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他一路过关斩将,从六部郎中到封疆大吏,再回调中枢,入阁拜相。

最终,他执宰天下,权倾朝野,成为了推动这个王朝向前滚动的巨轮的核心人物。

这还没完,这位来自现代的宰相,开始将他脑海中那些超越时代的知识,注入这个古老的王朝。

他改良农具,推广高产物种;他兴修水利,治理河道;他改革税制,充盈国库。

他甚至悄然推动了基础科学的萌芽,设立了类似科学院的机构,网罗能工巧匠,研究格物之道。

国家的肌肉在他手中一点点变得强健有力。

原本蠢蠢欲动的边疆异族,在经历了数次由新式练兵法武装起来的边军的雷霆打击后,变得俯首帖耳,广袤的土地被纳入王朝版图。

当陆地上的威胁基本肃清,这位目光如炬的宰相,将视线投向了蔚蓝的、充满未知与机遇的海洋。

巨舰的龙骨在沿海巨大的船坞中铺设,借助初步的物理与数学知识,以及集中的人力物力,远超这个时代其他海域任何船只的坚船开始成型。

虽然距离真正的钢铁巨舰还差得远,但那庞大的体积、坚固的结构、以及开始尝试装备的、利用改良火药驱动的原始巨炮,已然具备了碾压式的威慑力。

原著的结局,定格在了一支初具规模的舰队扬帆起航,朝着海外那蒙昧未知、尚处于部落城邦或古老落后王朝状态的大陆与国度进发的画面上。

旌旗招展,船帆如云,站在旗舰船头,已至中年、气质愈发沉稳威严的方怀兴,目光深邃,望向无际的海洋深处。

这就是原著的全部内容。

至于去到海外的结果如何?

安易的唇角勾起一抹极淡的笑意。

不言而喻。

当其他地区的文明还在中世纪的黑暗中摸索,或沉浸在古老的哲学思辨中时,这支带着初步工业化萌芽和降维打击般武力的舰队,将会带来怎样的风暴?

那必然是隆隆的炮火,是文明的碰撞,是血与火的征服,也是......一个全新时代的强行开启。

“科技发展实在太快,逻辑上有些地方经不起推敲......”

安易于心中默默点评:“不过,这种碾压式的爽感,倒是简单直接,挺有意思。”

他并不反感这种纯粹的爽,甚至觉得,在某种程度上,这种无所顾忌的发展与征服,带着一种野蛮的生命力。

他喜欢。

这是他穿越过的原著最爽的一本书了。

安易注意到,秦苍那个倒霉孩子也出现在了原著中。

前期,他出现过两次。

第一次,是在方怀兴初入县学不久,回村探望父母时。

恰巧撞见几个半大的村里孩子,正围着瘦小的秦苍推搡辱骂,骂着“天煞孤星”、“克亲的怪物”。

彼时已是“小神童”、在村中颇有声望的方怀兴,立刻上前,板着小脸,义正词严地斥退了那些欺凌者。

秦苍并未对他多说什么,只是沉默而戒备的看了他一眼,便转身离去。

这是秦苍在原著中的第一次正式登场,是作为被主角路见不平的对象。

第二次,则是在方怀兴中得秀才,风光回村,接受乡邻祝贺之时。

人群熙攘中,方怀兴无意间瞥见远处山脚小径上,一个背着柴捆、身形瘦削却挺直的背影,正独自沉默地走向深山。

那背影与周遭的热闹喧嚣格格不入。

方怀兴的目光在那背影上停留了一瞬,似乎想说什么,但最终只是微微蹙眉,便再次被涌上来道贺的人淹没。

而秦苍,就此在原著中失踪了。

等他再次出场,已是多年以后。

那时的方怀兴,早已位极人臣,官居宰相,权倾朝野。

而秦苍,则出现在了边关的捷报之中。

他不知何时参了军,凭借着一股不要命的狠劲和在恶劣环境中磨砺出的彪悍战力。

从最低等的士卒做起,一路浴血拼杀,屡立奇功,竟在军队中硬生生杀出了一条血路,成为了边境线上令人闻风丧胆、赫赫有名的将军。

一次,这位威震边疆的大将军回京述职。

面对已是宰相的方怀兴,秦苍对着方怀兴郑重地抱拳行礼:“末将,谢过方相当年村中援手之恩。”

方怀兴显然也有些意外,认出了秦苍,但很快便恢复如常,温言勉励了几句,赞他忠勇为国。

二人就此分开。

自此,秦苍在原著中便开始了自己的征途。

他率领着麾下铁骑,踏平了北方草原上一个又一个强大的部落,将帝国的疆域向北推进了不知多少里。

他胜战连连,捷报频传,受万民敬仰。

然而,与他在战场上辉煌战绩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他的私人生活。

这位权柄赫赫的大将军,终身未娶,没有任何子嗣,身边连个知冷知热的人都没有。

他仿佛将所有的心力与热忱都投入到了无尽的征战与杀伐之中,用敌人的鲜血和边疆的风沙,填满了个人生活的所有空白。

他始终是孤独的。

他最后一次在原著中出场,便是王朝那支庞大的、承载着征服海外梦想的舰队即将启航之时。

已近中年的秦苍,踏上了那艘最为雄伟的旗舰。

看到这里,安易的眼眸中掠过一丝极淡的涟漪。

他轻轻笑了一下,那笑声很轻,几乎听不见。

“没想到,那孩子......未来的路,竟是这样的。”

一个被世界恶意包裹、浑身是刺的孩子,最终成长为王朝最锋利的战刃,一生征战,孤独终老,最后踏上了殖民海外的航船。

这结局,残酷中带着一种诡异的壮烈,倒也......符合那孩子的性子。

安易收回投向男主的目光,将那段关于秦苍未来的剧本也一并轻轻搁下。

他再次运转内力,身形如同鬼魅,悄无声息地离开了柴垛的阴影,继续朝着县城的方向行进。

安易在县城逛了一圈,尝了些本地的吃食,味道不错。

他想到此前和凌风遥一起也是这般,到处走走,尝尝美食,他的舌头可挑得很。

待他回到那间破败小屋时,已经月上中天,清冷的辉光透过窗棂,在地面投下斑驳的影子。

他将在县城买回的物资妥善放好,屋内依旧简陋,却因这些新增的物件,隐隐多了几分活着的气息。

安易满意得点头,不错!

翌日清晨,阳光尚未完全驱散晨雾,安易便已起身。

他换上了一身昨天买回的靛蓝色棉布改制成的简单长衫,虽手艺算不上精细,但布料干净挺括舒适,穿在他清瘦的身形上,衬得那张苍白却俊美的脸多了几分难言的清雅气度。

他正打算去院中看看那几丛顽强的野草,稍微整理一下这个过于荒疏的院落,一阵熟悉而轻微的脚步声便由远及近,停在了篱笆门外。

是秦苍。

少年依旧穿着那身洗得发白的短打,身上似乎又添了些新的擦伤,但眼神却比昨日明亮了些许。

他手里拎着一只还在微微挣扎的肥硕山鸡,站在门外,有些迟疑,没有像昨日那样直接推门。

安易走到门边,拉开了篱笆门。

晨光中,秦苍看到他一身崭新的靛蓝布衣,眼神似乎亮了一下,随即又飞快地垂下,将手中的山鸡往前一递,声音闷闷的:“......给。”

安易:......

他看着秦苍倔强的模样,行吧。

“山鸡挺肥,你收获不错。”

安易没有拒绝,接过山鸡,入手沉甸甸的,羽毛鲜艳。

他没有立刻让秦苍离开,而是侧身让开一步:“进来坐。”

秦苍愣了一下,抬头看了安易一眼,似乎想从他平静无波的脸上找出什么意图,最终还是抿着唇,略显僵硬地迈进了院子。

他依旧不习惯这种邀请,手脚都有些不知该往哪里放。

安易将山鸡暂时放在厨房的阴凉处,转身去屋里倒了碗温水出来,想了想,又往里面加了一点糖,递给秦苍。

少年接过碗,手指有些粗糙,与粗陶碗壁摩擦发出细微的声响。

他低头喝水,长长的睫毛掩盖了眸中的情绪。

水,是甜的。

安易不动声色地饮了口水,目光掠过坐在小凳上、脊背挺得笔直的秦苍,忽然开口,声音温和:“你平日除了打猎,还做些什么?”

秦苍似乎没料到他会问这个,怔了怔,才低声道:“......没了。”

“不识字?”安易想起原著的发展,又问,语气依旧没什么起伏,仿佛只是随口一问。

秦苍的身体几不可察地绷紧了一瞬,握着陶碗的手指收紧,指节有些发白。

他沉默了片刻,才极轻地“嗯”了一声,声音低得几乎听不见。

那是一种混杂着自卑、倔强,以及一丝难以言喻的、对未知领域的敬畏感的复杂情绪。

在这个“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的时代,不识字,几乎等同于被隔绝在主流社会之外,尤其是对于秦苍这样心思敏感的少年而言。

安易看着他低垂的头颅和紧抿的嘴唇,没有流露出任何同情或怜悯,他突然来了兴致。

他对这本书原著的走向很满意,那他要做些什么呢?

他记得原著当中后期提过,秦苍参军时因为不识字而吃过不少苦头,就连升迁都受到挟制。

他看着秦苍,只是淡淡道:“想学吗?”

秦苍猛地抬起头,眼中充满了难以置信的震惊,以及一丝被巨大惊喜砸中后的茫然无措。

他张了张嘴,喉咙干涩,却发不出任何声音。

想学吗?他当然想!

他曾无数次偷偷躲在村中学堂的窗外,听着里面朗朗的读书声,看着那些家境殷实的同龄人捧着书本,心中涌起过难以言喻的渴望。

但他从不敢表露,因为他是“天煞孤星”,他不配,也没有人会教他。

“......我......可以吗?”他声音沙哑,带着小心翼翼的试探,仿佛怕惊醒了这个突如其来的美梦。

“没什么不可以。”安易的语气温和,还对他笑了笑:“我闲着也是闲着。”

他转身走进屋内,从原主那寥寥几本、却被珍藏得极好的书籍中,抽出了一本最基础的《韵书》。

书页已经泛黄,边角有些磨损,但保存得相当完整。

他拿着书走出来,递到秦苍面前。

秦苍看着那本散发陈旧的书籍,眼神变得无比郑重,甚至带着一种近乎虔诚的敬畏。

他伸出双手,在粗布衣服上用力擦了擦,仿佛怕手上的污秽玷污了书本,然后才小心翼翼地接过了那本薄薄的书册。

入手是纸张特有的微凉与脆弱感,却让他觉得重若千钧。

“东,德红切,春方也......”[1]安易坐在他身边,没有多余的废话,直接指着开篇的字,用清晰平缓的语调念了出来。

他的声音不高,却直直传入了秦苍的心间。

秦苍立刻挺直了背脊,全神贯注,眼睛死死地盯着书页上那些对他来说如同天书般的方块字,耳朵竖得尖尖的,生怕漏掉一个音节。

他模仿着安易的发音,跟着念,声音起初有些生涩走调,但很快便认真起来,一字一顿,极其用力。

阳光渐渐升高,洒在小院里,将两人的身影拉长。

一个教得随意,一个学得笨拙却专注。

偶尔有风吹过,拂动安易蓝色的衣角和秦苍略显凌乱的发梢。

画面竟有种奇异的和谐。

安易面色如常,继续指着下一个字念给他听。

秦苍学得很慢,但极其认真。

他的记忆力似乎不错,安易教过几遍的字,他虽写不出来,但读音大概能记住。

当安易夸了他一句“记性尚可”时,少年的耳根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红了起来,他飞快地低下头,掩饰着嘴角那几乎压制不住的上扬弧度。

心中仿佛被什么东西填得满满的,又暖又胀。

这样的教学持续了几天。

秦苍几乎每天都会来,有时带着猎物,有时会红着脸空着手,看来是没有收获,但总会准时出现在小院里。

安易也并未要求什么,他来,便教他几个字;他不来,安易便自行打坐调息,或整理院落,没有利用异能,自己动手将小院整得更加宜居,日子过得平静而规律。

他想了想,自己现在是不是有一种隐居的感觉?

他勾唇笑了一下,也是风雅上了。

[1].熊忠,元,《古今韵会举要》.

这日午后,安易刚指导秦苍写了几个简单的字,秦苍便拿着树枝在泥地上练习。

院外传来一阵略显急促的脚步声,接着是一个尚带稚气,语调却大人般沉稳的男孩声音在篱笆外响起:

“安易安师兄安好!”

安易抬眸望去。

篱笆外站着的,正是这个世界的天命之子——方怀兴。

他今日穿了一身半新的细棉长衫,虽依旧黑瘦,但收拾得干净整齐,那双过于聪慧的眼睛正带着恰到好处的礼貌,望了进来。

他的目光先是落在安易身上,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惊艳,安易的气质与衣着与他预想中的落魄秀才相差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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