假的,玄铁可一日千里,不过半柱香,定能出去。”

玄铁正是李莫言刚刚甩了一鞭子的黑马,它是纪毅恒早年从北地得来的珍奇,传闻其无论如何在死之前也能回到出生的故土,可谓是匹行路必备的好伙伴。

当然,他这么说,除开一匹马,自然也是有他的底气。

李莫言做了纪家纪毅恒的左膀右臂二三十年,如今已是金丹一层,奉命来接纪十年这个养在乡下的“小姐”,既是重视,也是防着这一路出什么意外——所谓幻境,对他来说也不算什么。

“原是如此。”纪十年的声音隔着轿帘传来,语调温和,“麻烦李叔了。”

温声软语,李莫言自然是对这位“知书达理”的“小姐”充满了好感,闻言又敲了敲烟斗,“诶呦,小姐你是折煞你李叔啊,这有什么麻烦的……”

他话还没说完,身后的轿帘就被人掀开,带着帷帽的大小姐径自坐到他身旁,蓝衣红绸和着帷帽上的轻纱被风刮得猎猎作响。

“大小姐?”李莫言一愣。

就在此时,拉车的玄铁像是受了极大的惊吓,发出一声凄厉的“咴咴”长鸣,笼头猛地一转,竟不由分说地拖着马车,疯了一样冲进旁边一条根本不是路的小径!

“玄铁!掉头!”李莫言脸色大变,一手死死拽住辔头,另一手还想把纪十年推回车厢内,“大小姐先进去——这孽畜造反了不成?!”

辔头被巨力绷得笔直,几乎断裂。玄铁却恍若未闻,只顾埋头狂奔。

纪十年没有回去,按着被风吹得纷飞的帷帽轻纱,看着眼前飞速倒退、愈发浓稠的翠色,帷帽下神色不明。

“李叔,”他忽然开口,声音带着一丝无奈的平静,“回不去了。”

随着话语落地,身后车厢发出一连串不堪重负的呻吟,随即“轰”的一声,竟当场四分五裂!

木屑纷飞中,李莫言反应极快,一把护住纪十年,跃下车辕,落在一旁。

玄铁身上还挂着零碎配件,却头也不回地扎进了密林深处,瞬间没了踪影。

纪十年按着差点被颠飞的帷帽,望着玄铁逃跑的方向,道:“李叔,玄铁方才……像是在害怕?”

刚刚才夸下海口“幻境无事”的李莫言面色铁青:“不错……这女妖,究竟想干什么?”

他目光下意识地扫过身旁的“大小姐”,一丝疑虑刚升起,又被压下——这姑娘身上毫无灵力波动,断无可能在他眼皮子底下做手脚。

纪十年自然察觉到了他那瞬间的怀疑,心下讪讪:

大叔你猜对了,还真就是他干的。

甚至他就不是个女的。

至于纪十年为什么出现在此地,原因说起来其实有点复杂:他本人刚从地底爬出来没三年,就被一位山主找上了门,说是山主之前在出公务的路上爱上一个妹子,谁知道这个妹子本身就背负婚约,因为愧疚父母所养,说山主要不找个好女孩代替她,要么她回去嫁人。

山主无法,只得找上原身还瘫痪在床的纪十年,正好纪十年还有一尊傀儡,受伤期间,也需要另寻身份遮掩行踪。

两人一合计,纪十年就被送来了南境,成了那个好女孩——婚约未婚夫什么的,等他原身能动了,直接找个理由假死就行。

至于山主心爱之人的委托,两人一致认为:

好姑娘“死”了,那不也还是好姑娘。

方才玄铁惊惧、车厢解体,便是他这个好姑娘,暗中引动了早先藏在车辕和马辔上的微型符阵所做。

目的也很简单:纪十年想试探一下这幻境的深浅。

毕竟,能让他这具生傀都感到怪异的幻境,绝非李莫言口中那般简单。

“李叔不必忧心,”良心发现的“纪大小姐”开口建议,“玄铁既是突生惊惧,或许找到它,也能摸到两分线索。”

——当然是女妖留下的“线索”。他纪十年动手,岂会留下把柄?

李莫言看着被新生林木彻底吞没的来路,也无法可用。他叹了口气,从马车残骸里捡起自己的烟斗法器:“那大小姐务必跟紧老夫,只怕咱们真被那女妖盯上了。”

两人一前一后,寻着玄铁留下的踪迹,沿陡峭山路前行。马车行驶在山林间还不觉有什么,步入林间,岔路却越来越多,寂静得只剩下风声和他们自己的脚步声。

奇怪的是,他们一路畅通无阻,顺利得令人心头发毛。

在不知第几个岔路口,李莫言猛地停下脚步,面色凝重:“这一路也太顺利……”

有点路痴的纪十年也觉出不对,但此刻他只是个“纯洁无知”的少女,只能懵懂发问:“畅通无阻,是有什么异常吗?”

“玄铁从未走过此路,幻境之中,如此多岔路,我们却没有遇上什么怪事……”

李莫言话到一半,骤然抬头,厉喝一声:“谁?!”

纪十年随之望去,只见前方一棵古树枝桠上,正趴着一个东西。

那东西通体雪白,四肢细小得可怜,却诡异地支棱着一个冬瓜般圆滚的身躯。它眼眶空洞,两颗眼珠子连着血丝,像腐烂的葡萄干挂在脸颊两侧。察觉到人的目光,它猛地裂开一张漆黑的大嘴,浓稠的涎液滴滴答答落下,发出破风箱般的嗬嗬声。

“嗬嗬……喂……嗬嗬……”

李莫言被这丑东西恶心得连退两步,瞬间将纪十年护在身后:“尸喽?!怎么是这鬼东西!”

尸喽,无魂无魄,尸油浸染的蠢物,叛道者最低阶的使役,除了耐揍和见人就扑,一点用没有。

然而,那尸喽只是死死扒着树干,空洞的眼眶……或者说,那两颗挂在脸上的眼珠,竟精准地“锁”定了李莫言身后的纪十年!

“喂……危……危险……”它断断续续地嘶吼。

李莫言半信半疑:“危险?它竟还会说话?”

“尸喽不会说话吗?”纪十年适时发出符合人设的疑问,帷帽下的脸色却微微沉了下来。

这东西在看他。

不是在看他这具生傀,而是透过皮囊,极其敏锐地察觉到了有些东西……

纪十年没再想下去:他体质特异,诡物怕他是理所应当,可一个最低等的尸喽,看到他反而凑了上来,这其中必有古怪。

李莫言显然没发现异常,手中烟斗法器微光流转,“尸喽自记载便是混沌蠢物,它能开口,必有古怪!”说罢,他反手便给纪十年套了个圆润的灵力屏障,“大小姐小心,勿出此障!”

旋即,他手中烟斗迎风便长,化作一根浑铁长棍,挟着金丹修士的威势,朝着那尸喽狠砸过去!

那尸喽反应却快得惊人,细瘦四肢一弹,便敏捷地跳到另一棵树上,躲开这凌厉一击。

它似乎被激怒,两只乱甩的眼珠死死盯着纪十年方向,细长的手臂上,竟沾满了某种粘稠的、近乎透明的诡异液体,猛地朝李莫言抓去!

李莫言察觉不妙,不敢硬接,闪身避开。尸喽的手臂抓空,落在旁边一截断木上,只听“嗤”的一声轻响,那木头竟被瞬间熔断一截!

纪十年瞳孔微缩。

这玩意……处处透着不对劲。不是他见过的任何一种尸喽变种。但这种诡异的熟悉感……

像是什么呢?

像……看过。

还没等他想明白,场中形势已变。李莫言手持不擅攻伐的九品烟斗,竟被那动作迅捷、四肢带毒的尸喽逼得左支右绌,越发狼狈。

纪十年看得眉头大皱。

后悔,现在就是非常后悔。早知道这幻境这么邪门,他就不手贱试探了。

眼看忠仆可能要挂彩,纪十年暗叹一口气,帷帽下的手指微抬,正准备先把李莫言敲晕再料理这尸喽——

倏然间!

一道凌厉无匹的剑光,如白虹贯日,自他身后林间疾射而来。

那剑光精纯凛冽,破空之声尖锐刺耳,精准无比地擦过纪十年身边的屏障,“噗”地一声,直接将那嚣张的尸喽捅了个对穿!

巨力未消,带着那尸喽一路撞断无数林木,最后“嘣”地一声,死死钉在了对面山坡的巨石之上。

剑气势犹未绝,荡开的气波震得李莫言都踉跄了一下。

纪十年:“……”

卧槽?现在南地乡下都有这种级别的剑修了?卷成这样?

他慢半拍地意识到,作为一个“柔弱大小姐”,此刻似乎应该表现得害怕一点,而不是稳稳站着看戏。

但已经晚了。

未闻人声,脚步声已自石阶而上,清晰传来。

长风荡过林梢,吹拂起伏巨浪与石上青苔。一人自那翠色深处稳步而来。

墨发高束,眉目俊朗却线条冷硬,一身箭袖长衫,过长的蓝色发带与衣袂一同随风扬起,其上肆意的凤鸟暗纹若隐若现。

那人眉宇间自带一股睥睨狂妄,仿佛天地三分,他独占七斗。周身气场锐利得扎人眼球。

纪十年转过头,看清来人的瞬间,整个人如遭雷击,僵在原地。

这张脸……

尼玛这不是《弑天仙》男主萧疏吗?!!

一股冰凉的悚然瞬间窜遍纪十年全身,穿书二十年,他终于后知后觉地意识到一件事:

李莫言一路恭敬称呼的“大小姐”……

那个被他嗤之以鼻的婚约……

纪家……

乡下养女……

所有线索在他脑中“啪”地一声,串成了一条直达地狱的单行线!

卧槽槽槽槽槽槽槽槽啊!!!

他好像、可能、大概、也许……穿成了《弑天仙》里那个开局既死连完整姓名都没有的炮灰女主啊啊啊啊啊啊?!!

就在他内心疯狂刷过一万条弹幕,恨不得当场表演一个魂飞魄散时,一道冰冷无情的、绝不属于这个世界的机械音,毫无预兆地在他脑海最深处炸响:

[叮咚!感知到核心能量——【萧疏】!]

[绑定完成!宿主纪十年,欢迎来到中霄界,我是您的系统【天算】!]

纪十年:“……”

他现在只想回到半个时辰前,把那个手贱非要试探幻境的自己活活掐死。

如果生傀能死的话。

作者有话说:

纪十年,在二十年前,还是一名十八岁青春靓丽的高中生,处于一个刚刚拿到名校通知书,在家里面横着走的阶段。

不过他还没得意完一个暑假,就在开学前一天去机场的路上,被一辆大货车撞进了穿越之路。

更准确的来说,刚刚拜读完一本无脑男频烂尾爽文的纪十年,是知道自己穿书的。

毕竟当时的他在自己追了六年的文烂尾的冲击下,可以说是看到[中霄界]就PTSD的程度。

......

纪十年和这部书的孽缘,还要追溯到他初中考了倒数一名被亲妈鼓励了一部手机,恰好《弑天仙》当时挂在网站前几,又恰好他刚好是个中二热血的年纪,于是被这名字骗得点开了这本大男主复仇打脸文。

纪十年想了想,实在是觉得自己大概从那时就踏上了一条“不归路”。

《弑天仙》讲的是在被仙人圈起来的中霄界,大朝3600年,梧州一个名叫萧疏的少年全家被大火烧了三天三夜,而少年活了下来,后听说家中大火为仙人炼器之故,知道他活下来的人认为他拿到了神器,于是少年化名宋淮秋,一路上逃亡流浪,打怪升级,与人周旋的故事。

只不过这本书难磨十年刀写了六年,“弑仙”的暗线主题就铺垫了一遍,就变成了男主酷刑背刺记录,降智脑残反派,居心不良同伴满地走,打脸炮灰随处有,到最后男主即位魔尊杀完了自己的手下后直接去莲刹寺自戕,直接变成弑魔,被喷得直接上了热评榜。

当然,这本书里薛定谔的女主也是被喷的30%。

纪十年记得这本书当时由于实在是太火,还没有后宫,男主的性格又阴得没边,只有从大火之后出现的反派男二陪了男主几乎整本书,算是吸引了一大堆嗑男同的妹子。

大部分读者们哪能接受,在书底下基本上是喷了万人楼,不知道作者难磨十年刀是不是深受其扰,竟然发布声明,给原书里面一个妹子定了正宫之位。

不过事实证明难磨十年刀这个声明根本一点作用没有。

因为看到男主终于变成直男的读者们本来以为是难磨十年刀要写个天降女主,但没到半天,就被人翻出来这妹子早在开头就出场了------

好消息,这妹子和男主有婚约,是真正宫;坏消息,这妹子一出现就是死讯。

更别提《弑天仙》书里面都不见萧疏记得自己有这么一号未婚妻的迹象,完全是在全书查无此人的一个状态。

其实也有心怀幻想地觉得正宫妹子会复活或者结尾会换个新女主什么,但是直到烂尾完结,以上的这两种可能也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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