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第十三缕风

“她居然是蕾丝边啊?”

“啥是蕾丝边啊?我还吊裆裤呢。”

“不是不是,就是…她喜欢女人。”

KTV包厢里,镭射灯在天花板上转着圈,彩色的光斑在墙壁上打转,把整个包厢切成明暗交错的碎片。大屏幕上正放着没人唱的mv,茶几上摆满了空酒瓶和果盘,几个人东倒西歪地陷在沙发里。

说话的是李强,大四毕业后留在京市,在一家互联网公司做前端,平时话多,嘴也碎。他举着手机,屏幕上是姜倚竹跨年那天发的朋友圈。照片里她穿着一件oversized的卫衣,长发披着,笑得很开心。

她身边站着一个短发女生,个子比她矮一点,一只手揽着她的腰,另一只手比了个耶。

两个人靠在一起,配文是“我想恋人这一页,应是一朵百合,两心同色”。

“你看,这文案,这表情,这能是闺蜜?”李强把手机怼到旁边人脸上,“我赌五百,绝对是对象。”

“不能吧,”另一个朋友接话,“姜倚竹?她不是……遐哥以前不还喜……”

话说到一半,被旁边的钱杰踢了一脚,立刻闭嘴了。

“我去,”坐对面的陈昊凑过去看了一眼,声音拔高,“那么漂亮的大美女,喜欢女生?暴殄天物啊!!”

手机在几个人手里传了一圈,所有人的目光齐刷刷地转向角落里那个人。

林遐正靠在沙发扶手上,手里捏着一瓶啤酒,屏幕的光打在他脸上,轮廓被勾出一层薄薄的边。他只是盯着大屏幕上的歌词,好像没听见刚才那些话。

“不过说真的,”赵龙嘴里还嚼着鱿鱼丝含含糊糊地说,像是怕谁听见似的,“姜倚竹怎么就想不开呢?这不浪费资源吗?”

“你这话说的,”林遐拿抱枕砸他,“人家喜欢谁还要你批准?”

“我就是觉得……啧,说不上来,就是觉得有点恶心。”

“你恶什么心,又不是喜欢你。”林遐把空了的啤酒罐推到茶几另一边,顺手拿了一罐新的,拉开拉环,气泡嘶嘶地往上涌。“她高兴就行。她选的人,她喜欢就好。”

李强干咳了一声,赶紧往回找补:“也可能是闺蜜,女生不都这样吗?搂搂抱抱的,拍个照很正常。”

“对对对,现在拍照都这样,”另一个人跟着附和,“我妹和她闺蜜也这样,朋友圈发得比这还腻歪呢。”

“就是就是。”

七嘴八舌的声音挤在一起,把刚才那句话盖过去了。林遐知道他们在看自己,也知道他们在担心什么,毕竟当初论坛澄清哪能那么容易就骗过日日相处的兄弟们。

“行了啊你们,”他拿起话筒,语气轻松,“现在都什么年代了,这点事还值得大惊小怪,管那么多干嘛。”

“可说呢,”周明远赶紧接话,“来,唱歌唱歌,谁点的《向天再借五百年》?再没人唱切了啊。”

话题被岔开了,几个人面面相觑,又各自端起酒杯,假装什么都没发生过。屏幕上换了一首歌,有人拿起话筒开始吼,跑调跑到外太空,大家笑成一团。

林遐靠在沙发上,手指摩挲着啤酒罐的边缘,不知道在想些什么。终于轮到林遐点的歌。

林遐很会唱歌,不是那种技巧堆出来的好听,是天然干净却带着一点砂纸质感的磁性。低音沉得下去,高音又清透,像春水漫过山石,和伴奏结合的刚刚好,也不刺耳,让人忍不住想再听一遍。

“如果没有那些巧合——”

林遐想起高中的小巷,那是他们第一次私下说话。

后来他想了很久,如果那天他没有去,如果她没有多留那十分钟,如果没有这些巧合,就不会有后续发生的事情。

“我怎么会以为——”

大一的他举着新买的相机,在京华理工的银杏道等她。那时候他以为有些东西是可以慢慢靠近的,以为时间够长,总能等到一个回应。

“我真的有那个资格,分到个好角色…”

篮球赛结束,他把奖杯塞进她怀里,在路灯下说“我喜欢你很久了”。她往后退了半步,说“我一直当你是最好的朋友”。

那些话他听进去了,林遐告诉自己没关系,本来就是自己自作多情,便要把心里话说出来。人家从头到尾都只把他当朋友,是他自己没管住心。

那是他第二次知道,有些东西不是靠努力就能得到的。

最后一句唱完,伴奏还在走,他放下话筒,回到卡座上,拿起啤酒喝了一口。

钱杰拍了拍他的肩膀,什么都没说。李强在对面假装看手机,屏幕亮着,页面停在微信聊天框,一个字都没打。

林遐把杯子里的酒喝完,又倒了一杯。

“遐哥,”赵龙试探性开口,打破众人的沉默,“你没事吧?”

“我能有什么事。”林遐笑了笑,露出左颊那个浅浅的梨涡,“都过去多久了。”

他说的是实话。真的过去很久了。从姜倚竹疏远他开始,从他不再去京华理工开始,从他开始为就业做准备,他们已经太久不联系了,甚至林遐已经学会不再于夜深人静时,点开姜倚竹的主页了。

有些东西已经被时间磨薄了,薄到像一张毫无存在感的旧报纸,只是今天它被人从角落翻出来,抖了抖灰,又响了一声而已。

林遐没被回忆纠缠太久,第二首歌还没切,李强已经端着骰盅怼到他面前:“遐哥!来两把!输了喝酒!”

“来就来。”林遐把话筒往沙发上一扔,撸起袖子坐到茶几旁边。

骰子在盅里哗啦啦地响,李强是个老手,摇盅的动作花里胡哨的,看得旁边几个人直起哄。

“开!”

林遐看了一眼自己的点数,又看了一眼李强的,笑了:“喝吧你。”

李强盯着骰盅看了三秒,骂了一声,仰头干了。

“来来来,轮到我了!”旁边的人挤过来,“遐哥跟我来一把!”

“你行不行啊?”林遐挑眉看他。

“男人怎么能说不行!”

不过一会,这个人已经干了四杯。

气氛彻底热起来了。猜骰子的、吹牛的、划拳的,围着茶几坐了一圈。林遐今晚手气好得离谱,连赢了四五把,面前倒酒的几个人排着队喝。

“不行不行,遐哥你是不是出老千了?”有人嚷嚷着要把他的骰盅换掉。

“技不如人就别找借口啊。”林遐笑着把骰子丢进盅里,又摇了一把。

“我跟你比吹牛!”另一个人拍桌子,“这个纯靠运气,看你还怎么赢!”

“三个六。”

“四个五。”

“五个三。”

“开!”

林遐掀开盅盖,点数整整齐齐地码在那里。对面的人看了一眼,骂骂咧咧地端起酒杯:“你是不是会算?”

“哥们,这叫实力。”林遐拍了拍他的肩膀,笑得梨涡都出来了。“菜…”

“就多练!”没等林遐说完,旁边围着的人就笑嘻嘻地把剩下的话补上了。

几轮下来,他面前的酒没怎么动,旁边倒是空了好几个瓶子。

有人喝大了,开始胡言乱语。有人靠在沙发上刷手机,刷着刷着忽然冒出一句:“诶,你们说姜倚竹那事儿,是不是真的啊?”

空气安静了大概零点五秒。

“你他蛋的!怎么又提这个?”钱杰一脚踹过去。

“我就随口一说——”

“随口说个屁,喝酒都堵不住你的嘴!”

“来来来,喝酒喝酒,谁提谁喝三杯!”

那人被灌了三杯,终于老实了。

林遐没接话,只是把骰子丢进盅里,又摇了一把。“来来来!还有谁敢与我一战。”

气氛很快又热起来了。

后半夜的时候,有人开始点歌了,麦克风在几个人手里传来传去。林遐没再去唱,就坐在旁边充当气氛组鼓掌。

他的酒量其实不错,但今晚喝得杂,啤酒白酒混着来,后劲上来的时候脑子有点沉。他靠在沙发上,看着朋友们闹。

有人搂着肩膀在唱跑调的情歌,有人在角落里吹牛说自己年后要升总监了,有人已经趴在桌上睡着了,手机掉在地上屏幕还亮着。

……

散场的时候已经凌晨两点多了。

KTV门口冷得要命,风从领口灌进去,林遐打了个哆嗦。李强拦了两辆出租车,安排人先走。

“遐哥,一起走?”

“不了,不顺路,我自己打车。”

“行,那你路上小心。”

出租车一辆一辆开走了。林遐站在路边,掏出手机叫车。屏幕上显示“预计等待8分钟”,他把手机揣回口袋,呼出一口白气。

街上的灯笼还亮着,红彤彤的一串,照在空荡荡的人行道上,远处偶尔传来一两声鞭炮响。

就在林遐酒都快醒了的下一秒,车终于来了。林遐拉开后座的门坐进去,报了地址。

司机是个中年男人,从后视镜里看了他一眼:“帅哥,

喝了不少吧?”

“还行。”林遐靠在座椅上,闭了眼。

车子在空旷的马路上开得很快,路灯一盏一盏地划过去,隔着眼皮好像能看到流星的轨迹。

林遐想,今晚酒没怎么喝,脑子还算清醒,他心里清楚地知道,之所以能赢这么多下来,是那群人故意放水的。

从“姜倚竹”三个字被提起来的那一刻起,他们就一直在小心翼翼地照顾他的情绪。灌那个提名字的人喝酒,是为了把话题岔开;故意输给他,是怕他喝太多;连最后散场的时候,都没人再提那件事。

感情是一条流淌在平原的河流,只有两边都一样高,才会延绵不绝。

车子在小区门口停下,林遐扫码付了钱,推开车门。冷风顺着羽绒服领口灌进来,他缩了缩脖子,快步往单元楼走。

……

林遐用指纹解开锁的时候,玄关的灯已经亮了。

他换了拖鞋,把大衣挂在门边的衣架上,转身往客厅走。这套房子他住了两年,早就熟悉了每一条动线,从门厅往左是厨房和餐厅,往右经过一段短走廊就是客厅。

客厅在南侧,弧形阳台的落地窗把整片夜景框进来。

沙发区在正中间,茶几上摊着几本没合上的书,电视黑着,只有沙发旁那盏落地灯亮着,暖黄色的光拢在一角。

季渚渊就坐在那盏灯下面,靠在沙发上,腿上放着一台笔记本电脑,屏幕的光映在他脸上,把五官照得格外清晰。

听到脚步声,他抬起头,纯黑的眸子在暖光下显得比平时柔和。

“学长回来了。”季渚渊把电脑合上放到一边,从沙发上站起来。

“嗯。”林遐走过去,在沙发另一头坐下,往后一靠,舒了口气。酒劲还没上来,但玩了一天,身上还是有点酸。

“玩得开心吗?”季渚渊问,语气和平时一样温和。

“还行。”林遐揉了揉眉心,“人挺齐的,李强他们也都在。”

季渚渊点点头,没多问。他转身往厨房走,步子不急不缓。林遐听见冰箱门开合的声音,然后是碗碟碰撞的轻响。

“别麻烦了,渚渊”林遐冲厨房那边喊了一声,“我没喝多,不用弄醒酒汤。”

话音刚落,季渚渊已经端着碗出来了。

白瓷碗里盛着淡琥珀色的汤水,热气袅袅地往上冒,几粒枸杞浮在表面,还有一两片薄薄的黄芪。

“已经做好了。”季渚渊把碗放在他面前的茶几上,“还是喝完吧,不喝也浪费。”

林遐不是那种别人对他好,他还要装模作样推脱两句的人。端起碗喝了一口。

汤是温的,不烫嘴,有一点点甜,应该放了蜂蜜。他的确没喝多,但热汤下肚的瞬间,胃里暖烘烘的,整个人都放松了下来。

“你今天没出去?”林遐一边喝一边问。

“没有。”季渚渊的目光落在屏幕上,手指在触控板上划了一下,“处理了点文件。”

林遐“哦”了一声,他今天张嘴闭嘴了太多次,此刻也有些累了,便没再说话。

他拿着空碗就靠在沙发背上闭了眼。客厅很大,弧形阳台的玻璃把外面的冷空气隔得严严实实,中央空调送着恰到好处的暖风,只剩季渚渊偶尔敲击键盘的声音。

林遐差点就这么睡着了。

“学长。”季渚渊的声音把他拽回来。

林遐睁开眼,看见季渚渊不知道什么时候拿了一板药出来。“把药吃了吧。”季渚渊把药推到他面前,“醒酒的,对胃好。”

林遐低头看了一眼,又抬头看季渚渊,眼中还带着尚未清醒的睡意:“什么药?”

“维生素B族,加了一点护肝片。”季渚渊语气诚恳,“学长最近总喝酒,吃一点没坏处。”

季渚渊已经站起来,去厨房倒了一杯温水放在他手边。

“学长先吃药,然后早点睡。”季渚渊站在茶几旁边,低头看着林遐,落地灯的光从他身后打过来,脸上的表情看不太清,但声音是惯常的那种温和,“明天不是没事吗,可以睡到自然醒。”

林遐把药片丢进嘴里,灌了一口水吞下去。确实没什么怪味,应该就是普通的药片。

“行了吧,季医生?”他把杯子放下,冲季渚渊扬了扬下巴。

季渚渊嘴角弯了一下,把那板剩下的药收回抽屉里:“行了,学长快去洗漱吧。”

林遐站起来,伸了个懒腰。酒劲好像上来了,后脑勺有点沉,眼皮也重了几分。他边打着哈欠,边往走廊那头走。

“晚安。”他含糊地丢下一句。

“晚安,学长。”

走廊不长,从客厅到他的房间要经过起居厅的入口。

白天的时候阳光从落地窗灌进来,整个空间亮得晃眼。现在只从阳台那边透进来一点城市灯光,模模糊糊的,照不清什么东西。

林遐推开自己房间的门。拿好换洗衣物就走进卫生间,打开水龙头,捧了一把冷水泼在脸上。镜子里的人脸色有点暗,眼眶下面有一圈浅浅的青。

“最近确实喝太多了。”他对着镜子自言自语。

强撑着精神洗漱完,林遐把一股烟酒味的长袖脱了扔进脏衣篓,换上睡衣,整个人往床上一倒。

被子是前几天刚换的,有洗衣液淡淡的香味。“没想到今晚喝的酒后劲还挺大,”他闭着眼睛,感觉身体一点一点往下沉,意识像退潮的海水,一波一波地往后退。

然后什么都不知道了。

……

走廊的灯早就灭了。

季渚渊没有关客厅那盏落地灯,他坐在沙发上,手里的电脑已经合上,搁在一旁。茶几上林遐喝过的碗还放在那里,季渚渊起身,伸手把碗端起来,走进厨房,放进洗碗机里。

季渚渊从厨房出来,经过门厅,往走廊那头走。走廊左侧的尽头的是林遐的房间,走廊右手边才是主卧的入口,也是整套房子最大的套间,带独立的衣帽间、卫生间和书房。

但他没有回主卧。

季渚渊在林遐的门口站了一会儿。

门没有锁。林遐从来不锁门。刚搬进来的时候林遐和他说过“我晚上睡觉就不锁门了啊,反正家里就我们两个人”,林遐就真的一次都没锁过。

季渚渊把门推开。

门轴是上过油的,一点声音都没有。房间里很暗,窗帘拉得严严实实,只有床头那个小夜灯亮着。

林遐侧躺着,被子裹到肩膀,露出半张脸和一只搭在床边的手。呼吸很沉,很均匀,是那种完全失去意识的深眠。

季渚渊走到床边,低头看着他。

夜灯的光很弱,只能照出模糊的轮廓。林遐的眉毛,鼻梁,嘴唇,下颌线,在昏暗中只剩深浅不一的色块。他的手垂在床沿,指节分明。

季渚渊站了很久。

他伸出手,把林遐露在外面的那只手轻轻塞回被子底下,动作熟练的像做过很多次。指尖碰到林遐的手腕,那里的皮肤是温热的,脉搏在皮肤下面稳稳地跳着。

季渚渊像是碰到刚烧开的沸水一般,迅速把手收回来。

林遐没有醒。他睡得很沉,连呼吸的频率都没变。

……

接下来的几天,林遐几乎每天都有局。

初五是同学聚餐,当年班里的大多都是本地人,所以林遐到的时候包间里已经坐了七八个人,有人带了对象,有人还是单着,桌上摆着几碟凉菜和两箱啤酒。

“遐哥可算来了!”有人站起来招呼他,“坐我这儿。”

林遐笑着走过去,脱了外套搭在椅背上。旁边的人递过来一瓶啤酒,他接过来,用桌沿磕开瓶盖,举起来跟对面碰了一下。

“新年快乐啊各位!”

“新年快乐!”

“来来来,先走一个!”

七八个瓶子撞在一起,啤酒沫从瓶口溢出来,顺着瓶身淌下去,滴在桌布上洇出一小片深色。

菜是一道一道上的,剁椒鱼头、小炒黄牛肉、酸豆角炒肉末、口味鸡杂,红彤彤的辣椒堆成小山。有人被辣得嘶哈嘶哈地吸气,灌一口啤酒压下去,又伸筷子去夹。

“你这不行啊,以前不是挺能吃辣的吗?”

“别提了,在沪城待了两年,口味都变淡了。”

“那你还回不回来?”

“看情况吧,公司要是调我我就回来。”

话题从吃辣聊到工作,又从工作聊到房价,从房价聊到结婚。曾经的班主席掏出手机翻出对象的照片,满桌子传着看。被催婚催得头疼的人,举着啤酒瓶打岔说“喝酒喝酒,别提这个”。

林遐坐在中间,他今天没打算多喝,但气氛到了,你一杯我一杯的,不知不觉就下去了好几瓶。

散场的时候快十一点了。几个人站在饭店门口等车,冷风一吹,酒劲往上涌。

“遐哥,你怎么走?”

“打车,顺路带你们一段?”

“不用不用,我地铁,最后一班还赶得上。”

初六是大学篮球队的聚会。这次约在一家体育主题的烧烤吧,墙上挂着球衣,角落里摆着台球桌,大屏幕上放着去年的总决赛录像。

来的人比昨天多,坐了满满两长条桌,大部分是林遐在校队的队友,有几个已经发福了,下巴圆了一圈,但一聊起当年打比赛的事,眼睛还是亮的。

“还记得那次CUBAL吗?最后十秒,遐哥那个超远球——”

“记得记得!我就在场上,球传过来的时候我都懵了,心想这球能进,我倒立洗头—”

“结果唰的一下,空心!”

“我证明,他没洗头,一会你给遐哥表演一个。”

林遐被灌了好几杯,闻着烧烤架上滋滋冒着油的羊肉串味,还有孜然和辣椒面的香味混着啤酒的麦芽气,整个包间都是热腾腾的。

以前的小前锋喝大了,举着啤酒瓶当话筒唱歌,跑调跑得离谱,被旁边的人一把抢下来:“别唱了别唱了,听遐哥唱歌是耳朵怀孕,到你这全都血流成河。”

林遐笑得前仰后合,手机差点掉进蘸料碟里,他把手机扣在桌上,又开了一瓶啤酒。

初七是摄影社的聚会。这拨人不太一样,不拼酒,不划拳,约在一家开在老胡同里的私房菜馆,安安静静地吃饭聊天。

来的有五六个,有人背着相机来的,有人只带了手机,但聊起构图和光影,个个都来劲。

“你这张色调调得真好,用的什么预设?”

“没预设,自己拉的曲线。”

“厉害啊,回头教教我。”

林遐也带了相机,是他那台八千块的旧单反,镜头边缘有几道划痕,但擦得很干净。他翻出过年期间拍的照片给大家看——年夜饭的摆盘、窗外的烟花、趴在沙发上睡觉的奶牛猫。

“这张猫拍得好,眼神光抓到了。”

“你家猫真上镜。”

“真猫更好看,但就不爱拍照。”林遐笑着纠正,但也没多解释。

有人聊起最近在拍什么项目,有人说出国旅拍的见闻,有人说想辞职做全职摄影师。林遐听着,偶尔插两句,筷子夹着菜,慢慢嚼。

他也会羡慕那些辞职追梦的人,他爱看纪录片的一个原因就是他小时候会想摄影师要和野兽建立什么样的关系,才能让猎豹放心的把幼崽托付给另一个物种。

但无法落地的梦想被称作幻想。

林遐需要生存,所以他找了现在的工作,有稳定的收入,有足够的时间在周末拿起相机到处走走,这样也很好。

散场的时候才九点多,是这几天最早的一次。他走在胡同里,青砖墙上挂着红灯笼,脚下的石板路被磨得发亮。

初八是部门同事的聚餐。这个局林遐本来不想去的。过年期间天天在外面吃,胃有点受不了。

但张姐在群里@了他,说“所有人必须来,都已经复工了,就当作部门团建,缺一个都不行”。他只好换了衣服出门。

地点在一家日料店,包间里开着暖黄的灯,榻榻米上铺着软垫。

可能是环境的原因,同事们比饭桌上放松多了。

“小虾,过年吃胖了没有?”张姐坐在主位,笑眯眯地看着他。

“胖了胖了,”林遐捏了捏自己的脸,“起码三斤。”

酒过三巡,话题从工作聊到生活。林遐听着,偶尔附和两句。

“小虾呢?有没有女朋友?”一个同事端着酒杯凑过来。

林遐愣了一下,笑着摇头:“没有,单身。”

“不会吧?长这么帅还单身?”

“哈哈,缘分没到呗,先搞事业。”

“得了吧,你就是眼光高。”

林遐被灌了两杯,脸上泛了点红。他不太想聊这个话题,端起酒杯岔开了:“来来来,喝酒喝酒。”

……

季渚渊站在玄关,看着那扇关上的门。手里的水杯还端着,水温已经凉了。他站了很久,久到杯壁上凝出一层水珠,顺着他的指尖滑下来,滴在地板上。

他转身走回客厅,把水杯放在茶几上。那台小机器人还蹲在充电底座上,液晶屏上的像素眼睛闭着,像是在睡觉。

季渚渊看着它,“他今天又出去了。”

只见那个长成一条直线的眼睛,在听到声音的那一刹,变成一对略显担忧的圆点。用着林遐的声线回复“需要小渊陪你说说话吗?我最近学了新的对话模式哦。”

“连续第五天了。”

机器人的两个圆点迅速垮成下垂的三角形“主人等很久了吧。”它从充电底座挪下来,小心翼翼的靠近季渚渊,“要听歌吗?或者小渊可以陪你发呆。”

季渚渊并不在意它说了什么,只是收回目光,拿起手机,翻了翻林遐的朋友圈。他放大了每一张照片,一张一张地看。

林遐在每一张里都在笑,露出梨涡,眼睛亮亮的,手臂搭在这个人肩膀上,又被那个人搂着脖子,笑得张扬又好看。

和在他面前笑的时候一样,林遐的热情就像太阳一样,平等的照在每个人身上。

季渚渊在这里等了五个晚上,每天等到凌晨。公司积攒的文件都处理的差不多了,一切都步入正轨。

那个人每天回来的时候都很开心,笑着跟他讲今天又发生了什么好玩的事,谁喝多了,谁讲了什么笑话,谁被女朋友打电话查岗了。

季渚渊只能笑着点头,做一个合格的观众,再等林遐口渴了,顺势递上一杯蜂蜜水。

然后在林遐睡着之后,坐在床边,看他没有防备的脸。

那种感觉越来越强烈了,像水渗进墙缝,一开始只是潮湿,然后墙皮开始剥落,露出里面黑色,爬满蛆虫,腐烂过的木头。

季渚渊发现他越发难以维持表面的平静了,他不想让林遐出去,这个念头在他脑子里盘旋。

人群是林遐扎根的土壤,热闹是他赖以生存的养分。

林遐从小就是这样的人,在重组家庭里学会了看人脸色,学会了讨所有人喜欢,学会了让身边每个人都舒服。

他的朋友太多了,遍布各种圈子,随便哪个群喊一声都能凑一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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