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素描

林知夏醒来的时候,毯子从肩膀滑到腿上。

夕阳已经退到落地窗的最边缘,只剩窄窄一条橘色的光,贴在地板和墙壁的接缝处。客厅里暗了大半,家具的影子拉得很长,融成模糊的一片。

他坐起来。毯子堆在腿上,摸上去是薄绒的质地,灰色,和他脚上的兔耳朵拖鞋一个颜色。他记得自己在看画册,翻到折耳猫那一页,后面的事就不记得了。

画册合好了,放在茶几上。封面朝上,那只橘猫眯着眼睛晒太阳。

厨房里有声音。

林知夏穿上拖鞋走过去。沈聿臣站在料理台前,背对着他。灶台上的锅里煮着水,砧板上放着切好的葱段和姜片。手边还有一盒鸡翅,是上午买的。

“醒了。”沈聿臣没回头。

“……嗯。”林知夏的声音还带着睡醒后的沙哑。他走到沈聿臣旁边,低头看砧板。葱切得比以前整齐了,每一段的长度差不多。姜片也薄了,几乎透光。

“可乐鸡翅。吃吗。”

“吃。”

沈聿臣把鸡翅倒进沸水里焯。水面上浮起一层白沫,他用勺子撇掉,动作比第一次撇浮沫的时候利落得多。林知夏靠在料理台边看着,忽然想起自己来这里快十天了,从来没有动过这里的任何东西。冰箱里的食物是沈聿臣准备的,衣服是沈聿臣买的,连床头柜上每天换的玉兰花都是沈聿臣放的。他就像一个被邀请来的客人,什么都不用做,什么都不用管。

不是客人。客人不会住这么久。

那是什么。

他说不清楚。但今天下午,他把草莓递到沈聿臣嘴边的时候,那个动作他做得很自然。好像本来就该这样。

“沈聿臣。”

“嗯。”

“你教我做饭吧。”

沈聿臣的手停了一下。焯好水的鸡翅捞出来,放在盘子里沥干。他把勺子放下,转过身,看着林知夏。

“为什么。”

“想做给你吃。”

说这句话的时候林知夏看着自己的兔耳朵拖鞋。耳朵今天被他摸了好多遍,绒毛彻底歪了,一边倒。

沈聿臣沉默了一会儿。

“好。”

他往旁边挪了半步,让出灶台正前方的位置。“过来。”

林知夏走过去。沈聿臣站在他右后方,两个人离得很近。林知夏的后背能感觉到对方身上的温度,隔着两层衣服,像暖气片隔着棉布。

“锅烧热。倒油。”

林知夏拿起油瓶。手有点抖,不是紧张,是不知道倒多少。他倾斜瓶口,油流出来,在锅底铺成一个晃动的圆。

“够了。”

他收回油瓶。沈聿臣把姜片和葱段递过来。“先爆香。”

林知夏接过来,把姜片和葱段放进锅里。油花溅起来一点,他往后缩了一下。后背撞上了沈聿臣的胸口。沈聿臣没有动,他也没有动。油花不溅了,姜葱的香味飘上来。

“翻炒几下。别让姜糊了。”

林知夏拿起锅铲。锅铲比他平时洗碗时拿在手里感觉要沉。他伸进锅里翻了几下,姜片在热油里卷起边缘,葱段变得更绿了。香味越来越浓。

“可以了。放鸡翅。”

他把鸡翅一块一块夹进锅里。鸡皮碰到热油发出细密的声响。锅铲翻动的时候鸡翅在锅底滑来滑去,表皮慢慢变成浅金色。

“倒可乐。”

林知夏拿起可乐罐。拉环已经拉开了,是沈聿臣提前弄好的。他把可乐倒进去,深褐色的液体淹没鸡翅,气泡在油面上炸开细小的响声。

“加酱油。一勺。”

他舀了一勺酱油,倒进去。可乐和酱油混在一起,颜色变深了。

“盐。半勺。”

他加了半勺盐。

“糖。一勺。”

糖落进锅里,在可乐里化开。沈聿臣伸手,把火调到中小火。手臂从林知夏肩膀旁边伸过去,收回来的时候,手指在他手肘上轻轻碰了一下。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

“盖上盖子。焖十五分钟。”

林知夏把锅盖盖上。锅盖和锅沿之间冒出一圈细细的蒸汽,带着可乐的甜味和酱油的咸香。

他站在灶台前,手里还攥着锅铲。后背仍然能感觉到沈聿臣的温度。

“然后呢。”

“等着。”

两个人就那么站着。厨房里很安静,只有锅里的汤汁咕嘟咕嘟的声音和冰箱嗡嗡的运转声。窗外的天彻底黑了,玻璃上映出厨房里的灯光和两个人模糊的轮廓。

林知夏看着玻璃上的影子。他穿着淡蓝色的家居服,沈聿臣穿着深灰色的衬衫。两个人离得很近,影子的边缘几乎挨在一起。他低下头,看着灶台上那口锅。

“十五分钟好长。”

mmbook.cc 好看的女频小说 更新最快



“焖够了才入味。”

林知夏没说话。他想,入味。鸡翅要在可乐和酱油里焖十五分钟才入味。那他呢。他在这里待了快十天,是不是也开始入味了。他开始习惯这里的味道。雪松味、草莓味、红烧肉的酱香味。开始习惯这里的温度。沙发垫子的温度、毯子的温度、沈聿臣手心的温度。开始习惯这里的声音。锅盖跳动的哒哒声、雨打在落地窗上的哗哗声、那个人下楼的脚步声。如果有一天这些都没有了,他还会是原来的那个林知夏吗。

“想什么。”

沈聿臣的声音从头顶落下来。

林知夏摇头。然后小声说:“想这个鸡翅好不好吃。”

沈聿臣没有拆穿他。

十五分钟到了。林知夏掀开锅盖,热气涌上来扑了一脸。可乐的汤汁收得浓稠,裹在每一块鸡翅上。鸡皮变成了深琥珀色,油亮油亮的。他用锅铲把鸡翅一块一块盛进盘子里,汤汁浇在上面,撒了几粒白芝麻。

端上桌。两碗米饭,一盘可乐鸡翅,一碟中午剩的白灼秋葵。

林知夏坐下来,夹了一块鸡翅放进沈聿臣碗里。然后是第二块。沈聿臣看着他夹。

“够了。”

“你还没吃。”

林知夏给自己夹了一块,咬下去。鸡皮是甜的,带着可乐独特的焦糖味。肉是嫩的,一咬就从骨头上脱下来。酱汁渗进米饭里,把白米饭染成浅褐色。他嚼了两下,眼眶忽然热了。不是因为好吃,是因为这是他做的。他活了二十二年,第一次给别人做饭。

沈聿臣夹起碗里的鸡翅,咬了一口。嚼了。

“好吃。”

林知夏低着头,把脸埋进碗里。米饭的热气熏在眼睛上,他拼命眨眼。不能哭。今天已经哭过了,在沙发上睡着之前,他翻到折耳猫那一页的时候,不知道为什么掉了两滴眼泪。现在不能再哭了。

他把那块鸡翅啃得很干净,骨头上面一点肉都没剩。

吃完饭,林知夏洗碗。沈聿臣站在旁边擦盘子。两个人把厨房收拾干净,沥水架上摆着两只碗,两双筷子,一个盘子,一口锅。和每天一样。

林知夏擦干手。兔耳朵拖鞋在地板上蹭了一下。

“明天我想画画。”

沈聿臣看着他。

“画什么。”

“玉兰树。它快谢完了。”

沈聿臣把擦盘子的布搭在沥水架旁边。“画架在书房。明天我拿出来。”

林知夏点点头。转身上楼。走到一半停下来。

“沈聿臣。今天的鸡翅,真的好吃吗。”

“真的。”

林知夏继续上楼了。啪嗒啪嗒啪嗒。比平时轻快一点。

第二天早上,林知夏下楼的时候,客厅的落地窗前支好了一个画架。旁边的小桌上摆着铅笔、橡皮、一卷画纸。窗外就是那棵玉兰树。花瓣已经落尽了,只剩光秃秃的枝丫和几片新叶,被阳光照得发亮。

沈聿臣站在画架旁边,正在调画板的高度。

“试试。”

林知夏走过去。画架的高度刚好,不用弯腰也不用抬肩。他拿起铅笔,手指握上去,笔杆有一点陌生。很久没有画了。上次画画是什么时候,高中的美术课。学校发的那种黄杆铅笔,他画了一个苹果,老师说他画得好,让他参加比赛。他把报名表带回家,婶婶看了一眼,说画画能当饭吃吗。他把报名表折好,放进了书包最底层。后来那张表被水杯漏出来的水洇湿了,蓝色的字迹模糊成一团。

“纸。”沈聿臣递过来一张画纸。林知夏接过去,用胶带把四个角固定在画板上。坐定,看着窗外的玉兰树。

枝丫从主干分出去,分成更细的枝,再分成更细的。光秃秃的枝条在阳光里是深褐色的,最细的末端几乎变成浅灰色。他看了很久,然后落笔。

第一笔很轻。铅笔在纸上划过的声音沙沙的,像风吹过玉兰树的叶子。他画得很慢。先画主干,再画分枝。手腕贴在纸面上,铅笔跟着眼睛走。沈聿臣坐在沙发上,手里拿着一份文件。翻页的声音很轻,每隔一会儿才响一次。

林知夏画着画着就忘了时间。阳光从落地窗照进来,落在画纸上,把铅笔的痕迹照得发亮。他的手指侧面蹭了一层浅灰色的铅灰,额前的头发垂下来,他没有拢。画到最细的那根枝条的时候,他的笔停了一下。那根枝条的末端有一个很小的凸起,不是叶子,是新芽。

玉兰树落完了花,开始长新叶了。

他把那个芽画下来。很轻的一笔,几乎看不见。

然后放下铅笔。

“画好了。”

沈聿臣站起来,走到他身后。画纸上的玉兰树和窗外那棵很像,但不完全一样。枝条的走向是同样的,但每一笔都很轻,轻到像随时会被风吹散。最细的那几根枝条几乎融进纸里。沈聿臣看了很久。

“那个芽。”

林知夏的手指蜷了一下。他看出来了。

“嗯。”

“为什么画它。”

林知夏看着窗外那棵玉兰树。光秃秃的枝丫上,那个芽是唯一的新东西。

“因为它在长。”

沈聿臣没有说话。站在林知夏身后,看着画纸上那个很轻很轻的芽。过了很久,他的手抬起来,落在林知夏头顶。很轻,像林知夏画那个芽的力度。

林知夏没有动。

那只手在他头顶停了一会儿。然后收回去了。

“再画一张。”

林知夏低下头,撕了一张新画纸。耳朵红着,但他没有藏。窗外的阳光照在画纸上,第一笔落下去的时候,他的手比刚才稳了。
顶部