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章 番外 回家过年1
新年行程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程亦格很见机行事地决定带莫听回东北过年,以弥补去年留下的遗憾。
距离过年还有三天的时候,他们一起去办理宠物托运。
办理完手续,他们叮嘱程莫莫要听话,到了东北就去接它。
程亦格双手抓着铁笼栏杆,泪眼汪汪,鬼哭狼嚎。
程莫莫两个月大就被程亦格捡来,一直养在身边,这是他们第一次分开。
那时候程亦格在家闷了几天,食不下咽,打算去宠物店挑一只毛色最漂亮、最可爱、最聪明的边牧来做程莫莫。
路过一片绿化带,听到里面传来细小的呜咽。
他扒开绿丛,发现里面躺着一只小狗。
脑袋圆圆的,身子短,腿也短,大部分是黑毛,脑门、胸口到两只前爪是白色,还有尾巴尖尖一小簇白毛。
不管黑毛白毛,都埋了吧汰的,还打绺儿。
程亦格犯难,看花色像是边牧,但是体型太小,憨憨钝钝的,又不确定。
他记得边牧是小v脸、大长腿的品种。
他看着小狗,小狗也在看着他,两只小耳朵耷拉着,贴住脑袋,比巴掌还小的小脸上,只有眼睛很大。
黑亮,盯着他的眼神可怜兮兮的。
小狗呜呜两声,程亦格败下阵来,去便利店买了火腿肠来喂。
小狗鼻头嗅嗅,迈起小碎步,摇摇晃晃地朝他挪动。
程亦格笑了,问他:“几个菜呀,喝成这样?”
小家伙歪歪头,不是很懂。
好不容易挪到他跟前,阿呜一口咬住香肠,咬了半天,只是个皮外伤。
程亦格很疑惑,不敢掰它的嘴,差点趴到地上才看清楚,原来是只还没换牙的小奶狗。
程亦格把香肠捻成泥扔在地上,看着小狗吧唧吧唧舔得很香。
他犹豫了一会儿,试探着叫:“程莫莫?”
他拿不定主意,就想把责任推给老天。
只叫一声,如果它应了就带回家,不应就是没缘分,和抛硬币一个原理。
没想到小狗竟然真的应了。
专注吃饭的间隙仰起头轻轻“呜”一声,还试图拿脏兮兮的鼻头拱他裤脚。
程亦格火速食指抵住它的额头,保住了裤子清白。
这下再没有犹豫的理由了。
他耐心等小狗舔完,说:“我养你,带你去宠物医院,你不许咬我,同意就趴好,趴。”
指令重复两遍,小狗竟真的趴在了地上。
程亦格大喜。
这智商,肯定是边牧。
他把小狗托在掌心,肚皮温热。
轻飘飘一小只,像盘菜一样被端走了。
后来,程亦格带他去做了全身检查,宠物医生明确说就是边牧,两个月左右大,看毛色,品种一般。
程亦格才不在乎那个,兴高采烈地把程莫莫带回家,像个操心的老父亲一样殚精竭虑地把娃喂到这么大。
眼看着它从一只矮墩墩蜕变成四肢修长、挺拔匀称的狗中帅哥,个中心酸,提起来就要鞠一把泪。
程亦格边说边哭天抹泪,莫听已经懒得给他递纸巾了。
“我回来不到一周,这是你第6次给我讲你养大程莫莫的故事。你知道你现在像什么吗?”
程亦格还在擦眼泪,含着哭腔问:“像什么?”
“像一位深闺怨妇。”
程亦格毫无羞耻之心地点头:“不是像,我就是。孩子爹爹是个狠心的,孩子才两个月大,他就抛夫弃子去东南亚谋生……”
“好了,我让你回房间睡,行了吗?可以放开狗笼了吗?”莫听及时打断他施法。
程亦格仰起头在他脸上吧唧亲了一口,笑嘻嘻起身和程莫莫话别。
嘴咧到了耳根,那张英气的脸上根本没有一点眼泪的痕迹。
莫听无奈叹气,其实一回来就把人赶出卧室也不是他愿意的。
实在是、实在是有些吃不消。
他那天在市局走完流程,制服都来不及脱,就跑去新店找他,有一肚子的话想和他说。
一句也没说出口。
人是被飞车载回家的,衣服是被欣赏了足有一刻钟,然后强制扒掉的,一日三餐都是端到床上吃的。
他知道程亦格这些日子过得有多消沉,都听温行简说了,所以有意纵着他胡来,陪他玩了很久。
谁知道三天过去,什么气和委屈都应该发泄完了,这人还是不打算让他出门。
莫听实在忍无可忍,佯装生气,把人撵了出去,才换来这两天的休息。
然后他就发现,时间过了一年,程亦格已经在年龄的增长中具备了更丰富的斗争经验。
以前只会隐晦地装可怜,一个表情、一个眼神而已。
现在是毫不避讳、不知收敛,带着程莫莫一起装可怜,诉苦、哭惨,半夜抓门,非常奔放。
莫听一开始还能坚持板住脸,现在也败下阵来。
距离过年还有两天,他们在新咖啡门口贴上初七营业的贴纸,临走之前还要去看看江新霁。
第一次来百观山的记忆太不愉快,这一年里程亦格自己没有来过。
再次踏足,百感交集。
他快走两步,接过莫听手中的东西,和莫听并肩走到江新霁碑前。
旁边正在盖一座新坟,还没有下葬。
程亦格多看了两眼,听到莫听说:“那是霍队长的。碑还在刻,年后我们再来参加追思会。”
程亦格啊了声,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难受。
他和霍良工只见过一面,要说悲痛欲绝,真算不上,只是听到这个不幸的消息,感到惋惜和伤感,也肃然起敬。
更多是微妙的后怕和庆幸。
就好像,莫听是活下来的霍良工,霍良工是没能活下来的莫听。
镜鉴自照,影动心惊。
他为自己在这种时候感到庆幸而愧疚,又无法抑制地感谢老天、感谢所有让莫听活下来的力量。
看出他的低落,莫听主动牵起他的手,向江新霁介绍:“阿霁,现在,我要重新向你汇报我的生活日常。”
“首先介绍一下,这位是我的男朋友,患有分离焦虑症的、毒舌自恋、霸道专制、神经大条的深闺怨妇程亦格。”
“喂!!!!!”
远处的飞鸟听到了深闺怨妇破防的呐喊。
莫听勾唇:“骗你的,他是最真诚、最阳光、最专情、最会爱人、最有人格魅力的程亦格。”
程亦格被哄好了。
在莫听耳边哼哼唧唧小声补充:“你忘了说‘莫听最爱的’。”
滚烫的气流拂过耳垂,像有电流在全身游走,莫听勉力抑制住本能的颤抖,按照要求重新做了介绍。
程亦格心情很好,自觉留给莫听和兄弟说悄悄话的空间。
过了半小时才抱着一束花回来,摆在碑前。
“什么时候买的花?”莫听奇怪。
“早就买了,放在后备箱里。”
程亦格看着照片上年轻的面孔,郑重地说:“新年快乐,江新霁。”
程亦格很见机行事地决定带莫听回东北过年,以弥补去年留下的遗憾。
距离过年还有三天的时候,他们一起去办理宠物托运。
办理完手续,他们叮嘱程莫莫要听话,到了东北就去接它。
程亦格双手抓着铁笼栏杆,泪眼汪汪,鬼哭狼嚎。
程莫莫两个月大就被程亦格捡来,一直养在身边,这是他们第一次分开。
那时候程亦格在家闷了几天,食不下咽,打算去宠物店挑一只毛色最漂亮、最可爱、最聪明的边牧来做程莫莫。
路过一片绿化带,听到里面传来细小的呜咽。
他扒开绿丛,发现里面躺着一只小狗。
脑袋圆圆的,身子短,腿也短,大部分是黑毛,脑门、胸口到两只前爪是白色,还有尾巴尖尖一小簇白毛。
不管黑毛白毛,都埋了吧汰的,还打绺儿。
程亦格犯难,看花色像是边牧,但是体型太小,憨憨钝钝的,又不确定。
他记得边牧是小v脸、大长腿的品种。
他看着小狗,小狗也在看着他,两只小耳朵耷拉着,贴住脑袋,比巴掌还小的小脸上,只有眼睛很大。
黑亮,盯着他的眼神可怜兮兮的。
小狗呜呜两声,程亦格败下阵来,去便利店买了火腿肠来喂。
小狗鼻头嗅嗅,迈起小碎步,摇摇晃晃地朝他挪动。
程亦格笑了,问他:“几个菜呀,喝成这样?”
小家伙歪歪头,不是很懂。
好不容易挪到他跟前,阿呜一口咬住香肠,咬了半天,只是个皮外伤。
程亦格很疑惑,不敢掰它的嘴,差点趴到地上才看清楚,原来是只还没换牙的小奶狗。
程亦格把香肠捻成泥扔在地上,看着小狗吧唧吧唧舔得很香。
他犹豫了一会儿,试探着叫:“程莫莫?”
他拿不定主意,就想把责任推给老天。
只叫一声,如果它应了就带回家,不应就是没缘分,和抛硬币一个原理。
没想到小狗竟然真的应了。
专注吃饭的间隙仰起头轻轻“呜”一声,还试图拿脏兮兮的鼻头拱他裤脚。
程亦格火速食指抵住它的额头,保住了裤子清白。
这下再没有犹豫的理由了。
他耐心等小狗舔完,说:“我养你,带你去宠物医院,你不许咬我,同意就趴好,趴。”
指令重复两遍,小狗竟真的趴在了地上。
程亦格大喜。
这智商,肯定是边牧。
他把小狗托在掌心,肚皮温热。
轻飘飘一小只,像盘菜一样被端走了。
后来,程亦格带他去做了全身检查,宠物医生明确说就是边牧,两个月左右大,看毛色,品种一般。
程亦格才不在乎那个,兴高采烈地把程莫莫带回家,像个操心的老父亲一样殚精竭虑地把娃喂到这么大。
眼看着它从一只矮墩墩蜕变成四肢修长、挺拔匀称的狗中帅哥,个中心酸,提起来就要鞠一把泪。
程亦格边说边哭天抹泪,莫听已经懒得给他递纸巾了。
“我回来不到一周,这是你第6次给我讲你养大程莫莫的故事。你知道你现在像什么吗?”
程亦格还在擦眼泪,含着哭腔问:“像什么?”
“像一位深闺怨妇。”
程亦格毫无羞耻之心地点头:“不是像,我就是。孩子爹爹是个狠心的,孩子才两个月大,他就抛夫弃子去东南亚谋生……”
“好了,我让你回房间睡,行了吗?可以放开狗笼了吗?”莫听及时打断他施法。
程亦格仰起头在他脸上吧唧亲了一口,笑嘻嘻起身和程莫莫话别。
嘴咧到了耳根,那张英气的脸上根本没有一点眼泪的痕迹。
莫听无奈叹气,其实一回来就把人赶出卧室也不是他愿意的。
实在是、实在是有些吃不消。
他那天在市局走完流程,制服都来不及脱,就跑去新店找他,有一肚子的话想和他说。
一句也没说出口。
人是被飞车载回家的,衣服是被欣赏了足有一刻钟,然后强制扒掉的,一日三餐都是端到床上吃的。
他知道程亦格这些日子过得有多消沉,都听温行简说了,所以有意纵着他胡来,陪他玩了很久。
谁知道三天过去,什么气和委屈都应该发泄完了,这人还是不打算让他出门。
莫听实在忍无可忍,佯装生气,把人撵了出去,才换来这两天的休息。
然后他就发现,时间过了一年,程亦格已经在年龄的增长中具备了更丰富的斗争经验。
以前只会隐晦地装可怜,一个表情、一个眼神而已。
现在是毫不避讳、不知收敛,带着程莫莫一起装可怜,诉苦、哭惨,半夜抓门,非常奔放。
莫听一开始还能坚持板住脸,现在也败下阵来。
距离过年还有两天,他们在新咖啡门口贴上初七营业的贴纸,临走之前还要去看看江新霁。
第一次来百观山的记忆太不愉快,这一年里程亦格自己没有来过。
再次踏足,百感交集。
他快走两步,接过莫听手中的东西,和莫听并肩走到江新霁碑前。
旁边正在盖一座新坟,还没有下葬。
程亦格多看了两眼,听到莫听说:“那是霍队长的。碑还在刻,年后我们再来参加追思会。”
程亦格啊了声,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难受。
他和霍良工只见过一面,要说悲痛欲绝,真算不上,只是听到这个不幸的消息,感到惋惜和伤感,也肃然起敬。
更多是微妙的后怕和庆幸。
就好像,莫听是活下来的霍良工,霍良工是没能活下来的莫听。
镜鉴自照,影动心惊。
他为自己在这种时候感到庆幸而愧疚,又无法抑制地感谢老天、感谢所有让莫听活下来的力量。
看出他的低落,莫听主动牵起他的手,向江新霁介绍:“阿霁,现在,我要重新向你汇报我的生活日常。”
“首先介绍一下,这位是我的男朋友,患有分离焦虑症的、毒舌自恋、霸道专制、神经大条的深闺怨妇程亦格。”
“喂!!!!!”
远处的飞鸟听到了深闺怨妇破防的呐喊。
莫听勾唇:“骗你的,他是最真诚、最阳光、最专情、最会爱人、最有人格魅力的程亦格。”
程亦格被哄好了。
在莫听耳边哼哼唧唧小声补充:“你忘了说‘莫听最爱的’。”
滚烫的气流拂过耳垂,像有电流在全身游走,莫听勉力抑制住本能的颤抖,按照要求重新做了介绍。
程亦格心情很好,自觉留给莫听和兄弟说悄悄话的空间。
过了半小时才抱着一束花回来,摆在碑前。
“什么时候买的花?”莫听奇怪。
“早就买了,放在后备箱里。”
程亦格看着照片上年轻的面孔,郑重地说:“新年快乐,江新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