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章 和解
来福怕花这件事,成了沈知晚心里的一个小疙瘩。
他不是非要让一只猫喜欢花,但他每天的工作就是和花打交道,身上永远沾着花粉和叶子的气味。来福可以不怕他,但每次他从花店回来,来福都会凑过来闻他半天,闻着闻着就皱起鼻子,一脸“你今天又去碰那些奇怪的东西了”的表情。然后它会转身走开,走到陆寒聿那边去,用脑袋蹭陆寒聿的手,好像在说“还是你干净”。
“它嫌弃我。”沈知晚坐在沙发上,看着来福蜷缩在陆寒聿的腿上,语气里带着一丝委屈。
“它不是嫌弃你。”陆寒聿一边摸着来福的背,一边说,“它只是不习惯花的气味。猫的嗅觉比人灵敏十几倍,你觉得淡的花香,在它闻起来可能浓得受不了。”
沈知晚想了想,觉得有道理。他把手伸到来福面前,来福闻了闻,又皱了皱鼻子,但没有转身走开。它伸出小小的、粉色的舌头,舔了一下沈知晚的指尖,然后继续趴在陆寒聿腿上,闭上了眼睛。
“它舔我了。”沈知晚眼睛一亮。
“嗯。它在努力接受你。”陆寒聿嘴角弯了一下,“你再给它一点时间。”
沈知晚决定给来福时间,但同时也决定做点什么。他开始在回家之前,先在花店里把手洗干净,再用陆寒聿放在车里的免洗洗手液搓一遍,最后换上放在车里的干净外套。这样折腾了几天,来福果然不再皱鼻子了,甚至会主动跳到他腿上趴着。
“你看,它不嫌弃我了。”沈知晚得意地跟陆寒聿说。
陆寒聿看了一眼来福,又看了一眼沈知晚,说了一句让沈知晚愣住的话:“它不是在适应花的气味,是在适应你身上的花的气味。因为它喜欢你,所以连它不喜欢的味道,也变得可以接受了。”
沈知晚看着他,沉默了几秒,然后把脸埋进来福的毛里,闷闷地说了一句:“陆寒聿,你能不能不要总说这种让人想哭的话。”
来福被他埋得不舒服,伸出爪子推了推他的脸,没有伸指甲,只是肉垫,软软的、凉凉的,像一个小小的、会动的果冻。
沈知晚抬起头,看着来福那双琥珀色的、圆圆的眼睛,笑了。
“来福,你也喜欢我,对不对?”
来福没有回答,但它把脑袋凑过来,蹭了蹭沈知晚的下巴。
那天下午,沈知晚做了一个大胆的决定——他要把来福带到花店去。
“你确定?”陆寒聿正在书房里画图,听到这个消息,放下铅笔,转过身看着他。
“确定。”沈知晚站在书房门口,怀里抱着来福,来福正一脸茫然地看着他,“它总要学会和花相处的。不能一辈子躲着花吧?而且花店也是我们家的一部分,它应该去看看。”
陆寒聿看着他认真的表情,嘴角弯了一下。
“好。我陪你们去。”
到了花店,沈知晚先把来福放在门口的台阶上,自己进去把店里的花都检查了一遍,确认没有对猫有毒的品种——百合、郁金香、水仙这些,他都提前移到了后院。花店里剩下的都是玫瑰、洋甘菊、尤加利、绣球这些对猫安全的品种。他又把操作台下面的柜子清空了一个,铺上柔软的毛巾,做成了一个临时的猫窝。
一切准备就绪,他走到门口,蹲下来,看着来福。
“来福,这是爸爸的花店。以后你也会常来。里面有很多花,但它们不咬人。你进去看看,不喜欢我们就回家。”
来福坐在台阶上,歪着头看着他,耳朵转来转去,像两个小小的雷达。它看了看沈知晚,又看了看花店敞开的门,犹豫了几秒,然后站起来,迈着小小的、试探性的步伐,走了进去。
它在门口停了一下,鼻子动了动,闻到了满屋子的花香。它的耳朵又压平了,身体绷紧了一瞬,但没有炸毛。它回头看了一眼沈知晚——沈知晚跟在它身后,蹲着,没有靠近,只是安静地看着它。
来福又转过头,看着那些花。它慢慢地、一步一步地走了进去,绕过花桶,绕过操作台,走到窗台下面,抬起头,看着窗台上那盆马醉木。马醉木不是花,是绿植,叶子大大的、绿绿的,没有什么浓烈的气味。来福看了几秒,然后跳上了窗台,蜷缩在那盆马醉木旁边,开始舔爪子。
沈知晚蹲在操作台后面,只露出两只眼睛,看着来福,大气都不敢出。
“它不怕了。”陆寒聿站在门口,声音很轻。
“它还是怕。但它忍住了。”沈知晚的声音也在发抖,不是害怕,是激动,“它在努力。”
来福在窗台上待了大概十分钟,期间有客人进来买花,它只是看了一眼,没有跑。客人走了之后,它从窗台上跳下来,走到沈知晚脚边,用脑袋蹭了蹭他的裤腿,然后一屁股坐在了地上,开始洗脸。
沈知晚伸出手,轻轻地摸了摸它的头。
“来福,你真棒。”
来福眯了眯眼睛,发出了一声小小的、满足的“喵”。
陆寒聿走过来,蹲在沈知晚旁边,也伸手摸了摸来福。
“它以后可以跟你来花店了。”
沈知晚偏过头,看着他,笑了,笑得眼睛里有光,那光比窗外的阳光还要亮。
“陆寒聿,你说,它是不是在为了我,克服它的恐惧?”
“是。”
“一只猫都能为了喜欢的人克服恐惧,人更应该能做到。”
陆寒聿看着他,沉默了一秒,然后伸手揉了揉他的头发。
“你已经在做了。”
沈知晚愣了一下,然后笑了,笑得眼睛弯弯的,笑得蹲在他脚边的来福抬起头看了他一眼,又低下头继续洗脸。
幼儿园的项目进入了外立面施工阶段。
沈知晚几乎每天都要去工地,和施工队确认外墙的颜色和质感。他选了一种浅浅的米白色,不是纯白,而是带着一点点暖调的、像宣纸一样的颜色。窗框是原木色的,实木的,表面做了防水处理,颜色会随着时间慢慢变深,像被岁月浸染过一样。屋顶是灰色的瓦片,不是那种亮面的、工业化的瓦,而是哑光的、有粗糙质感的、像老房子上那种瓦。
林园长对这几种材料都很满意,但她最满意的是庭院的铺装。沈知晚设计了一种拼花式的铺装,用不同颜色的透水砖拼出了树叶的形状——大的、小的、圆的、长的,像秋天的落叶被风吹了一地,然后凝固在了地面上。孩子们可以在这些“树叶”上跳来跳去,从这片叶子跳到那片叶子上,像在秋天的森林里穿行。
“沈先生,这个设计,你是怎么想出来的?”林园长蹲在地上,摸着那些还没铺完的砖,眼眶红红的。
沈知晚也蹲下来,看着那些树叶形状的砖。
“有一天早上,来福——我家的猫——在院子里追一片落叶。落叶被风吹起来,它在后面追,追到了就拍一下,叶子又被风吹走了,它又追。我看它追了很久,忽然想,如果地面本身就是落叶,孩子就不需要追了。他们可以站在落叶上,踩在落叶上,跳在落叶上。落叶不会跑,但孩子会。”
林园长偏过头,看着他,沉默了几秒,然后笑了,笑得眼泪从眼角滑了下来。
“沈先生,你有一颗孩子的心。”
沈知晚被她说得不好意思,低下头,假装在看那些砖的拼接缝。
“林园长,你也有。”
林园长没有否认,只是伸出手,拍了拍他的肩膀,然后站起来,继续去看别的工序了。
傍晚,沈知晚从工地出来,没有直接回家,而是去了半山书店。三楼的读书会已经结束了,但程韵说林园长留了一本签名的书给他。他推开门,风铃响了,铜管的声音低沉而悠长,像很远的地方传来的钟声。
程韵在一楼的咖啡区等他,手里拿着一本书,封面上印着一棵大大的树,树下面坐着一个小女孩,小女孩手里拿着一本书。书名是《把童年还给自然》,作者是林园长。
“林园长写的?”沈知晚接过书,翻了翻,里面有很多照片——老槐树的、孩子们的、工地的、那棵叫“小星”的银杏树苗的。他翻到最后一页,看到了一行手写的字——“送给沈知晚先生,谢谢你为孩子们种下了梦。林xx。”
沈知晚看着那行字,眼眶红了。
“她什么时候写的?”
“今天下午。”程韵端着一杯咖啡,靠在吧台上,“她说你是她见过的最特别的设计师。不是因为你设计得有多好,而是因为你把心放在了每一个项目里。”
沈知晚低下头,把那本书抱在怀里,指节微微泛白。
“程小姐。”
“嗯。”
“我觉得我做得还不够好。”
“那就继续做。”程韵放下咖啡杯,走到他面前,看着他的眼睛,“你已经做得很好了,但你可以做得更好。这就是你和其他设计师不一样的地方——你不满足。不是不满足于得到的回报,而是不满足于自己能做到的程度。你会一直往前跑,一直往上爬,一直追求那个可能永远达不到的‘更好’。这个过程会很累,但你会很快乐。”
沈知晚看着她,喉咙像被什么东西堵住了一样,说不出话。
“因为你在做你爱的事。”程韵笑了,“一个人做自己爱的事,再累也快乐。”
沈知晚点了点头,把那本书放进包里,转身走出了书店。春天的晚风吹过来,不冷了,只是凉凉的,像薄荷叶拂过皮肤的感觉。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气,闻到了晚风里混杂着的各种气味——远处餐厅飘来的饭菜香,路边花坛里刚开的杜鹃花的甜香,和雨后泥土的腥味。这些气味混在一起,变成了这个春天的傍晚最独特的、只属于此刻的气息。
回到家,来福正在门口等他。听到钥匙转动的声音,它就从猫爬架上跳下来,跑到门口,蹲在鞋柜旁边,尾巴竖得像一根旗杆,眼睛亮晶晶地看着门。沈知晚推开门,看到它蹲在那里,心里一下子就软了。
“来福,我回来了。”
来福叫了一声,声音细细的、软软的,然后跑过来,用脑袋蹭他的脚踝,绕着他的脚转了两圈,然后跑回客厅,又跑回来,又跑回去,像是在说“你终于回来了,我等了好久好久”。
沈知晚换了鞋,蹲下来,把来福抱起来,脸埋进它的毛里,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来福的身上有阳光的味道和猫粮的香味,还有一点点它自己的、说不清道不明的、像棉花一样的味道。
“陆寒聿呢?”沈知晚抱着来福走进厨房,发现灶台上炖着汤,但人不在。
来福从他怀里跳下来,跑到书房门口,回头看了他一眼,像是在说“跟我来”。沈知晚跟着它走到书房,推开门,看到陆寒聿趴在书桌上睡着了。桌上摊着图纸,手里还握着铅笔,台灯的光落在他的侧脸上,把他眉骨的棱角磨得柔和了许多,眉心那道竖纹消失了,整张脸安静得像一幅油画。
来福跳上书桌,走到陆寒聿的手边,用脑袋蹭了蹭他的手指。陆寒聿动了动,但没有醒。来福又蹭了蹭,还是没有醒。它干脆在图纸上蜷缩下来,把自己塞进了陆寒聿的手臂和图纸之间的空隙里,闭上了眼睛。
沈知晚站在门口,看着这一幕,眼眶红了。他轻手轻脚地走过去,把陆寒聿手里的铅笔抽出来,把图纸上的来福小心地抱起来放在一边,然后从衣架上取下一件外套,披在陆寒聿肩上。
陆寒聿醒了。他睁开眼睛,看到沈知晚站在面前,嘴角慢慢弯了起来。
“回来了?”
“嗯。”沈知晚蹲下来,和他平视,“你画图画睡着了。”
“嗯。有点累。”
“饭做好了?”
“汤炖上了。饭在电饭煲里,菜还没炒。”
沈知晚伸手,把他额前的碎发拨到耳后。
“你去沙发上躺一会儿,我来炒菜。”
“不用,我——”
“去躺着。”沈知晚的语气不容置疑,“今天我来做饭。你休息。”
陆寒聿看着他,沉默了两秒,然后站起来,走到客厅,在沙发上躺了下来。来福跟在他后面,跳上沙发,趴在他的胸口上,两只前爪搭在他的锁骨上,下巴抵在他的下巴下面,闭上了眼睛。
沈知晚站在书房门口,看着沙发上的陆寒聿和来福,笑了。他转身走进厨房,系上围裙,打开冰箱,拿出青菜、豆腐和鸡蛋。他洗菜、切菜、打蛋、热油、下锅。厨房里响起了滋滋的声音、锅铲翻动的声音、抽油烟机嗡嗡的声音。这些声音混在一起,变成了一首歌,一首只有他能听到的、属于他的、叫做“家”的歌。
菜炒好了。他把菜端上餐桌,盛了饭,走到客厅,蹲在沙发前面,轻轻地拍了拍陆寒聿的脸。
“吃饭了。”
陆寒聿睁开眼睛,看到沈知晚蹲在面前,围裙上沾着油渍,脸上有一道不知道什么时候蹭上去的酱油,整个人看起来像一只刚从厨房里战斗归来的、疲惫但满足的小动物。
“你脸上有酱油。”陆寒聿伸手,用拇指擦掉了他脸上的那道酱油印。
“是吗?”沈知晚摸了摸自己的脸,笑了,“难怪刚才觉得脸有点咸。”
陆寒聿看着他,嘴角弯了起来。他把胸口上的来福轻轻地放到沙发上,站起来,牵着沈知晚的手,走到餐桌前,把他按在椅子上坐下。
“你坐着。我去盛汤。”
“菜是我炒的,汤你去盛,公平。”
“嗯。公平。”
陆寒聿盛了汤,两个人面对面坐着,来福蹲在餐桌旁边的椅子上,看着他们吃饭。它不吃,但它喜欢看。看筷子夹起菜,看碗被端起来,看两个人偶尔对视一眼然后同时笑出来。它不知道他们在笑什么,但它觉得那个画面很好看,好看到它不想闭上眼睛。
“陆寒聿。”
“嗯。”
“今天林园长送了我一本书。”
“什么书?”
“她写的。《把童年还给自然》。”
“她还会写书?”
“嗯。她写了很多年,一边带孩子一边写,写了三十年的笔记,整理成了这本书。”
陆寒聿放下筷子,看着他。
“她写你了?”
“写了。最后一页。”
沈知晚从包里拿出那本书,翻到最后一页,递给陆寒聿。陆寒聿接过来,看到那行手写的字——“送给沈知晚先生,谢谢你为孩子们种下了梦。”
他看了很久,然后把书合上,还给沈知晚。
“沈知晚。”
“嗯。”
“你确实在为孩子们种梦。”
沈知晚低下头,看着那本书的封面,一棵大树,一个小女孩,一本书。
“陆寒聿。”
“嗯。”
“我小时候的梦,是当一个能让别人感到幸福的人。”
“你现在就是了。”
沈知晚抬起头,看着他,笑了,笑得眼睛里有泪光,但泪光没有掉下来,就在眼眶里转着,像两颗小小的、透明的、被灯光照亮的珠子。
“那你呢?你小时候的梦是什么?”
陆寒聿想了想,说:“我小时候的梦,是当建筑师。”
“你当了。”
“嗯。”
“你幸福吗?”
陆寒聿看着他,沉默了两秒。
“幸福。因为我的建筑里,住着你的梦。”
沈知晚的眼泪终于掉了下来。他低下头,假装在喝汤,但汤勺在碗里搅了半天,一口都没有舀起来。陆寒聿没有递纸巾,没有说“别哭了”,只是安静地坐在对面,看着他,嘴角弯着一个很小但很真切的弧度。
来福从椅子上跳下来,走到沈知晚脚边,用脑袋蹭了蹭他的脚踝,然后蹲在他的脚上,不走了。
他不是非要让一只猫喜欢花,但他每天的工作就是和花打交道,身上永远沾着花粉和叶子的气味。来福可以不怕他,但每次他从花店回来,来福都会凑过来闻他半天,闻着闻着就皱起鼻子,一脸“你今天又去碰那些奇怪的东西了”的表情。然后它会转身走开,走到陆寒聿那边去,用脑袋蹭陆寒聿的手,好像在说“还是你干净”。
“它嫌弃我。”沈知晚坐在沙发上,看着来福蜷缩在陆寒聿的腿上,语气里带着一丝委屈。
“它不是嫌弃你。”陆寒聿一边摸着来福的背,一边说,“它只是不习惯花的气味。猫的嗅觉比人灵敏十几倍,你觉得淡的花香,在它闻起来可能浓得受不了。”
沈知晚想了想,觉得有道理。他把手伸到来福面前,来福闻了闻,又皱了皱鼻子,但没有转身走开。它伸出小小的、粉色的舌头,舔了一下沈知晚的指尖,然后继续趴在陆寒聿腿上,闭上了眼睛。
“它舔我了。”沈知晚眼睛一亮。
“嗯。它在努力接受你。”陆寒聿嘴角弯了一下,“你再给它一点时间。”
沈知晚决定给来福时间,但同时也决定做点什么。他开始在回家之前,先在花店里把手洗干净,再用陆寒聿放在车里的免洗洗手液搓一遍,最后换上放在车里的干净外套。这样折腾了几天,来福果然不再皱鼻子了,甚至会主动跳到他腿上趴着。
“你看,它不嫌弃我了。”沈知晚得意地跟陆寒聿说。
陆寒聿看了一眼来福,又看了一眼沈知晚,说了一句让沈知晚愣住的话:“它不是在适应花的气味,是在适应你身上的花的气味。因为它喜欢你,所以连它不喜欢的味道,也变得可以接受了。”
沈知晚看着他,沉默了几秒,然后把脸埋进来福的毛里,闷闷地说了一句:“陆寒聿,你能不能不要总说这种让人想哭的话。”
来福被他埋得不舒服,伸出爪子推了推他的脸,没有伸指甲,只是肉垫,软软的、凉凉的,像一个小小的、会动的果冻。
沈知晚抬起头,看着来福那双琥珀色的、圆圆的眼睛,笑了。
“来福,你也喜欢我,对不对?”
来福没有回答,但它把脑袋凑过来,蹭了蹭沈知晚的下巴。
那天下午,沈知晚做了一个大胆的决定——他要把来福带到花店去。
“你确定?”陆寒聿正在书房里画图,听到这个消息,放下铅笔,转过身看着他。
“确定。”沈知晚站在书房门口,怀里抱着来福,来福正一脸茫然地看着他,“它总要学会和花相处的。不能一辈子躲着花吧?而且花店也是我们家的一部分,它应该去看看。”
陆寒聿看着他认真的表情,嘴角弯了一下。
“好。我陪你们去。”
到了花店,沈知晚先把来福放在门口的台阶上,自己进去把店里的花都检查了一遍,确认没有对猫有毒的品种——百合、郁金香、水仙这些,他都提前移到了后院。花店里剩下的都是玫瑰、洋甘菊、尤加利、绣球这些对猫安全的品种。他又把操作台下面的柜子清空了一个,铺上柔软的毛巾,做成了一个临时的猫窝。
一切准备就绪,他走到门口,蹲下来,看着来福。
“来福,这是爸爸的花店。以后你也会常来。里面有很多花,但它们不咬人。你进去看看,不喜欢我们就回家。”
来福坐在台阶上,歪着头看着他,耳朵转来转去,像两个小小的雷达。它看了看沈知晚,又看了看花店敞开的门,犹豫了几秒,然后站起来,迈着小小的、试探性的步伐,走了进去。
它在门口停了一下,鼻子动了动,闻到了满屋子的花香。它的耳朵又压平了,身体绷紧了一瞬,但没有炸毛。它回头看了一眼沈知晚——沈知晚跟在它身后,蹲着,没有靠近,只是安静地看着它。
来福又转过头,看着那些花。它慢慢地、一步一步地走了进去,绕过花桶,绕过操作台,走到窗台下面,抬起头,看着窗台上那盆马醉木。马醉木不是花,是绿植,叶子大大的、绿绿的,没有什么浓烈的气味。来福看了几秒,然后跳上了窗台,蜷缩在那盆马醉木旁边,开始舔爪子。
沈知晚蹲在操作台后面,只露出两只眼睛,看着来福,大气都不敢出。
“它不怕了。”陆寒聿站在门口,声音很轻。
“它还是怕。但它忍住了。”沈知晚的声音也在发抖,不是害怕,是激动,“它在努力。”
来福在窗台上待了大概十分钟,期间有客人进来买花,它只是看了一眼,没有跑。客人走了之后,它从窗台上跳下来,走到沈知晚脚边,用脑袋蹭了蹭他的裤腿,然后一屁股坐在了地上,开始洗脸。
沈知晚伸出手,轻轻地摸了摸它的头。
“来福,你真棒。”
来福眯了眯眼睛,发出了一声小小的、满足的“喵”。
陆寒聿走过来,蹲在沈知晚旁边,也伸手摸了摸来福。
“它以后可以跟你来花店了。”
沈知晚偏过头,看着他,笑了,笑得眼睛里有光,那光比窗外的阳光还要亮。
“陆寒聿,你说,它是不是在为了我,克服它的恐惧?”
“是。”
“一只猫都能为了喜欢的人克服恐惧,人更应该能做到。”
陆寒聿看着他,沉默了一秒,然后伸手揉了揉他的头发。
“你已经在做了。”
沈知晚愣了一下,然后笑了,笑得眼睛弯弯的,笑得蹲在他脚边的来福抬起头看了他一眼,又低下头继续洗脸。
幼儿园的项目进入了外立面施工阶段。
沈知晚几乎每天都要去工地,和施工队确认外墙的颜色和质感。他选了一种浅浅的米白色,不是纯白,而是带着一点点暖调的、像宣纸一样的颜色。窗框是原木色的,实木的,表面做了防水处理,颜色会随着时间慢慢变深,像被岁月浸染过一样。屋顶是灰色的瓦片,不是那种亮面的、工业化的瓦,而是哑光的、有粗糙质感的、像老房子上那种瓦。
林园长对这几种材料都很满意,但她最满意的是庭院的铺装。沈知晚设计了一种拼花式的铺装,用不同颜色的透水砖拼出了树叶的形状——大的、小的、圆的、长的,像秋天的落叶被风吹了一地,然后凝固在了地面上。孩子们可以在这些“树叶”上跳来跳去,从这片叶子跳到那片叶子上,像在秋天的森林里穿行。
“沈先生,这个设计,你是怎么想出来的?”林园长蹲在地上,摸着那些还没铺完的砖,眼眶红红的。
沈知晚也蹲下来,看着那些树叶形状的砖。
“有一天早上,来福——我家的猫——在院子里追一片落叶。落叶被风吹起来,它在后面追,追到了就拍一下,叶子又被风吹走了,它又追。我看它追了很久,忽然想,如果地面本身就是落叶,孩子就不需要追了。他们可以站在落叶上,踩在落叶上,跳在落叶上。落叶不会跑,但孩子会。”
林园长偏过头,看着他,沉默了几秒,然后笑了,笑得眼泪从眼角滑了下来。
“沈先生,你有一颗孩子的心。”
沈知晚被她说得不好意思,低下头,假装在看那些砖的拼接缝。
“林园长,你也有。”
林园长没有否认,只是伸出手,拍了拍他的肩膀,然后站起来,继续去看别的工序了。
傍晚,沈知晚从工地出来,没有直接回家,而是去了半山书店。三楼的读书会已经结束了,但程韵说林园长留了一本签名的书给他。他推开门,风铃响了,铜管的声音低沉而悠长,像很远的地方传来的钟声。
程韵在一楼的咖啡区等他,手里拿着一本书,封面上印着一棵大大的树,树下面坐着一个小女孩,小女孩手里拿着一本书。书名是《把童年还给自然》,作者是林园长。
“林园长写的?”沈知晚接过书,翻了翻,里面有很多照片——老槐树的、孩子们的、工地的、那棵叫“小星”的银杏树苗的。他翻到最后一页,看到了一行手写的字——“送给沈知晚先生,谢谢你为孩子们种下了梦。林xx。”
沈知晚看着那行字,眼眶红了。
“她什么时候写的?”
“今天下午。”程韵端着一杯咖啡,靠在吧台上,“她说你是她见过的最特别的设计师。不是因为你设计得有多好,而是因为你把心放在了每一个项目里。”
沈知晚低下头,把那本书抱在怀里,指节微微泛白。
“程小姐。”
“嗯。”
“我觉得我做得还不够好。”
“那就继续做。”程韵放下咖啡杯,走到他面前,看着他的眼睛,“你已经做得很好了,但你可以做得更好。这就是你和其他设计师不一样的地方——你不满足。不是不满足于得到的回报,而是不满足于自己能做到的程度。你会一直往前跑,一直往上爬,一直追求那个可能永远达不到的‘更好’。这个过程会很累,但你会很快乐。”
沈知晚看着她,喉咙像被什么东西堵住了一样,说不出话。
“因为你在做你爱的事。”程韵笑了,“一个人做自己爱的事,再累也快乐。”
沈知晚点了点头,把那本书放进包里,转身走出了书店。春天的晚风吹过来,不冷了,只是凉凉的,像薄荷叶拂过皮肤的感觉。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气,闻到了晚风里混杂着的各种气味——远处餐厅飘来的饭菜香,路边花坛里刚开的杜鹃花的甜香,和雨后泥土的腥味。这些气味混在一起,变成了这个春天的傍晚最独特的、只属于此刻的气息。
回到家,来福正在门口等他。听到钥匙转动的声音,它就从猫爬架上跳下来,跑到门口,蹲在鞋柜旁边,尾巴竖得像一根旗杆,眼睛亮晶晶地看着门。沈知晚推开门,看到它蹲在那里,心里一下子就软了。
“来福,我回来了。”
来福叫了一声,声音细细的、软软的,然后跑过来,用脑袋蹭他的脚踝,绕着他的脚转了两圈,然后跑回客厅,又跑回来,又跑回去,像是在说“你终于回来了,我等了好久好久”。
沈知晚换了鞋,蹲下来,把来福抱起来,脸埋进它的毛里,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来福的身上有阳光的味道和猫粮的香味,还有一点点它自己的、说不清道不明的、像棉花一样的味道。
“陆寒聿呢?”沈知晚抱着来福走进厨房,发现灶台上炖着汤,但人不在。
来福从他怀里跳下来,跑到书房门口,回头看了他一眼,像是在说“跟我来”。沈知晚跟着它走到书房,推开门,看到陆寒聿趴在书桌上睡着了。桌上摊着图纸,手里还握着铅笔,台灯的光落在他的侧脸上,把他眉骨的棱角磨得柔和了许多,眉心那道竖纹消失了,整张脸安静得像一幅油画。
来福跳上书桌,走到陆寒聿的手边,用脑袋蹭了蹭他的手指。陆寒聿动了动,但没有醒。来福又蹭了蹭,还是没有醒。它干脆在图纸上蜷缩下来,把自己塞进了陆寒聿的手臂和图纸之间的空隙里,闭上了眼睛。
沈知晚站在门口,看着这一幕,眼眶红了。他轻手轻脚地走过去,把陆寒聿手里的铅笔抽出来,把图纸上的来福小心地抱起来放在一边,然后从衣架上取下一件外套,披在陆寒聿肩上。
陆寒聿醒了。他睁开眼睛,看到沈知晚站在面前,嘴角慢慢弯了起来。
“回来了?”
“嗯。”沈知晚蹲下来,和他平视,“你画图画睡着了。”
“嗯。有点累。”
“饭做好了?”
“汤炖上了。饭在电饭煲里,菜还没炒。”
沈知晚伸手,把他额前的碎发拨到耳后。
“你去沙发上躺一会儿,我来炒菜。”
“不用,我——”
“去躺着。”沈知晚的语气不容置疑,“今天我来做饭。你休息。”
陆寒聿看着他,沉默了两秒,然后站起来,走到客厅,在沙发上躺了下来。来福跟在他后面,跳上沙发,趴在他的胸口上,两只前爪搭在他的锁骨上,下巴抵在他的下巴下面,闭上了眼睛。
沈知晚站在书房门口,看着沙发上的陆寒聿和来福,笑了。他转身走进厨房,系上围裙,打开冰箱,拿出青菜、豆腐和鸡蛋。他洗菜、切菜、打蛋、热油、下锅。厨房里响起了滋滋的声音、锅铲翻动的声音、抽油烟机嗡嗡的声音。这些声音混在一起,变成了一首歌,一首只有他能听到的、属于他的、叫做“家”的歌。
菜炒好了。他把菜端上餐桌,盛了饭,走到客厅,蹲在沙发前面,轻轻地拍了拍陆寒聿的脸。
“吃饭了。”
陆寒聿睁开眼睛,看到沈知晚蹲在面前,围裙上沾着油渍,脸上有一道不知道什么时候蹭上去的酱油,整个人看起来像一只刚从厨房里战斗归来的、疲惫但满足的小动物。
“你脸上有酱油。”陆寒聿伸手,用拇指擦掉了他脸上的那道酱油印。
“是吗?”沈知晚摸了摸自己的脸,笑了,“难怪刚才觉得脸有点咸。”
陆寒聿看着他,嘴角弯了起来。他把胸口上的来福轻轻地放到沙发上,站起来,牵着沈知晚的手,走到餐桌前,把他按在椅子上坐下。
“你坐着。我去盛汤。”
“菜是我炒的,汤你去盛,公平。”
“嗯。公平。”
陆寒聿盛了汤,两个人面对面坐着,来福蹲在餐桌旁边的椅子上,看着他们吃饭。它不吃,但它喜欢看。看筷子夹起菜,看碗被端起来,看两个人偶尔对视一眼然后同时笑出来。它不知道他们在笑什么,但它觉得那个画面很好看,好看到它不想闭上眼睛。
“陆寒聿。”
“嗯。”
“今天林园长送了我一本书。”
“什么书?”
“她写的。《把童年还给自然》。”
“她还会写书?”
“嗯。她写了很多年,一边带孩子一边写,写了三十年的笔记,整理成了这本书。”
陆寒聿放下筷子,看着他。
“她写你了?”
“写了。最后一页。”
沈知晚从包里拿出那本书,翻到最后一页,递给陆寒聿。陆寒聿接过来,看到那行手写的字——“送给沈知晚先生,谢谢你为孩子们种下了梦。”
他看了很久,然后把书合上,还给沈知晚。
“沈知晚。”
“嗯。”
“你确实在为孩子们种梦。”
沈知晚低下头,看着那本书的封面,一棵大树,一个小女孩,一本书。
“陆寒聿。”
“嗯。”
“我小时候的梦,是当一个能让别人感到幸福的人。”
“你现在就是了。”
沈知晚抬起头,看着他,笑了,笑得眼睛里有泪光,但泪光没有掉下来,就在眼眶里转着,像两颗小小的、透明的、被灯光照亮的珠子。
“那你呢?你小时候的梦是什么?”
陆寒聿想了想,说:“我小时候的梦,是当建筑师。”
“你当了。”
“嗯。”
“你幸福吗?”
陆寒聿看着他,沉默了两秒。
“幸福。因为我的建筑里,住着你的梦。”
沈知晚的眼泪终于掉了下来。他低下头,假装在喝汤,但汤勺在碗里搅了半天,一口都没有舀起来。陆寒聿没有递纸巾,没有说“别哭了”,只是安静地坐在对面,看着他,嘴角弯着一个很小但很真切的弧度。
来福从椅子上跳下来,走到沈知晚脚边,用脑袋蹭了蹭他的脚踝,然后蹲在他的脚上,不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