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章
他甚至有种模糊的直觉,他不会在这无尽的穿书旅程中轻易消亡,他的未来,还有漫长到难以想象的时光。
可是,要一直这样下去吗?
能力越来越强,见识越来越多,心却似乎越来越冷。
看待众生,如同观看蝼蚁挣扎,悲欢离合,都成了无关紧要的背景板。
他就像是一个高高在上的旁观者,冷静地观察,却从不真正投入。
这样下去,他会变成什么样子?
难道最终,真的会变成一尊高踞云端、无情无欲、漠视一切的神像吗?
拥有无尽的生命和力量,却失去了感受温度的能力?
安易的目光再次掠过那个绝望的书生,掠过那支喜庆的迎亲队伍,掠过桥下奔流不息的江水,掠过远处炊烟袅袅的平凡人家。
人间......明明这么美好。
有壮丽的山河,有精致的美食,有温暖的烟火气,有真挚的情感,有奋斗,有失落,有重逢,有别离......
每一个世界,都有其独特的色彩与乐趣。
江南的温婉,边塞的苍凉,市井的喧嚣,书斋的宁静......
他想到了邵修雅,那是他第一次动情,那个时候的他还不知道自己接下来的路,每一天他都过得很认真。
他想到了戈涟,那个时候的他还无傍身的能力,刚开始战战兢兢,如履薄冰,他们二人在朝中相互扶持,携手一生。
他想到了暨子石,那个在末日中,依然保持着赤子之心、用笨拙的方式试图温暖他的爱人,他们会分享任何美丽的事物,在星空下谈论差点消失的文明,与他并肩作战、生死相托。
他想到了凌风遥,那个与他琴箫和鸣、纵情山水的人,他们曾一起醉卧松间,笑看云卷云舒。
他想起了顾明知,那些在不同世界里,曾与他相伴一生,留下温暖记忆的人......
和这些人在一起的时候,他感受到了切实的快乐,体会到了情感的牵绊。
那是一种真实的、滚烫的、属于“人”的体验。
一个人的生活固然清净自在,但有人陪伴、有人分享、有人牵绊的生活,同样充满了别样的滋味。
他拥有穿梭不同世界的能力,这本该是莫大的幸运,让他能体验到无数倍于常人的精彩,他应该更快乐,更充实才对啊!
为什么反而要让自己变得越来越冷淡,越来越像一个没有感情的神像?
他不该放弃人生的乐趣。
他应该主动去感受,去体验,去拥抱每一个世界的独特之处,无论是美好的,还是痛苦的。
这才是他漫长生命应有的意义。
这个念头如同醍醐灌顶,瞬间贯通了他的灵台。
仿佛某种无形的枷锁被打破了,灵魂深处传来一声轻微的、却无比清晰的碎裂声。
他感觉自己的灵魂似乎都轻盈了许多,有种飘飘欲仙、与天地更加契合的玄妙感。
周围的空气似乎变得更加清新,落日的余晖更加温暖,连桥下江水的流淌声都仿佛蕴含着某种欢快的韵律。
他下意识地低下头,摊开手掌。
指尖之上,一缕极其细微、几乎看不见的冰蓝色晶芒一闪而逝,带着比以往更加精纯、更加内敛,却也更加森然的寒意。
他并没有刻意运转力量,但这力量却仿佛随着他心境的豁然开朗,而自发地凝练、提升了一丝。
他......更强了。
安易的唇角,缓缓勾起了一抹真切的笑意。
这笑容不同于以往那种习惯性的、温和却疏离的浅笑,而是发自内心的、带着一丝恍然、一丝释然、甚至一丝孩童般纯粹愉悦的笑容。
如同冰雪初融,春回大地,使得他那张本就惊心动魄的俊美面容,瞬间焕发出一种难以言喻的、几乎令人窒息的魅力。
旁边,一个原本就一直偷偷打量他侧影的年轻书生,此刻恰好不经意间瞥见了安易这个笑容。
他顿时愣住了,只觉得眼前之人仿佛在瞬间被注入了灵魂,从一幅绝美的水墨画,变成了一个鲜活生动、光芒四射的真人。
具体哪里不一样,他说不出来,只觉得心跳骤然失序,脸颊不受控制地发烫。
然后,他就看到,那个恍若谪仙的男子,竟然回过头来,目光落在了他的身上,并且对着他,又笑了一下。
书生顿时手足无措,脸红得更厉害了,慌忙站起身来,对着安易就是一个深深的拱手作揖,结结巴巴地道:“在、在下......见、见过公子......”
待他直起身,准备询问对方姓名籍贯时,却愕然发现,眼前空空如也。
方才那个站立的位置,只剩下桥面上被行人踩磨得光滑的石板,哪里还有那位公子的身影?
仿佛他刚才所见的一切,都只是夕阳下的一场幻梦。
他正要出口的打招呼的声音,生生咽了回去,化作一声失落的叹息,喃喃道:“还未曾......知道那位公子的名字......”
“是啊,真是谪仙般的人物。”一个声音突然在他身边响起,带着同样的痴迷与感慨。
书生被吓了一跳,猛地回头,就见自己的同窗不知何时来到了身边,正和他一样,痴痴地望着安易刚才站立的地方,一脸神往。
书生:“......”
他看着同窗那副模样,想起自己方才的失态,不由得有些羞恼,没好气地一甩袖子:“去!”
同窗被他呵斥,这才回过神来,讪讪地摸了摸鼻子,两人互相看了看,都从对方眼中看到了同样的惊艳与失落。
最终只能相视苦笑,再次将目光投向那空无一人的桥栏,心中充满了对那惊鸿一瞥的“谪仙”的无尽遐想。
而安易,早已离开了石桥,融入了远处愈发深沉的暮色与万家灯火之中。
他的步伐依旧从容,但周身那股拒人千里的清冷之气,似乎淡去了些许,眼底深处,多了一丝对这人世间真切的好奇。
前路漫长,但他不必孤寂。
江南水乡,一座名为清溪的小城,因其城内一条清澈见底、蜿蜒而过的小溪得名。
时值初夏,杨柳依依,暖风拂面,带着湿润的水汽和淡淡的花香。
安易拎着一个精致的白瓷酒壶,壶身还带着微微的凉意,里面是他刚从小城最好的酒坊打来的、新酿的桂花甜酒。
他穿着一身天青色的长衫,料子普通,却被他穿出了清华高洁之感,步履闲适地走在青石板铺就的小巷里。
“安先生,又去打酒听书啊?”
一个慈眉善目、头发花白的老太太正坐在自家门口的藤椅上,手里摇着蒲扇,笑眯眯地同他打招呼。
这是安易新搬来后的邻居,姓王,儿女在城中经营着两家生意不错的绸缎庄,生活富足安逸。
王老太太为人热情,安易刚租下旁边那小院时,她还特意带着儿媳和孙儿来拜访过,送了些自家做的糕点。
安易停下脚步,脸上露出温和的笑容,对着王老太太微微颔首:
“王婆婆,午后无事,去青溪楼坐坐。听说今日那新来的说书先生要讲的故事很是精彩,去凑个热闹。”
“哎哟,那可得早点去,青溪楼这会儿怕是没好位置喽!”
王老太太热心肠地提醒:“安先生这般人物,合该坐那雅座才好。”
“无妨,听得清便好。”安易笑容不变,语气温和。
安易又与老太太闲话了两句家常,这才告辞,继续朝着城中最为热闹的青溪酒楼走去。
阳光透过巷口高大的梧桐树叶,在他身上投下斑驳晃动的光斑,衬得他侧颜如玉,风姿清绝。
刚走出巷口,转入稍宽一些的主街,还未到酒楼门前,一阵急促而有力的马蹄声便由远及近,打破了小城午后的宁静与慵懒。
哒哒——哒哒——
声音来自街口,很快,几骑人马便出现在了众人的视线中。
为首之人骑着一匹神骏异常、通体乌黑的高头大马,马鞍辔头皆是军中制式,透着肃杀之气。
马上的男子身形极为高大挺拔,即使端坐马背,也能看出其肩宽腿长,蕴藏着爆炸性的力量。
他穿着一身玄色劲装,外罩半旧皮甲,腰佩长刀,面容冷峻,线条硬朗。
皮肤是长期风吹日晒形成的健康小麦色,五官深刻英俊。
但左边眉尾处,一道细小的、颜色略浅的疤痕,如同蜈蚣般,斜斜向上一直延伸至额角,非但没有破坏他的容貌,反而给他平添了几分迫人的戾气与野性,让人不敢直视。
他身后跟着五六名同样骑术精湛、神情精干的军士,显然是他的亲随。
一行人勒马停在街口,似乎是在辨认方向。
跟在男人身后半步的一名亲兵,驱马上前两步,压低声音请示道:
“将军,午时了,兄弟们连着赶了好几天的路,人困马乏,您看......可要先找个地方用饭,歇息片刻?”
被称为将军的男人,目光扫过略显嘈杂的街道,那眼神锐利,带着久经沙场的煞气,所过之处,原本好奇打量他们的百姓都下意识地缩了缩脖子,避开了视线。
他没什么表情,只是随意抬手指了一个看起来还算干净宽敞的酒楼方向:“就去那儿吧。”
他身后的亲兵们闻言,都不约而同地暗暗松了口气,脸上露出些许如释重负的神情。
总算可以歇歇了!
天知道跟着这位爷赶路是什么滋味!
此人不仅对敌人狠,对自己、对部下也同样要求严苛,行军赶路如同拼命,他们这些亲兵虽说也是精锐,但连着几天高强度赶下来,也是疲累不堪,压力巨大。
一名资格较老、一直跟着男人的亲兵,看着前方将军挺拔的背影,忍不住在心里咂了咂嘴,回想起两年前的往事。
他们将军,姓秦,单名一个苍字。
并非什么将门之后,而是老将军两年前在一次剿匪途中捡回来的。
据说发现他时,将军才十六岁,浑身是血,跟个血葫芦似的,一个人,就凭着一把破柴刀,硬是砍死了八九个凶悍的山贼。
他自己也是重伤垂死,胸口、后背好几道深可见骨的伤口,昏迷过去的时候,嘴里还不停地、执拗地喃喃着什么......
“易......安......易......”
老亲兵当时就在旁边,听得模糊,心里还嘀咕,这少年郎莫非是觉得砍山贼很容易?所以才这么不要命?
想想都觉得可怕。
后来这少年被老将军救了回去,硬是凭着那股狼崽子般的狠劲从鬼门关爬了回来。
伤好后,老将军爱其勇悍,便将他留在了军中。
没想到,这秦苍不仅悍不畏死,在战场上如同疯虎,竟还识文断字,甚至对兵法布阵也颇有见解。
两年时间,他从一个无名小卒,凭着一次次不要命的冲锋和实打实的军功,硬生生杀到了老将军身边可以独立带兵的小将位置。
升迁之快,令人咋舌。
但军中却无人不服——毕竟,谁也不敢不服一个每次战斗都冲在最前面、且真的能带领他们打胜仗的狠人。
而且,他们这位秦将军,似乎格外喜欢在外跑的差事。
无论是边境巡防、押送粮草,还是像这次这样的公务传递,只要是能离开驻地去往不同地方的活儿,他总是第一个应下。
老将军曾问过他为何如此,这亲兵当时恰好在一旁护卫,只听他们将军沉默了片刻,然后用一种近乎偏执的语气回答:
“末将要找人。”
“哦?找何人?”老将军饶有兴致。
“一个......对末将而言,很重要、很重要的人。”秦苍的声音低沉,却带着一种刻入骨髓的执念。
很重要、很重要的人?
亲兵当时就在心里暗自揣摩,能让自家将军这般念念不忘、几乎成了心魔般四处寻找的,怕不是......他跑了的媳妇儿吧?
嗯,肯定是了!
只有媳妇儿跑了,男人才会这般耿耿于怀,天涯海角也要找回来。
想到这儿,亲兵忍不住偷偷咧了咧嘴,有些想笑。
原来他们这位煞神似的将军,家里也有本难念的经,媳妇儿也会跑啊!
哪像他家的婆娘,虽然凶了点,可从来没想过跑。
这么一比,亲兵心里居然诡异地升起一丝优越感。
他正偷笑着,下意识地抬眼,目光扫过前方青溪楼的门口。
此时,安易正好拎着酒壶,步履从容地踏上了酒楼的台阶,那清瘦挺拔、恍若谪仙的背影,恰好落入了亲兵的眼中。
亲兵觉得这人身形气度不凡,与他们这满身风尘煞气的军汉格格不入。
而骑在最前方的秦苍,正扭头与亲兵交代事情,不知为何,心口毫无预兆地猛地悸动了一下,仿佛被什么东西狠狠攥住。
他下意识地勒紧缰绳,黑马发出一声不满的响鼻,停了下来。
他猛地回头,冰冷锐利的目光如同实质,倏地射向酒楼门口!
什么都没有。
酒楼门口人来人往,大多是普通的食客和百姓,并无任何异常。
是错觉吗?
秦苍的眉头紧紧蹙起,眉尾那道疤痕也因此显得更加狰狞。
可是,要一直这样下去吗?
能力越来越强,见识越来越多,心却似乎越来越冷。
看待众生,如同观看蝼蚁挣扎,悲欢离合,都成了无关紧要的背景板。
他就像是一个高高在上的旁观者,冷静地观察,却从不真正投入。
这样下去,他会变成什么样子?
难道最终,真的会变成一尊高踞云端、无情无欲、漠视一切的神像吗?
拥有无尽的生命和力量,却失去了感受温度的能力?
安易的目光再次掠过那个绝望的书生,掠过那支喜庆的迎亲队伍,掠过桥下奔流不息的江水,掠过远处炊烟袅袅的平凡人家。
人间......明明这么美好。
有壮丽的山河,有精致的美食,有温暖的烟火气,有真挚的情感,有奋斗,有失落,有重逢,有别离......
每一个世界,都有其独特的色彩与乐趣。
江南的温婉,边塞的苍凉,市井的喧嚣,书斋的宁静......
他想到了邵修雅,那是他第一次动情,那个时候的他还不知道自己接下来的路,每一天他都过得很认真。
他想到了戈涟,那个时候的他还无傍身的能力,刚开始战战兢兢,如履薄冰,他们二人在朝中相互扶持,携手一生。
他想到了暨子石,那个在末日中,依然保持着赤子之心、用笨拙的方式试图温暖他的爱人,他们会分享任何美丽的事物,在星空下谈论差点消失的文明,与他并肩作战、生死相托。
他想到了凌风遥,那个与他琴箫和鸣、纵情山水的人,他们曾一起醉卧松间,笑看云卷云舒。
他想起了顾明知,那些在不同世界里,曾与他相伴一生,留下温暖记忆的人......
和这些人在一起的时候,他感受到了切实的快乐,体会到了情感的牵绊。
那是一种真实的、滚烫的、属于“人”的体验。
一个人的生活固然清净自在,但有人陪伴、有人分享、有人牵绊的生活,同样充满了别样的滋味。
他拥有穿梭不同世界的能力,这本该是莫大的幸运,让他能体验到无数倍于常人的精彩,他应该更快乐,更充实才对啊!
为什么反而要让自己变得越来越冷淡,越来越像一个没有感情的神像?
他不该放弃人生的乐趣。
他应该主动去感受,去体验,去拥抱每一个世界的独特之处,无论是美好的,还是痛苦的。
这才是他漫长生命应有的意义。
这个念头如同醍醐灌顶,瞬间贯通了他的灵台。
仿佛某种无形的枷锁被打破了,灵魂深处传来一声轻微的、却无比清晰的碎裂声。
他感觉自己的灵魂似乎都轻盈了许多,有种飘飘欲仙、与天地更加契合的玄妙感。
周围的空气似乎变得更加清新,落日的余晖更加温暖,连桥下江水的流淌声都仿佛蕴含着某种欢快的韵律。
他下意识地低下头,摊开手掌。
指尖之上,一缕极其细微、几乎看不见的冰蓝色晶芒一闪而逝,带着比以往更加精纯、更加内敛,却也更加森然的寒意。
他并没有刻意运转力量,但这力量却仿佛随着他心境的豁然开朗,而自发地凝练、提升了一丝。
他......更强了。
安易的唇角,缓缓勾起了一抹真切的笑意。
这笑容不同于以往那种习惯性的、温和却疏离的浅笑,而是发自内心的、带着一丝恍然、一丝释然、甚至一丝孩童般纯粹愉悦的笑容。
如同冰雪初融,春回大地,使得他那张本就惊心动魄的俊美面容,瞬间焕发出一种难以言喻的、几乎令人窒息的魅力。
旁边,一个原本就一直偷偷打量他侧影的年轻书生,此刻恰好不经意间瞥见了安易这个笑容。
他顿时愣住了,只觉得眼前之人仿佛在瞬间被注入了灵魂,从一幅绝美的水墨画,变成了一个鲜活生动、光芒四射的真人。
具体哪里不一样,他说不出来,只觉得心跳骤然失序,脸颊不受控制地发烫。
然后,他就看到,那个恍若谪仙的男子,竟然回过头来,目光落在了他的身上,并且对着他,又笑了一下。
书生顿时手足无措,脸红得更厉害了,慌忙站起身来,对着安易就是一个深深的拱手作揖,结结巴巴地道:“在、在下......见、见过公子......”
待他直起身,准备询问对方姓名籍贯时,却愕然发现,眼前空空如也。
方才那个站立的位置,只剩下桥面上被行人踩磨得光滑的石板,哪里还有那位公子的身影?
仿佛他刚才所见的一切,都只是夕阳下的一场幻梦。
他正要出口的打招呼的声音,生生咽了回去,化作一声失落的叹息,喃喃道:“还未曾......知道那位公子的名字......”
“是啊,真是谪仙般的人物。”一个声音突然在他身边响起,带着同样的痴迷与感慨。
书生被吓了一跳,猛地回头,就见自己的同窗不知何时来到了身边,正和他一样,痴痴地望着安易刚才站立的地方,一脸神往。
书生:“......”
他看着同窗那副模样,想起自己方才的失态,不由得有些羞恼,没好气地一甩袖子:“去!”
同窗被他呵斥,这才回过神来,讪讪地摸了摸鼻子,两人互相看了看,都从对方眼中看到了同样的惊艳与失落。
最终只能相视苦笑,再次将目光投向那空无一人的桥栏,心中充满了对那惊鸿一瞥的“谪仙”的无尽遐想。
而安易,早已离开了石桥,融入了远处愈发深沉的暮色与万家灯火之中。
他的步伐依旧从容,但周身那股拒人千里的清冷之气,似乎淡去了些许,眼底深处,多了一丝对这人世间真切的好奇。
前路漫长,但他不必孤寂。
江南水乡,一座名为清溪的小城,因其城内一条清澈见底、蜿蜒而过的小溪得名。
时值初夏,杨柳依依,暖风拂面,带着湿润的水汽和淡淡的花香。
安易拎着一个精致的白瓷酒壶,壶身还带着微微的凉意,里面是他刚从小城最好的酒坊打来的、新酿的桂花甜酒。
他穿着一身天青色的长衫,料子普通,却被他穿出了清华高洁之感,步履闲适地走在青石板铺就的小巷里。
“安先生,又去打酒听书啊?”
一个慈眉善目、头发花白的老太太正坐在自家门口的藤椅上,手里摇着蒲扇,笑眯眯地同他打招呼。
这是安易新搬来后的邻居,姓王,儿女在城中经营着两家生意不错的绸缎庄,生活富足安逸。
王老太太为人热情,安易刚租下旁边那小院时,她还特意带着儿媳和孙儿来拜访过,送了些自家做的糕点。
安易停下脚步,脸上露出温和的笑容,对着王老太太微微颔首:
“王婆婆,午后无事,去青溪楼坐坐。听说今日那新来的说书先生要讲的故事很是精彩,去凑个热闹。”
“哎哟,那可得早点去,青溪楼这会儿怕是没好位置喽!”
王老太太热心肠地提醒:“安先生这般人物,合该坐那雅座才好。”
“无妨,听得清便好。”安易笑容不变,语气温和。
安易又与老太太闲话了两句家常,这才告辞,继续朝着城中最为热闹的青溪酒楼走去。
阳光透过巷口高大的梧桐树叶,在他身上投下斑驳晃动的光斑,衬得他侧颜如玉,风姿清绝。
刚走出巷口,转入稍宽一些的主街,还未到酒楼门前,一阵急促而有力的马蹄声便由远及近,打破了小城午后的宁静与慵懒。
哒哒——哒哒——
声音来自街口,很快,几骑人马便出现在了众人的视线中。
为首之人骑着一匹神骏异常、通体乌黑的高头大马,马鞍辔头皆是军中制式,透着肃杀之气。
马上的男子身形极为高大挺拔,即使端坐马背,也能看出其肩宽腿长,蕴藏着爆炸性的力量。
他穿着一身玄色劲装,外罩半旧皮甲,腰佩长刀,面容冷峻,线条硬朗。
皮肤是长期风吹日晒形成的健康小麦色,五官深刻英俊。
但左边眉尾处,一道细小的、颜色略浅的疤痕,如同蜈蚣般,斜斜向上一直延伸至额角,非但没有破坏他的容貌,反而给他平添了几分迫人的戾气与野性,让人不敢直视。
他身后跟着五六名同样骑术精湛、神情精干的军士,显然是他的亲随。
一行人勒马停在街口,似乎是在辨认方向。
跟在男人身后半步的一名亲兵,驱马上前两步,压低声音请示道:
“将军,午时了,兄弟们连着赶了好几天的路,人困马乏,您看......可要先找个地方用饭,歇息片刻?”
被称为将军的男人,目光扫过略显嘈杂的街道,那眼神锐利,带着久经沙场的煞气,所过之处,原本好奇打量他们的百姓都下意识地缩了缩脖子,避开了视线。
他没什么表情,只是随意抬手指了一个看起来还算干净宽敞的酒楼方向:“就去那儿吧。”
他身后的亲兵们闻言,都不约而同地暗暗松了口气,脸上露出些许如释重负的神情。
总算可以歇歇了!
天知道跟着这位爷赶路是什么滋味!
此人不仅对敌人狠,对自己、对部下也同样要求严苛,行军赶路如同拼命,他们这些亲兵虽说也是精锐,但连着几天高强度赶下来,也是疲累不堪,压力巨大。
一名资格较老、一直跟着男人的亲兵,看着前方将军挺拔的背影,忍不住在心里咂了咂嘴,回想起两年前的往事。
他们将军,姓秦,单名一个苍字。
并非什么将门之后,而是老将军两年前在一次剿匪途中捡回来的。
据说发现他时,将军才十六岁,浑身是血,跟个血葫芦似的,一个人,就凭着一把破柴刀,硬是砍死了八九个凶悍的山贼。
他自己也是重伤垂死,胸口、后背好几道深可见骨的伤口,昏迷过去的时候,嘴里还不停地、执拗地喃喃着什么......
“易......安......易......”
老亲兵当时就在旁边,听得模糊,心里还嘀咕,这少年郎莫非是觉得砍山贼很容易?所以才这么不要命?
想想都觉得可怕。
后来这少年被老将军救了回去,硬是凭着那股狼崽子般的狠劲从鬼门关爬了回来。
伤好后,老将军爱其勇悍,便将他留在了军中。
没想到,这秦苍不仅悍不畏死,在战场上如同疯虎,竟还识文断字,甚至对兵法布阵也颇有见解。
两年时间,他从一个无名小卒,凭着一次次不要命的冲锋和实打实的军功,硬生生杀到了老将军身边可以独立带兵的小将位置。
升迁之快,令人咋舌。
但军中却无人不服——毕竟,谁也不敢不服一个每次战斗都冲在最前面、且真的能带领他们打胜仗的狠人。
而且,他们这位秦将军,似乎格外喜欢在外跑的差事。
无论是边境巡防、押送粮草,还是像这次这样的公务传递,只要是能离开驻地去往不同地方的活儿,他总是第一个应下。
老将军曾问过他为何如此,这亲兵当时恰好在一旁护卫,只听他们将军沉默了片刻,然后用一种近乎偏执的语气回答:
“末将要找人。”
“哦?找何人?”老将军饶有兴致。
“一个......对末将而言,很重要、很重要的人。”秦苍的声音低沉,却带着一种刻入骨髓的执念。
很重要、很重要的人?
亲兵当时就在心里暗自揣摩,能让自家将军这般念念不忘、几乎成了心魔般四处寻找的,怕不是......他跑了的媳妇儿吧?
嗯,肯定是了!
只有媳妇儿跑了,男人才会这般耿耿于怀,天涯海角也要找回来。
想到这儿,亲兵忍不住偷偷咧了咧嘴,有些想笑。
原来他们这位煞神似的将军,家里也有本难念的经,媳妇儿也会跑啊!
哪像他家的婆娘,虽然凶了点,可从来没想过跑。
这么一比,亲兵心里居然诡异地升起一丝优越感。
他正偷笑着,下意识地抬眼,目光扫过前方青溪楼的门口。
此时,安易正好拎着酒壶,步履从容地踏上了酒楼的台阶,那清瘦挺拔、恍若谪仙的背影,恰好落入了亲兵的眼中。
亲兵觉得这人身形气度不凡,与他们这满身风尘煞气的军汉格格不入。
而骑在最前方的秦苍,正扭头与亲兵交代事情,不知为何,心口毫无预兆地猛地悸动了一下,仿佛被什么东西狠狠攥住。
他下意识地勒紧缰绳,黑马发出一声不满的响鼻,停了下来。
他猛地回头,冰冷锐利的目光如同实质,倏地射向酒楼门口!
什么都没有。
酒楼门口人来人往,大多是普通的食客和百姓,并无任何异常。
是错觉吗?
秦苍的眉头紧紧蹙起,眉尾那道疤痕也因此显得更加狰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