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原身的烂摊子
谢正把原身的记忆从头到尾捋了一遍,越捋心里越沉。
黎家是青石镇的中等人家,在镇上开着一间杂货铺,卖些油盐酱醋、针头线脑。铺子不大,但能维持一家人的生计。黎父早逝,黎母一个人拉扯大两个孩子。儿子黎大强是哥儿,二十二岁;女儿黎二丫是女娘,十三岁。
原身入赘的时候,黎母是满心欢喜的。她以为终于给儿子找了个依靠,一个读书人,将来能考功名,能撑起这个家。入赘那天,原身表现得很好,规规矩矩地敬茶,规规矩矩地叫娘,规规矩矩地进了洞房。黎母以为一切都好了。
结果洞房花烛夜,原身看到黎大强的第一眼,脸就垮了。他以为哥儿都是话本里写的“肤白貌美腰肢软”,结果来了个比他高半个头、一身腱子肉的“壮汉”。他当场就站起来,说了一句“读书人需清静”,然后搬到了柴房。门在身后摔上的声音,很响。
从那以后,原身就没给过黎大强一个好脸色。送饭来,他背对着门;跟他说话,他当没听见;收衣服去洗,他连看都不看一眼。半个月了,冷暴力像一堵墙,把两个人隔在两边。
黎母气得够呛,但木已成舟,赘婿已经招了,和离的话更丢人。她只能盼着女婿以后能回心转意,盼着日子久了能处出感情来。她不知道的是,原身根本就没打算回心转意——他计划着考中秀才后就休夫,然后另攀高枝。
而黎大强呢?他什么都没说,什么都没抱怨。他默默承担了所有家务和农活,每天天不亮就起来,一直忙到天黑。他给原身送饭,给他洗衣服,给他烧洗澡水,一句怨言都没有。但他越来越沉默了。以前他还会在院子里哼两句小曲,现在连话都少了。他走路的时候低着头,干活的时候低着头,送饭的时候也低着头,好像整个人都在缩小,想把自己藏起来。
谢正梳理完这些记忆,坐在草铺上,半天没动。原身抛弃的,正是他求而不得的。这算什么?命运的嘲讽?还是补偿?他站起来,走到窗边,往外看。
院子里,大强正在忙活。他已经劈完了柴,正在把劈好的木头码到枣树下。他穿着那件洗得发白的旧褂子,弯着腰,一块一块地码。码得很整齐,边角都对得整整齐齐。码完之后,他直起腰,用袖子擦了擦额头的汗。然后他走到鸡窝旁边,蹲下来,开始喂鸡。
他手里攥着一把玉米粒,一粒一粒地撒。那些鸡围着他转,他伸手轻轻拨开一只挡路的,嘴里嘟囔着:“去那边,别挡道。”声音很低,带着一种不自知的温柔。
喂完鸡,他拿起扫帚开始扫院子。从东扫到西,从南扫到北,每一个角落都不放过。扫完之后,他把扫帚放回墙角,走进厨房。厨房里传来水声,他在洗锅,准备做早饭。
谢正站在窗边,看着这一切。他想起原身的记忆里,大强每天都是这样。天不亮就起来,一直忙到天黑。挑水、劈柴、喂鸡、扫院子、下地、做饭、洗衣、收拾。一个人干着三个人的活,从不说累,从不抱怨。而原身呢?每天就躲在柴房里“读书”,偶尔去镇上闲逛,从不下地,从不帮忙,连自己的衣服都是大强洗的。原身心安理得地享受着这一切,甚至觉得理所当然——你是赘婿,你招了我,你就该伺候我。
谢正攥紧了窗框。
大强做好了早饭,端着一碗粥和一个馒头走到柴房门口。他把碗放在门口的木箱上,轻轻敲了两下门。“吃饭了。”然后他转身就走,没有多留一秒。他的步子很快,像是在逃。
谢正打开门,端起碗。粥是浓稠的,上面卧着几颗红枣。馒头是白面的,蒸得暄软。他端着碗回到屋里,坐下来,一口一口地吃。粥很甜,馒头很香。但他吃不出味道,脑子里全是刚才看到的画面——那个人弯着腰码柴火,蹲在鸡窝旁边撒玉米粒,低着头扫院子,一个人忙前忙后,从早到晚。
吃完饭,他把碗放在门口。没过多久,大强来收碗。他蹲下来,把碗拿走,又往柴房里看了一眼。那一眼很快,快得像是本能,然后他低下头,快步走了。
谢正透过门缝,看到他把碗放进厨房,然后扛起锄头,走出了院门。他下地去了。太阳已经升起来了,照在他身上,把他的影子拉得很长。他走路的姿势很稳,每一步都踏得很实,像是习惯了负重前行。他的背影消失在巷子口,谢正才收回目光。
他回到草铺上坐下,拿起一本书翻开。但一个字都看不进去。他脑子里全是那个人——从早到晚,从鸡叫头遍到月亮升起来,一刻不停。他的手那么粗,裂了那么多口子。他的背那么宽,扛着整个家。他的肩膀那么沉,但从不说累。他那么沉默,沉默到所有人都忘了,他也会累,也会疼,也会想有人对他好。
谢正把书放下,站起来,在柴房里走了两圈。他想起原身的计划——考中秀才就休夫,然后另攀高枝。他想起原身看大强时的眼神——嫌弃的,厌恶的,冷漠的。他想起大强送饭时低着头的样子,收衣服时小心翼翼的样子,烧水时轻手轻脚的样子。他想起那声叹息——不是委屈,不是抱怨,是一种很深的、很安静的疲惫。
谢正攥紧了拳头。他走到窗边,往外看。院子空了,枣树下的柴火码得整整齐齐,鸡窝里的鸡在咕咕叫,厨房的门关着。一切都和往常一样,但一切都不一样了。
他站在窗边,站了很久。然后他坐下来,拿起笔,在纸上写了一行字:“县试在即,须每日读书四个时辰,写两篇时文,做一套策论。”他给自己定了规矩。他要考上秀才,考上举人,考上进士。他要功成名就,要有话语权,要能光明正大地站在那个人身边。他要告诉他,你不是一个人。你撑起了一个家,以后,我来撑你。
他提起笔,开始写字。一笔一划,很慢,很认真。窗外的阳光照进来,照在他手上,照在纸上。他写得很专注,专注到忘了时间。直到肚子叫了,他才抬起头。太阳已经偏西了,他写了一整个下午。
他放下笔,站起来,走到门口。院子里,大强已经回来了。他正在收衣服,把晾在绳子上的褂子一件一件地取下来,搭在胳膊上。他的动作很慢,像是累了。他的褂子湿透了,贴在身上,能看出脊背的骨头一节一节的。他把衣服收完,走到柴房门口,把谢正的衣服单独拿出来,叠好,放在门口的木箱上。然后他转身,走进厨房。
谢正看着他走进厨房,看着那扇门关上。他站在那里,站了很久。然后他蹲下来,拿起那叠衣服。衣服叠得很整齐,边角都对得整整齐齐。他把衣服抱在怀里,闻到一股皂角的味道,还有阳光的味道。他把衣服放进木箱,转身回到窗边,坐下来,继续写字。
晚上,大强来送饭。他端着托盘,站在门口。谢正开门,接过碗。大强站在那里,没有走。他低着头,手指攥着衣角,攥了一会儿,又松开。
“今天的字,写得多吗?”他问。声音很小,小到像是自言自语。
谢正看着他。月光照在他脸上,把他的轮廓镀上了一层银白色。他的眼睛很亮,亮得像星星。他的嘴唇微微抿着,像是在等一个答案。
谢正说:“多。”
大强的眼睛亮了一下。他点点头,转身走了。步子比来时轻快了一些。
谢正端着碗,站在门口,看着他的背影消失在厨房门里。他低头看了看碗里的饭——糙米饭,上面卧着一个荷包蛋,旁边是咸菜。荷包蛋煎得刚刚好,蛋黄还是溏心的。他端着碗回到屋里,坐下来,一口一口地吃。
吃完了,他把碗放在门口。然后拿起笔,继续写字。月光从窗户照进来,照在他手上,照在纸上。他写得很慢,很认真,一笔一划。
窗外,西厢的灯还亮着。那个人也没有睡。
黎家是青石镇的中等人家,在镇上开着一间杂货铺,卖些油盐酱醋、针头线脑。铺子不大,但能维持一家人的生计。黎父早逝,黎母一个人拉扯大两个孩子。儿子黎大强是哥儿,二十二岁;女儿黎二丫是女娘,十三岁。
原身入赘的时候,黎母是满心欢喜的。她以为终于给儿子找了个依靠,一个读书人,将来能考功名,能撑起这个家。入赘那天,原身表现得很好,规规矩矩地敬茶,规规矩矩地叫娘,规规矩矩地进了洞房。黎母以为一切都好了。
结果洞房花烛夜,原身看到黎大强的第一眼,脸就垮了。他以为哥儿都是话本里写的“肤白貌美腰肢软”,结果来了个比他高半个头、一身腱子肉的“壮汉”。他当场就站起来,说了一句“读书人需清静”,然后搬到了柴房。门在身后摔上的声音,很响。
从那以后,原身就没给过黎大强一个好脸色。送饭来,他背对着门;跟他说话,他当没听见;收衣服去洗,他连看都不看一眼。半个月了,冷暴力像一堵墙,把两个人隔在两边。
黎母气得够呛,但木已成舟,赘婿已经招了,和离的话更丢人。她只能盼着女婿以后能回心转意,盼着日子久了能处出感情来。她不知道的是,原身根本就没打算回心转意——他计划着考中秀才后就休夫,然后另攀高枝。
而黎大强呢?他什么都没说,什么都没抱怨。他默默承担了所有家务和农活,每天天不亮就起来,一直忙到天黑。他给原身送饭,给他洗衣服,给他烧洗澡水,一句怨言都没有。但他越来越沉默了。以前他还会在院子里哼两句小曲,现在连话都少了。他走路的时候低着头,干活的时候低着头,送饭的时候也低着头,好像整个人都在缩小,想把自己藏起来。
谢正梳理完这些记忆,坐在草铺上,半天没动。原身抛弃的,正是他求而不得的。这算什么?命运的嘲讽?还是补偿?他站起来,走到窗边,往外看。
院子里,大强正在忙活。他已经劈完了柴,正在把劈好的木头码到枣树下。他穿着那件洗得发白的旧褂子,弯着腰,一块一块地码。码得很整齐,边角都对得整整齐齐。码完之后,他直起腰,用袖子擦了擦额头的汗。然后他走到鸡窝旁边,蹲下来,开始喂鸡。
他手里攥着一把玉米粒,一粒一粒地撒。那些鸡围着他转,他伸手轻轻拨开一只挡路的,嘴里嘟囔着:“去那边,别挡道。”声音很低,带着一种不自知的温柔。
喂完鸡,他拿起扫帚开始扫院子。从东扫到西,从南扫到北,每一个角落都不放过。扫完之后,他把扫帚放回墙角,走进厨房。厨房里传来水声,他在洗锅,准备做早饭。
谢正站在窗边,看着这一切。他想起原身的记忆里,大强每天都是这样。天不亮就起来,一直忙到天黑。挑水、劈柴、喂鸡、扫院子、下地、做饭、洗衣、收拾。一个人干着三个人的活,从不说累,从不抱怨。而原身呢?每天就躲在柴房里“读书”,偶尔去镇上闲逛,从不下地,从不帮忙,连自己的衣服都是大强洗的。原身心安理得地享受着这一切,甚至觉得理所当然——你是赘婿,你招了我,你就该伺候我。
谢正攥紧了窗框。
大强做好了早饭,端着一碗粥和一个馒头走到柴房门口。他把碗放在门口的木箱上,轻轻敲了两下门。“吃饭了。”然后他转身就走,没有多留一秒。他的步子很快,像是在逃。
谢正打开门,端起碗。粥是浓稠的,上面卧着几颗红枣。馒头是白面的,蒸得暄软。他端着碗回到屋里,坐下来,一口一口地吃。粥很甜,馒头很香。但他吃不出味道,脑子里全是刚才看到的画面——那个人弯着腰码柴火,蹲在鸡窝旁边撒玉米粒,低着头扫院子,一个人忙前忙后,从早到晚。
吃完饭,他把碗放在门口。没过多久,大强来收碗。他蹲下来,把碗拿走,又往柴房里看了一眼。那一眼很快,快得像是本能,然后他低下头,快步走了。
谢正透过门缝,看到他把碗放进厨房,然后扛起锄头,走出了院门。他下地去了。太阳已经升起来了,照在他身上,把他的影子拉得很长。他走路的姿势很稳,每一步都踏得很实,像是习惯了负重前行。他的背影消失在巷子口,谢正才收回目光。
他回到草铺上坐下,拿起一本书翻开。但一个字都看不进去。他脑子里全是那个人——从早到晚,从鸡叫头遍到月亮升起来,一刻不停。他的手那么粗,裂了那么多口子。他的背那么宽,扛着整个家。他的肩膀那么沉,但从不说累。他那么沉默,沉默到所有人都忘了,他也会累,也会疼,也会想有人对他好。
谢正把书放下,站起来,在柴房里走了两圈。他想起原身的计划——考中秀才就休夫,然后另攀高枝。他想起原身看大强时的眼神——嫌弃的,厌恶的,冷漠的。他想起大强送饭时低着头的样子,收衣服时小心翼翼的样子,烧水时轻手轻脚的样子。他想起那声叹息——不是委屈,不是抱怨,是一种很深的、很安静的疲惫。
谢正攥紧了拳头。他走到窗边,往外看。院子空了,枣树下的柴火码得整整齐齐,鸡窝里的鸡在咕咕叫,厨房的门关着。一切都和往常一样,但一切都不一样了。
他站在窗边,站了很久。然后他坐下来,拿起笔,在纸上写了一行字:“县试在即,须每日读书四个时辰,写两篇时文,做一套策论。”他给自己定了规矩。他要考上秀才,考上举人,考上进士。他要功成名就,要有话语权,要能光明正大地站在那个人身边。他要告诉他,你不是一个人。你撑起了一个家,以后,我来撑你。
他提起笔,开始写字。一笔一划,很慢,很认真。窗外的阳光照进来,照在他手上,照在纸上。他写得很专注,专注到忘了时间。直到肚子叫了,他才抬起头。太阳已经偏西了,他写了一整个下午。
他放下笔,站起来,走到门口。院子里,大强已经回来了。他正在收衣服,把晾在绳子上的褂子一件一件地取下来,搭在胳膊上。他的动作很慢,像是累了。他的褂子湿透了,贴在身上,能看出脊背的骨头一节一节的。他把衣服收完,走到柴房门口,把谢正的衣服单独拿出来,叠好,放在门口的木箱上。然后他转身,走进厨房。
谢正看着他走进厨房,看着那扇门关上。他站在那里,站了很久。然后他蹲下来,拿起那叠衣服。衣服叠得很整齐,边角都对得整整齐齐。他把衣服抱在怀里,闻到一股皂角的味道,还有阳光的味道。他把衣服放进木箱,转身回到窗边,坐下来,继续写字。
晚上,大强来送饭。他端着托盘,站在门口。谢正开门,接过碗。大强站在那里,没有走。他低着头,手指攥着衣角,攥了一会儿,又松开。
“今天的字,写得多吗?”他问。声音很小,小到像是自言自语。
谢正看着他。月光照在他脸上,把他的轮廓镀上了一层银白色。他的眼睛很亮,亮得像星星。他的嘴唇微微抿着,像是在等一个答案。
谢正说:“多。”
大强的眼睛亮了一下。他点点头,转身走了。步子比来时轻快了一些。
谢正端着碗,站在门口,看着他的背影消失在厨房门里。他低头看了看碗里的饭——糙米饭,上面卧着一个荷包蛋,旁边是咸菜。荷包蛋煎得刚刚好,蛋黄还是溏心的。他端着碗回到屋里,坐下来,一口一口地吃。
吃完了,他把碗放在门口。然后拿起笔,继续写字。月光从窗户照进来,照在他手上,照在纸上。他写得很慢,很认真,一笔一划。
窗外,西厢的灯还亮着。那个人也没有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