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穿成赘婿
谢正是被一阵剧烈的头痛唤醒的。
他睁开眼,入目是一片昏暗。头顶是粗糙的房梁,有几根茅草从缝隙里垂下来,摇摇晃晃。空气中有股霉味,混着柴火燃烧后的余烬气息。他动了动手指,触到身下的硬板——不是他公寓里那张两万块买的乳胶床垫。
不对。
他猛地坐起来,头痛欲裂,无数陌生的记忆像潮水一样涌入脑海。那些画面碎片般翻飞,快得让他来不及分辨,只能被动地接收。
他看到一个少年在逃荒的人流中踉跄前行,骨瘦如柴,眼神空洞。看到他在青石镇的街头昏倒,被一个中年妇人救起。看到那妇人问他愿不愿意入赘,他跪下来磕了三个头。看到洞房花烛夜,他掀开盖头,看到一张高大粗犷的脸,脸色瞬间垮了下来。
然后是他搬进柴房,摔门的声音。是他背对着送饭的人,一言不发。是他听到脚步声就皱眉,仿佛那是世上最令他厌烦的声音。
谢正接收完这些记忆,愣愣地坐在床上。
他叫谢正,十八岁,青石镇流民。三个月前逃荒到此,差点饿死在街头。黎家招赘,他为了活命,入赘进了黎家的门。黎家有个哥儿,叫黎大强。原身看到那个哥儿的第一眼,就垮了脸。他以为哥儿都是话本里写的“肤白貌美腰肢软”,结果来了个比他高半个头、一身腱子肉的“壮汉”。于是原身当晚就以“读书人需清静”为由,搬到了柴房。半个月了,没给过那个夫郎一个好脸色。
谢正消化着这些信息,同时想起了自己是怎么来的。
他三十岁,室内设计师,加班猝死。连续熬了四个通宵赶一个方案,最后一个画面是电脑屏幕上的设计稿,然后眼前一黑。临死前脑子里闪过的最后一个画面,不是父母,不是朋友,而是张恒的脸。
张恒,那个健身教练,笑起来有酒窝,身材是他这辈子见过的最完美的类型。宽肩窄腰,肌肉线条流畅,皮肤是常年户外运动晒出的健康小麦色。他追了三个月,在一起两年,最后因为他的懦弱而分手。张恒说:“你到底敢不敢承认你喜欢男人?”他沉默。张恒苦笑:“行,我知道了。我不怪你,但我等不起了。”
后来张恒出了车祸,当场死亡。他在灵堂前站了一夜,一句话都没说。那是他这辈子唯一爱过的人,也是他这辈子最大的遗憾。他后悔了十年,后悔到死。后悔没有在那个人问他“敢不敢”的时候,说出那个“敢”字。
而现在,他穿成了另一个人。一个叫谢正的流民,一个入赘的赘婿。
原身嫌弃的那个夫郎……
记忆里那张脸又浮现出来。这一次,谢正没有皱眉,而是整个人都僵住了。
高大,健硕,小麦色肌肤,浓眉大眼。因为常年劳作,眉宇间有一股质朴的英气。那张脸,那个身形,活脱脱就是张恒的翻版。不,比张恒更符合他的审美——更高大,更粗犷,更……糙。
这不就是他最爱的类型吗?
原身嫌弃的,正是他求而不得的。
谢正坐在床上,半晌没动。他脑子里乱成一团——这算什么?命运的嘲讽?还是补偿?老天爷把他扔到这个世界,让他顶着一个“嫌弃夫郎”的身份,却给了他一个最合口味的夫郎。这不是折磨人吗?
他慢慢消化着这个事实,窗外天色已经暗下来了。夕阳的余晖透过破旧的窗纸,在地面上投下一片昏黄的光。他环顾这间柴房——靠墙堆着几捆干柴,码得还算整齐。角落里有一个破木箱,上面放着一摞书和笔墨。这就是原身全部的家当了。地上铺着一层稻草,稻草上垫着一床薄被,就是他睡的地方。被子很薄,已经入秋了,夜里会冷。
柴房的门是木板拼的,门缝很宽,能看到外面的院子。谢正站起来,腿有些软。原身这半个月吃得不好,又一直窝在柴房里,身体有些虚。他扶着墙慢慢走到门边,透过门缝往外看。
院子不大,但收拾得干干净净。三间正房,东厢亮着灯,西厢暗着。墙角种着一棵枣树,树干有碗口粗,应该有些年头了。树下堆着劈好的柴火,码得整整齐齐,一看就是用心整理的。厨房在西边,烟囱里还在冒烟,有人在做饭。
谢正盯着厨房的方向,心跳莫名快了起来。
那个人在厨房里。
他深吸一口气,强迫自己冷静下来。原身是嫌弃他的,原身从不正眼看他,原身连话都不跟他说。他现在是原身,他不能露馅。至少,不能这么快。他得先弄清楚这个世界的规矩,先站稳脚跟,然后再想办法。
他退回草铺上坐下,拿起木箱上的一本书翻了翻。是四书五经之类的,繁体竖排,字迹工整但纸张已经泛黄。字他能认个大概,毕竟上辈子也读过几年书,但古文功底一般。原身读过几年书,肚子里有点墨水,这也是黎家愿意招他入赘的原因——黎母想让女婿考个功名,给家里撑门面。
谢正把书放下,闭上眼。他是室内设计师,不是读书人。但眼下这个身份,科举似乎是唯一的出路。赘婿没有地位,没有功名就没有话语权。他需要功名,需要站稳脚跟,然后才能有底气对他好。他盘算着,县试在明年春天,还有几个月的时间。原身底子不差,他再加把劲,应该有机会。
脚步声突然响起,从厨房方向过来,越来越近。
谢正的心跳猛地加速。他迅速调整表情,垂下眼,摆出原身惯常的冷淡模样。脊背挺直,下巴微收,眼神放空,仿佛对周遭一切都漠不关心。这是他从记忆里学来的——原身每次见到那个夫郎,都是这副表情。
脚步声停在柴房门口。
沉默了几秒。他能感觉到门外的人在犹豫,在深呼吸,在鼓起勇气。
然后门被推开了。
夕阳光涌进来,刺得他眯了眯眼。逆光中,一个高大的身影端着碗走进来。夕阳在他身后铺成金色的光,勾勒出他的轮廓——宽厚的肩膀,被汗水浸湿的粗麻布衣贴在身上,隐约可见流畅的肌肉线条。他走路的姿势很稳,每一步都踏得很实,像是习惯了负重前行。
他走进来,把碗放在谢正旁边的木箱上。动作很轻,像是怕发出声响。
“……吃饭。”
低沉的声音,带着小心翼翼。
谢正抬起头,终于看清了他的脸。
小麦色肌肤,浓眉大眼,五官硬朗立体。因为常年劳作,眉宇间有一股质朴的英气。他的眉毛很浓,不需要修饰就很好看。眼睛很大,眼尾微微上挑,是那种不笑的时候显得严肃、笑起来会很温柔的眼睛。鼻梁挺直,嘴唇略厚,下颌线条锋利。
此刻他垂着眼,不敢看谢正,睫毛在眼下投出一小片阴影。那睫毛很长,浓密而卷翘,和他硬朗的五官形成一种奇异的反差。他的头发用一根木簪子挽起来,有几缕碎发落在耳边,被汗水打湿了,贴在皮肤上。
谢正的脑子“嗡”地一声。
这张脸,这个身形,活脱脱就是张恒的翻版。不,比张恒更符合他的审美——更高大,更健硕,皮肤被晒成了最健康的颜色,手臂上的肌肉线条在粗布衣袖下若隐若现。他站在那里,像一棵扎根在土地里的树,沉默、坚实、充满生命力。
他用了全身的力气,才压住自己疯狂上扬的嘴角和过快的心跳。
不能露馅。
他垂下眼,冷淡地“嗯”了一声。
大强愣了一下。
他好像没想到谢正会回应。这半个月来,原身从不理他,送饭就当没看见,说话就当没听见。每次他来送饭,原身都背对着他坐着,连头都不回。他张了张嘴,想说什么,喉结滚动了一下,但最终什么都没说出口。他只是默默地退了出去。
他退出去的时候,动作很轻,小心翼翼地掩上门,生怕发出声响。
门关上了。
谢正等他走了,才抬起头,看着那个背影消失在门口。门缝里,他看到大强走了几步,突然停下来,回头看了一眼。隔着门缝,两人的目光没有对上,但谢正的心跳还是漏了一拍。然后大强低下头,快步走向厨房。
谢正低头看碗里的饭——糙米饭,上面卧着一个荷包蛋,还有两筷子咸菜。荷包蛋煎得刚刚好,边缘微焦,蛋黄还溏着。咸菜切得很细,拌了麻油,闻着就香。在流民眼里,这已经是很好的伙食了。
他端起碗,一口一口地吃。糙米饭有点硬,但嚼着嚼着有股甜味。荷包蛋的溏心流出来,混着米饭,咸香可口。咸菜脆生生的,麻油的香味在嘴里散开。
吃着吃着,他嘴角慢慢弯了起来。
黎大强是吧?
从今天起,我谢正,赖定你了。
但你得给我点时间,让我想想怎么“不嫌弃”你。
窗外传来劈柴的声音,一下一下,有力而均匀。不是那种发泄式的猛劈,而是有节奏的、沉稳的,每一下都恰到好处。
谢正偏头看出去,透过破旧的窗纸,隐约能看到那个高大的身影在院子里忙碌。他端着碗,一边吃一边看。那个背影在夕阳下被拉得很长,每一次挥动斧头,肩背的肌肉就绷紧一次,然后放松,再绷紧。褂子被汗水浸透了,贴在后背上,勾勒出流畅的肌肉线条。
谢正想,这要是搁现代,他能对着这个背影画一整天。他上辈子画过无数人体素描,但从来没有一个,能让他这样移不开眼。
吃完饭后,谢正把碗放在门口。没过多久,脚步声又来了。这次更轻,好像怕打扰到他。
门被轻轻推开,大强弯下腰,把碗收走。他蹲下来的时候,谢正看到他的手指——粗大,关节突出,指甲剪得很短,手背上有一道道细小的裂口,有些还渗着血丝。那是长期劳作、沾水、又不擦油造成的。
他的动作很快,像是怕多待一秒就会惹人厌烦。收完碗,他站起身,目光无意中扫过谢正的脸,又迅速移开。然后他转身走了,脚步比来时快了一些。
谢正坐在草铺上,看着那个急匆匆的背影,心里有点不是滋味。他以为自己在嫌弃他。他以为多待一秒都会让人不耐烦。
谢正想叫住他,想说点什么,但理智拉住了他。原身从不解释,原身只会更冷淡。他现在开口,只会让人怀疑。
他只能看着那个人走进厨房,听到洗碗的水声,听到厨房门关上的声音。
过了一会儿,院子里安静下来。又过了一会儿,西厢的门开了又关上。
灯灭了。
整个院子沉入寂静。
谢正放下书,躺下来。月光透过窗纸,在地面上铺了一层薄薄的银霜。柴房里很安静,只有偶尔几声虫鸣从外面传来。远处有狗叫声,断断续续的,像是做了梦。
他闭上眼,脑子里还是那个人的脸。
浓眉大眼,小麦色的皮肤,垂着眼时睫毛投下的阴影,低头时耳边的碎发,抬头时眼睛里那一瞬间的亮光。还有那双手,粗糙的、布满裂口的手。那双手能劈柴、能挑水、能下地、能做饭,也能轻轻地放下碗,小心翼翼地退出去。
他翻了个身,把脸埋进臂弯里。
上辈子,他因为懦弱,错过了最爱的人。张恒走的那天,他在灵堂前站了一夜,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他后悔了十年,后悔到死。
这辈子,老天爷把他扔到这个陌生的世界,给了他一个从头来过的机会。这一次,他不会再懦弱。这一次,他不会再沉默。这一次,他会站在那个人身边,告诉所有人,这是我的人。
他睁开眼,看着窗外的月光。
先考功名,站稳脚跟。然后正大光明地对他好。
他闭上眼,慢慢睡着了。
梦里,张恒站在一片白光中,对他笑了笑。那个笑容很温暖,没有责怪,没有怨恨。他还是记忆里的样子,高大健硕,笑起来眼睛弯弯的。
他只是说:“去吧,好好对他。”
谢正在梦里点了点头。
天亮的时候,他睁开眼,听到院子里已经有人起来干活了。水桶撞击井沿的声音,扁担在肩头晃动的声音,脚步踩在石板上的声音。
他坐起来,透过门缝往外看。
晨光中,大强正在挑水。他光着膀子,只穿一条粗布裤子,肩膀上的肌肉在扁担的重压下绷出流畅的线条。两桶水装得满满的,他走得稳稳当当,水面上只泛起细小的涟漪。汗水顺着脊背流下来,在晨光中闪闪发亮。
谢正看着那个背影,慢慢弯起嘴角。
他睁开眼,入目是一片昏暗。头顶是粗糙的房梁,有几根茅草从缝隙里垂下来,摇摇晃晃。空气中有股霉味,混着柴火燃烧后的余烬气息。他动了动手指,触到身下的硬板——不是他公寓里那张两万块买的乳胶床垫。
不对。
他猛地坐起来,头痛欲裂,无数陌生的记忆像潮水一样涌入脑海。那些画面碎片般翻飞,快得让他来不及分辨,只能被动地接收。
他看到一个少年在逃荒的人流中踉跄前行,骨瘦如柴,眼神空洞。看到他在青石镇的街头昏倒,被一个中年妇人救起。看到那妇人问他愿不愿意入赘,他跪下来磕了三个头。看到洞房花烛夜,他掀开盖头,看到一张高大粗犷的脸,脸色瞬间垮了下来。
然后是他搬进柴房,摔门的声音。是他背对着送饭的人,一言不发。是他听到脚步声就皱眉,仿佛那是世上最令他厌烦的声音。
谢正接收完这些记忆,愣愣地坐在床上。
他叫谢正,十八岁,青石镇流民。三个月前逃荒到此,差点饿死在街头。黎家招赘,他为了活命,入赘进了黎家的门。黎家有个哥儿,叫黎大强。原身看到那个哥儿的第一眼,就垮了脸。他以为哥儿都是话本里写的“肤白貌美腰肢软”,结果来了个比他高半个头、一身腱子肉的“壮汉”。于是原身当晚就以“读书人需清静”为由,搬到了柴房。半个月了,没给过那个夫郎一个好脸色。
谢正消化着这些信息,同时想起了自己是怎么来的。
他三十岁,室内设计师,加班猝死。连续熬了四个通宵赶一个方案,最后一个画面是电脑屏幕上的设计稿,然后眼前一黑。临死前脑子里闪过的最后一个画面,不是父母,不是朋友,而是张恒的脸。
张恒,那个健身教练,笑起来有酒窝,身材是他这辈子见过的最完美的类型。宽肩窄腰,肌肉线条流畅,皮肤是常年户外运动晒出的健康小麦色。他追了三个月,在一起两年,最后因为他的懦弱而分手。张恒说:“你到底敢不敢承认你喜欢男人?”他沉默。张恒苦笑:“行,我知道了。我不怪你,但我等不起了。”
后来张恒出了车祸,当场死亡。他在灵堂前站了一夜,一句话都没说。那是他这辈子唯一爱过的人,也是他这辈子最大的遗憾。他后悔了十年,后悔到死。后悔没有在那个人问他“敢不敢”的时候,说出那个“敢”字。
而现在,他穿成了另一个人。一个叫谢正的流民,一个入赘的赘婿。
原身嫌弃的那个夫郎……
记忆里那张脸又浮现出来。这一次,谢正没有皱眉,而是整个人都僵住了。
高大,健硕,小麦色肌肤,浓眉大眼。因为常年劳作,眉宇间有一股质朴的英气。那张脸,那个身形,活脱脱就是张恒的翻版。不,比张恒更符合他的审美——更高大,更粗犷,更……糙。
这不就是他最爱的类型吗?
原身嫌弃的,正是他求而不得的。
谢正坐在床上,半晌没动。他脑子里乱成一团——这算什么?命运的嘲讽?还是补偿?老天爷把他扔到这个世界,让他顶着一个“嫌弃夫郎”的身份,却给了他一个最合口味的夫郎。这不是折磨人吗?
他慢慢消化着这个事实,窗外天色已经暗下来了。夕阳的余晖透过破旧的窗纸,在地面上投下一片昏黄的光。他环顾这间柴房——靠墙堆着几捆干柴,码得还算整齐。角落里有一个破木箱,上面放着一摞书和笔墨。这就是原身全部的家当了。地上铺着一层稻草,稻草上垫着一床薄被,就是他睡的地方。被子很薄,已经入秋了,夜里会冷。
柴房的门是木板拼的,门缝很宽,能看到外面的院子。谢正站起来,腿有些软。原身这半个月吃得不好,又一直窝在柴房里,身体有些虚。他扶着墙慢慢走到门边,透过门缝往外看。
院子不大,但收拾得干干净净。三间正房,东厢亮着灯,西厢暗着。墙角种着一棵枣树,树干有碗口粗,应该有些年头了。树下堆着劈好的柴火,码得整整齐齐,一看就是用心整理的。厨房在西边,烟囱里还在冒烟,有人在做饭。
谢正盯着厨房的方向,心跳莫名快了起来。
那个人在厨房里。
他深吸一口气,强迫自己冷静下来。原身是嫌弃他的,原身从不正眼看他,原身连话都不跟他说。他现在是原身,他不能露馅。至少,不能这么快。他得先弄清楚这个世界的规矩,先站稳脚跟,然后再想办法。
他退回草铺上坐下,拿起木箱上的一本书翻了翻。是四书五经之类的,繁体竖排,字迹工整但纸张已经泛黄。字他能认个大概,毕竟上辈子也读过几年书,但古文功底一般。原身读过几年书,肚子里有点墨水,这也是黎家愿意招他入赘的原因——黎母想让女婿考个功名,给家里撑门面。
谢正把书放下,闭上眼。他是室内设计师,不是读书人。但眼下这个身份,科举似乎是唯一的出路。赘婿没有地位,没有功名就没有话语权。他需要功名,需要站稳脚跟,然后才能有底气对他好。他盘算着,县试在明年春天,还有几个月的时间。原身底子不差,他再加把劲,应该有机会。
脚步声突然响起,从厨房方向过来,越来越近。
谢正的心跳猛地加速。他迅速调整表情,垂下眼,摆出原身惯常的冷淡模样。脊背挺直,下巴微收,眼神放空,仿佛对周遭一切都漠不关心。这是他从记忆里学来的——原身每次见到那个夫郎,都是这副表情。
脚步声停在柴房门口。
沉默了几秒。他能感觉到门外的人在犹豫,在深呼吸,在鼓起勇气。
然后门被推开了。
夕阳光涌进来,刺得他眯了眯眼。逆光中,一个高大的身影端着碗走进来。夕阳在他身后铺成金色的光,勾勒出他的轮廓——宽厚的肩膀,被汗水浸湿的粗麻布衣贴在身上,隐约可见流畅的肌肉线条。他走路的姿势很稳,每一步都踏得很实,像是习惯了负重前行。
他走进来,把碗放在谢正旁边的木箱上。动作很轻,像是怕发出声响。
“……吃饭。”
低沉的声音,带着小心翼翼。
谢正抬起头,终于看清了他的脸。
小麦色肌肤,浓眉大眼,五官硬朗立体。因为常年劳作,眉宇间有一股质朴的英气。他的眉毛很浓,不需要修饰就很好看。眼睛很大,眼尾微微上挑,是那种不笑的时候显得严肃、笑起来会很温柔的眼睛。鼻梁挺直,嘴唇略厚,下颌线条锋利。
此刻他垂着眼,不敢看谢正,睫毛在眼下投出一小片阴影。那睫毛很长,浓密而卷翘,和他硬朗的五官形成一种奇异的反差。他的头发用一根木簪子挽起来,有几缕碎发落在耳边,被汗水打湿了,贴在皮肤上。
谢正的脑子“嗡”地一声。
这张脸,这个身形,活脱脱就是张恒的翻版。不,比张恒更符合他的审美——更高大,更健硕,皮肤被晒成了最健康的颜色,手臂上的肌肉线条在粗布衣袖下若隐若现。他站在那里,像一棵扎根在土地里的树,沉默、坚实、充满生命力。
他用了全身的力气,才压住自己疯狂上扬的嘴角和过快的心跳。
不能露馅。
他垂下眼,冷淡地“嗯”了一声。
大强愣了一下。
他好像没想到谢正会回应。这半个月来,原身从不理他,送饭就当没看见,说话就当没听见。每次他来送饭,原身都背对着他坐着,连头都不回。他张了张嘴,想说什么,喉结滚动了一下,但最终什么都没说出口。他只是默默地退了出去。
他退出去的时候,动作很轻,小心翼翼地掩上门,生怕发出声响。
门关上了。
谢正等他走了,才抬起头,看着那个背影消失在门口。门缝里,他看到大强走了几步,突然停下来,回头看了一眼。隔着门缝,两人的目光没有对上,但谢正的心跳还是漏了一拍。然后大强低下头,快步走向厨房。
谢正低头看碗里的饭——糙米饭,上面卧着一个荷包蛋,还有两筷子咸菜。荷包蛋煎得刚刚好,边缘微焦,蛋黄还溏着。咸菜切得很细,拌了麻油,闻着就香。在流民眼里,这已经是很好的伙食了。
他端起碗,一口一口地吃。糙米饭有点硬,但嚼着嚼着有股甜味。荷包蛋的溏心流出来,混着米饭,咸香可口。咸菜脆生生的,麻油的香味在嘴里散开。
吃着吃着,他嘴角慢慢弯了起来。
黎大强是吧?
从今天起,我谢正,赖定你了。
但你得给我点时间,让我想想怎么“不嫌弃”你。
窗外传来劈柴的声音,一下一下,有力而均匀。不是那种发泄式的猛劈,而是有节奏的、沉稳的,每一下都恰到好处。
谢正偏头看出去,透过破旧的窗纸,隐约能看到那个高大的身影在院子里忙碌。他端着碗,一边吃一边看。那个背影在夕阳下被拉得很长,每一次挥动斧头,肩背的肌肉就绷紧一次,然后放松,再绷紧。褂子被汗水浸透了,贴在后背上,勾勒出流畅的肌肉线条。
谢正想,这要是搁现代,他能对着这个背影画一整天。他上辈子画过无数人体素描,但从来没有一个,能让他这样移不开眼。
吃完饭后,谢正把碗放在门口。没过多久,脚步声又来了。这次更轻,好像怕打扰到他。
门被轻轻推开,大强弯下腰,把碗收走。他蹲下来的时候,谢正看到他的手指——粗大,关节突出,指甲剪得很短,手背上有一道道细小的裂口,有些还渗着血丝。那是长期劳作、沾水、又不擦油造成的。
他的动作很快,像是怕多待一秒就会惹人厌烦。收完碗,他站起身,目光无意中扫过谢正的脸,又迅速移开。然后他转身走了,脚步比来时快了一些。
谢正坐在草铺上,看着那个急匆匆的背影,心里有点不是滋味。他以为自己在嫌弃他。他以为多待一秒都会让人不耐烦。
谢正想叫住他,想说点什么,但理智拉住了他。原身从不解释,原身只会更冷淡。他现在开口,只会让人怀疑。
他只能看着那个人走进厨房,听到洗碗的水声,听到厨房门关上的声音。
过了一会儿,院子里安静下来。又过了一会儿,西厢的门开了又关上。
灯灭了。
整个院子沉入寂静。
谢正放下书,躺下来。月光透过窗纸,在地面上铺了一层薄薄的银霜。柴房里很安静,只有偶尔几声虫鸣从外面传来。远处有狗叫声,断断续续的,像是做了梦。
他闭上眼,脑子里还是那个人的脸。
浓眉大眼,小麦色的皮肤,垂着眼时睫毛投下的阴影,低头时耳边的碎发,抬头时眼睛里那一瞬间的亮光。还有那双手,粗糙的、布满裂口的手。那双手能劈柴、能挑水、能下地、能做饭,也能轻轻地放下碗,小心翼翼地退出去。
他翻了个身,把脸埋进臂弯里。
上辈子,他因为懦弱,错过了最爱的人。张恒走的那天,他在灵堂前站了一夜,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他后悔了十年,后悔到死。
这辈子,老天爷把他扔到这个陌生的世界,给了他一个从头来过的机会。这一次,他不会再懦弱。这一次,他不会再沉默。这一次,他会站在那个人身边,告诉所有人,这是我的人。
他睁开眼,看着窗外的月光。
先考功名,站稳脚跟。然后正大光明地对他好。
他闭上眼,慢慢睡着了。
梦里,张恒站在一片白光中,对他笑了笑。那个笑容很温暖,没有责怪,没有怨恨。他还是记忆里的样子,高大健硕,笑起来眼睛弯弯的。
他只是说:“去吧,好好对他。”
谢正在梦里点了点头。
天亮的时候,他睁开眼,听到院子里已经有人起来干活了。水桶撞击井沿的声音,扁担在肩头晃动的声音,脚步踩在石板上的声音。
他坐起来,透过门缝往外看。
晨光中,大强正在挑水。他光着膀子,只穿一条粗布裤子,肩膀上的肌肉在扁担的重压下绷出流畅的线条。两桶水装得满满的,他走得稳稳当当,水面上只泛起细小的涟漪。汗水顺着脊背流下来,在晨光中闪闪发亮。
谢正看着那个背影,慢慢弯起嘴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