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9章 男女朋友了
“你有些太高估你自己了。”冯稚水没有那么脆弱,再说了,今天不是久旷后的第一场情爱事,在杭州的时候她的身体习惯他的强势和频率,不至于下不来床。
陈伯年的精神很好,一点都不像是受了伤染上毒瘾之人。
去吃番菜馆,他自己开一辆车,让阿原他们另外开一辆在后面跟着。
不知道是肚子饿了,还是刚刚在床上耗尽了精神气力,冯稚水的脚踝发软,借了陈伯年的力气才能走稳当。
她懒得穿好看摩登的西式高跟鞋,换了一套行动方便的裙装,脚下踩着一双穿着舒适的拖鞋,就跟着陈伯年出了门。
穿舒服的鞋子出门,反引起更多人的注意。
饭馆里的摩登女郎和公子将疑惑目光投向她的脚下投来,一道接着一道,冯稚水脚底板热了起来,比不穿鞋还不自在,她往陈伯年身后躲了躲,让陈伯年去承受那些不怀好意的打量。
“自己穿着舒服就好。”陈伯年不在意那些目光,但冷冷地扫了一眼周围的人,让他们的目光和缩头乌龟一样收回去。
今天是很正式的结合,陈伯年把今天视作两人恋爱的第一天,从上床开始,他的心情一直很好,进到包间里,几乎把所有的菜都点了一遍。
冯稚水的兴致没有他那么高,在丰富的菜肴面前,只挑一两盘清淡的来吃,大多吃的是白脱沙司蔬菜和那盘黄油焗虾,鸡鸭猪牛这种陆地的肉类一口也不碰。
她犯懒了,不愿脏手,吃虾用牙齿剥壳,也不管是否文雅了。
怕她被壳划伤了嘴巴,陈伯年用热毛巾擦一遍手,把虾的壳剥去:“要不要再点多一盘虾?”
他剥虾的举动会让她想起徐世英,越是想忘记,记忆就越是倔强地留在脑海里,冯稚水苦笑了一下。
想归想,她的嘴巴并不客气,把剥了壳的虾都吃进肚中:“嗯,可以,挺好吃的。”
陈伯年很乐意为她服务,点了三盘不同风味的虾,全部亲自剥壳。
吃完黄油焗虾后,冯稚水的肚子饱了七八分,但给了他一点面子,后面的虾都吃了一些,到后来实在吃不下,就拿着杯汽水喝,表示自己已经吃不下。
陈伯年这才开始动筷,他先吃了一盘不见血丝,肉质依旧鲜嫩的牛排。
吃饱以后,他嫌手上有味道,离开包间以前,先去洗手间洗手。
冯稚水嫌包房里肉的味道大,有些胸闷恶心,起身去外边的走廊等着。
她的容貌无可改造的地步,身姿不够时髦,不是娇小柔弱的,而是硕人其颀,这样的身姿更让人心醉,站在昏黄的走廊里,也像一盏明亮透净的风景立在那儿,也能成为一饱。
路过的招待生、导游者、异国的旅客等等,像一群好光的蚊虫,目光忍不住地往她那儿靠去。
今日她的打扮朴素,简单不过的白色长裙,脖颈、耳朵、手腕等地方也没有珠宝的修饰,看起来只是一个时髦的摩登女郎,并非像是富贵人家的千金或是夫人。
有的商客胆子大,被激活了色心,见她形单只影的,便走过去搭讪,想要吃野食:“要和我春宵一度吗?小姐。”
搭讪着,鼠目一样的眼光落到她身上去灼灼打量,越是打量心里越急,迫切地想体验个中韵流,于是一双油汪汪的手伸了出去,俨然是把她当成了堂子里的妓女了:“小姐,如果可以,我们可以长期在一起。”
冯稚水习惯了这样的搭讪,也习惯了这样的目光,不紧不慢往后退一步。
以前遇到这种事情,她都选择忍耐不发,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但现在她可以不忍。
她的目光擦过那位客商的额角,落到后面走来的男人身上,笑道:“先生,我想你应当先问一下你后面的男人是否同意。”
说着停顿片刻:“不过先生,我想他不会同意。”
那客商闻言,浑身莫名起了一阵鸡皮疙瘩,待刚转过头去,脸颊就挨了一拳。
拳头落下来的力道不算大,他没有防备,受了打后脚下没站稳,偏偏倒倒往墙撞去,额头上撞出个乌青发紫。
连求饶的话都来不及说,又被打了几下。
冯稚水习惯他的既暴力又儒雅的行为,没有阻止,等他打完人发了气,才和他一起离开番菜馆。
陈伯年不想轻饶素放了那客商,打完了人,又叫来阿原善后。
回去的路上依旧是陈伯年开车,他似乎还在为刚才的事情生气,一张脸板得死死紧紧,不见一丝笑容。
“你还生气?”冯稚水余光看过去,顺便询问一句。
“嗯。”陈伯年回应。
冯稚水嘲讽回去:“没什么好生气的,你和他们差不多,都是见色起意的人,只是你比他们文明一些,不会一上来就要我的身体。”
身边的女人鲜艳漂亮,不用穿着红蓝格子衣裙这样花眼花色便可以吸引别人的注意,他承认自己当初是见色起意才做后边混账的事儿。
莎士比亚在书中说过美貌会比金银财宝更让人引起盗心,平庸的人尚且是如此想法,何况他是一个囊中满满的人。
不过后来的接触相处中,他发现自己迷恋的不只是她漂亮的容貌,还有她身上干净的气息,活泼的性子,以及明明不完满,却让他身心感到酣畅淋漓与生机勃勃一场场性爱。
他爱她的身体,不是当做随时可以丢弃的一具泄欲的肉体,而是一件失而复得的艺术品。
他甚至不要脸觉得自己和她的身体是天生一对,他将她剥光加以加工重塑,在心有所属的身体上依旧能够精准探到她的弱点,在原始野蛮的情调里带给她愉悦和刺激。
“漂亮的容貌是一张可以快速走到男人眼前的通行证,见色起意之后,也会产生爱,如果我只是见色起意,根本就不会来救你,稚水,我对你是喜欢,是爱。”陈伯年握着方向盘的手,筋骨凸了起来,开了一段路,他忽然在路边停下来。
不是第一次听到这句话了,不论听几次,冯稚水都不知道该怎么回,陈伯年的爱猛烈深沉,即使和徐世英分开了,她好似还是招架不住:“好,我知道了。”
“今天在床上我没来得及问你。”陈伯年降下车窗透气,让自己冷静下来才继续问,“我们是在恋爱吗?”
冯稚水想了一会儿,回应很快:“是。”
接下来要待在他身边一年两年的时间......也或许是一辈子。
她泄气又颓废地想,陈伯年是吸血的蚂蝗,自己应当是逃不了了,逃也是等他好起来以后,所以他们会接吻,会上床,会一起做很多很多的事情,和谈恋爱没什么不同,在身份上没必要去争,况且陈家二爷女朋友的名声总比性伴侣的名声要好听,顶着女朋友三个字,或许在上海能活得自在。
陈伯年终于露出了笑容,像是久待在黑暗里的人类,终于看见的曙光:“稚水,我知道你还是委屈,我会认真爱你。”
她和徐世英是在法租界的马路接吻的,他很贪心小气,同样想要在某一条马路上留下这样暧昧的回忆,他选择了公共租界,说完不等她回应一句,凑过了身,细细地吻她的唇。
他难掩高兴:“稚水,我是你的谁?”
他的兴奋冯稚水亲切地感受到了,没扫兴:“男朋友。”
三个字的答案,他顿时兴奋倍增,身份的转变,让他可以名正言顺拥有她,然后加深这个吻。
吻着,他想这样会不会太强势,虚伪至极,假装退了一步,说:“就算以后不能在一起,你寂寞的时候,就拿我来当当差,什么时候都可以。我人品不行,但有些地方还不错。”
冯稚水不再天真,这些话全部左耳听右耳出。
要他真有那么大度的心肠的话,她就不会变成他的女朋友了。
接吻的时候她闭上了眼睛,没有冷落他,给的回应很浅,摸着他的腰,道:“我们谈恋爱,但我想继续当模特儿......照相馆也会继续开,可以吗?”
看她小心翼翼试探的样子,陈伯年失笑:“我没想把你当成金丝雀来养,想做什么就去做吧。”
陈伯年的精神很好,一点都不像是受了伤染上毒瘾之人。
去吃番菜馆,他自己开一辆车,让阿原他们另外开一辆在后面跟着。
不知道是肚子饿了,还是刚刚在床上耗尽了精神气力,冯稚水的脚踝发软,借了陈伯年的力气才能走稳当。
她懒得穿好看摩登的西式高跟鞋,换了一套行动方便的裙装,脚下踩着一双穿着舒适的拖鞋,就跟着陈伯年出了门。
穿舒服的鞋子出门,反引起更多人的注意。
饭馆里的摩登女郎和公子将疑惑目光投向她的脚下投来,一道接着一道,冯稚水脚底板热了起来,比不穿鞋还不自在,她往陈伯年身后躲了躲,让陈伯年去承受那些不怀好意的打量。
“自己穿着舒服就好。”陈伯年不在意那些目光,但冷冷地扫了一眼周围的人,让他们的目光和缩头乌龟一样收回去。
今天是很正式的结合,陈伯年把今天视作两人恋爱的第一天,从上床开始,他的心情一直很好,进到包间里,几乎把所有的菜都点了一遍。
冯稚水的兴致没有他那么高,在丰富的菜肴面前,只挑一两盘清淡的来吃,大多吃的是白脱沙司蔬菜和那盘黄油焗虾,鸡鸭猪牛这种陆地的肉类一口也不碰。
她犯懒了,不愿脏手,吃虾用牙齿剥壳,也不管是否文雅了。
怕她被壳划伤了嘴巴,陈伯年用热毛巾擦一遍手,把虾的壳剥去:“要不要再点多一盘虾?”
他剥虾的举动会让她想起徐世英,越是想忘记,记忆就越是倔强地留在脑海里,冯稚水苦笑了一下。
想归想,她的嘴巴并不客气,把剥了壳的虾都吃进肚中:“嗯,可以,挺好吃的。”
陈伯年很乐意为她服务,点了三盘不同风味的虾,全部亲自剥壳。
吃完黄油焗虾后,冯稚水的肚子饱了七八分,但给了他一点面子,后面的虾都吃了一些,到后来实在吃不下,就拿着杯汽水喝,表示自己已经吃不下。
陈伯年这才开始动筷,他先吃了一盘不见血丝,肉质依旧鲜嫩的牛排。
吃饱以后,他嫌手上有味道,离开包间以前,先去洗手间洗手。
冯稚水嫌包房里肉的味道大,有些胸闷恶心,起身去外边的走廊等着。
她的容貌无可改造的地步,身姿不够时髦,不是娇小柔弱的,而是硕人其颀,这样的身姿更让人心醉,站在昏黄的走廊里,也像一盏明亮透净的风景立在那儿,也能成为一饱。
路过的招待生、导游者、异国的旅客等等,像一群好光的蚊虫,目光忍不住地往她那儿靠去。
今日她的打扮朴素,简单不过的白色长裙,脖颈、耳朵、手腕等地方也没有珠宝的修饰,看起来只是一个时髦的摩登女郎,并非像是富贵人家的千金或是夫人。
有的商客胆子大,被激活了色心,见她形单只影的,便走过去搭讪,想要吃野食:“要和我春宵一度吗?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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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稚水习惯了这样的搭讪,也习惯了这样的目光,不紧不慢往后退一步。
以前遇到这种事情,她都选择忍耐不发,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但现在她可以不忍。
她的目光擦过那位客商的额角,落到后面走来的男人身上,笑道:“先生,我想你应当先问一下你后面的男人是否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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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稚水习惯他的既暴力又儒雅的行为,没有阻止,等他打完人发了气,才和他一起离开番菜馆。
陈伯年不想轻饶素放了那客商,打完了人,又叫来阿原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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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还生气?”冯稚水余光看过去,顺便询问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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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稚水想了一会儿,回应很快:“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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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泄气又颓废地想,陈伯年是吸血的蚂蝗,自己应当是逃不了了,逃也是等他好起来以后,所以他们会接吻,会上床,会一起做很多很多的事情,和谈恋爱没什么不同,在身份上没必要去争,况且陈家二爷女朋友的名声总比性伴侣的名声要好听,顶着女朋友三个字,或许在上海能活得自在。
陈伯年终于露出了笑容,像是久待在黑暗里的人类,终于看见的曙光:“稚水,我知道你还是委屈,我会认真爱你。”
她和徐世英是在法租界的马路接吻的,他很贪心小气,同样想要在某一条马路上留下这样暧昧的回忆,他选择了公共租界,说完不等她回应一句,凑过了身,细细地吻她的唇。
他难掩高兴:“稚水,我是你的谁?”
他的兴奋冯稚水亲切地感受到了,没扫兴:“男朋友。”
三个字的答案,他顿时兴奋倍增,身份的转变,让他可以名正言顺拥有她,然后加深这个吻。
吻着,他想这样会不会太强势,虚伪至极,假装退了一步,说:“就算以后不能在一起,你寂寞的时候,就拿我来当当差,什么时候都可以。我人品不行,但有些地方还不错。”
冯稚水不再天真,这些话全部左耳听右耳出。
要他真有那么大度的心肠的话,她就不会变成他的女朋友了。
接吻的时候她闭上了眼睛,没有冷落他,给的回应很浅,摸着他的腰,道:“我们谈恋爱,但我想继续当模特儿......照相馆也会继续开,可以吗?”
看她小心翼翼试探的样子,陈伯年失笑:“我没想把你当成金丝雀来养,想做什么就去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